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乡贤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开发

2017-04-20颜荣张凯

智富时代 2017年2期

颜荣+张凯

【摘 要】从古至今,中国农村的建设对国家的变迁和发展有巨大的影响,其中许多贤能人士在农村的建设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开展,在对国家建设起着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有许多问题。本文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角度出发,探讨乡贤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动过程相互之间的影响作用,论述乡贤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推动价值,并进行乡贤价值开发的策略探讨。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建设;乡贤群体;作用开发

一、背景

城镇化过程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做了明确的说明和要求。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作为本届政府力推的重点改革,“城镇化建设”已经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一起成为未来中国发展的方向。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城镇化建设的结果既服务于“人”,同时也受“人”影响,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注重其与作用人群的相互作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乡贤个人其具有的能力、人脉、物力资源等优势特点,不仅能促进其个人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同时对群众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也远超过普通民众,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合理开发并使用乡贤群体的优势作用,以乡贤群体作为媒介之一,建设良性沟通与合作平台,为切实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民生工作打下基础,由此可见对乡贤群体资源的作用分析与价值开发的探讨也就具有实际意义。

二、乡贤的定义与作用

(一)乡贤的定义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时期,是国家对有崇高威望、为社会作出过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能或退休返乡官员,去世以后给予表彰的荣誉称号,“鄉贤”一词意为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尊敬的人。传统乡贤群体一般是指在某一地区中,有崇高的威望和品德的长者,他们往往是当地文化的重要传承人,甚至是当地文化的一部分,承担着当地社会文化传承与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重要职责。

(二)乡贤的作用

传统乡贤主要作用是对当地作的秩序维护、社会管理、凝聚居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知名度高、道德地位高、影响力大、示范性强、本土化等特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变迁,乡贤作用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定义,同时还包括在外学有所成的年轻人或有一定成就或具有某方面创造能力的人,有思想先进、创造能力强、具有榜样效应等特点。在新时代背景下对乡贤群体作用的拓展,使乡贤文化资源显得更为丰厚,也给乡贤文化的传承和新乡贤的培育创造了空间。

三、新型城镇化与乡贤群体的相互关系

新型城镇化建设既是对传统地方文化的一个挑战,同时也是保护和发展传统地方文化的一个契机。为避免城镇化建设中出现城市“空壳化”、“伪古镇”、“模板化”等问题,要求融合地方风俗文化,打造特色新型城镇化,需要因地制宜,融合当地文化风俗的基础上进行建设。乡贤文化的继承和保护,离不开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支持,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对乡贤群体价值的需要,同时能为乡贤群体作为的建设和发挥提供平台。

乡贤群体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者,对当地风俗文化和地方发展的需求更为了解,掌握了较为丰富的当地资源,同时有与当地人民的亲密关系和较高的号召力、影响力等,因此乡贤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一大突破口。做好乡贤群体的建设工作,带动乡贤群体参与城镇化建设,促使乡贤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其优势作用,一方面帮助民众切实反映人民的利益,同时也能帮助政府传达建设发展的需要,能促进上下一致打造一个良性沟通环境,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城镇化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不仅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具有自身特色和文化内涵,而地方传统文化特色和内涵主要来自当地人们的传承和发展,乡贤群体作为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决定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吸收离不开乡贤群体的支持。另一方面对乡贤文化的继承与保护,能帮助乡贤群体的发掘与建设,乡贤队伍的壮大又能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优势作用,传承当地文化特色,促进城镇化建设更好的为人服务。因此乡贤群体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能实现优势互补,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

四、乡贤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分析

(一)乡贤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价值分析

乡贤文化是根植于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志,是当地精神风貌和物质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千百年来,中国人落叶归根式的乡愁观念,不仅使中国人乐于安土重迁,同时也召唤回了一代代的贤能人士,对家乡的建设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乡贤自身具有的特点和作用决定了其与普通居民的区别,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内容,乡贤群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价值开发作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本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促进人文城市的建设

“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乡贤群体作为当地风俗文化的重要继承人,同时也是新思想的吸收和理解的先驱人物之一,对乡贤群体的开发与保护工作,既是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发掘与保护,同时对乡贤群体作为平台的建设,能壮大乡贤群体队伍,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发掘与继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促进当地传统文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融合,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帮助城镇化建设更好的为人服务。

2、为增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能力注入力量

“顺应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发挥城市创新载体作用,依托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推动城市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当地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对本土乡贤群体的资源优势和示范影响作用的开发,与此同时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许多学有所成的年轻人或有其他成就的人大多在外发展,与本土建设和发展的结合少之又少,造成本地建设资源的流失,因此引进和开发新乡贤群体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能够运用其自身的知识、创新等能力,实现乡贤群体间优势互补,结合当地特色因地制宜发展,增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创新力。

3、示范管理作用,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立体化社會治安防控体系,改进治理方式,促进多部门城市管理职能整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古有“皇权不下县”之说,许多乡绅贤能人士都承担着乡村的秩序管理和治理责任,乡贤群体其道德地位高、示范作用强并了解当地风俗文化,能及时有效的参与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社会问题,与政府的法制管理相结合,能减少治理成本和风险,加强对城市治安复杂部位的治安整治和管理,维护新型城镇化建设环境的和谐稳定。

4、发挥凝聚力协调政府工作,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科学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居民对城镇化建设的参与和互动不仅能对城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能使城镇化建设更贴近民生,实现其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乡贤群体在当地具有道德地位高、群众影响力大等特点,其对当地居民参与建设活动的凝聚能力是政府部门人员所不能比拟的,乡贤群体能帮助当居民增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理解,调动当地人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同时乡贤还掌握了当地较为丰富的综合资源,能对当地的资源和需求加以整合,联动信息进行系统考虑,对当地城镇化的建设工作的开展有其独特的思考角度,能为符合当地发展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帮助。

五、乡贤群体的建设

(一)凝聚乡贤群体平台建设

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为谋求自我生存和发展从农村走向城市,参与建设,与乡村的发展和建设脱节,对传统乡贤文化认知和继承出现断层等现象,使乡贤文化的唤起和乡贤群体的建设缺乏适宜的环境,因此由政府起头搭建乡贤群体发展平台的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迫在眉睫。加强对乡贤群体价值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民众对乡贤文化和乡贤群体的认识,积极鼓励乡贤群体参与本土设立的乡贤组织协会等,通过政府对乡贤群体身份的认可和发挥其价值作用的平台建设,能促进乡贤群体在建设中发挥积极性和提高参与度,贴近民生需求能更便捷的解决当地民生的相关问题,同时为不同乡贤群体之间以组织的形式进行交流合作提供平台,促进乡贤群体间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其群体作用。

(二)重视并召回本土乡贤

城镇化建设“空壳化”等现象的出现,农村人口的减少既削弱了传统乡贤群体对普通居民的影响力,也造成了大量的贤能人才从本土流失。因此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吸引乡贤,召回并稳住乡贤群体资源,充实乡贤队伍,发挥乡贤群体的合力作用,充分实现乡贤发挥其优势作用,以自身的经验、特长和影响力参与建设。一方面加强对乡贤群体的宣传和召唤工作,激发乡贤群体的自我认同感以及投身家乡建设的热情,另一方面还需要采取相关鼓励政策,例如提供创新创业机会、参与本地建设等平台、荣誉称号等方式。

(三)开发与引进新乡贤

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既需要立足于本土,结合当地文化背景和特色,同时也在时代背景下有新的发展。开发与引进新乡贤群体,丰富建设资源,在继承与创新中发展特色。新乡贤一方面需突破传统对乡贤功能的定义,发掘新时代中能对地方建设具有积极潜能作用的能人贤士,同时也需要对乡贤地域定义上的拓展,积极引进不同地区乡贤,借鉴发展经验,参与支持本土建设工作。为吸引和稳定新乡贤,可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如明确参与地位和职责、建立联合组织、给予相应的政府支持或补贴,吸引新的乡贤群体发挥各自能力参与建设。

(四)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化发展

一方面乡贤群体协会等组织的成立既要满足政府在工作和内容上的要求,同时也需要有本协会相关的标准和条件,保证乡贤群体在参与建设过程中的规范有序发展。乡贤群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需要处理好与民众和当地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三者为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的关系,因此制定成文的制度规范其权责,确立三方良好的关系,既能发挥乡贤优势作用参与建设,同时也能促进与政府部门功能的优势互补,实现二者建设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政府的推进工作是外因,而民众对乡贤文化的认识和乡贤群体参与工作的良性渠道是内因,乡贤群体要发挥作用,不能忽视其与普通民众之间的接纳和互动。发动民间资源对乡贤群体资源开发的支持,一方面社会民众理解和接受乡贤的价值定位,发动民间组织的合作参与如社工组织等,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推荐能人贤士积极投入参与建设。同时还应加强民间力量对乡贤群体与政府合作的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监督与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共同敦促,促使多方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谢开勇,谢寒,张建. 新农村建设推进中的乡贤群体建设——基于调研的实证分析[J]. 农村经济,2016,08:100-105.

[2]庄学村.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传统村落文化传承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16.

[3]姚士谋,张平宇,余成,李广宇,王成新. 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问题[J]. 地理科学,2014,06:64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