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直播的特点及发展研究
2017-04-24单依晨
文/单依晨
网络视频直播的特点及发展研究
文/单依晨
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网络视频直播行业。与传统媒体视频相比,网络视频直播表现出突出的互动性、多样性、自主性、效益性和真实性。网络视频直播快速繁荣的同时,也呈现出无序发展与管理混乱一面。本文主要对网络视频直播特点进行分析,并基于其特点与现状,提出发展对策。
网络视频直播 主播 直播平台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社交方式迅速成为新媒体营销新阵地,各种网络视频直播平台井喷式涌现,掀起了一场热潮,2016年也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已经超过200家,对于整个传媒行业来说网络视频直播的发展是一次革命性壮举。视频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与其本身性质及特点密切相关,但在当前行业快速发展中还呈现出混乱的一面,如何推动其健康发展也是目前我国网络视频直播发展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网络视频直播概念与分类
1.网络视频直播界定。直播概念最初源于电视台,被称为“现场直播”。网络直播最早可上溯至20世纪90年代,以网络访谈形式图文直播和事件“图文+视频”直播为主。当前比较火爆的网络视频直播主要为依托互联网这一基础,通过视讯方式所展开的视频直播,属于“即时视频”,并非录播与剪辑播出,而是基于现场实况进行连续不断地网络视频播送。与传统理念下的视频直播相比,网络视频直播表现出突出的互动性、多样性、自主性、效益性和真实性等特点。
2.网络视频直播类别。根据视频产生来源,网络视频直播共包括三大类别。第一类为信号转播。流媒体的发明与运用,给视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流式传输边下边播的特点将网络在线观看视频转变为真实可能。不过,早期信号转播往往较难避免画质不高以及信号不稳等问题,受制于我国当时网络技术瓶颈限制。随着我国网络环境不断优化和流媒体技术的不断进步,信号转播在画面质量等方面均有极大提高,摆脱画质问题的信号转播在直播领域快速发展并开始变为常态化。
第二类为平台自制直播。当网络视频直播开始进入常态化阶段后,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考虑自制直播,积极转变以往通过购买互联网信号版权而进行信号转播的局面。以优酷为例,作为我国规模较大、口碑较好视频网站之一,以往限于技术与成本方面制约,优酷将视频点播和自制节目录播等作为主要直播形式。2016年以来,除对常规比赛进行信号转播外,优酷同时推出自制解说直播节目,取得较好效果。随着新媒体不断壮大,平台自制视频直播也随之壮大起来。
第三类为自媒体自制视频直播。顾名思义,自媒体主要指“个人媒体”,又被称为“公民媒体”,自媒体自制视频直播,是指私人化传播者通过现代化手段录制视频并进行上传的视频直播。随着网络技术不断进步,视频录制门槛也不断降低,个人或机构类自媒体除了可以成为视频发布者,同时也可作为视频直播者,通过电脑或手机对视频进行实时上传实现直播。该类直播带来了全民当主播的热潮,直播内容包罗万象。
二、网络视频直播的特点
1.准入门槛较低。网络视频直播使传播个体个性更加突出,能够促进公众表达欲望的释放,其内容与生活十分贴近,只要愿意,所有人都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意见、释放自己的个性。网络视频直播申请主播特别容易,只需在直播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基本即可拥有自己的房间,进而可以开始直播。
2.直播方式多样性。网络视频直播的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获取方式具有多样性。只要有网络,不管通过笔记本还是台式电脑,都可以对各式各样的视频直播内容加以获取。尤其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促使网络视频直播获取方式更加便捷。其次,内容具有多样性。在当前互联网时代下,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视频直播内容生产与制造者,网络视频直播内容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内容选择多种多样,无论吃饭、聊天、唱歌、跳舞等都可以成为直播内容。最后,在时空界限上具有多样性。以互联网为依托,人们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随地对网络视频直播信息加以获取,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顺应了当前时期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方式。
3.受众基础广泛。网络视频直播不同于传统媒体“多级传播”,而是一种直接性传播,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不需要进行转述,可大大减少多级传播可能造成的“信息损耗”。基于传播视角,无论文字还是图片、视频在传播之前都可以进行加工、剪辑,但网络视频直播却构成了用户与现场的实时连接,切实地保证最真实的用户体验,有力地促进信息可信度的增强,极大地满足人们对于“真实性”的要求与渴望,给人们生活带来影响其传播广度和范围已超过其他传统媒体,受众基础广泛。
4.用户互动性强。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视频直播具有突出的互动性。不仅用户与主播可以进行互动,主播与主播以及用户与用户也都可以进行互动。主播可以通过直播展示自己,通过分享获得他人赞同,而普通用户,则可通过弹幕形式实现与主播或其他用户的交流互动。大众传播模式多为单向性传播,随着网络视频直播的出现,不仅时空界限被打破,同时实现了“一对多”互动。网络视频直播的交互性,不仅使传播方式更加个性和平等化,大大提升了受众的体验感与参与感,加速了传播信息的反馈,使信息传播更具成效。
5.“粉丝经济”效益高。在开放的网络视频直播互动平台中,最受关注且是重要资源即为主播,尤其主播背后的“粉丝群体”所带来的“粉丝经济”,为主播与平台提供了赖以生存的保证。加之明星效应的日益凸显,也给视频直播带来更多效益与影响力。以周杰伦为例,其担任《英雄联盟》明星召唤师——超越大使,将为会《英雄联盟》玩家谱写主题曲,参加四周年庆典,并进行《英雄联盟》游戏直播首秀。无论周杰伦还是游戏本身亦或者网络视频直播平台,都迅速跻身互联网与娱乐领域热门话题,超高的流量与互动,给平台带来巨大效益。
三、网络视频直播的现状
1.快速繁荣。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受众基础广泛、用户互动性强,无论明星亦或者普通人,纷纷加入网络视频直播队伍中。从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来看,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直播用户规模达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整体来说,网络视频直播呈现出“不讲理式”快速生长与繁荣,“网红”“打赏”等各种相关词语日渐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网络视频直播进入全民狂欢阶段。网络视频直播的快速繁荣,离不开网络直播软件等技术支持,也离不开其多样性的特性。
2.无序发展。网络视频直播方式具有多样性,在内容方面不仅包含网络表演,同时包含娱乐和竞技,构成网络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尤其随着我国网络视频直播市场的快速发展,其在促进网络文化创新,以及在扩大和引导公众文化消费等方面显示出极为积极的作用。但在网络视频直播领域中,一些直播主体通过表演低俗、色情等内容来获取关注,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也严重影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仅增加了互联网内容风险,而且存在扰乱社会秩序隐患。加之其在市场影响力以及经济效益方面日益显著,一些投资机构与网络推手团队开始进入,部分推手制作假新闻或假消息,使主播关注度提高,这些行为会不同程度地扰乱网络视频直播行业发展环境与秩序。
3.管理混乱。网络视频直播门槛较低,且具有效益性,在“粉丝经济”巨大红利推动下,催生大量消费类“网红”,这些“网红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为积攒人气和攫取利益不仅挑战道德底线,甚至挑战法律底线,加入涉黄、涉赌、涉暴等内容,容易导致群体极化,加大监管难度。正是由于部分网络视频直播经营单位责任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才导致其在快速繁荣与发展的过程中饱受诟病。
四、网络视频直播行业发展对策
1.加强行业监管。推动网络视频直播健康持续发展,不仅需要视频直播平台自身加强管理,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网络视频直播行业进行监管和引导,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其中重点在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与内容给予规范。可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如针对违规主播进行封号,也可对严重情况采用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通过法律法规的制约,才能促进行业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为行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针对网络视频直播“低俗”“涉黄”等乱象,2016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虽然各大直播平台在规定执行上还良莠不齐,但有关部门对网络直播“依法打击—敦促自律—制度规范—常态管理”的监管脉络已经逐渐清晰,这些对于整治网络视频直播无序发展与管理混乱现象均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
2.提高行业自律性。网络视频直播能够健康发展,还主要取决于网络视频直播行业的自律性。2016年4月,我国20余家直播平台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在《公约》中强调对网络视频直播实施实名认证,同时加强网络主播培训与引导工作,净化直播内容。对于网络视频直播环境来说,其净化的根本在于主播以及平台监管人本身应具备自律意识。主播作为信息发布与传播者,必须提升自身社会责任感,传播健康向上的内容;作为平台监管人,必须扮演好信息把关人角色,加强在该方面职能,对违背道德与法律的内容及时清理,确保直播平台风清气正。
3.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在网络环境中,网民是最主要的建设者与参与者,其媒介素养的高低,对视频直播环境起着决定性影响。净化网络视频直播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指导网民如何辨别和抵制低俗化内容,坚持正确的观念导向,对网络视频直播环境与文化自觉进行维护。
4.打造特色网络视频直播平台。网络视频直播行业的特点使其与传统直播形式区别开来,构成其独有特色。网络视频直播行业要想实现自身长足发展,必须继续坚持特色化,注意避免同质化。在用户服务方面,应深入开展调查和统计,了解目标用户的职业、年龄与观看喜好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拓宽反馈渠道等方式,广泛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与用户互动。从技术层面来说,应促进全媒体覆盖的实现,紧跟移动终端发展步伐,建立与移动设备发展趋势相符的视频直播APP等,满足受众对获取方式的移动化、内容更加多样、时空更加自由的需求,吸引更多用户,此外,应着重在搭建明星与粉丝交互新渠道、在企业营销以及新闻报道领域中的作用,积极发挥网络视频直播的传播效应,将网络视频直播平台转变为名人的“聚气地”、企业营销“新战场”以及新闻报道“第一线”,使网络视频直播发挥更大效益。
作者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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