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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众传媒看性别平等

2017-04-21赵婷

东方教育 2017年2期
关键词:性别平等广告新闻

赵婷

摘要:大众传媒对女性形象的建构,一向深受根深蒂固的性别文化影响。其作为现代社会舆论不可或缺的载体,常通过一种复杂的协调、建构,在人们心目中营造一种与实际不同的“假真实”(pseudo-reality),并對社会上各个对象形成一种“刻板印象”,由此营造了我们的社会性别。本文从社会性别和女性主义视角出发,挖掘出大众传媒中已有的的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及近年来的变化。

关键词:广告;电影电视;新闻;女性主义;性别平等

一、社会性别论和传媒

“社会性别”概念是西方女性主义的核心概念,它是相对于生理性别而言,“一般来说,是指男女两性在社会文化的建构下形成的性别特征和差异,即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1]随着20世纪五六十年代女权运动的发展,女权主义者们为男女平等做出了大量积极的努力。1966年成立的美国“全美妇女组织”把妇女解放运动推向了高潮,并极大推动了对性别歧视的研究。女性主义者认为,“传媒”对男女两性的性格、形象、智力、社会分工、家庭角色等方面做了定型化。[2]如女性多以“贤妻良母”为正面形象,而男性多以“勇敢、进取”为主要特征。

1995年在我国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189个国家政府和观察员签署了《行动纲领》。《纲领》确定的十二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是“妇女与大众传媒”,认为“在大多数国家,大众传媒并没有用均衡的方式描绘妇女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对社会的贡献,相反宣传报道的往往是妇女的传统角色,或有关暴力、色情等行为。”[3]

二、大众传媒中固有的性别形象表现

在大众传媒中,不难发现对女性的性别成见、偏见甚至歧视的报道,这里罗列出常见的八类:

(一)“贤妻”

“妻贤家兴”素来是中国传统古训,至今仍在广为“传唱”,仍然站在封建道德的高度,约束着众多准备嫁人或者已经嫁人的女性。在这样的标准里,“贤妻”应服从丈夫,为丈夫的事业做好牺牲的准备,承担全部家务,侍奉公婆并任劳任怨。大众传媒中对这一角色的渲染也一直如火如荼:广告或电视剧中女性总以温柔贤淑的角色站在厨房或客厅为丈夫解忧等等,新闻往往对能处理好家庭关系、做好贤妻的事业女性更为赞赏,而相反,如果一个女性为事业忽略家庭,往往为人诟病不耻。

(二)“良母”

“无私奉献”的母亲一直以坚稳的姿态傲然在我们的课本、新闻、电视剧等等地方,为家庭无私奉献,为儿女无私奉献往往成为子女、媒体歌颂一位母亲的主要噱头。每年母亲节,媒体集中颂扬母爱,无一例外、千篇一律、连篇累牍具是母亲为家庭的牺牲。当社会不断肯定、渲染无私奉献的母亲,也肯定了这样一种价值观,肯定了母亲应该牺牲个人利益的行为。

(三)“传宗接代”

“传宗接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婚女嫁亘古不变的主题,在当今社会,仍有一部分女性嫁给男人在男方家里承担着“传宗接代”的压力。众多电视剧里婆媳矛盾必不可少的一条就是儿媳生不出儿子,而如流水线生产般的不孕不育广告也打着抱着男婴的女性形象不断推销,新闻媒体对富商的报道也总少不了“男孩传宗接代”的主题。仍有很多家庭的女性承担着生儿子、生不出儿子的压力。

(四)“剩女”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独立、高素质的女性投入到事业中去,同时“剩女”成了二十一世纪的新文化。整个社会舆论对“剩女”始终持不乐观的态度。从字面上看,“剩女”的“剩”字有“他人弃之,不取”之意,因而相当贬义。而同等条件下的男性,则变成了“金龟婿”、“钻石王老五”等极具诱惑褒义的新标签。除此之外,“剩女”还被电视剧、电影市场消费,《101次求婚》、《咱们结婚吧》等等,剧情内容无外乎是大龄单身女青年不堪父母唠叨、社会压力,终找到另一半,过上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些女性的幸福是建立在男性给予的角度,潜意识营造了一种没有男性生活会非常糟糕的即视感。

(五)“贞操观”

在很多涉及女性强奸案的新闻报道中,不少作者强调的不是妇女的人权被侵犯,而是是否“失去了贞操”。某报在报道一女青年拒做“三陪”而跳楼的消息时,所用的报道语言是:“宁死不做三陪女的刚烈行为”, “用鲜血维护了自己的清白”等等。在这样的报道中,作恶者的“恶”不在于粗暴地践踏妇女的人权,而在于“不惜牺牲一个姑娘的清白”;妇女的“受害”不在于他人用暴力或其他不合法的手段强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情,而在于不能保全其“清白”。这是封建贞操观在新闻报道中的突出反映。 “贞操”作为男权文化对女性的精神压迫,却不断在现代传媒中被反复强调。

(六)儿童性格教育

男童无论是在新闻、电视剧、还是广告中,均以勇敢、坚毅、承担责任、做男子汉为主调。而女童的乖巧可爱、懂事听话常常成为不断赞扬的标准。在这样不断重复的性别刻板渲染下,男、女孩被赋予社会性别。一些偏常态社会性别开始被人嘲笑、诟病,尤在男孩身上格外突出。我们常用“娘”来形容具有女性气质的男性,“他走路好‘娘”、“说话好‘娘”常在各种节目中用在形容具有温柔特质的男性身上。而,勇于进取、打拼事业成为男性“专利”,如若一个男性安于现状,我们往往斥其不思进取,不是“潜力股”。这样下来,男性也被迫处于社会压迫下,这是一种男女性别的偏差与不公。

三、大众传媒的性别形象扭转

随着计划生育的开展、文明程度不断上升,女孩地位有了明显的改善。大众传媒中也有鲜明体现:涉及厨房、洗衣类的广告开始有了具有温柔睿智气质的男性演员参与;大批以“爸爸”为主题的亲子类节目席卷综艺市场;男性会下厨成为新增衡量标准;偶像剧或者家庭伦理剧中女性常以事业成功、能干成为家庭的主导者·····这些来自大众传媒的改变既反映了社会对女性的歧视逐渐改善,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性别刻板,影响了新一代女性的择业观、家庭观。

四、总结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缺乏对女性主义的了解的话,上述所列举的大众传媒中的现象并不容易察觉。在传统的性别文化中长大的我们,或多或少地接受了性别成见。很多性别歧视、成见常常出于传媒对性别问题的无意识,或是传统成见的“自然”的反映。大众传媒在具体的操作中应该具备这样的立场:第一,大众传媒对社会中存在的关于男性和女性的陈腐观念应该有所警觉、发现和批判,同时,应该确立和传播男女平等的社会理念。第二,大众传媒在关于女性的报道中和电视剧传播中,应该认识和确立这种理念:女性是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存在价值的人,而非男性的附庸。第三,女性在现实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多样的,而不仅仅是贤妻良母式的传统角色。第四,女性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女性奋斗的历程和女性所取得的成绩应该在大众传播中得到充分体现。第五,在深受男权文化影响的媒体内容中,观赏性常常成为评价女性价值的重要标准,对此,大众传媒应该有性别敏感和性别自觉。[4]

参考文献:

[1]韩贺南,张健.女性学导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2]宋明慧.大众传媒报道中的性别意识偏差[J].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论坛).2011.09

[3]王淑贤.《(行动纲领)中12个重大领域简介》.Lisn Steams:《非政府组织与(行动纲领)》.选自《妇女研究论丛》1996年第2期.

[4]曲丁宁.《社会性别意识与人众传媒》[J].《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第4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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