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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论文综述

2017-05-10白慧慧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白慧慧

摘要: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有生理、心理方面的主体因素,有学校、家庭、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客体因素,当主客体因素结合到一起便形成了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因此,防范青少年的犯罪需要从全位、多角度来进行,这一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够处理好青少年的犯罪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进而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从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主观因素;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客观因素这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内在心理原因和外部不良心理环境因素,提出了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的对策。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内部因素;心理环境因素;心理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现状与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在犯罪学中,青少年一般是指十四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人,这一年龄阶段包含了两个阶段的人群,同时这一年龄阶段也是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的转变期,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属于未成年人,满十八周岁而又未满二十五周岁则属于青年人。

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是指已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刑事案件的法律法规,它主要包括立案、侦查、强制措施、检控、审查、处罚、矫正及康复等方面的内容。因此说,青少年犯罪包含了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和青少年犯罪中“犯罪”界定,综合起来讲,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二十五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根据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实施情况来看,其呈现出的现实状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化程度加强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作案形式就是团伙性犯罪,当前来看,团伙性犯罪的比例在逐步的增加。以往的研究认为团伙犯罪的比例应该70%在左右,但是根据现有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对966名青少年犯的调查发现,和其他人结伴实施共同犯罪的比例占到85.7%单独犯罪的紧占到14.3%。最重要的是青少年犯罪问题呈现出严重性的态势,不单纯的体现在犯罪团伙比例呈上升趋势这方面,而是这些犯罪团伙在组织程度方面有所提高,他们往往在分工协作方面比较精密,这些现象在无形之中增加了青少年犯罪给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

2、暴力化程度加强

青少年犯罪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暴力性,当前青少年犯罪暴力化的程度有些加强。调查结果告诉我们,当青少年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突遇到被害人的强烈反抗时,立刻选择放弃的青少年犯仅有22.4%。约有77.6%的青少年犯会失去理智,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这其中又有48.1%的青少年犯会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之后直到对方停止反抗时自己才停止暴力行为,有6.1%的青少年犯直接选择了杀害被害人,有23.4%的青少年犯当实施暴力之后,如果被害人能被制服就制服,制服不了就选择停止。通过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将暴力犯罪进行到底的青少年犯占有54.2%。这就说明了青少年犯罪的暴力倾向已经在加强。

3、预谋性犯罪増强

从心理学方面来说,青少年心理處于一个特殊时期,这一时期的特征是身体迅速发展,心理不够成熟,没有较好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控能力又很差,遇事容易冲动,因此,青少年的犯罪很少会认为他们本身就具有较坏的想法。可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也会有一些未成年人利用自己的身份犯罪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整理其他的研究啦发现,有三个省份青少年犯罪的调查结果显示,约有79.6%的青少年犯属于故意犯罪,约有41.9%的青少年犯在犯罪前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37.7%的青少年犯尽管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刑事案件,但也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只有16.6%的青少年犯在犯罪时是因为性情冲动,在无意识或浅意识下实施犯罪的。可以看出,青少年有计划的犯罪的意识也在增强。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的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主观因素

1、生理、心理发展特点

青少年处于成熟与半成熟的过渡期,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叛逆的情感是最强烈的时候,并且在这个时期极容易冲动,热血沸腾犯下错误。同时青春期的少年身体迅速成长,内心想要脱离家庭的束缚,自身能力让自己无法脱离,这种矛盾的情绪也会,内心的冲突也会让他们失去理智。

2、青少年易形成低自我控制特质

根据一般犯罪理论的观点,影响青少年出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最直接的因素是“低自我控制”,“低自我控制”的形成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低自我控制者易于立即表达其情绪以及动机上的冲动,缺乏对事情的规划,无法履行承诺,缺乏冲动调节的能力,缺乏延宕满足的能力。由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自身控制能力较弱,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在外界不良因素影响下,容易形成一般犯罪理论中的低自我控制特质。我们在与青少年犯交谈或了解其案情时,发现他们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的特质:如懒惰、自我中心、目中无人、耐挫力差、喜欢冒险和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等。

3、犯罪动机的形成具有突发性

青少年需求膨胀,有立即满足的倾向,但能力有限,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犯罪动机。从犯罪动机的产生方式来看,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开始并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极易在外界刺激、引诱下产生不可抑制的犯罪意向。而一旦某种意向成形,就会在头脑中迅速蔓延至每一根神经,一触即发。很多的调查中发现,很多青少年犯认为他们是因为一时冲动或是在别人的误导下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所有的被调查者事后都感到很后悔,希望能重新做人。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客观因素

1、不当的家庭教育和不良的家庭环境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在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和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而不当的家庭教育和不良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一般犯罪理论认为,不良的家庭教养和家庭环境会导致低自我控制。许多父母不知道如何管教孩子,没有正确的教育方式,主要表现为对子女采取溺爱型、粗暴型和放任型三种不同的教育方式。当孩子犯错时没有及时地给予纠正和引导,取而代之的是责骂和纵容,并且,在孩子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也没有伸出援助之手。绝大多数青少年犯的父母在教养方式上很难做到上述所说的四个方面。另外,个别青少年犯生活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中,或者父母感情不和,整日吵闹;或者父母有不端行为,为孩子树立了不好的行为榜样;或者家庭结构缺损,不完整;或者父母外出打工,无暇顾及孩子等等。他们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应有的关怀照顾,心理发育不正常,性格孤僻、冷漠、自卑、脾气暴躁、行为自私,品行不良。为了寻求心灵的慰藉,他们往往是非不分,致使外界不良诱因有了可乘之机,最终误入歧途。

2、学校教育失误

首先,学校教育关注成绩之风还很严重。

其次,学校管理上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心理问题的不到解决与预防,最终演变成了悲剧。

另外,学校教育内容有失偏颇。主要表现为忽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在社会化的进程中,90%以上的青少年犯没有形成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是法盲;还有部分青少年犯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

3、同辈群体的不良影响

同辈群体在青少年中普遍存在,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重要的环境因素。同辈群体由于有着相近的年龄、人生阅历、文化层次、生活和学习模式,使其相对于其他群体来说,心理共容性强,容易产生心理共振。他们交往频繁,彼此影响。特别是在青少年时期,同辈群体的影响尤为重要,甚至可能超过父母和教师的影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彼此强烈的认同感给了他们畸形的自信和自尊,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的哥们义气便成了他们不可缺少的精神需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惜“为哥们两肋插刀”,社会责任感大大降低。基于此,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会纠集多人,共同做案。

4、社会不良風气、腐朽观念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传统的社会控制功能渐失,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由于受到外来腐朽思想和低级庸俗文化的影响,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坑蒙拐骗、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期,势必会受到这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

犯罪心理预防,就是指通过给予行为人的心理以某些影响以达到预防其犯罪行为发生的目的。即通过消除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心理结构或阻抑行为人消除犯罪心理结构的方法,以达到预防犯罪行为人发生犯罪行为的目的。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矫正不良心态

外在不良的环境会产生影响,但是这些不良因素只有作用于个体的内在心理,引起心理的逆向变化,才能促使青少年在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实施犯罪行为。所以,加强青少年个体的自我修养和自我调节,增强自身的控制能力,才不会被外界环境干扰。

1、加强自我意识教育

以自我意识(又称自我概念)为核心的个性调节结构是对个体心理与行为进行控制与调节的系统,它对犯罪动机起到加强、削弱或发动或终止的调控作用,一个人只有在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自我在社会生活中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才能对自己的心理与行为实现较好的监督与控制作用。积极的自我观念会促进他们的正向发展,因此要多进行鼓励。

2、加强社会认同教育

一个人对社会规范接受与否,决定了其自我控制能力的强弱,并直接影响他们行为的是否合法性。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德克海姆(E,Durkheim)曾经指出,只有在个人认同社会集体道德意识,接受社会道德规范,并且在社会中建立一个权威的、强有力的称之为集体纪律的社会控制系统时,良好的社会秩序才会出现。所以,要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就要使青少年愿意接受社会规范,对社会产生积极认同。让他们了解社会对青少年的期望,实现自己在社会中的准确定位,并按照一定的社会角色要求实施自己的行为,从而形成对社会良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及时矫正不良心态

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心理,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矫正,避免其演变为心理障碍。第一,要及时矫正不平衡心理。青少年在与同伴的相处过程中,由于自身及家庭方面存在的各自不同情形,不自觉地存在相互攀比的心理,如因学习成绩的好坏、不同家庭的富裕程度、各自优点的多少等,都会使他们觉得自卑、失落,久而久之便会存在心理压力。当出现这种心理压力时要进行及时疏导和缓解,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各种不平衡因素,以有效压抑内心的释放。第二,要及时矫正逆反性心理。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由于学识和阅历不同,客观上在价值观、人生观方面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作为成年人的家长或教师,他们有其自身年龄阶段的兴趣爱好和社会认知,出于对青少年学生的培养,他们往往要求青少年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学习和发展。而青少年学生却有着自身年龄层次的想法,他们不愿意一味地接受成年人的观念,继而激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对此,成年人应当了解青少年的内心需求,尽量采取能够为青少年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教育和培养,防止逆反心理的不断升级。第三,要及时消除孤独和空虚感。青少年时期的各种心理矛盾极易引发孤独和空虚感,要不断培养青少年的情趣爱好,引导他们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以丰富业余生活。

(二)健全家庭教育功能,营造良好家庭成长氛围

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接触最早、最多和影响最深、最大的教育场所就是家庭教育。很多调查研究表明,很多青少年犯罪与其家庭或父母有关。所以,阻断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第一道防线就是健全家庭教育功能,营造良好家庭成长氛围。

1、树立良好家风

所谓家风,就是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表现中所形成的风气,尤其是家长的表现对于家庭风气的影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国教育家福禄贝尔曾指出: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掌握在掌权者手中,不如说掌握在母亲手中。说明家长的素质对子女的前途命运是多么重要。模仿性强是青少年的特点之一,青少年模仿性大于成年人。

2、端正教育方法

现代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子女的错误教育方式影响青少年不良心理形成的重要因素。有研究报道: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的人格发展和心理健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如,滥用家长权威,将家长的意志强加于子女,对子女采取过多的干预、过度的保护和过分的期望等等。

3、营造温馨氛围

在青少年的心理发展过程中,他们希望和父母、家庭有亲近感,即在父母和孩子之间有温情的、稳定的、充满爱意的、关注的联系。和谐的家庭环境不但可以防止青少年犯罪,而且可培养他们活泼开朗,健康向上的性格。许多有关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发现,亲子相聚时间与青少年犯罪有很高的相关性。一组对合肥市15—19 岁组青少年的家庭环境及部分学校环境因素与自杀的关系进行分析表明,家庭环境因素中显著性差异最大的是亲密度和矛盾性及情感表达因此,父母要在家庭生活中积极营造家庭成员间亲密、鼓励、支持的氛围,使青少年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得到循循善诱的教诲,推动青少年明事理、清是非、辨善恶健康心理养成。

(三)转变学校教育方法,科学设置教育内容

针对学校教育中不利于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各种消极因素,应当改变原有的“为升学而教,为考试而学”的错误教育观念,彻底转变到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轨道上来,不断实现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全个性的培养目标。

1、转变教育方法

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不是单向的灌输教育,而是教师与学生的心灵沟通和情感交流。青少年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很强的自尊心,学校教育要营造宽松、平等的教学氛围,使学生在快乐的环境中成长。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思想变化,向家长反映学生在学校中的表现情况。

2、健全教育内容

为改变以往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现象,应当适应青少年成长和发展需要,合理配置教学内容,促进学生的全面进步。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从心理发展过程来看,青少年时期是树立正确的情趣观、生活观理想观和是非观的关键时期,如果在这一时期没有形成正确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其不良的认识和态度一旦定型,再给予纠正或重新树立将非常困难。因此,要在学校教育中要安排必要的德育课时,通过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不断研究创新德育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采用多媒体、电视、录像、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社会支持,不断净化社会环境

在青少年从幼稚走向成熟、从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健康、向上、积极的社会文化环境对青少年完美人格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不断完善和净化社会环境,创造一个有利于个体人格健全发展和个性充分展示的社会文化环境,是防止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实现犯罪预防的重要措施。

1、加强社会支持

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迅速,在物质上、精神上的各种需求越来越强。然而,由于社会现实条件的制约,很多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这便导致青少年心理上的矛盾和不平衡,形成不健康心理,并逐渐演变为犯罪动机。为适应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发展特点,应当针对青少年的心理需求适当加强社会支持,以缓解心理盾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影响。

2、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是青少年心理健康發展的前提和保证,有什么样的文化背就会塑造出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要下大力气净化社会风气,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总结:青少年犯罪心理是受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相应地也应当整合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措施进行综合实施。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不断发展、信息传播不断加快的社会条件下,青少年对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这同时给青少年思想上带来的困惑与烦恼也相应地越来越多,给他们的心理发展和行为方式也必然带来更多的影响。但不论怎样,社会必然是向前发展的,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开始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家长、学校和社会服务机构也开始注重对青少年的心理引导和外部保护。所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不只是其个体内部问题,它需要在社会方面力量的综合参与之下,对青少年的发展与成长给予更多支持与鼓励,为青少年的外在生活学习环境创造更多温馨与条件。只有这样,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才能步入健康轨道。

参考文献

[1] 张应立.家庭缺陷与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1:47-50

[2] 姚向阳.青少年犯罪问题与家庭教育.东方论坛,1999,3: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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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 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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