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应注意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2017-04-27宋院征
宋院征
摘要: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建设一直都是一个难点,本文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和难点出发,并针对这些问题和难点,分别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对策,为实践中的内部控制建设提供理论上的科学指导。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策
自2012年财政部颁发了《行政事业位内控控制规范(试行)》相关文件后,各行政事业单位也开始了积极的响应和贯彻,纷纷在内部开展了相应的内部动员和工作部署,但是通过本研究的走访和实地观察,发现在实践中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仍然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阻力和问题。本文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部分人员不能正确的理解内部控制、没有担起应当担起的责任、用于推动内部建设的人员数量不够、人员的积极主动性不高。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關人员不能够正确理解内部控制的含义
内部控制的建设在国外其实已经有了不短的一段历史,甚至有人根据其发展总结出了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让内部控制的发展逐渐变得规范化和成熟化已经成了全球行政类单位之间的一种共识。但是在国内,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并不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发展事业,认为内部控制其实就是要建立内部的制度,实现规范的管理和制度的管理而已,但是谈到为何要建立内部控制,人员和建设内部控制,建设了之后如何对内部控制的成果进行评价,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是一头雾水的,这对于正确的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十分不利,对于内部控制建设的含义弄不通、不仅在建立上出现一定的困难,在建设之后的内控体系也是缺乏一定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导致内部控制建设偏离了其原有轨道。
(二)不能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建设的应负责任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建设应负责任体现在人员的主动意识、部门单位的分工上,在《行政事业位内控控制规范(试行)》中明确规定了单位的负责人即内部控制的负责人,内控的建设不仅包括单位的层面,还包括了业务层面。但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看到此规范是由财政部门颁布之后,误以为这就只是财务方面的事情而已,单位负责人的主要任务是起监督督查的作用,而其他员工更是认为内部控制建设与己无关,这就大错特错了,内部控制的建设不单单只是财务方面的任务而已,这是一项要求全体员工都积极参与,而单位的负责人起带头作用的一项大工程。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就没有清楚认识到这个问题,导致本单位的财务人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与其他的员工进行交谈,这样会大大的降低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度,也容易挫伤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推行都十分的艰难。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人员不足
内部控制要求对所有的主要经济活动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找出主要的风险源,并对其做出相应的措施,在此前提上建立和完善制度。内部控制的复杂性要求了从事内部控制的相关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财务或会计专业背景,才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同时因为内部控制不只涉及到了财会的部分,还涉及其他的部门和专业,因此还要求从业人员有相当的综合素质。在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内部控制建设的人员通常都是财务人员,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本身的业务水平就是参差不齐的,而且人员常年处于紧缺的状态,而了解内部控制的财务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就不能够得到质量的保障。在我国特殊的行政事业单位环境下,内部控制主要的导向为风险管控,识别风险和评估风险更是一项基础的工作,准确的识别风险、科学的评估风险,才能够找出对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并同时快速的制定出相应的管控制度。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并不多见,这让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愈发的困难了起来。
(四)不能够主动的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
通过对内控建设的观察,我们可以发现行政单位不能够及时主动的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主要有两点原因。其一是因为内部控制损害的是部分在单位中横行霸道的人的私利,内部控制的建设本质是为了制约行政权力的使用,不让私人权利凌驾于制度之上,最终达到服务大众的最终目的,可是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部分利益群体认为内部控制的建设实际上是在损害他们的已有权利,在内部控制的建设上不仅不积极主动,还会故意拖缓;其二是公共资金的主要服务方是社会大众,而行政事业单位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只是一个代理人,作为一个代理人,行政事业单位就没有社会大众那么主动了,而且单位只是遵守上级给予的预算来执行任务,没有内控建设的主动权。
二、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大宣传
真正推动内部控制建设的是基层人员,对于当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不能够真正的了解内控建设的内涵这种情况对更好的推动内部控制建设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对他们进行培训。宣传和培训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宣传主要是由财政部门来进行的,要做到分级规划,主要针对那些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内容要突出内部控制建设的急迫性和必须性,还要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带头性,只有让他们认识到他们在内控建设中的重要性,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培训则应当让财政厅来进行规划,培训对象不仅包括单位里的专业人员,对单位的负责人也需要多灌输内部控制带来的好处,让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从思想上慎重对待内控建设。
(二)引入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专家,不断培训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的专业人员队伍
在当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中,这方面的人才资源缺乏,能够掌握并熟练运用于建设内部控制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周期,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也是需要逐步推进的,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人才的时候就应当从外部吸收专业的人才来进行内控建设,在推动内控建设的同时,也能够不断的培养相应的人才,不断的为内控建设的事业添砖加瓦。在引入专家的时候专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评估单位的整体风险,只有正确的评估风险才不会影响后续的内部控制的进程和方向,专家与负责人应当共同探讨如何改善当前单位内部存在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个是确定业务的风险度和相对应的风险防范方法,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其实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了,但是过去的内部控制目标不明确统一,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导致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责任的情况时常有之,所以需要专家来帮助找出风险点和应对策略。与此同时,通过由专家带头,可以培养出一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专业人员,组建一批专业人员队伍。
(三)建立外部监管的组织,从而刺激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
上文说道,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权利与内部控制的建设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矛盾点,出现了“产权人虚位”的现象,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缺乏原生的内动力,所以我们应当充分运用外部动力来刺激内部控制的建设,建立外部刺激机制,外部刺激机制可以分为两个来源,一个是来自上级单位的监管和督促,还有一个可以是外部的监管机制,这两者组合起来可以更好的敦促行政事业单位主动积极的进行内部控制的建设。
上级单位的监督可以通过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实行,通过下达文件,进行强制的实行,确保其建设内部控制体系。
外部监管机制必须做到科学、客观和可操作性强,尽可能的在每个环节都能够监管到位,包括监督人、监督点、监督到的结果、激励和惩罚机制等等,要注意做到责任到人,防止出现内部推卸责任的情况出现,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的更好推进,从而真正达到建设的目的,最终实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1]余黎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难点和解决对策[J].会计之友,2014,28:46-48.
[2]陈雄.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难点和解决对策[J].财经界,2015,11:73-73.
[3]陈秀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难点和解决对策[J].财经界,2015,17:76-76.
(作者单位:黄梅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