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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原则的悲观屈服与无边的想象之间

2017-04-22李亮

关键词:主权

摘 要:在主流政治学理论中有两种错误认识:一种屈服于现有的无政府主义国家体系和全球化资本主义进程,认为面对现实中对环境不负责和生态不敏感的国家我们无能为力;另一种认为国家本身就是环境问题的根源而非解决之道从而主张消解国家。艾克斯利称第一种认识为“无原则的悲观屈服”,第二种认识为脱离现实的乌托邦式的“漫无边际的政治想象”。艾克斯利提出绿色国家理论试图在二者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实现国家的绿色转型潜能。构建绿色国家的途径是生态民主与主权的绿色进化。生态民主以具有不受限制、包容性和社会学习特征的审议民主为手段,从道德、认识论、政治和制度四个层面对既有政治观念和实践提出了深刻的挑战。为了应对现实交往中的权力失衡与扭曲,艾克斯利提出生态民主实践中参加审议的政治代表多样化原则与纳入了非人类中心主义考虑的预警原则。在跨国层面,绿色国家理论基于受影响原则试图打破公民共和主义归属界限和哈贝马斯的身份界限,实现国家主权的绿色进化。绿色国家理论在价值追求上秉持一种激进的生态主义立场,但是在实践路径上它却提供了一种改良主义的方案。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呼应了绿色国家理论的主张,绿色国家理论也为中国生态文明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生态无政府主义;绿色国家;生态民主;主权;主权绿色进化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罗宾·艾克斯利教授1992年发表专著《环境主义与政治理论:走向一种生态中心论的方法》,首次提出“生态中心主义的政府”概念,并在2004年发表的论著《绿色国家:重思民主与主权》中系统阐述了批判性政治生态学范式建构的绿色国家理论,在西方环境政治领域引发讨论。2012年,北京大学郇庆治将《绿色国家》列入“环境政治学译丛”作了译介,使绿色国家理论在我国环境政治学界受到广泛关注和讨论。

一、无原则的悲观屈服与无边的想象

艾克斯利认为,在环境政治理论中存在着两种极端的错误倾向,一种是对现实的无原则的悲观屈从,一种是漫无边际的政治想象。主流环境政治理论对现实的悲观屈从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在无政府主义的国际体系中强调国家对权力和经济的屈服,否认国家主权和国家体系绿化的可能和希望;二是在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强调国家政治对市场的屈服,认为国家政治摆脱不了经济主导的宿命。

对于无政府主义的国家体系,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作为霍布斯式的国家体系中的成员,无法采取明智和生态化的管治而是专注于安全议题,为了自身安全和发展持续争夺稀缺资源,因而环境议题也将被置于国内政治的边缘地位。不同于现实主义者以权力为基础的霍布斯式的分析框架,新自由主义则基于洛克式的利益分析框架将国家视为工具理性计算的自利主义者。对于新自由主义来说,国际社会及其合作协定都只是功利和实利讨价还价的结果,多边环境协议和行动计划最多只是国家的辅助性目的而非国家存在的根本性理由。

关于国家在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功能和角色的认识,艾克斯利认为无论是奥康纳的生态马克思主义还是德赖泽克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态潜能的论述,都过于突出对国家与经济关系的认识,甚至经济力量被刻画为一种不可抗拒的客观逻辑和根本性的国家行为逻辑,这种力量驱动着国家参与全球化的资本积累与生态破坏,也损害着国家的政治自主性。

一方面,是环境政治理论家们屈服于国际关系中现实主义对国家的权力假设和新自由主义对国家的利益假设,且承认国家屈服于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的经济逻辑,从而最终无奈地接受全球生态环境的“公地悲剧”和国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破坏。另一方面,是生态无政府主义和绿色自治主义者的“漫无边际的想象”。持这种立场的理论家们不承认国家(不论是自由主义的还是非自由主义的国家)可以成为系统地把追求可持续置于优先地位的政治实体。作为高度集权的官僚化的权力中心,国家依赖强制和行政律令得以组织和运转,而生态无政府主义追求的绿色公共领域是去中心的、没有权威或组织支配的领域。基于反国家主义的立场,生态无政府主义不相信国家可能成为生态托管者或生态拯救者,相反,国家本身就是生态恶化问题的原因。因此,消解國家及其等级制度建立去中心的、区域自治的无政府主义才可能是生态危机的出路。

艾克斯利援引赫德利·布尔的观点指出,生态破坏等问题先于国家体系而产生,它们未必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失。1而且,国家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继续作为主要的社会与政治权力场存在,既有政治的绿色转型都将与国家密切相关。鉴于生态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依循生态无政府主义消解国家的政治想象,显然不如改进现有国家管治结构,使国家权力更加民主和在生态方面更负责。对艾克斯利来说,改进现有国家管治结构的具体路径,实现生态无政府主义的“漫无边际的政治”与生态资本主义的“对现实的悲惨屈从”之间的适当平衡1,就是建构绿色国家。

二、绿色国家何以可能:生态民主与主权的绿色进化

自由民主国家的局限性是绿色国家的起点。自由民主制基于自由主义关于自我的原子式本体论假设以及对个体私利理性行为的洛克式认可,将人类和自然简化为个体自我实现的手段,使得自由民主制在本质上很难成为一种生态上负责任的体制。自由主义者认为,为了确保国家对社会成员的竞争性偏好的同等尊重,避免因追求生态目标而导向奴役制,国家不应保证每一个人的绿色生活,因为并非每一个人都赞成绿色价值,或者以同样的方式看重绿色价值。2表面上看来,自由民主制并不试图去规定或改变人们的偏好,但实际上自由民主制展现了一种对某些私人利益的偏爱和对公共环境利益的整体偏见。因为处在社会优势地位的群体和阶级总是掌握更多游说和议价资源,使他们能够在文化和政治舞台上造成一种“偏见动员”。包括环境公共利益在内的不确指的公共利益概念,在面对少数组织成熟的利益团体并涉及明确的财富政策后果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据此,艾克斯利断言自由民主制只能走向一种弱的生态现代化,它的决策往往疏于审视强权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因而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政治模式——生态民主。

生态民主是一种不同于自由民主的新视域。自由民主依据人口和领土归属来定义人民,而生态民主要求打破这种依据人口和领土归属定义人民和共同体的封闭性,它以受到某种特定决策伤害的潜在可能性来重新定义人民和共同体,而不是行政边界。它依据受影响原则,即“所有受到某种风险潜在影响的人应有机会参与到或有适当代表处在造成这种风险的决策中”3,主张风险性决策中的参与机会应该提供给所有受到影响的群体,包括阶级、区域甚至是未来人和其他物种。生态民主是如此包容性的民主,以至于应当在民主审议和决策过程中被适当考虑的群体如未来人口和非人类物种,总是要比能够参与者更多。艾克斯利据此断言,生态民主是一种为了受影响者的民主,而非由受影响者构成的民主。

生态民主的受影响原则试图超越人类范围,对传统政治观念和现实提出了深刻的挑战和超越。第一,在道德层面,生态民主将民主考量和道德关怀扩大到一个无限的共同体,力图突破康德传统意义上的公民权界定的道德承认与道德推理。第二,在认识论层面,生态民主为未来后代与非人类物种等生活在政体之外的群体设置了“政治托管者”,肯定托管者能够认识和主张被代表者的利益。沃格尔说,人类知晓和认识自然利益的可能性值得怀疑,甚至连专家也靠不住,因为依赖科学范式建立起来的规范只能是话语性而非客观真实的。1因而,我们只能代表人类建构自然,而无法替自然本身表达任何利益诉求。艾克斯利并不否认我们必须通过人类话语来理解自然,且我们可以认识的唯一世界是人类意识构建的世界,但她指出,主体间的证实能够帮助我们接近客观性,即使主体间理解不是真实自然的实际版图,它建构的自然作为观念地图也是我们关于自然世界某种程度上的客观知识。第三,生态民主向现有政治安排中生态风险活动的受害者牺牲且承担举证负担进行批评和挑战。生态民主主张人类个体自治的实现,即使是实施财产权,也需要符合生态标准。生态风险活动的行为者接受潜在风险承担者的质询并负担辯护和举证的义务。第四,在制度层面,生态民主向自由民族主义和公民共和主义以民族国家的文化、情感和领土边界来定义共同体的做法提出了挑战。

尽管生态民主从道德、认识论、政治和制度四个层面对既有政治观念和实践提出了深刻的挑战,但是艾克斯利却指出,生态民主“是一种后自由主义的而不是反自由主义的民主,而且只能通过对现有自由民主制的规范性理想的内源性批评来实现”2,这种批评的具体实现形式或民主模式就是审议民主。相较于自由民主制认可私利行为者的市场议价与权力交易范式,审议民主更倾向于在公共领域中就价值问题进行不受限制的审议。审议民主的优势来源于艾克斯利概括的它的三个特征:审议对话是不受利益、地位、身份等因素限制的对话;审议对话是消除过度偏向性和私利性的包容性对话;审议对话具有教育和社会学习潜能。因为这三个特征,审议民主模式将公共利益优先于私利,使关爱公共环境利益的行为成为美德。

艾克斯利当然不会幼稚到认为在这个权力依然不平衡的现实世界中,决策者总是会具有道德情怀和责任感,使公共利益优先于自利的考量,且在审议和决策过程中真心实意地听取反对立场的观点。为了应对现实交往中的权力失衡、扭曲,艾克斯利提出两条原则:首先是确保参加审议的政治代表尽可能多样化,并同时由专门化的环境倡导者作为补充(用以纠正受到强大利益团体影响的商业性和政府间谈判的偏见);其次是扩展《里约宣言》的预警原则使其包容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要求“当对现代、未来后代和非人类共同体存在严重的或不可逆的毁坏威胁时,缺乏充足的科学确定性不应成为推迟采取适当措施以预防环境破坏的理由”3。

艾克斯利认为,在国家内部,生态民主基于国家、公民社会和公共领域之间关系的批判性理论,能够促使公民社会和绿色公共领域的发展从而推动自由民主国家的绿化。在跨国层面,现有的国家民主管治是有边界的而绿色道德却要求打破这种边界,同时生态民主的受影响原则要求国家在处理跨国环境议题时,打破公民共和主义归属界限和哈贝马斯的身份界限,因此艾克斯利提出国家主权的绿色进化。

艾克斯利通过历史地考察“主权的三张面孔”,断定主权具有绿色进化的潜能。主权的第一张面孔是主权拥有者。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肯定了领土意义上的国家享有政治权威且不受外部干涉。但是二战以来的民族主义以语言文化和社会联系方式建立起来的共同体打破了领土边界的主权声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建立的关于统治权威的理解已经改变。主权的第二张面孔是国际社会的成员身份标准,它也发生了巨变。二战之前,欧洲国家以文明国家自居,将“野蛮”国家从主权国家的成员中排除出去,但是这种对民族国家身份进行检验的“文明标准”在二战后被终结,国家不论其文化和发展水平如何都可以获得政治独立的主权地位。主权的第三张面孔是隶属于国家的权利和责任,也发生了改变。

当环境议题的体制、宣言和战略在数量、规模和精致程度上都取得显著进展时,环境话语及其规范性理想对主权的三张旧面孔构成了新的挑战。过去隶属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谋求物质福利的国家权利和责任,因为生态民主的推进而改变,保护环境与成为与促进发展同等重要的国家目标和责任。根据全球环境、安全和干预话语中发生的重大变革,艾克斯利发现一些绿色新话语已经开始转变人们关于绿色合法国家行为的共同认识。艾克斯利甚至设想,当绿色民主国家能够向其公民提供更高的生活质量时,一种绿色的民主的成员标准将可能因为国家的彼此效仿而成为新的“文明标准”。1

三、简评:谨慎的赞歌与绝望的忠告

艾克斯利绿色国家理论把生态中心主义立场引入主流民主政治理论的努力,提供了环境伦理和主流政治的双重挑战:一方面,以审议民主为手段的生态民主模式,为环境伦理走出理论纷争,在现实政治世界中追求维护后代人和非人类生命的环境权益提供了大胆的设想;另一方面,绿色国家理论借助生态民主和主权绿化促使传统自由民主国家变革的创造性探索,突破了主流政治理论对于民主和主权的设定,提供了一种民主理论的新视野和生态危机治理的新思路。

艾克斯利将绿色国家理论定位为一种“有约束的想象”,既不屈服于无政府主义的国际体系和全球化的资本主义过程,更不主张消解国家,而是相当务实地立足于现实以推动国家的改良主义绿色变革。她承认生态民主和主权绿色进化所产生的制度革新始于民主国家现有制度的激进扩展而非偏离,她引用波吉的话将自己的绿色国家理论称为一曲对旧事物(国家)的谨慎赞歌。2但是本质上作为一种激进的非人类中心的立场如何在现实中得以发挥作用,却取决于国家本身的同意。也就是说,绿色国家理论在价值追求上秉持一种激进的生态主义立场,但是在实践路径上它却提供了一种改良主义的方案。无怪乎布尔将绿色国家理论描述为一种绝望的忠告。1

作为一种理论,绿色国家论显然是立足于欧美国家及其社会背景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我国政府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回应。虽然艾克斯利认为中国距离她界定的绿色国家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绿色国家理论客观上能够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构建绿色国家身份的核心力量提供理论上的启示。同时,进行中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所体现出来的“红绿”与”深绿“政策话语相交融的“泛绿化”实践2,也成为我们进一步理解和评价绿色国家理论的客观依据。

[作者简介:李亮,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朱 凯)

Abstract: There are two misconceptions in mainstream political theories: one holds that faced with the current anarchic national system and global capitalism process, we can do nothing about countries ecologically insensible and environmentally irresponsible; the other believes that states, by themselves, are the root causes of ecological crisis rather than solutions and therefore, states should be dissolved. Eckersley calls the former “unprincipled and pathetic compromise” and the latter “unbounded and utopian political imagination”. To balance compromise and imagination so as to tap the potential to shift towards a green state, Eckersley put forward a green state theory characteristic of ecological democracy and green evolution of sovereignty. Ecological democracy challenges traditional political conception and conventional practice morally, epistemologically, politically and institutionally by means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featuring being unrestrained, inclusive and social reflective. In response to the power imbalance and distort, Eckersley proposes a diversity principle in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 as well as a precaution principle with non?anthropocentrism consideration. At transnational level, green state theory attempts to promote sovereigntys green evolution through breaking the territorial limit of civil republicanism and Habermass identity limit. In essence, green state theory is of a radical ecological position in values pursuit with approaches of reformism in practice. Chinas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echoes the green state theory while the latter supplies the former beneficial inspirations in practice.

Key words: eco?anarchism; green state; ecological democracy; sovereignty; green evolution of sovereig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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