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017-04-25潘丽萍
潘丽萍
摘要: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成为当前高职院校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办学模式的变革、培养目标的转型,必须要对高职院校的现有资源进行重组,从而适应教学模式多元化的发展。这些都在客观上要求高职院校加强内部审计,对高职院校的各项资源的利用进行必要的、客观的监督、评价,并出具有益的审查报告,进而提出合理化的审计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市场经济
对于高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中定义为“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通过对学校与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并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完善管理控制、方法风险、创造效益,从而促进学校事业目标的实现。”结合上面的解释,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其实是高职院校根据相关的法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审计机构,并配置相应的审计人员,从而对高职院校以资金运作为主的资源进行的一系列业务活动进行的确认、评价、咨询活动。
一、高职院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高职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一种新型教育形式,是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实用型、技术型和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的的高等教育。我国高职院校的雏形大都是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中等专业学校,通过对其进行改革或提升资历而形成的。由于办学模式的变革、培养目标的转型,必须要对高职院校的现有资源进行重组,从而适应教学模式多元化的发展。这些都在客观上要求高职院校加强内部审计,对高职院校的各项资源的利用进行必要的、客观的监督、评价,并出具有益的审查报告,进而提出合理化的审计建议。
二、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审意识淡薄,认识存在偏差
我国的高职院校大部分是通过“三改一补”而形成的,大部分高职院校组建的时间不长,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运行和组织文化还处于磨合期,大多数学校领导层都持有一种固有的观点:高职院校不具有生产经营的功能,不需要成本核算,而且自身的收入是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取得,大型的支出项目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再加上高职院校内部设有纪委办抓党风廉政建设,所以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开展内部审计。近些年,这种观念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所改变,但是很多高职院校的领导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又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偏差,认为由于近些年财政部门实施了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高职院校实行部门预算,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所以不需要再开展内部审计。这些错误的观念,严重阻碍了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二)内部审计难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审计的灵魂是要保持其独立性,内部审计作为审计按主体划分的一个分支,当然也要保持其独立性,也只有做到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审人员最后出具的审计报告才能体现其客观、公正性。而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学校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其人员配置、职务升迁、工作地位及经济待遇等都由本单位领导决定,这无形之中就使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上受本单位的领导的干预,显然其独立性就是相对的。同时,内审人员与学校存在息息相关的经济利益关系,也很难保证其工作的客观公正,近而使内部审计的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三)内审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素质不高
从高职院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看,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一种是单独设立审计机构,另一种是把审计机构和监察、纪检部门合并在一起。由于内部审计机构是高校内部设置的机构,行政上受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内部审计在某些方面很难依法审计。目前适应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从数量上看满足不了工作需要,从结构上来看多是年龄较大的财务人员或工作岗位轮换过来的其他管理人员;有的是由长期担任财会工作或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转任或兼任,这些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但与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而且这支队伍也不稳定。
(四)内审工作内容单一,缺少风险导向
目前不少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仅限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预决算审计,纠正违纪违规事项,实施审计的事后监督作用。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指出,除进行以上内容的内部审计外,各高职院校还应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职院校改革进程的加快,必将对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单一财务收支审计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不断拓宽自身的工作内容、提高内部审计的技巧,才能适应现代高职院校内审工作的新局面。
(五)内审制度不完善,导致审计意见难以执行
目前,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外,与外部审计相比,国家审计机关缺乏对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制定具体的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部分高职院校本身也没有建立健全自已的内部审计制度。这些导致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无章可循,出具的审计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进而在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过程中,常常会遭遇到被执行部门以此为借口的抵制,而审计人员也无计可施,最后导致审计意见难以切实落到实处。
三、加强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思想方面:领导高度重视,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
首先,要在全院范围内宣传内部审计知识、职能和效用,让全院教职工正视内审工作。其次,建立学院内部审计模式和机制,主要是争取领导的重视和认可,也是为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权威。最后,加强沟通,主动加强与相关领导和被审单位的溝通,通过宣传、交流使大家明白内审工作是实现学院最终目标的一个内部控制、监测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学院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从而有效预防、制止、弥补各种风险,减少成本支出,提高学院的竞争能力,实现学院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机构方面:改革现有的组织模式,组建科学、合理的内审机构
高职院校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正确定位其职能,赋于它应有的权力,是搞好内部审计的基本保证。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中的要求,教职工人数在3 000人以上(这项高职院校都没达到)和收入超过5亿元的高校必须设置独立的、与财务处平级的内部审计机构,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普遍未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笔者建议主管部门,对于收入超过3亿元的高职院校,要求设置3名以上非中层领导干部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来开展内部审计具体工作。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上要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权威性,必须与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分离,并合理界定其职权,约束监督高职院校的内部分权行为。通过这种细化分权的控制程序,实现对高职院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控制。
(三)内容方面: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向多样化转变
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不应局限于财务领域的审计,要以单纯的查错防弊向改善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和风险管理转变;要开展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为改进内部控制服务;要开展对专项业务活动的审计,评价其活动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监督学校各职能部门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办学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学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个时候内部审计机构应充分履行其风险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学校的招生就业、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主要活动的风险分析评估,并向学校领导提出规避风险的应对措施。
(四)队伍方面:充实内部审计队伍,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是否真正能为学校实现其最终目标服务,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而且还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内审人员。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人手:一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严把内部审计人员入口质量关,把那些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高、责任感和事业心强、为人正直的人员调整到内部审计岗位上来。三是抓好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更新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内容,增强业务技能,以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四是要明确审计人员职责,严肃审计纪律。
(五)制度方面:制定规范的内审制度,提高内审效率
高职院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本院的内审制度。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规则及实施办法》,对实施审计的对象、范围、内容、审计方式、操作细则及具体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从工作程序和方法上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經济责任审计办法、教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大型建设维修工程审计办法、图书采购审计办法、物资设备采购审计办法,制定内部控制评审、资金投入效益审计以及后续审计等现代审计制度,明确操作程序和审计要求,使各项内部审计制度覆盖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使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综上所述,在当今这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如何让审计“这个不冒烟的工厂”为高职院校创造效益,还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相信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下,高职院校的发展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