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游牧民定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5-10阿日孜古丽·库尔班江
阿日孜古丽·库尔班江
[摘 要] 昭苏县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高原边境县,昭苏县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大多数牧民基本以游牧生产生活方式为主。在生产生活中,昭苏县游牧民定居存在牧民定居建设补助低,定居点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因此把游牧民定居工作做好才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实事。
[关键词] 昭苏县 游牧民定居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1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3-0003-01
1 昭苏县游牧民定居基本情况
昭苏县游牧民定居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就开始进行了,但当时仅限于建设思想,主要实施牧民草场就近定居,同时还有插花定居、分散定居、集中定居等模式。当时这些定居模式解决了游牧民的居住问题,但生产、生活、居住安全等均未得到解决。畜牧业生产方式依然传统粗放,牧民增收缓慢,牧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落后于农村和城镇。过度的放牧导致草地生态严重退化,畜牧业生产的自然环境岌岌可危。
2 存在的问题
2.1 牧民定居建设补助低,定居点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昭苏县实施游牧民定居项目以来,对每户牧民定居补贴一定数额的资金,这极大的促进了牧民定居工作。但项目资金建设补助仅限于解决牧民的住房及其部分生产设施,而棚圈、草料棚、青贮窖、饲草料地等建设不足。昭苏县财政困难,难以抽出资金来进行补贴。牧民大多比较贫困,难以自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导致定居点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公益)设施及功能不健全。
2.2 入住率低,利用效益差。游牧民定居房入住率较低,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游牧民定居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1.游牧民群众入住的积极性不高。许多游牧民家庭仅将老人和小孩住在定居点,青壮年游牧民仍然在原有的牧场生产和生活,尤其是夏天,更多的游牧民在原牧场或定居点生产和生活,这就出现了夏季定居点入住率更低的情况。2.定居点一般修建在离城镇边缘地带,有的定居点距离城镇中心地带两至三公里的地方甚至更远的地方,小孩上学、老人就医都不方便,致使定居点入住率无法提高。
2.3 游牧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到约束。游牧民定居后,牧民的生产方式开始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过渡,但游牧民的畜牧业生产活动并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摒弃传统的游牧方式。我县相关产业尚未形成,产业链的培育和发展也相对滞后,剩余劳动力转移受到限制。全县游牧民中未就业的5468人中大多为80、90后的青壮年。这些游牧民群众虽然搬迁到了定居点,但就业岗位少,部分劳动力倾向“体面就业”,不愿意到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就业,就业依然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一些游牧民双语水平差、自身素质低、无专业技能,这些原因导致游牧民就业困难。
3 对策及建议
3.1 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观念
3.1.1 加大就业引导和宣传力度
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深入宣传各项创业就业优惠政策。通过开展 “就业明星”、 “农民工就业明星”等典型评选活动和“讲述我身边的就业故事”、创业典型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创业就业氛围,让就业创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1.2 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一是结合优势产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政府出钱买单,城乡劳动力免费学技,企业按需用工”的形式,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培训专业倾向于我县打造农牧、旅游相关产业所需的技能;二是加大对游牧民劳动力的双语培训力度。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开展双语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依托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80、90后的游牧民开展3个月以上劳动培训,促其掌握上岗就业技能。在培训上以“游牧民自愿、因地制宜、种养结合、合理布局、宜居高效”为原则,引导游牧民合理利用院落发展庭院经济。发挥少数民族女性心灵手巧的特点,利用妇联、农业局等技术培训部门的优势,有针对地对少数民族女性进行刺绣等技术的培训。发挥合作社的作用,由政府出面进行订单式的服务,让少数民族女性的刺绣产品不出门就有销路;对少数民族男性则有针对的进行摩托车和小汽车修理等技术的培训,通过政府出面和自己选择的双向方式让学到技术的游牧民有序地到县城附近就业。
3.1.3 开发就业岗位,疏通求与招途径
一是由乡镇场摸清梳理出本辖区内80、90后游牧民就业困难人群基本情况,并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每年保持有一定数量的保安、保洁和环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辖区内80、90后游牧民就业。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对各类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進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游牧民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镇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其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就业意愿的游牧民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1.4 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服务
一是通过完善落实税收减免、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免费创业场所、项目推介、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游牧民劳动力创业就业;二是积极开展“创业项目大赛”、“返乡创业带头人和创业明星”评选、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宣讲等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促进游牧民劳动力创业;三是由各乡镇采取自建、租赁、资源整合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批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合理安排适合游牧民创业的经营场所,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游牧民创业者提供政策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3.2 游牧民定居工程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有机结合
定居点建设中要统筹考虑供水、供电、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切实让游牧民“住得下、稳得住、能发展”。在认真总结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定居点的选址以及定居房屋、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选择的定居点既要安全、防灾,适合居住,方便生产生活,又要考虑定居点牧民最低户数与配套公共设施的合理性,考虑长远发展,最好能在游牧民原有的居住点上进行翻新或重建,不能搞二次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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