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时期的新型社会公民
2017-04-22贾桂君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国家战略,需要一个切实的主体来推进,公民作为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体,发展生态公民的概念便显得尤为重要。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国文先生的《生态公民论》是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于2016年8月由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本书论述了在生态危机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人类社会成员都应培养生态公民身份及道德自觉,以成就一种新的环境世界观。在系统关注社会生活的每个成员在何种意义并如何可能成为真正的生态公民的问题路径上,论证生态公民的概念、理论与实践及其匹配的生态和谐社会和环境哲学形态。”2
《孟子·尽心上·忘势》有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后人则习惯先“达”后“穷”,并将“兼善”改为“兼济”,即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二者意思相差并不大,无论是“兼善”天下还是“兼济”天下,都代表着一种普世的精神和情怀,是悠悠读书人潜藏在内心深处的宏远抱负。而眼下处于生态文明建设新时期的中国,拥有传统儒士这样“修身、齐家、治國、平天下”的知识分子情怀便显得尤为重要。自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置于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明同等地位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以来,生态文明在社会受到的关注度也越来越大。生态文明建设时期,需要有这样一种顺应时势的新型公民,并由这样的新型公民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期。周国文先生的《生态公民论》就是对于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涌现出“生态公民”这一新型公民所展开,这与开篇提到的知识分子“兼济”天下的美好情怀不谋而合。一个颇具责任感的社会公民,绝不仅仅限于提高自身,他一定会将自身与其周围的环境相融合,将“天下”放入心中,这样的公民不仅会通过“修身”达到自身体内环境的和谐,同样会自觉地将自己与外界环境通过某种作用方式达到一种“人与自然”的外部和谐,这样的新型社会公民便是生态公民。
所谓生态公民,根据本书的定义,便是在社会生活中与地球自然环境发生紧密联系的存在着,是人造物世界中一个亲近自然的能动主体,生态公民并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感觉主义者,而是一个关切自然的整体主义者,他积极履行弱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之善,并保持人类生存与自然健全相和谐的生态理性。生态公民是以往政治公民、经济公民和文化公民的延伸和提高。政治公民、经济公民和文化公民都将社会公民的范围限制在人类社会之内,并未将人类与其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相连接,而生态公民突破这一限制,将人与自然联系在了一起,并将保护自然、改善受损的生态环境化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动,只有维护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才能得到确实的保障。试想倘若人类置身于一个水源污浊、空气混沌、生态资源匮乏的环境中,首先人类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都无法保障,没有了强健的体魄,又何谈经济发展、政治文明和文化繁荣,所以说,生态公民群体的出现、壮大,之于后工业文明、科技信息化新时代意义尤为突出。
“生态公民”同时也是一个关于代际公平的观点。人类是经过代代相传繁衍至今的,我们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我们对于外界环境的所作所为而导致的不利影响,不会因为人类的过分强大而随着时间消散,人类的子孙后代并没有能力同时也无法弥补前人对于环境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害。生态公民的出现是满足代际公平的,是为了保证我们的后代和我们可以享受同样优质的环境资源。这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将普通的社会公民演化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强烈历史使命感的公民,这样的公民不仅关注自己当下与环境的和谐,也关注未来的后人可以同样享受到优质的环境。生态公民关注自然、关注后代未来的发展,是我们现在的社会所稀缺的,因为长期的工业化发展,全球大多数人类都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功利主义的观念深入人心。尽管从经济学的观点看,人是“经济人”而不是“社会人”,因而人会追求经济利益,但是在工业化的弊病日益呈现的今天,也已经到了一个“经济人”不得不开始转向“社会人”的时期了,生态公民就是这样具有自觉自愿意识并愿意付诸行动的“社会人”。
该书认为,生态公民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生命之道,那么怎么看待生态公民所蕴含的包容性呢?我认为,生态公民中所蕴含的包容性,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是由人作为媒介将人与自然相互沟通,并达到一个和谐的状态。因为人本身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类作为生态环境中的高级动物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类具有意识,人类可以通过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效应。而生态公民就是尽量使自身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活动与自然的发展规律相契合,改变过去人类向自然过度索取的角色,反之主动地将自然环境也看作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像对待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那样对待自然,将自然看作一个与人类具有共通性同时也具有很大差异性的个体,尊重这样的差异性,顺应自然本身的发展规律,也是生态公民所必需的,同时也展现了一种包容性,一种不再将自然看作比自身低等的、而将其看作与自身平等的主体,以礼待之。
作为生态公民这一社会新型公民而言,他们对自然对生命都是抱有一种敬畏的态度,对于他们所处的居住环境,不再用过去“侵略式”亦或是“掠夺式”的形式改变自然,甚至违背自然规律,而是以一种相对平和的态度、采用渐进性的方式去有所作为,所谓“低碳经济”便是如此,人改变过去高耗能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始节能,开始减排,开始做对环境有益的事情,因为生态公民本身已经具有了超出一般社会公民较好的责任意识,他们开始寻求改善已经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的方法,并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乃至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的活动中去。
周国文先生认为,自然界最普遍的生态规律便是多元包容、开放循环,前面提到生态公民是一个蕴含包容性的生命之道,这与自然界最普遍的生态规律也是不谋而合的,这愈加体现出了一个进步文明的社会对于生态公民的渴望和诉求。那么如何才能成为生态公民?生态公民仅仅是自觉保护环境那么简单的事情吗?这都是需要我们用心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社会的文明进步的最大标志不在于它的物质文明有多么发达,而在于促成这样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背后的精神文明有多繁荣,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是它生长繁衍的导向,生态公民便是一个物质与精神文明并重的社会的产物,甚至于这样的社会的物质文明已经非常发达,精神文明在政治上被赋予了更高的地位,政治家们十分重视对公民思想的培养。特别是在我国十八大以来强调建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背景下,生态公民更是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而应运而生的。
生态公民所牵动也是全球化的环境治理的思想。毕竟地球的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其中的各个生态系统的要素是紧密相关的,同时也是流动的,一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也会由于生态系统的流动性而影响别国。比如,就碳排放而言,工业化越发达的地区排放量越多,同样的,这些发达地区的环境治理能力也应当越高,技术也应当越先进。所以为了全人类及其人类子孙后代的福祉着想,这些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就理应承担全球环境治理的更多责任,自觉减少碳排量,帮助发展落后地区改善生态环境,给予落后地区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只有这样,才是解决当下愈演愈烈的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方法。环境治理应拒绝“闭门造车”,而应当开放并兼容,全球化的协同治理应该是未来环境治理遵循的基本思路,我们应当广开言路,鼓励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去,不仅需要本国、本地区内部的公民的团结一致,也需要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互协作。环境问题是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世界性问题,生态公民作为世界环境中一个重要要素,其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
总的来说,生态公民也是为了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秩序而不断努力的,它的概念看似抽象,但是细细深究却别有一番滋味。人总是要为拥有至少一种的理想和信念而活,生态公民所信仰的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是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而延续整个我们赖以生存的现世环境,它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一定会有不少人偏离方向,但是,只要有这么一群人在默默坚持,看似寂静荒凉的宇宙一定会被这些努力的微光所照亮,直至熠熠生辉。
[作者简介:贾桂君,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生。]
(责任编辑 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