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我国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2017-04-27赵洪凤
赵洪凤
增强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有助于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对推动依法治国,及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旅游企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成因,提出提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水平的对策建议。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旺盛的国民旅游市场表明,当前制约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供给侧结构不合理、不平衡,不能适应需求侧多元化、升级型的市场消费。目前旅游业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凸现”现象,看上去是市场问题,但归根到底是供给侧结构的问题有关。如团队旅游市场中的乱象之所以久治不愈,是线性观光产品雷同与泛滥,旅游供应商进入门槛过低,良莠并存、甚至劣胜优汰的结果。持续多年出境旅游火热、国际入境旅游低迷,说明国内旅游供给与环境既不能满足部分国民的出游需求,也不适应国际游客的需要。十三五期间,着力推进结构侧改革,促进旅游产业结构转型,提高旅游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已成为我国旅游发展的主要课题。旅游供给侧结构改革,就是要化产能过剩为供需平衡,补短板为长板,推动旅游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旅游产业链中不同环节的企业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于上游的旅游要素商(景区、酒店、餐饮公司等)而言,要把握居民消费升级的大方向,在我国年人均GDP突破8000美元的背景下,提供与休闲度假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如景区举办强调游客互动、体验的节庆活动、文化艺术节等,酒店企业积极发力中端酒店市场以满足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的需求。对于旅游分销商(旅行社)而言,要把握“旅游+”的趋势,研发出“旅游+体育”、“旅游+养生养老”、“旅游+教育”等主题线路产品,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旅游需求。
在此背景下,旅游从业人员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经济体中的一部分,其工作和生活尤其需要法律的规范。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态度。而目前新形势下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仍有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做法,比如:导游人员存在着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的现象;旅行社没有依法履行警示、告知及协助义务;旅游景区存在收费不合理的现象等等。
一、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的原因
(一)旅游从业人员知识储备不足
综合各类旅游企业来分析,旅游从业人员的学历偏低,本科以上学历仅占18.9%。在思想文化方面,受传统文化中长期人治思想的影响,法律意识不强。加上我国的教育系统长期维持在应试教育的情况下,对法律及相关知识普及并不重视而更偏重于政治思想的引导和其他实用学科的教育,基础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可见,如今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仍然和现实脱节,现行的教育体系不能满足完全转变的需要,这需要长期的调整和改善。
(二)《旅游法》的颁布需要法律知识的更新
近年来,旅游业产品发展迅猛,相应的规范旅游产业相关利益主体的法律法规也在过程中不断修订,而每次修订都使得《旅游法规》的教学内容均要做较大幅度的修改以适应实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尤其是《旅游法》的颁布,使得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对于旅游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要重新学习和领会。
(三)旅游从业人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根据调查研究表明,多数学员对《旅游法规》的重视程度不高,在他们看来选择旅游管理专业的主要目的在于能够顺利取得导游从业资格证以及熟悉旅行社和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而《旅游法规》的学习相对而言对于他们的职业发展并没有太大作用。
(四)旅游企业没有形成法律法规的继续教育培训机制
在现有的继续教育体制下,学历教育成为旅游从业者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而继续教育机制在我国发展依然不成熟,由于受到培训经费制约和培训组织等问题使得我国旅游从业者继续教育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二、提高旅游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旅游从业人员作为普法教 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进程,必须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抓紧建立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的工作制度,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实现对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指导、严格管理和监督。同时,还应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及其发展要求,用以指导实践。要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出一整套好的方法、做法,使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走上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各相关部门联合工作,形成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的合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从业人员急剧增多。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旅游法律问题。加强对他们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要使旅游從业人员普法工作深入扎实,仅有普法教育部门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要积极联合各部门的力量,在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中加强公安部门、综治部门、劳动部门、工商行政等部门的联动,将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与管理有效结合,使教育与管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通过指导所属部门及企业对旅游从业人员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三)增强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在法制教育过程中,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要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要做到教育与管理、服务与维权相结合,既要教育旅游从业人员法制知识,提高他们法制意识,又要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工作要有新的突破、新的创新。
(四)推广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的经验
善于用典型来引导和推动工作。通过选择一些旅游从业人员集居点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典型,以点带面,以典型促推广。同时,要充分利用各地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宣传报道旅游从业人员认真学法,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事例,积极宣传报道旅游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营造浓厚的旅游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五)建立和完善旅游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培养模式
研究表明,在我国旅游从业者的学历、工资福利和社会认可程度普遍偏低的情况下,旅游从业者的整体社会地位并不高。在此背景下,只有通过探索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新机制才能确实提高旅游从业者的法律意识。
建立政府主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联合大中专院校实施的地区旅游从业者继续教育模式应成为必然趋势。政府、高校和企业通过利益整合,形成有机化、网络化的立体旅游继续教育和培训模式,为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供保障。
(六)构建良好法治环境,为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创造条件
提升旅游企业的法律意识除了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还要从社会大环境着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每个公民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结语
一个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所导致的后果并不仅仅损害的是企业自身的利益,而是一个地区旅游服务的整体形象。因此,各部门、各团体及各企业和社会各力量应形成合力,实现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实现我国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的提升。
(作者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