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
2017-05-17王健根詹兆园曾裕
王健根 詹兆园 曾裕
驾驶人将老人撞倒后,明知可能辗轧到人,但其并没有理会,而是继续加大油门,再从伤者身上开过去……
2015年1月16日下午3时12分,江西省会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县城湘江大道与水东延伸街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被压在了轿车底下……该大队文武八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还没来得及下车,一群人就围了上来,情绪激愤地向民警反映:“警察同志,快把肇事司机抓起来。太可恶了……”
惊讶:轿车从伤者身上碾过
从现场群众七嘴八舌的话语中,民警了解了事故的大概经过:一辆轿车从湘江大道右拐进入水东延伸街段,在县人民医院附近时将走在前面的一位老太太撞倒后停下,当时压在车底下的老人撕心裂肺哭喊着,但驾驶员并没有下车。附近的群众见状都围了过去,并拍打车窗警示其撞到人了。而司机却坐在车里不动声色,既不理会,也不下车,继续拿着手机打电话……几分钟后,驾驶员放下手机,驾车就要离开,但车轮被前面伤者的人体挡住。而后惊人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司机将轿车稍稍往后倒了一点,再加大油门迅速从老太太身上辗轧过去。围观的群众愤怒了,大家纷纷追上前将轿车截停了。
因为被撞者伤势较重,一组民警迅速将伤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调查相关情况,勘查现场;另一组民警则在群众的指引下,将肇事司机控制并带回调查。
事故司机叫何健生,是会昌县金马广告公司的法人。当天下午3时许,何健生从家中驾车到公司去上班。事故是在他右拐进入延伸街时酿成的。但随着调查的深入,何健生的行为让处警民警感到疑惑:在接受询问中,何健生声称自己由于连续几天没有休息好,事故发生时思想开小差才导致如今的后果,但是对其事发后面对群众的敲窗提醒,既不开窗又不下车,反而加大油门从伤者身上辗轧过去的行为,则表示自己没有一点印象。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和抽血化验,排除了何健生酒后驾车或醉酒驾驶的行为。何健生也一再表明,自己也非因患疾病影响驾驶。
那么,如何解释何健生之前的行为?何健生与受害人有过节?这起离奇的车祸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
指控:蹊跷车祸背后的真相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第二天,办案民警通过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认人启事”,寻找老太太的亲属,以便了解老人的起初身份,以及老人与肇事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纠纷。谁料,当晚老人抢救无效死亡。随后,交通大队对何健生刑事立案侦查。
在一开始接受办案民警询问时,何健生因顾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等问题,他矢口否认自己患有任何疾病。1月20日,当办案民警将其传唤到交警大队,准备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时,何健生则声称自己患有癫痫病,当即表现出了相应的症状……
1月23日,老人的儿子前来认领尸体。老人叫王三娣,今年81岁,会昌县文武坝镇文武坝村人。老人身体较好,独居在自家的老屋。因为紧邻县城,老人以种菜卖菜为生。1月16日这一天,老人一大早挑了些菜到水东菜市场去卖,中午在女儿家吃过饭后便自行回家。谁料,再见已经与儿女们阴阳两隔了。王三娣儿子表示,全家人与何健生素不相识,更谈不上矛盾纠纷。据此,从理论上,就排除了何健生謀害王三娣的动机。那么,又如何解释何健生之前的所作所为呢?
办案民警加大了调查取证工作。警方通过调阅周边的监控视频资料和大量的证人证言,逐渐还原了案件的真相。
这天下午15时许,何健生在家午休后,独自驾驶着一款黑色东风全新天籁轿车前往公司上班。在从湘江大道上右拐转入水东延伸街时,王三娣正缓慢行走在其前方的行车道上……何健生急于赶路,便按喇叭示意让老人让道。不知是老人耳背还是有其他原因,始终没有让出道来的意思,何健生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怒火。
在会昌县人民医院后背工地围栏板边,“车一转过弯,就撞倒路南边一位同向行走的老妇人,推着老妇人往前走。老人开始仰躺在轿车引擎盖上,接着掉落下来倒在了车前轮前方的车底下,引擎盖上有一根扁担和一只红色塑料袋,车停下。”众多目击者证实,当时很多围观的人对司机喊叫,还有人拍驾驶室的车门,但司机未下车,也未摇下车窗,一直坐在车内打电话。“几分钟后,车向右打方向,倒了一下,又加大油门往前开,轮胎从老妇人身上辗轧过去,往206国道方向驶去。目击者证实,肇事车后返回,被路人拦停在水东大道绿驹电动车专卖店门口。
尸体检验鉴定意见及照片证明,被害人王三娣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血胸,并心脏挫伤,系车辆挤压胸部致循环衰竭死亡。
2015年1月20日,何健生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2月4日,何健生涉嫌的罪名发生变化,被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何健生涉嫌犯罪一案,最终在检察机关移送法院提起公诉时,变更为故意杀人罪。
追问:事发时司机到底在干啥
何健生,今年41岁,会昌县筠门岭镇人。1990年,初中毕业后,他到广东深圳打了两年工。脑子活络的他在18岁那年,不仅在县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还开办了一家承接道路街面标牌、灯箱和室内大型广告宣传的公司,且生意红红火火,在当地颇有些知名度。
据悉,何健生驾驶的这辆轿车购买了交强险和2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撞人后,他能及时下车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这起交通事故是一件普通的案件,不至于演变成故意杀人犯罪。
对此,何健生又是怎么说的呢?
“我开车去自己公司,经过会昌县城国税局门口红绿灯后,到湘江大道歇脚亭奶茶店路口,右拐至会昌县城水东大道,右拐时车辆的右侧刚好有一个建筑工地在施工,人行道全部被蓝色的铁板隔离掉了。人行道没有了,路面上又有行人,我就摁了几下喇叭,但是这个行人就根本没有理会我。当时我的车速大约在20码至30码,想到现在的行人都这样,好像是他们更大,不是人让车,而是车让人,就有意地将轿车开上前贴靠过去,想让这个行人知道有车过来了,但是没有想到还是撞上了这个行人。”何健生向法院陈述。
“我撞上行人的那一刻,便紧急踩刹车将小车停下。我当时内心很慌乱,整个人都懵了,不知道怎么面对撞了人这件事。因为是视线盲区,这个人具体倒在轿车下面什么位置,我不是很清楚,就坐在车上。刚好这地方有很多行人,是繁华路段,很多人围过来,有人敲打我的汽车并叫我下车,我当时懵了,不知如何是好,也没有下车,也没有摇下车窗,坐在车内发呆,很害怕。”何健生回忆称,在车上大概坐了有几分钟,因为很心慌不知道怎么办,自己就没有再去考虑被他撞倒在地的那个人情况怎么样,又再次向前开动轿车,往206国道方向行驶,当时没有感觉到辗轧到了人。“我行驶至水东大道与206国道交界处的时候,又將车开回水东大道,因为很心慌,没有将车开至自己公司,而将车开至水东大道。到了电动车专卖店门口时,就有很多人在拦下我的轿车,这时就有民警过来了……”
2015年2月23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认为,被告人何健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何健生赔偿被害人亲属的部分物质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之规定,认定被告人何健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焦点: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
在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缓的判决结果后,何健生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上诉时,何健生提出,应对他定交通肇事罪。
何健生除了提出自身患有癫痫病等理由外,还认为,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是交通事故所致,还是压过去的行为所致,没有结论,所以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江西省高院受理案件后,于2016年7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意见认为,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何健生案发时精神活动正常,辨认、控制能力存在,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从客观上来看,何健生不可能在癫痫病发作时接打两个电话,辗轧被害人王三娣后,更不可能驾车从交通肇事现场沿水东大道到达206国道后又掉头返回至案发现场附近。“虽然何健生在案发前具有癫痫病症状,案发后被医院诊断为癫痫病,但何健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辗轧被害人时身体状况正常。”检察机关还认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车速较慢,为每小时20余公里,只是将被害人王三娣推倒在地,目击证人证实被害人在车底下大声喊叫,车轮并未辗轧到被害人的致命部位,是因为何健生后来加大油门,车轮从被害人身上辗轧而过。
“何健生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检察机关出庭的公诉意见。
对于何健生的病是否在案发时发作、是否有控制能力,当地一民警证实,接到报警后民警出警,第一时间接触何健生,他的一切精神举止正常,按照民警的要求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下车、上警车,并能配合进行酒精测试、接受询问。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健生案发时癫痫病发作,意识不清楚或处于意识恢复阶段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还认为,何健生应当明知被害人撞倒在其车下,继续开车可能会发生辗死被害人的严重后果,仍坚持倒车、加大油门继续向前行驶,车轮从被害人身上辗压过去,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来看,其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因此,何健生及其辩护人提出无杀人故意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2016年9月26日,江西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何健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何健生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鉴于何健生亲属赔偿了被害人亲属部分物质损失,判处何健生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何健生及其辩护人请求改判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均与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