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的现状及其途径
2017-05-16李彩凤
【摘 要】我国农民利益表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农民主体性的缺失和农民利益表达组织平台的缺失;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和利益表达客体角色错位以及大众传媒的冷漠。导致农民利益表达存在一些问题。农民利益表达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主体意识;搭建多种农民利益表达的平台和疏通表达的渠道;提高农民利益表达的组织化程度和加强大众传媒的表达动能;健全法律制度,形成农民利益表达的法律维护机制。
【关键词】农民;利益表达;法律机制
“利益表达是指一定的利益主体,为了实现既定的利益目标,而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利益表达客体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主张利益,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政治参与过程。”①研究当前我国农民利益表达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丰富的社会信息,而且可以使农民表达自己的主张,对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利益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有了巨大的发展,农民思想也不断解放,农民逐步打破传统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加之他们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要求在政治上的利益能得到满足。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民利益表达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的改观。但农民利益表达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民利益表达意识淡薄。农民对自身的利益持有漠不关心的态度,他们总是认为即使自己向上级反映情况也是无济于事。尤其是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农民的维权意识更弱,他们不懂得通過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是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与以往相比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增多了,比如,信访制度、农民的人大代表、领导接待日、媒体等,但这些渠道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使其始终不够畅通。
三是农民对农村选举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现在农村也存在贿选的现象,农民对选出的村干部能否代表自身的利益,解决自身的问题毫不关心,同时也不会对村干部进行监督。
四是农民对自身利益缺乏说话的机会。农民利益遭到侵害,向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反映情况,有关人员大多置之不理,不能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
二、我国农民利益表达不畅的原因
(一)农民主体性的缺失
农民的利益遭到严重的侵害,广大的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进行利益表达,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但是,由于封建思想文化对农民的影响,导致农民缺乏必要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影响着农民的利益表达行为。这就使得现代的农民缺乏公民意识、开放意识、参与意识和自主意识,另外,我国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信息相对闭塞,他们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的合理的利益要求,这又限制了农民的利益表达。再者,近年来,基层政府办事效率不高,使农民的利益得不到维护。
(二)农民利益表达组织平台的缺失
一个阶层或阶级利益表达的力度和有效性与自身的组织化程度有密切的关系。组织化程度越高,利益表达就越有力有效,相反,组织化程度越低,利益表达就越弱越无效。农民以特定的方式团结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但唯独农民没有一个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平台,农民如果没有有力有效的组织化平台,就很难进行利益表达,从而就不能更好地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教育。
(三)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
利益表达渠道是农民实现利益表达的桥梁,其完善程度对农民利益表达行为的实现至关重要。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的渠道很多,比如,集会、游行、示威,选举人民代表,信访制度等。虽然我国农民具备了多种利益表达的渠道,但在实际的运行中,仍然不够畅通。
(四)利益表达客体角色错位
农民进行利益表达离不开利益表达客体,而在现代政治实践过程中,利益表达客体在价值观念和评价标准方面存在较大的扭曲。利益表达客体受封建传统文化和自身素质的影响,价值观念仍然比较落后,不能以先进的观念来扮演自身的角色,使他们在解决农民利益问题上出现严重的角色错位。
(五)大众传媒的冷淡
现代大众传媒既快捷又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本可以成为农民利益表达的有力渠道,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使大众传媒对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关注的越来越少,使农民利益要求不能通过这一渠道得到表达。
三、促进我国农民利益表达的有效途径
(一)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强化农民的主体意识
农民利益表达行为的实现程度与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水平有很大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利益表达意识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受我国传统封建思想和农村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农民有较浓的“顺民”观念,不能正确地充分地表达自身的利益。农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提高文化素质和增强主体意识,一是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参政意识,从而使农民接受现代民主思想,通过合理的和合法的途径来进行利益表达;二是通过政治社会化手段来增强农民的利益表达能力和意识。三是鼓励农民参与民主实践活动,积累丰富的经验,学习广泛的政治文化,开阔自己的利益表达视野。
(二)建立多种利益表达的平台,疏通利益表达的渠道
要使农民更加充分地进行利益表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为农民搭建多种表达平台,疏通农民利益表达的制度化渠道。从多方面着手来完善制度化渠道,一是扩大农民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二是完善政治协商制度。三是不断完善信访制度。四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五是完善听证制度。六是开通多种信息技术渠道。
(三)提高农民利益表达的组织化程度
我国农民占人口的多数,但至今仍没有能够进行利益表达的有力的组织。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不断完善党政权力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二是建立农民自己真正的组织。
(四)加强大众传播媒介的利益表达作用
近几年来,农民通过大众传媒的途径使很多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事件得到解决,如土地承包、农村医疗改革、土地补贴等等。让农民信赖的节目有“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它们能够真实地反映农民的利益要求,能够快速地传播到各个地方,使相关部门了解农民的需要,进而采取措施为农民解决问题。
(五)完善法律制度,形成农民利益表达的法律机制
为了完善农民利益表达的渠道,国家必须不断健全法律制度,一是加大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二是降低法律门槛。
作者简介:李彩凤(1987-),女,汉族,籍贯: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单位: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五中,职务:高中政治教师,中学二级,研究方向:中学教学政治。
参考文献:
[1]童星:《发展社会学与中国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