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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归因、社会比较对社会公平感的影响

2017-05-02方学梅

关键词:归因户籍公平

方学梅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0237)

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不平等归因、社会比较对社会公平感的影响

方学梅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0237)

本研究探讨了不平等归因、社会比较对我国公众社会公平感的影响机制。研究分为两个阶段:阶段一采用开放式问卷收集导致社会不平等的12个原因要素;阶段二对全国6城市1439名被试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社会不平等因素由三个维度构成:责任因素、环境因素和关系因素;不平等归因影响社会公平感,人们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关系要素,社会公平感评价越低,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责任要素,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社会比较对社会公平感影响显著,不管是与周围人相比,还是与自己过去相比,越是对自己社会经济地位评价高的人,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户籍影响社会公平感,城市户籍者对社会公平感的评价低于农村户籍者。

社会公平感不平等归因社会比较

一、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增长,居民人均收入也随之快速提高。但近年来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和社会两极分化所带来的矛盾也随之加剧,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社会不公现象日益突出。社会不公平感是一种主观感受,它是人们对于社会现实中社会不平等状态和自己在社会不平等状态中位置的评价和主观判断。①廉思、张琳娜:《转型期“蚁族”不公平感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11年第6期。

但是社会不平等本身并不等同于社会不公平。哈佛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怀默霆通过数据调查发现,②怀默霆:《中国民众如何看待当前的不平等》,《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尽管公众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不平等程度过大,但是他们总体上认为产生各种社会不平等的资源分配模式是比较公平的,尤其在社区内部。而且中国公众对社会不平等的接受程度,甚至超过了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公众对社会不平等的接受程度。怀默霆运用归因机制来解释上述现象,因为大部分受访者都认为,个人绩效因素(如个人天赋、才干、教育程度、勤奋与否)比外部因素(社会上存在着歧视和偏见、机会不均等、经济体制中的不公平)更能解释为什么当前中国一些人穷而另一些人富。因此,导致社会不平等因素的归因是人们对社会不平等合法化的一条重要途径。①王甫勤:《社会流动与分配公平感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

自从Heider开了归因研究的先河以来,归因问题成为众多学科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归因理论的关键是把人的知、情、意、行等活动统一起来,人们对结果的不同归因,会产生不同的情感反应和期望水平,继而引起行为的变化②Weiner,B.,Intrapersonal and Interpersonal Theories of Motivation from an Attribution perspective.Educational Psychology Review,Vol12,No.1,2000,PP.1-14.。归因对人们的公平判断以及公平判断后的情绪和行为都有重要的影响。

Weiner是归因研究的集大成者,他将归因的原因维度分别总结为内/外归因、稳定/不稳定归因、可控/不可控归因。其中控制性是指引起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否是个人意志可以控制的,它对人们的情绪和情感体验有着重要的影响。Weiner在对社会行为大量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责任推断理论,③Winer,B.,Judgments of Responsibility:A Foundation for a Theory of Social Conduct,New York:Guilford Press,1995,P.156.该理论认为原因的可控制性是责任推断的前提。Weiner指出:“我认为人们所具有的因果归因推理能力是责任推断的前提,并且如果个人具有责任,那么其行为的起因必须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说,责任的认定需要一个消极事件的可以控制的原因存在。如果消极事件的原因由行为者可以控制,那么这个人被视为对此结果负有责任。Folger和Cropanzano的公平性理论提出:“社会公正的中心问题是责任及责任认定。当人们遇到一种不公平事件或情景时,他们就会认定某个人或机构要为威胁人们身体或心理健康的某种行动(或无行动)承担责任。如果找不到责任主体,那么也就不存在社会不公平。”④Folger,R.&Cropanzano,R.,FairnessTheory:Justiceas Accountability.In J.Greenberg&R.Cropanzano(Eds.).Advances in Organizational Justic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1.因此,责任归因或责任推断的过程是形成公平判断的一个基础过程。方学梅、刘永芳研究发现可控性和有意性这两个归因维度借助于责任认定影响不公平感的形成。⑤方学梅、刘永芳:《从归因视角探讨组织公正感产生机制》,《心理科学》2008年第1期。建立在上述分析基础之上,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影响社会不平等的因素可以分为责任要素和非责任要素,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为责任要素,社会公平感越高;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为非责任要素,社会公平感越低。这里的责任要素主要是指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原因是个人可控原因导致的,非责任要素是指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原因是非个人可控原因导致的。

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指出人们在进行公平判断时是将自己的产生/投入比与另一个参照对象的产出/投入比进行比较,如果相等则产生公平,如果不相等则不公平。相对剥夺理论也指出,人们在评价自身的境遇时,参照群体的影响大于个体实际地位的影响,这就导致那些实际地位优越的人也可能产生相对剥夺感。因此,人们在进行社会公平判断时,最终的感受取决于个人在进行局部比较时的参照点。马磊、刘欣在研究中国城市居民的收入分配感时,发现“对于中国城市居民来说,并非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就越认为自己的收入所得是公平的。无论是与自己过去的生活经历相比,还是与周围的其他人相比,人们对自身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给予的评价越高,就越认为自己的收入所得是公平的。”⑥马磊、刘欣:《中国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5期。从而验证了“局部比较论”。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a:与周围人相比,人们对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评价越高,越认为社会是公平的;

假设2b:与自己过去相比,人们对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评价越高,越认为社会是公平的。

二、研究方法与研究步骤

(一)研究步骤

整个研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收集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原因要素,采用开放式问卷调查了56名被试,然后依据理论构想和调查结果最终确立了12个原因要素;第二阶段主要是调查在阶段一搜集的12个原因要素对社会公平感的具体影响,分别在上海、杭州、福州、合肥、沈阳和成都对1439名被试进行了问卷调查。

(二)研究工具

第一阶段使用开放式问卷,请被试列举导致社会不平等的因素。

第二阶段所使用的工具是社会态度调查问卷。因变量社会公平感及其操作化:采用方学梅、陈松编制的社会公平感问卷,①方学梅、陈松:《我国公民社会公正感量表的编制及信效度检验》,《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该问卷共有24道题,共有6个维度: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互动公平、法律公平、机会公平和地位公平。自变量及其操作化:问卷中有两道题,一道题为“与周围人相比,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备选项是“1.中上层,2.中层,3.中下层”。以“中下层”为参照组,分别进行0-1虚拟变量编码。另一道题是“与5年前相比,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备选项为“1.上升,2.差不多,3.下降”。以“下降”为参照组,分别进行0-1虚拟变量编码。控制变量及其操作化:依照研究传统,将性别、年龄、户籍作为控制变量。性别以女性为参照组进行编码;年龄分为三类(30岁以下、31-40岁、41岁以上),以30岁以下为参照组,对31-40岁、41岁以上分别进行0-1虚拟变量编码;户籍以农村户籍为参照组进行编码。

(三)样本资料

本研究共有两个样本:第一阶段发出问卷60份,收回有效问卷56份,有效率93%;第二阶段发放问卷1700份,回收有效问卷1439份,有效率85%。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两次样本资料的基本特征

(四)统计方法

主要运用SPSS20.0对数据进行分析。

三、研究结果

(一)开放式问题的归类

通过对56份问卷的梳理发现,被试提到的导致社会不平等的要素中非责任要素居多,提到的责任要素较少。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原因要素的分类

上述16个因素中,删除了次数小于5的4个因素,分别是:性别、外貌、收入和运气,最终保留了12个因素进入第二阶段进行最终的问卷调查。

(二)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

采用样本二的数据对12个社会不平等因素进行因素分析。在进行因素分析之前,需要先进行数据合适性的检验。样本的KMO值为0.866,大于0.5,是数据非常好的指标,此外,巴特利特球形检验也显示,卡方值为9574.920,P<0.01,能够拒绝其零假设,数据非常适合做因素分析。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和最大变异斜交旋转,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最终得到3个维度,累积解释量为65.581%,具体因素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原因要素的因素分类结果

将这12个因素进行重新命名,因素一由“能力”、“个人努力”、“教育程度”组成,将其命名为“责任因素”;因素二由“社会政策”、“社会地位”、“行业差别”、“地区差别”、“户籍”等因素组成,将其命名为“环境因素”;因素三由“家庭背景”、“权力”、“有后台”、“特权”等因素组成,将其命名为“关系因素”。

(三)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4中可以看出,公众社会不平等的归因中,认为起作用最大的是关系因素,其次是责任因素,环境因素作用最小。

(四)回归分析

将控制变量、社会比较变量和归因变量依次带入回归方程,具体结果见表5。

模型1是仅把控制变量纳入模型,可以发现户籍对社会公平感影响极其显著,相对于农村户籍,城市户籍者对社会公平感评价更低,性别、年龄对社会公平感影响不显著。

模型2是在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社会比较变量的结果。从控制变量来看,户籍对社会公平感影响依然极其显著,城镇户籍者相对于农村户籍者对社会公平感评价更低,性别、年龄对社会公平感影响不显著。再来看社会比较变量对社会公平感的影响,先来看与他人横向比较的结果。如果以“与周围人相比社会经济地位为中下层”为参照,可以发现与周围人比社会经济地位为“中上层”和“中层”类型均具有高度的统计显著性,也就是说,与周围人比较后发现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否则,社会公平感评价越低,假设2a得到验证。再来看与自己过去纵向比较的结果。如果以“与五年前

相比,您的社会经济地位下降”为参照,可以发现社会经济地位“上升”和“差不多”类型均具有高度的统计显著性,即与自己五年前相比,越认为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有上升,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否则,社会公平感评价越低,假设2b得到验证。

表4 各变量的均值与标准差

表5 归因各维度对社会公平感的回归

模型3是在控制变量和社会经济变量的基础上引入归因变量的结果。从控制变量来看,户籍依然对社会公平感影响显著,性别、年龄对社会公平感影响不显著。从三个模型的结果来看,户籍对社会公平感的影响是稳定的,越是城镇户籍者,社会公平感越低,越是农村户籍者,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从社会比较变量来看,不管是与周围人相比还是与自己过去相比,越是对自己社会经济地位评价越高的人,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再来看归因变量的影响,从模型结果来看,关系因素与责任因素对社会公平感影响极其显著,但二者影响的方向是相反的。也就是说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关系因素”的人,社会公平感评价越低;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责任因素”的人,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环境因素”对社会公平感影响不显著,假设1基本得到了验证。

对比模型2和模型3,可以发现,模型3对因变量方差的改进要高于模型2,模型2的R2为10.2%,模型3的R2为17.9%,R2增加了7.7%,达到极其显著水平,说明引入归因变量提高了对个人社会公平感变异的解释力。通过个人的努力会获得成功。刁鹏飞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第三次CSS调查数据分析,发现把成功归为个人勤奋拼搏的人,更有可能认为现有收入差距是公平的。②刁鹏飞:《人们为什么接受不平等?——成功归因、阶层意识与分配公平》,《黑龙江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Weiner在分析导致贫困的原因时发现,保守派更倾向于认为个人因素是主因,对这些贫困者产生愤怒,不愿给予帮助;而自由派更倾向于认为制度或社会因素是主因,对贫困者产生同情,更愿意给予帮助。③Weiner,B.,D.Osborne,and U,Rudolph.An Attributional Analysis of Reactions to Poverty:The Political Ideology of the Giver and the PerceivedMoralityoftheReceiver,PersonalityandSocial Psychology Review,Vol.5,No.2,2011,PP.199-213.因此,归因对人们的态度和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本研究通过对全国6个城市的问卷调查也发现,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能力”、“个人努力”、“教育程度”等个人因素的受访者,对社会公平感的评价越高。这是由于这些人觉得社会不平等是个人原因导致的,个人应该对此负责,因此“社会公正的中心问题是责任及责任认定”。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种社会不平等如果继续加大可能带来的后果。李路路、唐丽娜、秦广强基于历次“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受访群体普遍反映当前的收入不平等持续拉大,收入分配欠缺公平性与合理性;一些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被认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并有持续恶化的趋势;对收入及生活机会分配的公平性认知与社会冲突意识之间被证实有着紧密的关联,不公平感越高,群体的社会冲突意识就越强。”④李路路、唐丽娜、秦广强:《“患不均,更患不公”——转型期的“公平感”与“冲突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郭砚君在研究社会公众的社会成就归因认知时,发现排在第一位的是“社会关系网”,而不是“努力”、“能力”等个人内

四、结论与讨论

(一)不平等归因影响人们的社会公平感受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中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另一方面,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不平等现象日益突出。人们如何看待当下的社会不平等,关乎到社会的和谐稳定。Whyte&Im通过对中国公众分配公平感的进一步研究发现,人们对社会不平等的接受程度依然很高。①Whyte,M.K.,andD.K.Im.,IstheSocialVolcanoStill Dormant?Trend in Chinese Attitudes Toward Inequality,Social Science Reasearch,2014,48(4):62-76.这主要是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比西方国家更倾向于采用一种个人绩效去解释贫富的获得,即认为部因素。①郭砚君:《社会成就归因认知与社会公平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李春玲通过调查发现,在我国民众看来,权力与社会公平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33.7%的人认为权力是造成社会不公的最主要因素,61.5%的人认为权力是造成社会不公的三项最主要因素之一。②李春玲:《各阶层的社会不公平感比较分析》,《湖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从本研究中发现,人们在对社会不平等的归因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归因于“权力”、“有后台”、“特权”、“家庭背景”等关系因素,这其中可能存在着自利归因(即将不利的结果归因于外部因素)的倾向,但是这一现象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越是将社会不平等归因于关系要素的受访者越认为社会是不公平的,而且关系因素对社会公平感的影响已经超过了责任因素的影响。赵晓航通过利用全国代表性数据证实了我国民众对不平等的归因会影响其微观分配公平感———那些相对“天赋归因”而更倾向于采取“特权归因”的人更有可能认为自己的收入所得是不公平的。③赵晓航:《转型期中国民众的分配公平感与不平等归因——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的实证分析》,《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这些研究都说明了不平等归因与社会公平判断之间的紧密联系,也暗示了权力的有序运行对于提升公众社会公平感的重要意义,有效抑制权力越轨将有助于提升公众的社会公平感。

(二)社会比较对公众的社会公平感有重要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改善,但是人们的社会不公平感却较高。Adams的公平理论和Stouffer的相对剥夺理论均认为个体在评价自身境遇时,相关参照群体的影响超过了个体实际地位的影响。在这里,影响个人公平感受的不是具体的结构性地位,而是个人基于自己的生活环境所进行的局部比较。④马磊、刘欣:《中国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5期。局部比较可以是与自己过去进行比较,也可以是与周围人进行比较。本文对这两种社会比较均进行了考察,结果发现,不管是与周围人相比还是与自己过去相比,越是对自己社会经济地位评价高的人,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也就是说社会经济地位处于底层的人不一定认为社会是不公平的,社会经济地位处于上层的人也不一定认为社会是公平的,决定人们公平感受的不是客观的社会经济地位,而是人们在进行局部比较时的参照点。这一结果也很好地说明了本文的另一发现:越是城镇户籍者,社会不公平感越高,越是农村户籍者,社会公平感评价越高。因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得到快速发展,城镇居民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的绝对收入虽然较以往有所增加,但他们在与周围人参照比较时产生了不公平,因此在评价公平感时,相对收入比绝对收入更重要。这一结果也提示政府在进行决策过程中,为了提高公众的社会公平感、维护社会稳定,除了增加社会福利、提高绝对收入,还需要在市场体制改革、分配体制改革等程序正义的诸多方面做出更多努力。⑤劳婕:《中国公众对收入分配的公平感及其影响因素——基于一项全国性调查的定量分析》,《求索》2013第11期。

本文对社会公平感与不平等归因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考虑不同维度公平感的内在产生机制。本文对社会公平感的测量采用的是6因素的社会公平感量表,该量表将社会公平感分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互动公平、法律公平、机会公平和地位公平,那么人们在这些不同维度上的公平感受是否有差异?影响因素是否不同?其内在的产生机制是否一致?这些问题都需要未来通过新的经验资料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责任编辑:亚立)

Effects of Attributions for Inequality and Social Comparisons on Perceptions of Social Justice

FANG XueMei
(School of Social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effects of attributions for inequality and social comparisons on perceptions of social justice.The process of research has two stages.In the first stage,12 factors leading to social inequality are collected by open questionnaires.At stage 2,based on 1439 samples,the study drew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1)a three-component construct of social inequality was formed:responsible dimension,environmental dimension,Guanxi dimension;(2)attributions for inequality affect people’s sense of social justice(SSJ);(3)social comparisons played a role in people’s SSJ;(4)residence registration influenced SSJ.

perceptions of social justice;attributions for inequality;social comparisons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公民社会公正感研究”(12YJC19000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转型期我国公民社会公正感结构及其内在机制研究”(22220122220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系统治理研究》(16ZDA083)阶段性成果。

方学梅(1979-),女,安徽合肥人,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认知与决策。

C916

A

1008-7672(2017)02-00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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