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春晚小品被质疑“地域歧视”遭起诉

2017-05-04

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河南人名誉权华山

2017年2月7日,因2017年北京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小品《取钱》中骗子打电话时操着一口河南腔,西安一河南籍律师张华山以“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所列的被告除了北京电视台,其他三名被告分别为小品编剧魏新和演员郭冬临、孙桂田。请求判令被告在北京卫视连续一周向所有河南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向每位河南人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此事一出,立即引起热议。此前,小品编剧魏新就曾发微博道歉:“作为这个小品的编剧,我向各位网友道歉,小品中的骗子说河南话和郭冬临老师无关,是我用家乡话配的音,我是山东人,老家方言接近河南,别的方言也不会说,所以引起了大家的误会,实在不好意思,向大家道歉!”实际上,目前张华山已将该案交由北京某律所律师韩朝泽来全权代理。韩律师表示,此案仍处于补充证据材料的阶段,等证据收集完毕后,法院才能予以立案,“主要是被告地址比较难弄,由于是知名人士,地址不好取证”。

别打着道德旗帜“滥诉”

相较于涉嫌“地域歧视”的道德指摘,张律师所抛出的原小品“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之说,则显得无比业余。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这专指“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说某某地方、某某省份的人被侵犯了名誉权,这在法律语境里是不成立的!除此之外,要认定侵犯名誉权,还必须满足“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者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条件——试问,春晚小品《取钱》,严重伤害谁了?

律师的身份,煞有介事的起诉,这一切看起来都有模有样。可是,考虑到这其中种种极其业余的说法、做法,我们终究会发现,这一事件从头到尾都与法律毫不沾边。在此事件中,张华山律师既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也没有合适的诉讼理由。更不用说,在完全未获得当事人推举、授权的前提下,他根本无权代表河南人发起“代表人诉讼”。有鉴于此,其实可以想见,他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很有可能会被当地法院拒绝受理。实际上,针对一个小品中的口音而起诉,可以说是典型的“滥诉”。这类奇葩诉讼,极大地浪費了公众注意力以及有限的司法资源,除了制造喧嚣一时的谈资之外,别无意义。

消除歧视仍任重道远

放眼二三十年以来,文艺作品对于歧视问题,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轻视到重视,是有明显进步的。比如早年赵本山的小品,动辄拿残疾人说事儿,学残疾人走路;比如郭达的小品,一会儿一句“你老年痴呆啊”;至于李咏的长脸、潘长江的个头,更是多年春晚的笑点佐料。春晚舞台只是一个缩影。关于不同地域之间的歧视与掐架,比前些年明显少了很多;媒体报道中对于光头人士、目盲人士、智障人群、个矮人群的用语表述,也不再那么赤裸裸了……诚然,我们都处在一个逐步文明化的过程当中,但有一定进步,不等于说已经文明到位、粗野让位了。很多集体无意识的东西,还会时不时地跳出来;我们在言谈举止当中,还是会有很多傲慢与不以为然。

社会文明最基本的一个特征,就是平等精神。不以地域、性别、种族、身高、疾病、相貌等特征来贬损他人,是这种平等精神最基本的体现。从有所改进,到做得非常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持续地关注。消除各种歧视,远远没有到鸣金收兵的份儿上。我们不能虚伪地欺骗自己:躲闪不谈论,好像问题就完全解决了;直面它谈论它,好像这个问题就是越发严重了。或许,此次事件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博眼球且有点立不住脚的起诉,但博眼球本身不是罪过,一名律师发起这样的诉讼,舆论不应该停步于“是不是炒作”的争辩,更应该从现象与口水当中跳脱出来,将目光更多投向反歧视。

猜你喜欢

河南人名誉权华山
Adaptive Neural Network Control for Euler-Lagrangian Systems with Uncertainties
咏华山
随王履登华山
网络名誉权的法律保护
化解言论自由与名誉权冲突的法律方法
《诗经》为河南人正名
华山历“险”记
论旅游视角下河南人形象的重建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若干问题分析
关于死者名誉权保护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