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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2017-05-07

机构与行政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共资源

近年来,淄博市临淄区以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督到位、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信息化交易平台为目标,完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在规范交易、节支增收、优化营商环境、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探索整合构建公共资源交易运行体制机制,建设“阳光政府”

临淄区以“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为原则,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和运作模式。“一委”就是临淄区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关政策,领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改革等工作;“一办”就是临淄区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管理机构,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一中心”就是临淄区招投标中心,是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具体办事机构,成立于2003年5月,现有工作人员19名,是区委、区政府为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集中统一管理,构筑政府、企业与市场的全新关系格局,在全省成立的首家区县级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

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和运作模式把分散到各行业、各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事务,全部统一纳入到一个平台上,进行统一监管、规范运作,实现了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从分散交易、同体监督向集中交易、统一监管的转变,是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建设“阳光政府”的成功举措。

(二)扎牢制度笼子,形成了规范的制度运行体系

临淄区在“建设一流市场、筑牢反腐防线、打造阳光政府”思想指导下,依法规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完善,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及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先后制定了《临淄区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临淄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临淄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14个文件制度,从规范业务流程、明确部门和岗位分工、项目进场管理节点、违规违纪行为处罚等各方面扎牢制度笼子。

(三)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了“十统一”的管理监督服务模式

临淄区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实行统一进场管理,做到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十统一”,即:统一会员入库、统一项目进场、统一会审监督、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时间安排、统一专家抽取、统一发布中标公示、统一电子监察监控、统一资信审查、统一交易资料保存,打造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个场所办结的管理监督服务平台。

(四)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建成公共资源信息化交易平台

2015年初,按照“互联网+”思维,区政府投资200多万元着手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以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督到位、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信息化交易平台为目标,完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信息泄密、围标串标、投标成本高、暗箱操作、制度规范不统一等突出问题。经过一年多的筹建、试运行和不断调试完善,2016年1月21日,临淄区公共资源信息化交易平台正式投入使用。该平台的投入使用,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电子化,标志着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入了全程电子化时代。

整个平台系统的功能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四大平台的功能互联和数据互通来实现。公共服务平台以中心门户网站为支点,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宣传、信息阅览、办事指南引导、常见问题解答、网上服务大厅等功能;项目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全程网上进行,为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个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电子化交易服务;行政监管平台实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的“无死角”实时音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为整个平台系统提供后台支撑和数据交换服务。这四大平台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有力地保障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五)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质量

一是实行招标文件会审制度;二是设立专家抽取室,进一步增加评委抽取环节的保密性;三是开辟专家第二休息室、第二评标室,以解决评标场地不足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量增长迅速的矛盾;四是实现无行贿犯罪记录网上实时查询;五是设置便民服务区,为投标人提供自助资料打印、注册入库、激活证书、网上报名、上传并解密标书等全方位现场服务;六是建设电子档案室,实现对2469卷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的信息化检索和电子化管理;七是建设数字化监控系统,使开评标全过程有记录,事后可查,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八是建设“齐文化廉政长廊”,打造特色廉政文化,营造清正廉洁环境;九是在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础上,建设相关金融交易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二、工作成效

(一)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截至2016年年底,中心共承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728宗,交易金额达212.46亿元,直接节约资金11.26亿元。2016年,全区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327宗,较上年增加5.5%,交易总额83.04亿元(含PPP项目),直接节约资金1.05亿元(不含PPP项目),节支率5.28%(不含PPP项目)。共组织招标文件会审、招标文件答疑、开标、评标等相关会议710多场次,较上年增加10%。针对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积极提供事前手续协办、事中快速通道、事后成效监督等全方位优质服务,保证了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招标实施,如临淄区乌河流域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辛店街道2016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齐鲁化工区金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等,为建设“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工作开展的瓶颈

随着平台系统网上注册、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网上监督、变声询标功能的实现和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批量查询系统的投入运行,投标人报名名单泄密、保证金未纳入统一管理收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迎刃而解,市场参与主体给予了高度评价。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批量查询系统的投入运行,由招标人一次性批量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息资料,杜绝了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造假问题,做到了经济犯罪的事前预防,维护了公开公平廉洁的市场竞争环境。该做法也得到了省、市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大力肯定。

(三)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借助电子监督平台功能,加大对投标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中心纠正违法行为1次并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年内不得进入临淄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参与投标活动;记入不良行为清单2家,罚没投标保证金220228.96元,有力地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同时,严格执行《屏蔽专家管理办法》,对20余名违反办法的专家进行了记录,并协助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3名严重违反办法的专家做出了屏蔽一年的处理。

(四)活跃了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区外市场主体到临淄区市场參与度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在公共资源信息化交易平台上注册的企业会员达2472家,招标代理机构80家,网站点击量达330多万人次,按时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累计达5.44亿元。临淄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信誉,赢得了社会认可和肯定,《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关键词:公共资源 信息化交易平台 电子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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