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演奏技法的传承与创新
2017-05-12宋长风
宋长风
【摘 要】琵琶作為一种已经具有二千多年历史的弹拨乐器,其弹奏手法类型多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弹奏技巧作为弹拨乐器的演奏技法对琵琶演奏效果起决定性作用。本文就琵琶演奏技法做相关的概述,针对演奏技法的传承和创新进行探讨。
【关键词】琵琶演奏技法;传承;创新
中图分类号:J63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7-0098-01
琵琶自南北朝时由印度经龟兹传入内地后,因其独具风格的音乐表现能力被民众所喜爱并传承至今。琵琶作为一种以弹拨技巧演奏的乐器,其演奏技巧中常用的左手技法和右手技法是演奏者完成琵琶演奏的关键所在。故此对琵琶演奏技巧的整合分析对其传承和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一、琵琶演奏技巧发展概述
(一)琵琶演奏技巧的概述
琵琶作为一种以弹拨技巧演奏的乐器,其演奏技巧中常用的有左手技法和右手技法。左手技法重要的指法为按弦,按弦时,左手四指关节应自然弯曲,其中注意中指和无名指三个指关节弯曲方向不可呈平凹状态。食指按弦触点在指端中部偏下,中指、无名指、小指在指端中部偏上,拇指按弦触点在指甲右侧方向。在按弦做准备动作“抬指”时,以指关节为基点,按指迅速抬到一定高度,用垂直弹性冲力打在弦上,将弦按实。落指的位置触点一定要准确,否则会使音色不准,并且落指时力度不可过重或过轻,也不能将弦左拉或者右推,这样做都极大影响了音色的正确发出,致使乐音不准。
右手技法中的弹跳是右手的基础关键指法,“琵”、“琶”是根据演奏乐器的右手技法而来的。右手弹跳指法操作时,手腕背后小量外凸,小指侧边的腕关节向外前方稍稍抬出,拇指、食指两指的指尖要对齐,不能把食指放在下方或者左下方弹、拇指放在上面朝右上方挑。弹跳时要注重拇指、食指的关节和用力练习,并在此基础上锻炼动作快慢、手指运动幅度等作出强弱的变化。“滚指”练习是指在弦上连续、快速、均匀地弹跳,可以产生类似长音的效果。对此练习弹跳时要注重保持节奏均衡,音量一致[1]。
(二)琵琶演奏技巧的发展史
早在2000年前就出现了其形状为直颈,圆形音箱的琵琶雏形。公元五、六世纪,从西域传入一种横抱琵琶,当时称作“胡琵琶”,是现代演奏琵琶的发展源头。琵琶发展在隋唐时代出现高峰,一度成为当时盛行的乐器。唐代之后琵琶从演奏技法到制作构造上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公元十五世纪左右,琵琶创作已经出现武曲和文曲类型,有《十面埋伏》《霸王卸甲》为代表的武曲,《月儿高》《昭君怨》为代表的文曲。公元二十世纪中后期,琵琶艺术创作出现了《彝族舞曲》《狼牙山五壮士》《赶花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反映现代人民生活的乐曲,创作又得到新的发展和传承。
现如今琵琶结合西洋乐器如大提琴、长笛、钢琴、竖琴、吉他等,有了新的演奏形式,演奏作品已由中国传统音乐跨越至西洋结合演奏。新的演奏方式给听众带来耳目一新的音乐享受,受到中外听众的喜爱和好评,琵琶已经迎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新发展格局[2]。
二、琵琶演奏技巧的传承和创新
(一)琵琶演奏技巧的传承
琵琶演奏作品最广为流传的是唐代白居易所创作的《琵琶行》,非常形象地展现了琵琶演奏及其音响效果:“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还有为后人所熟知的著名琵琶演奏家曹保及其后人曹才、孙曹刚。西域的裴神符作为唐太宗的宫廷乐师,首创了琵琶手指弹法,受到唐太宗的高度赞誉。唐朝是琵琶发展的一个巅峰时期,给后世留下了很多宝贵的艺术财富。明清时期是古代音乐普及面最大,发展最繁荣的阶段,琵琶已成为当时宫廷和民间常见的乐器,也造就了中华民族音乐的宝贵财富。现代琵琶音乐发展中,著名的琵琶演奏家和作曲家代表刘天华先生、刘德海先生对现代琵琶弹奏技巧做了大胆创新,促使了现代琵琶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二)琵琶演奏技巧的创新
从古至今,演奏家对琵琶演奏技巧一直不断进行改良和完善,在追求演奏技艺的道路上一直不断对琵琶演奏技艺进行探讨,并从中发现新的艺术展现方式。刘天华先生和刘德海先生在我国民族乐坛功不可没,将中国传统音乐作品和国外的小曲、音乐结合,创造了独具一格的琵琶艺术作品,并创新了“反弹”琵琶弹奏技法,为近代的琵琶演奏带来丰富多彩的艺术成果,打开了琵琶演奏技巧的创新发展空间[3]。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人类文明艺术的发展路程中,琵琶艺术一直给世人呈现着旺盛的生命活力,新的时代发展为琵琶技艺带来了机遇,创新作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音乐的发展道路中,不仅要继承前人在历史发展中带来的宝贵艺术财富,更要不断对其创新探索,为琵琶技艺增添新的生命力,展现琵琶艺术的音乐魅力。
参考文献:
[1]侯乐萌.琵琶演奏技法的传承与创新研究[J].黄河之声,2015,(24):62-63.
[2]卜卉,王鲲.琵琶演奏技法的传承与创新[J].大众文艺,2010,(01):26-27.
[3]詹静漪.浅谈琵琶演奏技法的演变与创新[J].音乐天地,2010,(05):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