浅议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下基层党员与普通群众的良性互动
2017-05-19王红辉
本文为2016年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高职分会科研立项课题(YB201603)成果
【摘 要】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在“三改一拆”工作的推进中,实践困境倒逼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动普通群众拥护与支持拆迁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即:基层党员要处理好人情和工作原则的关系;强调制度约束和导向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普通群众中的带头效应。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浙江;群众;良性互动;三改一拆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凸显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特别是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带头榜样作用。从全国层面来看,党建工作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工作并行发展,但还没有实现党建与其他各项工作协同推进。而从区域考察来看,浙江省的“三改一拆”,则是将党建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了基层党员与普通群众的良性互动。
一、实践困境倒逼基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013年5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三改一拆”,即在城区中开展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且详细解读了“三改一拆”的实施细则。但是,在实施工作的过程中,遭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群众的反馈直接影响“三改一拆”工作的顺利推进。而“三改一拆”工作的推进之所以阻力重重,在于背后利益关系和人情关系的错综复杂。
从利益关系来看,出于利益驱动,部分群众、企业,甚至部分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私自占用公共土地,搭建违法建筑,规模巨大,这是影响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普通群众对待拆迁工作的态度,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钉子户”,无论违法建筑是否涉及生计问题,一律反抗拆迁;二是“随大流”户,违法建筑不涉及自身生计问题,采取观察形势,随机应变的策略,“你拆我也拆”。而后者占据了拆迁户的大多数,因此,“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三改一拆的利益冲突中,党员和干部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是群众决定是否主动拆违的有效参考”。[1]
从人情关系来看,在这场利益博弈中,群众关注的不仅仅是和自己切身相关的利益诉求,而且关注着违法建筑背后的人情关系。部分党员干部鉴于自身利益和人情关系,发表违背“三改一拆”工作推进的言论,甚至背后帮助亲戚朋友的违法建筑免于受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普通群众随形势而变,迎合基层党员中的落后分子,群起抵制拆迁工作的开展实施。
对此,破解“三改一拆”工作困境,基层党员必须肩负使命和责任,从自身做起,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二、基层党员带头拉动群众助推拆迁工作
实践困境倒逼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推动拆迁工作,而如何带动成为问题的关键。浙江省从地方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制度约束和考核体系等环节的关键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争做先锋,带头拆违,以此带动普通群众拥护与支持拆迁工作。
一方面,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共产党员的角色和身份,自觉做拆迁工作的引路人和带头人。自开展“三改一拆”以来,各地区特别重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撰写的《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应该“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2]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3]可见,党员干部应自觉处理好自身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肩负起党和国家事业的重任,如奉化城乡结合部地区形成了“一个项目一个支部,一个网格一个小组,一幢楼房一名党员”的动迁格局,每名党员干部入户动员必须佩戴党徽、亮出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进群众信任。[4]这种思想引领在工作实践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日益取得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同时,党员干部自觉从自身做起,率先示范,带头拆违,讲究切实的工作方法,主动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感受中赢得群众的认同和接受。如党员干部坚持“实行夜学政策、夜谈心声、夜访住户、夜破难题为主要内容的‘四夜工作法”,[5]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在群众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密切了党群关系,推动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重点推动工作规矩和考核制度的并举落实,通过发挥规矩约束和考核激励的双向作用,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当先锋和模范,带动群众参与和支持拆迁工作。“无规矩不成方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特别强调党员树立规矩意识,以推动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嘉善县规定各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带头模范,不拖后腿;带头支持,不准说、做不利于工作推进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戚朋友的工作,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6]在强调工作规矩的过程中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原则与人情间的关系,自觉将工作放置首位,带头周边群众自觉拆违。此外,浙江省为实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培养先进干部,将“干部在征地拆迁等重点工程中的表现和实绩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7]在考核体系层面激励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工作实践,实现工作业绩和晋升途径双向结合。
实践证明,将拆迁区的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调动起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拆迁工作才能顺利推进,收到预期效果。从2013年初“部署实施“三改一拆”三年行动以来,截至今年2月,浙江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4.82亿平方米,进行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改造5.98亿平方米;全省拆违涉及土地面积46.99万亩,“三改”涉及土地面积46.35万亩。”[8]这基本上完成了拆迁工作的整体推进,达到了理想的预期效果。
三、“三改一拆”的工作经验和方向指南
1、基层党员要处理好人情和工作原则的关系
处理好人情关系和工作原则之间的关系,成为基层党员的必须课程之一。一要恪守党员角色,亮明党员身份,秉承工作第一的原则和规矩。基层党员作为普通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其内部成员素质却存在参差不齐的现状。部分党员干部不仅没有发挥带头榜样作用,反而囿于利益关系和人情关系,抛弃工作原则,成为群众工作中的落后分子,阻碍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基层党员要时刻谨记党员身份,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为第一要务,切实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肩负使命、创先争优。二是要讲究人性化的工作方法,切实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三改一拆”等改革性工作涉及千千万万百姓的利益,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百姓对政府公信力的认同与质疑。因此,在改革措施推进的过程中,要通过培训制度、补偿措施等手段了解群众,解决群众的实际利益问题,以此赢得群众对改革工作的认同与接受。
2、强调制度约束和导向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普通群众中的带头效应
制度的魅力在于创设工作规矩和确立工作导向,引导党员干部遵守政治规矩,实现工作业绩和职务升迁双向结合,打造“党建+改革”的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干部在普通群众中的带头效应。一是建章立制,设立工作规矩和边界。党员干部是改革系统性工程中的“关键少数”,其带头示范效应在改革工作中至关重要。通过制度的约束功能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走在群众前方,肩负起引领群众的重任和使命,以此推动系统工程的顺利进行。二是发挥考核体系的激励作用,将党员干部在改革工作的表现和实绩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改革的系统工程中,外在的考核体系是指挥棒,在党员干部中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在此基础上指引党员干部的实际工作方向,直接影响改革工作的实效。因此,将在改革中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纳入考核指标,将极大激励党员干部自觉向改革的中心目标靠拢,以推动改革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6] 余延青.我来带头[J].今日浙江,2013.11.42.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11、413.
[4][5][7] 冯祖轩.奉化:“党建+征迁”加快城市化进程.宁波通讯,2016.12.50-51.
[8] 钱祎.将“三改一拆”进行到底[EB/OL].浙江在线-浙江日报.2016-03-09.http://zjnews.zjol.com.cn/system/2016/03/09/021056628.shtml.
【作者简介】
王红辉(1987-)男,汉族,河北邯郸人,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社会科學部助教,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