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能视角下对精神病患者的生存现状和出路的探究
2017-05-17
摘 要:一直以来,人们对精神疾病都持偏见态度,面对这样的局面,社会给予的关注太少。但事态的严重性已不容忽视。文章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合对青龙山精神病院的实地访谈,分析精神病群体存在的生存困境,借鉴前辈们的研究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从社会政策、社会环境以及病患个人三个层面提出建议,以促使精神病患者走出困境,勇敢面对生活。
关键词:增能;精神病患者;排斥;包容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研究背景
根据最新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精神健康问题仍然是我国的重大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波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一些人将精神病患者及其家人都严重污名化,这些人已成为一个不理智群体。在这个群体中,人们独有的智慧被淹没,用群体的思想來思考问题,对精神病群体不够包容,甚至产生敌意。再加上媒体对精神病肆意宣传,片面地、有色地报道,负面评价被大肆传播,导致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正确看待精神病的氛围。这些现实因素严重影响到病患恢复和回归社会。笔者发现我国学者的研究集中在精神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三个方面,针对康复后的成长、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研究,与西方国家相比还较少。西方学者强调依靠精神病患者组成互助小组和同伴支持来增加精神病患的社会功能,使得病患能够回归社区,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本课题旨在通过对精神病患者康复后的生活和心理状况进行探究,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是否能够回归社区,融入社会,从社会工作专业角度来分析,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为患者自身、家人、社区和社会提供一些建议。
2.研究意义
(1)实践意义。本课题主要通过对精神患者康复后的情况以及目前我国针对精神病的相关政策和支持形式的调查,来进一步探究社会工作者在促进精神病患者社会功能增强和社区融入过程中应该担任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这有利于患者心理健康发展,降低再次复发的可能性;也有利于精神病患者发展人际关系和提高就业,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能减轻家人的经济、精神等负担;同时还可宣传精神健康知识,提高社会对精神病患的社会包容性。此外,还有利于医院、社区和社会资源的整合,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借鉴。
(2)理论意义。在研究社会工作介入精神疾病康复后的自助成长中,我们会运用到社会排斥理论、增能理论、小组工作等专业知识来分析精神疾病患者面临的现状,探讨如何来增强他们自身的力量,恢复他们的社会功能。在原有理论基础上,把它们运用到一个特殊的群体,给他们增添新的意义。同时能让患者科学地认识到他们自身的优势,他们并不是像社会误解的那样一无是处,他们还有所追求,能帮助自己,也能帮助别人。此外,我们还有科学的依据来支撑我们成为社会政策的倡导者,为政府精神卫生健康等相关政策的撰写提供依据,促进社会对精神疾病的科学认识,营造一种具有包容性的社会氛围。
二、对概念的界定
1.增能的概念界定
索罗门定义:增能是指社会工作者针对服务对象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过程,目的在于减少污名成员群体因负面的评价而形成的无力感。增能,就是通过处理问题中的特殊障碍,改变受到外在污名化的团体的界定,使团体内的成员重新界定和认识该团体,并重拾自信与自尊。
2.精神病的概念界定
精神疾病是指受到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影响,大脑功能活动发生紊乱,导致认识、情感、意识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常见的精神障碍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等。
三、精神病人群体的现状
1.社会政策上的排斥
(1)保障制度上的缺陷。在制度保障上,社会保障是救济和扶持弱势群体的主要手段之一,但针对精神病患者此类特殊群体,在保障方面的相关条例和服务还不完善。从我国总体来看,患者主要集中在家中和医院接受康复治疗,因此得到的经费保障也有所不同。以青龙山精神病院为例,医院里面的床位少,住院患者一旦出院,就很难再回来,并且他们出院后就不会享受社区方面提供的低保等保障服务。
(2)国家相关政策的不完善。当前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已有20多条涉及精神卫生管理,但多数很难满足现实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运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方法免除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刑事责任,但对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具体实施和操作一直存在争议,难以落实。现在有人肆意利用这一漏洞,无视法律威严,做出一些违法事情。如社会上出现的肇事逃逸或是故意杀人等都会拿出是精神病患者的证明,这样就能够轻松地逃脱法律的制裁。这都是因为我国的法律政策不够严谨,对精神病患者的法律条例不够清晰,使得“精神病”一次又一次受辱。
2.社会环境中充满排斥
(1)社会包容度不够。对于精神病,大家都是谈之色变,一个“精神病”的标签,或让局外人产生恐惧——担心患者会突然暴力相向;或引来人们的嘲笑甚至侮辱。整个精神病群体成了被排挤到社会最边缘的群体。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精神病患者康复后可以回归社区和工作岗位。如法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个公司必须将六分之一的岗位留给残疾人,包括精神病患者。而我国的精神病患者的医治和康复都集中于精神病院或是家中,他们的就业率或回归社区的几率很小。在一些正常人的意识里,只有把精神病患者关起来,才是最安全的。
(2)社区的排斥。有学者指出,社区康复治疗是可以在更为自由的环境和更少代价的情况下,减轻患者症状,减少复发和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的最好途径。但是我国的社区精神卫生治疗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同时社区居民对精神病患者有严重的排斥情绪。如有的案主认为自己的病情已经稳定,可以正常活动了。但有些社区居民看到后,会到居委会反映,居委会就会制止患者出门,不允许他们到小区里面走动。
(3)家庭的不接纳。家人的支持对精神病患者来说,是康复和继续生活的最大动力。但由于精神病的污名化和标签化,其家人也与其一道蒙受耻辱。同时加上精神障碍会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得家庭对这一群体持不接纳的态度。家人希望病患住医院里,这样他们会少一些麻烦。而面对在家中的患者,家人会把他们锁起来,不让他们出去,这样能保障他们不惹是生非。在访谈时,案主A提到,她想回家,儿子也想接她回家。但由于监护权在案主母亲那里,而母亲坚决不同意她回家,为此母女两人打起了官司。
3.个人的消极态度
社会中到处都存在对精神病患者的排斥现象,再加上患者长期生活在封闭的环境中,这致使他们会对自己失去信心。此外,长期的封闭式生活使得他们脱离社会,甚至有的人会出现继发残疾。他们因此对生活失去兴趣,整天浑浑噩噩。
四、如何改善精神病患者这一群体的现状
1.健全法律政策
我国对精神病患者的政策法律制定还不完善,有社会工作者呼吁,政府应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关注力度,由此亟须修订一部既适合国情又与世界接轨的精神卫生法。同时,其他地区应效仿北京、上海等地,出台适合自己的地方性法律条文。此外,要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已制定出来的保障条例,要能很好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提高社会环境的接纳度
(1)营造包容性的社会环境。新媒体的发展,使得消息传播迅速,影響广大。社工要利用好新媒体,宣传精神病知识,避免有关精神病的负面信息传播,使大众能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此外,也应发挥明星效应,找一些有公众影响力的曾与精神障碍患者有过接触的明星来做公益大使,提高社会影响力,以提高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包容性。
(2)加强社区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正确认识。社会工作者和居委会相协作,通过在社区内发放海报、网上知识学习、专家授课等方式,让居民了解精神病症等相关知识,了解精神病患者的实际需求以及病患自身拥有的能力等。营造一种正确对待病患及其家人的良好氛围,促进居民与他们的良性互动。
(3)对家庭成员进行帮教。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属面临多方面的压力。社工可以把病患家属聚集到一起,使他们交流和分享照顾患者的心得经验;帮助患者家属疏解和发泄在照顾患者过程中和被排斥过程中所积累的压力和不良情绪;帮助病患家庭形成家庭间的社会支持网络,从而减轻他们的负担。
3.拓宽个人层面的发展渠道
(1)强化病患心理疏导,排除不良情绪。精神病患者最初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心理问题。例如青少年多因就业问题、恋爱挫折等导致他们产生不正确的价值观。社会工作者应多找他们聊天,了解他们发病的原因,因人而异地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生活中的挫折,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平常多关注他们的不良情绪,教导他们如何正确释放不良情绪,帮助他们寻找适合他们自己的发泄方式。
(2)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技能。精神病患者需要终身服药,其复发率极高。通常,他们在发病期间却认为病好了,会在没有人管束的情况下,偷偷把药扔掉。此外,他们对身体或是精神状况不够敏感,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患者。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参与其中,把具有相似经历的人聚集在一起,听他们讲述自己曾经不吃药或是发病时的症状;同时社会工作者和护士应一起向病患讲解不吃药的严重后果和每个人发病的原因、症状,让他们随时都有所注意。
(3)提高患者的适应能力。精神病患者经过一长段时间的封闭治疗,就会无比憧憬外面的生活。但他们的适应能力有限,导致复发几率增大,所以社会工作者应对他们讲述他们进入社会后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模拟演练,重要的是让他们有充分的准备面对医院外的困难,降低复发率。
(4)提高病患的生活兴趣。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好多人都已经恢复正常,但由于社会接受度不够,所以他们不能回归社会。面对这样强大的社会阻力,社会工作者能做的很少。但社会工作者可以换个角度来帮助他们。比如社会工作者可以鼓励他们去棋盘室、音疗室等地方玩,或教他们做一些简单的手工,帮助他们形成兴趣小组,来鼓励他们对生活充满热情,改变消极的生活态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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