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农机购置贷款政策 促进农机持续快速发展
2017-05-08湖南隆回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罗爱明
■湖南隆回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罗爱明
出台农机购置贷款政策 促进农机持续快速发展
■湖南隆回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罗爱明
为促进产业、行业的发展,我国先后实施了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等等,这些补贴政策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消费,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尤其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对我国农机化发展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但国家财政不可能长期、永久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为使国家刺激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有效施行,继续实施刺激农机消费、促经济发展,应创新国家支持农机发展方式,保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延续性,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促进农民和农机、农业专业服务组织购机用机,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农业,促进我国农机持速快速发展。综合我国消费贷款的有关作法,结合鼓励消费购置促进经济发展的实际,建议国家出台农机购置贷款政策,采取扩张性消费购置信贷,用商业、市场、金融贷款杠杆,拓展农机消费市场,实施专项农机购置贷款。
1 实施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必要性
在国家刺激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如果因为没有其他农机购置补贴的延续性政策和措施来弥补,势必对农机制造、农机消费产生重大影响,一段时期内将会产生断崖式下跌。由于农机购置长期存在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等系列问题,致使农民和农机、农业专业服务组织购机、用机积极性受挫,这对农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制造、推广、使用同样产生不利影响。严重影响我国农机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程,从而影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参照国家支持房地产发展的首付加按揭贷款的模式,出台农机购置贷款政策,实施专项农机购置贷款,是创新国家支持农机发展方式,保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延续性,用尽可能低的国家成本,最少的财力支出,继续推动农民和各类农机、农业专业服务组织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专项农机购置贷款是最佳有效途径,也是国家支持农机化发展的配套措施。
2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首付款和贷款额度
参照国家支持房地产发展的首付加按揭贷款的模式,现行的农机购置补贴为价格的30%左右,购机先付首付款(产品价格的30%左右)。可将专项购置贷款额度确定为产品价格的60%~70%,这样能保持农机购置补贴的延续性,既提高了购置人的购买力,刺激了消费,开拓了市场,又能让农机购置人和机构真正得到来自国家金融信贷的支持和服务,减轻了自身购置农机的资金压力,享受到农机购置贷款的实惠。
3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组织管理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具体实施,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财政部、央行、农业部、工信部、商务部、审计署等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实施方案,联合发文,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4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产品目录制定管理
由工信部、农业部等提交农机购置贷款产品目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等主要技术参数及市场销售指导价等),目录产品原则是先进性、适应性方面的筛选。报国务院审核备案。目录可每季度刷新:新增或减少,所有产品网上公示。
5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贷款额度分配管理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贷款额度由财政部、央行参照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额度确定贷款额度,在国有农业、工商、建设、中国等国有银行中选择1~2家银行开展专项农机购置贷款业务。农机购置贷款额度由央行按农机购置补贴额度的三倍确定分配给开展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国有银行,并下达到各省、市(央行借款利率为0)。央行分年度向开展农机置贷款业务的国有银行回收部分借款本金,直至全部收回为止。受委托银行年度额度用完后,由央行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是否增加专项贷款额度。
6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贷款利率和年限
国有农业、工商、建设、中国各专业银行在实施农机购置贷款时的贷款利率,参照住房公积金利率的50%~60%确定贷款利率(或无息贷款,再由国家财政给予银行利息补贴)。贷款期限:10万以下的3~6年,20万~50万的6~10年,50万以上的8~15年。
7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操作流程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的具体操作:由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贷款规模宏观管理,贷款签具意见;做好农机购置贷款机具的示范推广宣传和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上户上牌和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国家财政给予农机部门相应配套工作经费支持。
贷款操作流程如下:
(1)农机购置人或机构到经销商处看货确定所购机具并交首付款(产品价格的30%左右)。由经销商开具首付发票(注明产品名称、型号、产品价格等),并复印发票和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证书。
(2)填写农机购置贷款证明书,内容包括农机购置人姓名或法人名称、地址、电话等;经销商名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购置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品价格、发票号码、日期等。由经销商在证明书上签字盖章确认。
(3)县农机主管部门对照目录签具意见。
(4)农机购置人或机构持证明书、发票及复印件等资料到贷款银行填写贷款文件,申请贷款。
(5)银行对农机购置人或机构采取信用或担保或抵押等形式贷款,按流程加快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放贷。
(6)农机购置人或机构的贷款到经销商银行账号后,经销商开具贷款金额发票(该发票注明发动机号等参数)并复印发票,农机购置人或机构提货。由经销商将贷款金额发票复印件等资料三个工作日内转交贷款银行。
(7)农机主管部门将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上户上牌的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含操作证)复印件等资料转交贷款银行存档。
(8)农机购置人或机构失信等原因经银行审核不能贷款的,由经销商收回其首付款发票并无息全额退还首付款。
8 专项农机购置贷款产品经销商
从事农机销售的企业,只要无失信记录的,产品生产企业都可以选其作为经销商。经销商应到当地贷款银行备案。贷款银行指导经销商协助做好有关贷款事宜。
9 对专项农机购置贷款进行检查、审计
年底各级审计、银监、农机等部门联合对专项农机购置贷款进行检查、审计,并对发现的问题,按职责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10 加强监管、查处违规行为
设立举报电话,对骗贷的个人和机构及经销商记录其失信,由放贷银行追回贷款,并由农机主管部门、商务部门、银监部门建议产品生产企业取消农机购置贷款产品销售资格,银行对其不予审核贷款。商务部门责令其退还农机购置人或机构首付款。对农机、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违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创新国家支持农机发展方式,保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延续性,用尽可能低的国家成本,最少的财力支出,参照国家支持房地产发展的首付加按揭贷款的模式,出台农机购置贷款政策,实施专项农机购置贷款,能推动农民和各类农机、农业专业服务组织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促进我国农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