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机制 凝聚合力全力推动信用联合奖惩落地见效
2017-05-17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连维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是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机制,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大举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地区相互配合,大力推动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扎实落地,着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一、顶层设计夯实政策基础,联合奖惩重在推进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在去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建立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多次审议信用建设议题,国务院和中办、国办以及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实名登记制度有关文件等多个对于信用建设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重要改革性文件。
党中央、国务院在去年一年当中出台如此多高层级高数量关于信用建设的文件,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对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责任重大,必须认真抓好落实。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人民银行会同50多家部门机构共同签署了20个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3个守信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这些指导性文件共同构成了当前信用建设政策和制度基础,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需要充分用好这些文件,共同抓好联合奖惩落实工作。
二、联合奖惩备忘录初见成效,五大瓶颈尚须协力突破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恶意拖欠、盗版侵权、欺骗敲诈、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各类失信事件频繁发生,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受其害。失信行为之所以大量存在,最主要的原因是守信成本偏高,失信代价偏低。为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积极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目前,通过各部门的联合行动,累计采取100多项限制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联合奖惩备忘录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效果已初步显现。截至2017年4月10日,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22.92万例,其中:自然人617.71万人,企业或其他组织105.21万个,限制667.13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248.67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各类企业高管7.1万余人次。中国工商银行拒绝失信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55.7万余笔,涉及资金71亿余元,另外还收回数百户失信单位客户的贷款逾百亿元,清退有失信记录的私人银行客户近千户。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对数十名失信人员的应聘申请予以拒绝。截至3月底,芝麻信用通过其信用平台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租车、贷款等超过74万人次,4.7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此还清债务。
据税务部门统计,截至2017年2月,各级税务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信息3506件,有关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主体采取限制措施。其中,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1576名“黑名单”当事人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财政部门对1918户“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政府采购限制措施,限制1974户“黑名单”当事人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发改部门限制1535户“黑名单”当事人申请政府性资金和发行企业债券。同时,全国共有739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撤出公示;因修复信用入库税款27.63亿元,滞纳金7.94亿元,罚款12.83亿元,合计达48.4亿元,为失信纳税人提供了亡羊补牢、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
全国联合奖惩备忘录工作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各领域联合奖惩工作还存在进展不平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覆盖不够、应用不够、共享不够、规范不够、权威性不够等五方面问题。覆盖不够,主要是已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所涉及的领域不够全面,尚未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要求推进信用建设的重点领域,尚未覆盖社会迫切呼唤信用建设的关键领域。应用不够,主要是联合奖惩措施在许多方面尚未切实落地,联合奖惩对象信息多数尚未进入行政管理过程和社会应用场景中,联合激励惩戒尚未大面积有效实施。共享不够,主要是联合奖惩对象信息未及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相关部门共享,联合奖惩实施效果多数未能通过共享及时反馈至有关牵头部门。规范不够,主要是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认定、奖惩和退出等还缺少更加清晰明确的依据,信息共享格式尚未统一,规范机制还未建立健全。权威性不够,主要是联合奖惩工作所依据的法律层级还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将加大推动力度。针对覆盖不够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尽可能广泛地研究拓展出台备忘录范围,实现重点领域的全覆盖,做到哪里有失信问题、哪里就有联合惩戒备忘录,进一步扩大联合奖惩备忘录的影响。针对应用不够问题,推动更多部门和相关市场主体、公众查询使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将联合奖惩对象名单信息导入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中,将信用奖惩措施嵌入行政审批管理流程中,做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针对共享不够问题,备忘录牵头部门应加快完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并通过系统对接或定期报送等方式,实现名单常态化更新;共同签署部门应适时汇总联合奖惩措施实施效果,并及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子系统填写反馈。针对规范不够问题,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领域的联合奖惩名单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使公众充分知悉被纳入联合奖惩的情形和后果。针对权威性不够问题,国家相关方面正加快推进信用法的立法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
社会信用立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重要、最基础的关键性工程。信用立法需要一个过程,我们既要加快立法,又要在现有法律框架中积极探索。因此,现阶段,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借助行政、市场、社会和行业的力量,引导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特别是探索完善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机制、“黑名单”认定和处罚机制。
三、着力完善运作机制,力促联合奖惩落地见效
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部际联席会议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通过构建信用建设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机制,逐步规范、培养和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都诚信”的社会氛围,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下一步,为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要做好四个“牢牢抓住”和四个“认真解决”。
一是牢牢抓住备忘录这一载体。对于已经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切实有效落地至关重要。有关部门都应学习借鉴较早出台备忘录的部门已形成的较为成熟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备忘录牵头单位和共同签署单位应做到“双主动”,即牵头单位应主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息,主动上门协调明确奖惩措施和奖惩反馈机制;共同签署单位应主动落实奖惩措施,主动反馈奖惩结果。
二是牢牢抓住红黑名单这一突破口。
红黑名单是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前提,目前这项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缺标准、缺认定程序、缺发布主体、缺更新机制、缺投诉受理问题。因此,各部门要借鉴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以及先行建立相关制度的部门经验,加快建立完善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今年新出台联合奖惩备忘录的同时,都应同步制定公布相应的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红黑名单的守信市场主体和失信市场主体,各地、各部门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信用网站及时公示,有关部门定期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做好统计、汇总和通报工作,真正推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地。
三是牢牢抓住信息共享这一关键。信用信息是实施联合奖惩的基础,信用信息共享有利于推动联合奖惩制度化、机制化、信息化。截至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连接37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22亿条,成为公共信用信息汇集交换的总枢纽,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与市场信用信息及行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奠定了基础。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归集、信息推送、联动响应和效果反馈。
四是牢牢抓住“信用中国”网站这一窗口。目前“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超过1亿条,日均访问量超过500万人次,累计点击量超过4亿次,成为以信用为纽带沟通社情民意的“总窗口”。“信用中国”网站是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与服务的重要平台,通过向社会发布可公开查询使用的信用信息,为信用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提供了便利。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信用中国”网站的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充分用好这一窗口。
五是注重坚持问题导向。要本着在实践中完善、在完善中实践的原则,逐步解决联合奖惩备忘录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相关部门应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已出台的备忘录,研究更新出台升级版的备忘录,既要出台联合激励备忘录,又要出台联合惩戒备忘录。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修订印发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是在2014年《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基础上的“升级版”,对联合奖惩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通过“升级版”,联合惩戒单位由21个扩大到34个,惩戒范围由18项扩大到28项,扩大了税务机关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协作范围,失信纳税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实现了“双扩围”。
六是认真解决督察落实问题。针对国务院和中办、国办以及相关部门先后印发的一系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性文件,部际联席会议将及时梳理汇总有关落实情况。加快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要做到“三个一”,即开好一次专题会,协调解决备忘录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好一个报告,每个已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形成一个有关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报告;组织好一轮宣传,每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出台后要开展一轮专题宣传活动,宣传联合奖惩的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为社会营造良好的诚实守信舆论氛围。
摄 / 本刊记者 韩乾
七是认真解决工作力量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随着信用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作量不断增大,工作内容越来越具体,需要更多人员负责和从事信用工作。应通过多种方式增加信用工作力量,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增加内部工作力量;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作用,例如红黑名单公布等落实层面的工作,支持监管部门授权委托行业协会或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
八是认真解决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成果应用问题。城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推进各城市信用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运行近两年来已经可以较为规范、科学、准确地综合评价城市信用状况,并定期形成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月报,以便各城市及时掌握信用建设客观情况,及时发现自身在信用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引导各地方信用建设竞相推进。因此,部际联席会议各单位要用好监测结果,从多个角度激励信用状况好的城市,鞭策信用状况欠佳的城市。同时可将各领域对信用建设的要求纳入信用监测中,使评价更加全面准确。
独行快,众行远。信用建设需要汇众智谋大势,聚众力建大业。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为各部门各地区推动信用建设创造了很好的环境和机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效果逐渐显现,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支撑条件日趋完善。下一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担负起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信用建设的重要职责,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以推动信用建设的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