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翻译家周瘦鹃与作者的翻译伦理关系
2017-05-10涂兵兰
涂兵兰
[摘 要] 在翻译生产关系中,译者与原文作者之主体间关系为最重要的一对关系。在民初社会伦理、政治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的语境下,周瘦鹃与作者的翻译伦理关系呈现复杂性和过渡性特征,具体表现为主仆关系、亦主亦仆的关系以及仆主关系等。该翻译关系既是社会环境在其身上的反映,也是其翻译目的作用的结果。考察其与作者的翻译伦理关系有助于客观地了解民初翻译状况。
[关键词] 译者;作者;伦理关系
[中图分类号] I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16)06—0102—05
Abstrac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ranslator and the author is the most important one in translating process. In the changing soci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context, the eth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Zhou Shoujuan and the author in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appears to be more complex and transitional, which is characterized as a relationship between a master and a servant, half master and half servant as well as a servant and a master. This relationship is not only the reflection of the society, but also the result of his translating purpose. To study his relationship with the author will facilitate the understanding of translating situation at that time.
Key words: translator; author; ethical relationship
一 引 言
所谓伦理便是人际关系如何以及事实行为应当如何(Thiroux, 2005:2-3)。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与各翻译主体形成一定的伦理关系。在这之中,译者与原文作者的主体间关系是最重要的一对关系。之所以很重要,是因为作者作为翻译活动的前提主体,没有其创造出来的文化产品,翻译活动就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而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构成主体,没有其策略技巧的选择实施,没有其译作的生产生成,翻译活动就根本无法实现。
比起林纾、周桂笙等译界前辈,民国初年翻译家周瘦鹃算得上是后来居上者。据笔者统计,自1910年翻译改编《爱之花》开始到1919年,周瘦鹃翻译作品达188部之多,涉及的国别与作家之多之广,堪称时人楷模。他翻译最多的前三位作家是英国的柯南道尔,有11篇、法国的莫泊桑,有8篇,以及美国的亚塞李芙,有7篇。其次有大仲马、笛福、伏尔泰、华盛顿·欧文、雨果、马克·吐温、托尔斯泰、霍桑、狄更斯、莎士比亚等,可见其选择翻译文本眼光与品位之高也是时人无法比拟的。鲁迅评价其1917年翻译出版的《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刻》三册有“空谷足音”之感。在施蛰存主编的《中国近代文学大系(翻译文学卷)》共18部中,周瘦鹃的译作达6部之多,足见其地位之高,影响之大。那么,周瘦鹃的翻译目的何在?在民初时代背景下他与原文作者形成怎样的翻译伦理关系?
二 民初社会伦理
民初占主流的社会伦理观念仍然是传统儒家伦理。传统的自然经济要求其社会生活的道德核心是“忠诚”。人们在评价彼此的道德行为时也以“忠诚”作为基本的道德原则。深受儒家傳统伦理熏陶的周瘦鹃与当时各翻译主体的伦理关系毫无疑问地带上封建等级制度的特征,其核心仍然是“忠诚”,既要忠诚于原文作者,又要忠诚于翻译活动的赞助者和读者。
然而,明清以来萌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对传统自然经济的历史对立,在道德世界建设上所要求的核心不再是“忠诚”,而是“信任”。因为市场经济的一切制度工具,一切运行方式,从商品市场上的买卖到资本市场上的借贷,无不体现着信用关系。民初翻译小说市场逐渐建立,商品意识迅速渗透小说家的翻译和创作过程。作为社会转型时期的译者,周瘦鹃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信用”伦理观念的影响,它要求周瘦鹃的翻译行为首先必须获得其他各翻译主体的“信任”。
三 民初周瘦鹃的翻译目的
行为主义者认为,任何人类的实践行为都有一定的目的性。因而,译者也受到其翻译目的的制约,也就是说,整个翻译过程每一个选择,包括原文作者和原文体例的选择,都是由译者所要达到的目的所决定的(Nord,2001:29)。民初社会与家庭环境的变化使周瘦鹃的翻译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经济目的。一方面,当城市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知识阶层追逐利益不再为士人所耻笑,积累财富成为刺激知识阶层不断进取的强心剂。另一方面,周瘦鹃从小父亲去世,家境贫寒,依靠母亲和妹妹在“虞德记”的商号做女红维持生计,经济上急需改变现状。1911年他在《小说月报》上发表翻译小说《爱之花》之后得十六块银元,“虽然不算很多,但对于一直在贫穷线上挣扎的周家来说,却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全家人欣喜若狂,好像买彩票中了头奖一样。因为那时的十六块银元是可以买好几石米的”1963年4月24-25日香港《文汇报》第6版“姑苏书简”专栏。。翻译小说给周瘦鹃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使他决意辞掉教书的工作,“下海”专门从事小说翻译。他在选择翻译文本时不得不考虑市场读者的阅读水平以及审美情趣,晚清时期流行的浪漫小说和侦探小说无疑影响着周瘦鹃的翻译文本选择。
然而,民初社会,军阀割据,社会动乱,作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近代知识分子,周瘦鹃与其前辈一样,在面对国家危机时无法摆脱干预社会的情怀。因为人的社会性存在使人的主体性凸显,才使人有了责任、义务,所以出生在一定社会的个人具有某种责任和义务,不管他是否愿意(高兆明,2005:50)。晚清民初文化社会规范的突变,向西方学习是必经之路,中国主流知识分子把翻译推到一个极触目的位置。周瘦鹃认为“惟有多作爱国小说,以深刻之笔,写壮烈之事,俾拨国人之心弦,振振而动,而思所以自强强国之道。”1921年7月3日《申报·自由谈》第13版,小说特刊第25号。此时出于救国需要而翻译的周瘦鹃不仅把译本当成赚钱的工具,而且还是宣传政治的喉舌。周瘦鹃在《礼拜六》前百期上发表的译作中,爱国小说和军人小说仅从篇数上看就达9篇之多,超过了他同时期同类题材翻译的数量。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小说都集中发表在1915年5月9日国耻日前后。
四 民初周瘦鹃与作者翻译伦理
关系表现形式
由上分析可知,在翻译选目上,民初的周瘦鹃或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需要,或受到爱国热情的驱使,选择了大量言情小说、侦探小说或爱国小说进行翻译。在翻译思想上,民初的周瘦鹃摆脱不了转型时期社会混杂的“忠诚”与“信用”伦理思想,因而使他在具体翻译方法上与原文作者主要形成了三种伦理关系。
第一种主仆关系。在此类关系中,译者并不重视原文作者,原文意识淡薄,其译作大多不注明原作者姓名,翻译中并不紧跟原文作者的思想,但却比较重视译文读者,关心他们的期待视野、欣赏水平、兴趣爱好。善于抓住读者的心理,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1910年周瘦鹃就读民立中学期间,从城煌庙的旧书摊淘回一本《浙江潮》杂志,其中一篇讲述法国军官爱情悲剧的英文笔记,让他为之倾倒,遂把它改编成一部八幕剧(话剧),这是周瘦鹃首次尝试翻译。初试译笔的周瘦鹃深受儒家传统思想“忠诚”的影响,译者必须对原文作者忠诚。但是翻译活动中涉及人员复杂,其发起人、赞助人、客户、读者等均参与了翻译过程,根据德国功能派的观点,译者应对所有参与人忠诚。其次,明清以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萌芽使得译者对市场读者的关注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密切。作为职业译者,周瘦鹃深知,读者的接受与否直接影响着他的生活来源。再次,“直译”在晚清没有市场,小说翻译界基本上是“意译”一边倒(陈平原,2005:39)。在此社会背景下,刚刚走上民初译坛的周瘦鹃的翻译要做到完全忠实原文作者是不可能的。
因此,为了获取更好的经济利益,为了更好地表现自己,周瘦鹃从骨子里并没有把原文作者放在首位。笔者在梳理其1915年以前的翻译作品时也发现,其中很多作品既没有作者名字,更没有作者国别;几乎全部翻译小说都不交代原文书名,译本的书名又不是原本书名的译文;很多翻译是据英文译本转译的,原作者的名字也从英文对音转译而无法考证;甚至出现同一个作家,译名也不一样。比如英国侦探小说家Conan Doyle,有时翻译成柯南达利,有时翻译成柯南道尔。法国作家Maupassant在周瘦鹃的译本中有几个译名,分别是毛泊桑、毛柏霜、毛柏三。
不仅如此,周瘦鹃译作中还夹杂着伪译。晚清以来创作与翻译并不严格区分,当时的文学期刊收购作、译稿件也一视同仁,一律按质论价,而且价格不菲,如《小说时报》购稿价格是:“第一等每千字两元半,第二等每千字一元半,第三等每千字一元。”(范伯群,2000:560)因此,能发表一部数万字的稿子其收入在当时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和创作相比较,翻译显得容易得多。在民初社会,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译者更为关心译本的销售量,原作者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据统计,从1910年到1915年,在周瘦鹃翻译的188篇作者出处不详的有61篇之多。周瘦鹃在《游戏杂志》第5期(1914年4月)发表小说《断头台上》时承认:“系为小说,雅好杜撰。年来所作,有述西事而非译自西文者,正复不少。如《铁血女儿》、《鸳鸯血》、《铁窗双鸳记》、《盲虚无党员》、《孝子碧血记》、《卖花女郎》之类是也”。
在翻译过程中,为了赚取更多读者市场,周瘦鹃充分行使着主人的权力,常常以自己或者讀者为中心,任意增删原文。比如周瘦鹃绝大部分译本标题都不忠实于原文,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周瘦鹃的用心和刻意,他试图通过这些或惊悚、或刺激、或悬疑的题目以吸引读者的注意,一个好的新颖的标题自然会引起普通市民的好奇心,从而激发其购买欲,达到译者的翻译目的。有时遇到原文难解的章节,就跳过不译。此外他还藉着自己报人、编辑、作家的身份,对原文进行大肆改造和重写,把自己完全置于一个主人的地位。例如:
Aksionov was a handsome, fair-haired, curly-headed fellow, full of fun, and very fond of singing.他出落得也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好算得个美少年。瞧他一天到晚,没有不快意的事情,只谑浪笑傲,拍手高歌。所以人家但见他天天开着笑口,从没愁眉不展的时候。(范伯群,2011:4)
原文作者塑造了一个相貌俊朗的俄国青年,他满头卷曲的金色头发,幽默风趣,喜欢唱歌。作者寥寥几个词语就把主人公的相貌、爱好、情趣生动形象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周瘦鹃却使用晚清文人惯用的描述人物手法,把主人公描述成“唇红齿白”,使得俄国青年少了一分英气,多了点脂粉味道,其中的复合句显得冗长拖沓,不似原文干净利落。
第二种,亦主亦仆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第一种关系向第三种关系过渡时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其实,对于当时晚清意译一边倒的现象,很多译者提出了质疑。比如《小说林》第10期中觉我在《余之小说观》中谈到了译者对于读者应尽的职责。
譬如一西译书,而于其面,书明原著者谁氏,原名为何,出版何处,皆印出原文;今名为何,译者何人。其于日报所登告白亦如之,使人一见而知,谓某书者,即原本为某,某氏之著也。至每岁之底,更联合各家,刊一书目提要,不特译书者有所稽考,即购稿者亦不至无把握,而于营业上之道德,营业上之信用,又大有裨益也。(陈平原、夏晓虹,1997:334)
我认为,为了避免晚清翻译市场的混乱,译者应该把作者的姓名、国籍、译者的姓名等统统标示出来。不仅如此,他还指出,每部译作都应该刊登广告把作者、译者书名等一一标示出来,每年年终时还应该做一个书目提要,不仅方便译者查找,也方便读者购买书籍,不至于重复。这是商业应有的道德,也是对读者负责。我的这一论述,得到当时晚清译坛很多人的响应。周氏兄弟翻译《域外小说集》,基本遵循此规范,即打破原文作者隐身的局面,把作者从幕后拉向前台,从而抬高作者的身份地位。
长期从事翻译并且依赖翻译的周瘦鹃当然知道,译者的职责是把原作者的思想和风格忠实地呈现给读者,但是译者同时也面临一个问题:中西方字法、词法不同,如果按照原文字字直译,就很可能阅读起来诘屈聱牙,造成阅读障碍。表现在同一个译者身上,对待不同原作态度也不同,有时紧跟原作者步伐,字字对译,有时置原作于不顾,任意删改原文,甚至在同一译本也能看出译者的这种游离态度。因此,对于社会转型期的周瘦鹃来说,社会价值的不稳定性、翻译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他经常游离于意译与直译之间。周瘦鹃的《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中,大部分小说章节和原著一一对应,并未按照中国统一的体例来编排,大量历史说明性文字也得以保留,如《死后之相见》、《义狗拉勃传》等。外国西学人物出场的顺序以及叙述者的叙述角度,也被忠实地翻译了出来,人物与地点的名称都音译,还有大量的外来词汇和欧化句法出现。例如《义狗拉勃传》片段:
His master, a brown, handsome, big young shepherd from Tweedsmuir, would have liked to have knocked down any man, would "drink up Esil, or eat a crocodile," for that part, if he had a chance: it was no use kicking the little dog; that would only make him hold the closer. 大狗之主,為一伟硕之土维土茂少年牧人,貌秀逸,肤作棕色。于时见大狗败,则大愤,几欲尽攫观者而赔之,用泄其愤。一时势汹汹然,若能饮尽意昔尔海水,而食一鳄鱼顾即蹴此小狗,亦殊无济。蹴之愈力,则彼啮大狗之咽亦愈力)(周瘦鹃,1987:41)
原文中作者非常细致运用夸张、比较、比喻等修辞手段把狗主人的样貌、力大无穷的特点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译者紧紧跟着作者,非常忠实地原文主人的形象表现出来了。
但是,仔细比对原文与译文,我们发现周瘦鹃多次抢过作者的笔头,不时在译文中插入一些表示评价、感叹之类的语言,有时候干脆插入叙述自家的事情。比如:翻译《破题儿第一遭》中“仿佛小学生读书,见了威严的先生,深度都不自在咧”(周瘦鹃,1987:485)。此外,译文中增添大量原文中根本不存在的解释性以及评论性的按语,如他在翻译曼丽柯丽烈(Marie Corelli)的Old-Fashioned Fidelity时,在故事的开头加入了一段话论说爱情:
吾人生斯世界,弗论其为髫龄,为耄年,当罔不知此温馨甜蜜,悲酸凄苦、可爱可怖之一字,曰:情。举凡韵史艳诗,以及回肠荡气之作,皆纬之以男女之情,以情字为标题,以情字为主旨。(周瘦鹃,1987:214)
第三种,仆—主关系。这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翻译生产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译者视作者为权威,不敢有丝毫的逾越,从而成为作者的“附庸”。译者在翻译中紧跟作者,亦步亦趋。从语言的基本要素字、词开始,到段落、篇章,无不是原文的复制。他们遵从于再现伦理的“忠实于原文作者的意图,准确地再现原文文本,毫无增删、毫无更改”(Chesterman, 2001:139)。上世纪20年代以后,周瘦鹃的翻译越往后走,越出现重视原文作者的趋势。译者的原作意识逐渐加强,政治性减弱,因而文学的艺术性、趣味性地位上升。译者与作者的仆—主关系愈加明显。1921年3月20日第14版他在《小说特刊》第10号上谈到:
持花镜前,观镜中花影,一瓣一萼,悉与真花同。持紫兰,镜中现紫兰,持玫瑰,镜中现玫瑰,移译西方名家小说,亦常如是,庶不失其真,今人尚直译,良有以也。然中西文法不同,按字直译,终有钩辀格磔,奈何。
周瘦鹃以镜前持花为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译者应运用“直译”的手段。在翻译中,周瘦鹃对原文作者没有丝毫懈怠,在翻译《大义》TheTraitors Mother时,周瘦鹃首次附上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小传:
麦克昔姆高甘(Maxime Gorky),真名曰潘希高夫(M.A.M.Pyesnkof),以1868年3月14日生于尼尼舒夫高洛。读书既成,颇事浪游,数年间流转工作,不名一业,尝为稗贩,为厮役,为园丁,为船坞工人,时复无业,为浪人。居恒好杂处,于俄罗斯贫民及下流社会中捡拾闻见,著为说部,故其所作,多为无告小民请命者,有《麦加区特拉》(Makar Chudra)、《哀密良壁勃甘》(Emilian Pibgai)、《乞尔加希》(Clelkash)、《托斯加》(Toska)、《麦尔佛》(Malva)、《同伴》(Comrades)、《间谍》(Thespy)诸书,均名。此外又有短篇小说三卷及剧本一种。其人尚存,今仍从事于著述如故。(周瘦鹃,1987:444)
寥寥三百字,对高尔基的生平与著述勾勒了一个轮廓,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用笔言简意赅。这里特别提到了高尔基所从事的职业,曾做过小商贩、杂役、园丁、工人等,因此结识了很多下层劳动人民,了解了俄罗斯下层社会的生活状况,创作了很多反映下层劳动人民的作品。其他一些作家的传略,也大多写得概括简约,首尾咸具,令人一目了然。这少到二三百字多到五六百字的简介充分体现了译者对原文作者的尊重,译者并不是对每个原文作者进行详细介绍,而是在篇幅不大的文字间,把原文作者的出身背景、在文学上的贡献做了高度中肯的概括。
在《丛刻》中周瘦鹃第一次集中地向中国读者介绍了欧美各国40多位作家,其中包括谈福(现通译笛福)、迭更司(狄更斯)、哈代、史蒂文生、科南道尔、伏尔泰、白尔石克(巴尔札克)、大仲马、陶苔(都德)、欧文、霍桑、挨兰波(爱伦坡)、马克·吐温、杜瑾纳夫(屠格涅夫)、托尔斯泰、贵推(歌德)、盎特逊(安徒生)等。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周氏是仔细研究了原文作者的。这一点,他无疑效仿了晚清前辈严复。然而严复只翻译了8种作品,而周氏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作者队伍,要搜罗不同国家作者的有关信息对于一个译者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更何况他对作者的介绍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有些评价相当中肯,如果没有对原文作者精心研究是不可能做到这样的。鲁迅评价《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刻》说:“又每一篇署著者名氏,并附小像略传。用心颇为恳挚,不仅志在娱悦俗人之耳目,足为近来译事之光” (王智毅,1993:310)。中国早期的译作,不写明原作者,更不标姓氏的外文,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弊端。周瘦鹃的译作则极为规范,甚至可供学者作研究之用,更何况有些原作者的“略传”在中国也是第一次介绍,也属首创。
不仅如此,周瘦鹃还注重忠实传达原文的精神和内容。他非常喜欢翻译莫泊桑,并在《译者言》中表示要着意体现出莫泊桑作品的原味和精神:“这一篇原名叫做 ‘La Revanche 体裁像小说又像剧本,很别致的。毛柏霜的笔本很冷隽,这一篇更在冷隽之中带着 ‘Powerful,实在是极好的作品。我译时很着意,不给他走样,但总没有他那種精神呢。”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周瘦鹃越来越关注原文作者,尽量在翻译语言、修辞以及思想内容等方面契合作者原意。翻看周瘦鹃的译文,尤其是稍后一点的译文,有些基本能做到完全忠实于原文,在意义的表达上,他更是紧贴作者。比如他翻译的《鬼新娘》、《宁人负我》、《红笑》等。
在自己做编辑过程中,他以同样欣赏推崇的态度对待作者,他曾经委屈地说到:“一天百余封信,全是文稿,又为的朋友太多,不能不顾到感情,只得到处讨好,而终于不能讨好,偶一懈怠,责难立至,外界不谅,又因来稿未登,或敷衍未周,而加以种种的责备、种种的谩骂在我已觉得鞠躬尽瘁,而在人还是不能满意。”(范伯群,2011:43)此语足见其对于作者的忠诚。
五 结 语
由于民初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其旧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仍未完全消失,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还未完全建立。因此,在道德世界里很可能发生普遍的无序状态,导致译者与其他各主体间伦理关系比较复杂。整体来说,民初周瘦鹃与原文作者的伦理关系由于其自身经济与救国的目的而经历了一个由主仆关系逐渐向仆主关系过渡的动态发展过程,体现了译者对原文作者日益尊重。事实上,当译者的政治狂热被冲淡,对经济的重视上升时,他对翻译的本质认识逐渐加强,对自己肩负的责任理解愈深。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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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智毅编.周瘦鹃研究资料[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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