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笙的豫剧伴奏艺术
2017-04-21张现增
张现增
摘 要:笙作为一种民族乐器,也是豫剧乐队中不可缺少的伴奏乐器之一。本文将从笙的历史、特性、发声原理、乐队用笙、笙伴奏的方法与技巧、笙伴奏的责任这6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笙;伴奏;特性
一、笙的历史
笙是我国古老的民族簧管器鸣乐器,它历史悠远,结构科学,品种繁多,音色恬静、优美,技巧多样,极富表现力,能奏和声。它以簧、管配合振动发音,簧片能在簧框中自由振动,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乐器。
远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我国就已有了笙的雏型。在出土的殷(公元前1401~前1122)墟甲骨文中有“和”的记载。“和”即是后世小笙的前身。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了6支战国初期的古匏笙,均残,但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笙,笙斗用葫芦制作,笙嘴为木制、圆箭形,笙苗的排列呈前方后圆卫列式,在笙斗和笙苗上,都有黑漆朱描图案,虽历2400多年,但仍清晰可见。簧片为竹制,其形状、制作和调音方法,与今日的铜簧片完全一样,簧数与早已发现的及古籍中所载的笙的簧数不同,为研究笙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二、笙的特性
笙是我国极其古老的一种管乐器,其历史悠久,在河南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已有笙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笙在民间甚是流行。
笙是唯一一种靠吹吸气就可以发声的管乐器,不仅可以展现单线旋律的艺术魅力,也是为数不多可以演奏和声或和弦的管乐器。在音响效果上,声音的力度、强度、等音效的控制会极其方便自如;在音色效果上,与其他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相比,声音优美,极似人声,个性较少,融合性较强。故在豫剧形成之初的乐队中便使用了笙。它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笙不仅可以作为独奏乐器登上舞台,而且作为伴奏乐器,也具有着其他乐器没有的优越性。在豫剧民族弦乐队的伴奏中,笙极为完善的控制力也使得演奏效果格外细腻,增加对音乐的表现力,而且对乐队音响效果的产生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笙的发音原理
笙利用两种振动的巧妙配合而发出优美的乐音:一种是有一定大小和一定厚薄的簧片的振动;一种是有一定长度和一定直径的管中空气的振动,这在科学上叫做“配合系”的振动,吹奏者将气流吹入笙斗,通过笙管是笙簧振动而发音。笙是一种和声乐器,除装有簧片的笙苗能发出固定的音以外,按传统习惯,音阶中的每个音,都是由一套固定的和声配合而成的,能同时发出双音、3个音、4个音,有的笙最多到9个音,当然也可以吹出单音。演奏笙时,两手手掌将笙斗托住,右手中指和无名指插进笙苗的马蹄形缝隙中,用7个手指按孔。每个手指兼管几个按孔,手指动作要灵敏,按孔要严密。
笙的演奏技巧分为手指技巧和口内技巧,可奏出单音、和弦、抹音、滑音、顿音、花舌、呼舌、揉音和喉音等技巧,在笙上吹奏颤音是比较困难的。笙斗有方形、圆形两种,上插笙管,并通吹口。笙的最初形式,同排箫相似,既没有簧片,也没有笙斗,是用绳子或木框把一些发音不同的竹管编排在一起的乐器,后来才逐渐增加了竹质簧片和匏质(葫芦)笙斗。 古代的笙,用葫芦作笙斗,后来吹奏者觉得笙斗体大、质脆,吹奏费气,于唐代以后改为木制,经过世代的流传,最后铜斗又取代了木斗。
四、乐队用笙
在豫剧形成之际的乐队中便有着“一把笙,十把嗡”的说法,这不仅是因为上述提到的笙的特点,而是笙的大音量可以起到烘托气氛的作用。更值得一提的是,笙是一种调和剂。其自身优美和谐的音效能将板胡噪音较大及其他民族乐器个性较强的音效柔和在一起。著名的豫剧大师常香玉先生在恢复其“红,白,花”作品时曾提出:“笙是一件好乐器,如果乐队如果没有笙,我听着就不舒服,有找不到音的感觉。”通过这一例子的例证,充分展现笙这一乐器在豫剧伴奏音乐中的伴奏地位。
在豫剧伴奏音乐中,方笙的存在是普遍存在的。据记载:方笙大约出现在清末明初,由圆笙发展而来,流行范围甚广,也有着“河南方笙”的美誉。因其声音洪亮,指法方便等优势。早期的方笙为14苗,12簧,音域只有一个八度加纯四度。通过这些年的实践积累,笔者也对方笙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良。例如:增加笙苗、笙键、共鸣管等。不仅扩大了音量,音域,完善了笙的音色均衡,而且极大限度的提升了笙的艺术表现力。
五、伴奏方法与技巧
乐曲的伴奏部分是作品不可缺少的有机结合体,笙伴奏如何去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技巧都成为影响作品音乐表现力的关键问题。方法和技巧的选择是直接影响到作品音乐形象的完美表现。
(一)选择方法
托——描绘意境、烘托背景,为音乐旋律做好铺垫。
带——引发演奏者和观众的情绪,使之更容易进入旋律音乐的意境。
推——给音乐情绪的发展添加动力,加强音乐的流动性以歌唱性。
调——根据作品要求的艺术特征的处理可给予适当的调整。
跟——时刻关注旋律的走向,拯救舞台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
掩——扬长避短。
(二)演奏技巧
常用的伴奏技巧如下:
平吹:平吹是最基本的演奏技巧之一,采用胸腹式呼吸法,换气均匀自然是该技巧的要求前提。通过对吸气呼气的掌握运用保证音乐线条的连贯性。
和音:笙不僅仅能够演奏单音旋律,还能同时吹奏和声及和弦。因其发声丰满和谐的音效主要是依靠上方纯五度及纯八度音程做支撑,同时下基本音下面采用下方纯四度音程,使得音线更加清晰明了。在西洋和声体系及奏法的影响下,在传统和音的基础上又引出了现代和音,添加了对三度、六度及三和弦七和弦的使用。
吐音:吐音是笙演奏法中重要的口内技巧,包含多种技巧方法,其中包括:单吐、双吐、三吐、软吐等。这充分要求演奏员要做到气息、舌、手指之间的密切协调。不仅仅要吹奏的结实有力,清楚富有弹性,而且要演奏出戏曲音乐的情绪特征。通过笔者多年的学习实践,没有连线标记的方可使用吐音,柔情抒情的旋律情绪应当吐的柔软一些,热烈奔放的旋律情绪则应硬些。在豫剧的伴奏中,使用单吐的机会较多,随之还会伴随着打音技巧。
花舌:通过气息流动使舌头震动产生碎音的声响效果。一般在音乐表达粗矿或细腻优美的场景情绪中使用。
呼舌:通过舌根带动整个舌头悬空来回抽动,从而发出均匀颤动的碎音效果。一般使用于散板及缓慢的音乐情绪,这也是笙的特有技巧。
六、笙伴奏的责任
伴奏者要想在演奏活动中取得好的音响效果,从而更好的表现音乐的首要条件就是明确责任。只有摆正演奏过程中的伴奏位置,才会采取一些合适的手段和技巧和独奏者一道更好的表现音乐。因此,笙伴奏的责任就是协助独奏者更好的表现音乐。
笙伴奏者必须对自己所伴奏的音乐作品负责。这是做好一切音乐的基础,也是对一名伴奏员最基本的要求。它要求笙演奏者深层次的分析戏曲音乐作品,准确的辨别戏曲的音乐的风格情绪布局及音乐特征,从而选择更为合适恰当的处理方法,并认真对待自己的演奏。其次,用不同的演奏技巧及方法来应对不同的特性的伴奏乐器。
综上所述,笙伴奏者应当尊重独奏者对音乐作品的艺术处理,尽可能的抑制自己的个性避免与其他乐器相抵触。所谓的尊重和调整也不是没有原则的,笙伴奏应根据自己的见解和艺术处理带来弥补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