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长恨歌》中长脚的人物形象
2017-05-06李岩
李岩
摘要:长脚出现在《长恨歌》第三部的第三章,整篇小说的倒数第三节,笔墨不多,但十分重要,是他结束了女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使整篇小说有了结尾。作者塑造的长脚形象是都市生活中混社会的众多长脚们的代表,这看似不重要的角色,却有他独特的现实意义。尤其在城市飞速发展的时代,更多农村的青年们纷纷来到城市,城市灯红酒绿的生活与青年们对未来的幢憬相冲击,沉沦还是奋进,让他们难以选择。生活际遇的波折,命运的坎坷使他们带上厚重的镣铐在冷漠的城市孤独生活。本文将详细分析长脚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探究其悲剧的根本原因,同时指出作者在设计人物形象时的不妥之处。
关键词:长脚;性格;人物;形象;不足
一、长脚们的性格悲剧
以弗洛伊德的理论分析作为论文的理论依据,弗洛伊德把人格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部分,本我是指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潜意识的结构部分,其中蕴含着人性中最接近兽性的一些本能性的冲动。自我是按照现实原则行事。超我是人格中的最道德的部分,代表良心、自我理想,处于人格的最高层。这三部分相互连接,相互作用。从这三部分来分析长脚的性格,长脚对人的真心关爱、对生活积极向上是属于超我的部分;本我的长脚是贪婪的,他需要无尽的钱供他挥霍,有了钱才会有朋友,才会融人这座繁华的城市;自我是指长脚在欲望和现实的碰撞下,在道德法律的束缚下,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但最后,他虽心有善意,但在欲望的驱使下最后还是走上了贪婪杀人的道路。若说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是悲惨的,其实长脚也是悲惨的,在上海社会千千万万的长脚们都是悲惨的。虽然文章描写只有仅仅千字,但我们能一眼看穿长脚们的一生。就如同书中所言:“这其实是一类混社会的人,上海这地场从来就有这样的人。”在偌大的都市,如蚁般的外来人们生活在城市的间隙之中,漆上浓重的悲剧色彩。繁华的城市,增长的财富与贫穷的底层人民仿佛是毫无关系的,劳动者辛苦的付出,所挣的工资却不及富贵人家的一顿饭钱,到底是要穷尽一辈子的攒钱,还是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快乐地过活,这是众多长脚们面临的抉择,这也是外乡青年人来到大城市生活不断思考的问题。长脚的本质是个善良、真心对人、非常重感情的人。他又生性快乐,喜欢人多热闹,为了活跃气氛可以扮演小丑,委屈自己,对自己只求温饱,虽然长脚本质是好的,但人都是矛盾体,长脚性格上的缺点最终还是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长脚的性格悲剧
(一)虚伪,爱慕虚荣
长脚本是外乡人,和家人住在破旧简陋的厂房中,但对张永红和身边的朋友却说,他的祖父是沪上著名的酱油大王,他是其唯一的孙子,是法定的继承人。他祖父的酱油厂遍布东南亚地区,欧洲美国也有一部分。他老人家的产业除去酱油工业,还有橡胶园、垦殖地,甚至原始森林,湄公河边有一个专用码头,纽约华尔街在发行他的股票。长脚大把大把的花钱,为朋友花,为女朋友花,但我从文章中却没有看到长脚对自己家人的这一份豪爽,甚至还向两个姐姐借了一大笔钱没有还。当他有钱的时候,并未想过及时还钱,而是继续给别人乱花钱。但谁都不知道,在豪爽的背后,是夜以继日地为钱发愁。声称去见从海外来的亲戚,其实却躲在冷僻的小公园里,穷得连吃混沌的钱都没有,只能回家吃剩下的饭菜。长脚爱的不是家庭的温暖,而是周围朋友们对他虚情假意的关心与热情,这份真心为了自己追求的虚荣而奋斗的生活也不禁让我们感慨。
(二)死要面子,打肿脸充胖子
长脚本身挣的是辛苦钱,但根本不够他的花销,即使这样他还是会给朋友大把花钱,在餐馆吃饭,遇到熟人在另一桌吃饭,便把熟人的帐一起结了。给张永红买的东西都是最贵的礼物、最时髦的衣服,却顾不上自己。在冬天,只一件单衣,冻得鼻青臉肿,人都蜷起来了。明明知道自己一贫如洗,与拜金的张永红没有将来可言,但长脚和张永红还是吹牛说,婚礼到泰国曼谷举行,或者到美国旧金山举行,这些地方都有他父亲的豪华宅邸。他忘记了自己身后像无底洞似的债务,而是用花钱的方式去麻痹自己,逞一时之快,享一时之乐。
(三)对大都市贪婪的欲望
长脚对身边的朋友有一种变态的好,成天东跑西跑,钱都花在别人身上,总是请吃饭,请玩乐,这一天天的日子是浓缩成一天天的饭,一堂堂的舞会,一趟趟逛马路买东西,他贪图一时的享乐,毫无责任感。长脚连做起生意来也是友谊为上,只要人家找上门来,赔本也做。长脚如此过分看重友谊,盲目滥交朋友,这么做的最根本原因,在我看来是想融人大城市的强烈欲望,而融人大城市的目的只是贪图享乐,追求时尚与刺激,在流光溢彩的大城市中过着堕落糜烂的生活。这是千千万万上海中众多小人物的缩影,贪恋着城市的繁荣,享受着城市带来的快感。
(四)消费观不正,挥金如土
长脚大把大把花钱,花得惊世骇俗,把挣来的、借来的只要一到手就花个精光,恰巧遇到十分物质拜金的张永红。所以他不得不为钱发愁,盯上了王琦瑶手里的黄金。“他在王琦瑶这里也能获得心灵的某种平静,这平静是要他不必忙着朝前赶,有点定心丸的意思,好像是冥冥之中发现了循环往复的真理,还有万变不离其宗的真理。上海马路上的虚荣和浮华,在这里都像找着了自己的家。”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长脚对王琦瑶是一种孩子对母亲般的依赖,让长脚感到十分踏实,即使留有这种温情,但在金钱的诱惑下,长脚还是酿造了最后的悲剧。
(五)城府深,工于心计
长脚一直知道王琦瑶有黄金,所以一心想和她做倒卖黄金的生意。长脚在和王琦瑶谈话时共有两次提及到黑市黄金的价格,但都被王琦瑶无情的回绝了。后来长脚日子过得艰难,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所以他动了王琦瑶手里黄金的主意。在大年初三的时候就去洪泽湖贩水产,文章中有着重写贩水产的风险性,前途未卜,长脚把最后一笔钱押在上面,从文章的前后联系可看出,长脚是生意亏了。在王琦瑶死的三天前,长脚得到张永红给他王琦瑶家的钥匙时,心里忽然一亮,酒醒了不少。当张永红和他说话时,长脚并没在听,而是只顾端详钥匙,再晚些偷偷走到后门试了下钥匙,可见长脚心里已经默默的筹划着抢劫一事了。接下的两天,长脚尽心尽力的服侍着王琦瑶,其实文章是有埋下伏笔的,王琦瑶看到长脚受累的样子,难免也想:他这是为什么?但并没有意识到长脚的企图。从长脚与王琦瑶的对话中也可看出长脚的别有用心。长脚说到黄金值钱到什么程度,话里话外还是想探王琦瑶的口风,看她是否真的有黄金。在当天的舞会结束后,长脚是最后走的,他其实是偷偷的把钥匙也带走了,等到两三点时偷偷来到王琦瑶的家打算偷取黄金,“长脚心跳着向它走拢去,一边在裤兜里摸索着一把螺丝刀”,可见长脚的准备十分充分。长脚行凶之后把王琦瑶珍爱的雕花木盒直接扔掉,揣着金条就离开了。对于强盗来说,时代意义,历史回忆都是无价值的,他们眼中只有金钱。
三、人物设计的缺陷之处
(一)作者在设计长脚这一人物时,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让读者确定长脚这一人物的正反面,当读到长脚杀死王琦瑶的时候惊愕不已,又爱又恨的长脚竟然成了杀人凶手,未免有唐突之感。文中对长脚的描写用了许多正面描述的语句:“成天东跑西跑,來不及地花钱,钱都花在别人身上”“为了创造欢乐的气氛,他甚至愿意扮演一个受嘲弄的角色。他真是能委屈自己,像他这样无私的人,天下难找。”“长脚对人好的心是那么迫切,无论是近是远,只要是个外人,都是他爱的人。是这些人,组成了他爱的这一个上海”等等,这些让读者误以为长脚是个“豪爽”、“仗义”的人,为这种善良到傻的人感到难过和一丝悲哀。但我们仔细思考便知,长脚其实是个城府很深,又善于表演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好事”都是他内心恶的一面驱使所做,是伪善。长脚的身上有许多弱性,他所作的一切都源于他对大城市那种贪婪的欲望。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文章在倒数前两节都竭力描写长脚对人的各种大方和自己生活的拮据,这种反差不禁让读者产生怜悯之情,对长脚又爱又恨。但如果把这些正面的描述理解为反讽的语句的话,又与文章风格不搭调。所以作者把长脚这一人物描写得十分模糊,就像是隔了一层水雾,无法看清他真正的面目,我们也无法从行文中得知作者对长脚这一小人物的评价是抑还是扬。
(二)全书都是以一种同情的口吻来写王琦瑶这一女子悲惨的命运,但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却偏袒到长脚这一人物身上,一直在为长脚开脱。长脚明明是有预谋的抢劫,却把他描写得像个小孩子做错事不知所措的样子。如:“羞涩地笑了笑,躲着她的眼睛。”“长脚向她走近一步,扑通跪在了她的床前,颤声说:‘你帮帮忙,先借我一点,等我掉过头来一定加倍还你。”“长脚的声音不由得透露一丝丝凄惨:你看我都这样了,还会骗你吗?阿姨,帮帮忙,我们都晓得你阿姨心肠好,对人慷慨。”而王琦瑶则变得无理取闹,不近人情,因为长脚口口声声叫着“阿姨”,便怒从中来,最后自己硬生生的将一场本可以避免的灾难再一次发生在自己身上。这完全就是王琦瑶自己找死。这一情节描写有有意而为之的发展,而不是顺着人物性格的设定,自然发展而来的情节,故显得十分生硬,让读者读完无法相信,“豪爽”、“仗义”的长脚变成了杀人犯,而一向温柔、冷静、机敏的王琦瑶却做了最不理智的事情,她失去了优雅、镇定、理智,传奇的一生就这样结束在一个小人物的手中。
(三)余杰说:“《长恨歌》结束于一个触摸得到的时代,王安忆却对这个自己也生活在其中的时代失去了基本的把握——她不知道怎样结束这个故事了,只好匆匆地为主人公安排了一个悲惨死亡的命运,这是一部虎头蛇尾的小说。”王琦瑶的死亡很简单,简单得让读者无法理解。这么传奇的一位女性死得竞如此平凡,只是为了保护雕花木盒中的金块而被混混青年掐死。这样的死在不同的时代都可以发生,而代表上海历史变化的王琦瑶,她的死却没有任何时代意义。像长脚这一类的青年,生活的追求就是满足虚荣与维护面子,他们最后的结果都会和长脚一样,抢劫、盗窃,最后以良心上的谴责和杀人的罪名度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