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办民校,违规办学不可小觑
2017-05-16马得清
文 | 马得清
名校办民校,违规办学不可小觑
文 | 马得清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衡水一中在浙江平湖办分校引发的讨论,反映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不得违反规定跨区域、超计划和提前招生,影响正常的招生秩序。民办学校也要坚持依法办学和规范办学。(2017年04月15 《人民日报》)
衡水一中是衡水中学所办民校,对其跨省办分校现象,舆论从未停止过争议。这次,该校进驻浙江后,舆论反应的强烈程度前所未有。我们应该从整体上观察超级中学办民校且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的膨胀现象。名校所办民校违规招生不是小问题,我们的讨论对象也就不应该止于衡水一中在浙江平湖办分校现象。
从常理上说,一所民校,如果合法合规地办学,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而衡水一中的办学确实存在问题。正如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汪明总结的那样,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分校提前招生的行为不规范,用“金钱奖励”方式开展招生宣传的行为不正当,围绕“升学率”的校园文化打造不合时宜。
任何学校违规招生都会破坏招生秩序,都应当纠正。民办中学以高额奖金刺激,抢生源,单纯追求升学率,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做法,与教育部规定的不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相抵触,也应当纠正。
用高额奖金诱招生源,不仅仅是单纯地追求升学率的问题,而是更像办商业一样追求高额利润。一个接一个地开办所谓分校,显然具有浓厚的连锁店味道,不像是搞教育。有报道似乎证实了这一点。衡水一中平湖分校是曲线进驻浙江的。平湖市嘉兴港区以招商引资的形式引进了广州某公司,广州某公司与衡水第一中学等合作举办平湖分校。有校长指出,平湖市在这个问题上要反思,以防止招商引资绑架政府,进而绑架教育和学校。
用高额奖学金吸引高分生源是一种普遍现象。虽然说这是民办学校的自主权,但是这样的做法也不是没有问题。这种看似不惜金钱办学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商业行为。比如,一些民办中学从学生那里收取高额学费,重奖高分学生,刺激更多的学生考得更高,吸引更多的生源,收取更多的学费。我国民办教育法规定,“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这种重奖做法也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更应该引起教育管理部门重视的问题是,由于长期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办学质量,不少民办中学形成了一种普遍的招生现象,即校际之间尤其是名校之间争抢高分生源的现象愈演愈烈。抢到高分生源,等于抢到了相应的高升学率。这种现象过去存在,今天依旧存在,必须引起教育管理部门的注意。例如,《南京日报》4月17日报道,尽管离中考还有两个多月,各校的国际班招生均已启动,南京开设国际高中课程的20多所学校,争夺优秀生源战已经悄然打响。
校际之间的生源差距会影响教育均衡的发展,生源差距越大影响也越大。很多地方初中生源本来极不平衡,高分生源集中流向省市县重点中学,导致生源差距拉大。而薄弱学校生源流失更为严重。如果不借助合理的政策控制或调节,长此以往,超级中学或其分校所在地的刚刚脱掉薄弱帽子的公办学校很可能会返回薄弱状态。在优质高中数量普遍不足、布局不够合理的办学条件下,生源均衡本来就存在困难。如果不对超级中学抢夺生源和超规模膨胀的现象管控,不仅会影响生源均衡,还会影响到招生秩序。
教育部门应该深入调研,反思超级中学(包括其所办民校)以及其他名校和国际学校抢生源对教育生态造成的破坏结果。一所学校抢到的高分生源越多,升学率就相对越高,其生源循环就越来越好,相应地,也会造成由低分生源构成的其他学校的升学率越来越低,办学质量越来越差。这样既损害了办学生态,也导致生源弱势学校办学价值的矮化,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已经取得的教育均衡来之不易。历史原因形成的重点中学集中招收高分学生的旧格局正在被打破,地方教育部门通过改革中考制度,采取指标生志愿均衡生源的办法,已经取得了某种成效。比如,确保了更多薄弱初中家庭的孩子有机会享受更好的高中教育。尽管这种做法距离教育法规定的真正的公平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些措施带来的公平感增强的事实。
某些名校所办民校提前招生破坏招生秩序。相比之下,其超规模办学的危害可能更大,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要求,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2015年,衡水一中的招生规模达到3200人,显然不符合规定。
此前有舆论认为,衡水一中跨省举办民办中学并未违法法律。但我国最新颁布的民办教育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既然如此,地方政府为何对地方学校超规模招生不但不加以督导,反而表现出支持的态度?有专家分析,举办超级中学,对地级市政府来说是明显的教育政绩,但对于省政府来说是没有任何政绩可言的。
衡水一中办学模式杂揉了民办学校的办学场地、办学资金、师资、管理者等资源和公办学校的品牌、师资、管理方法、管理者等资源,本质不是完全意义的独立民办学校,而是公办与民杂揉而成的学校,客观上存在学校性质不清的问题。
像衡水中学这样的名校办民校现象在其他地方并不少见。有人认为,“名校办民校”混淆了原本公、民产权清晰的资本界限,这些名校办的民校的出路,要么恢复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办名校,要么转为真正意义上的民校。这种认识符合民办教育法有关独立办学的规定。
透过超级中学借助民办学校形式违规办学以及超规模办学现象,我们需要做两个层面的思考。第一个层面,继续思考超级中学带来的地方教育管理和办学问题;第二个层面,继续思考超级中学异地办学带来的跨区域教育管理和办学问题,进而从整体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根治问题。否则任何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都会给教育生态带来负面影响甚至破坏。
最重要的是,严格规范办学,教育管理部门就不应该允许一小部分超级中学借办民校拥有特权,即不允许他们直接抢夺生源或利用公办名校的牌子变相方式抢夺生源。尤其是,在普及高中的新政策即将落实的时候,地方教育管理者要重点思考如何实施好高中普及教育,就必须采取更有力的均衡措施,必须严格禁止民办中学违规抢招生源和异地超规模办学的做法,有效防止其破坏教育均衡和招生秩序的任何违规做法,建设良好的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