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之造化:五色艳称江令梦一枝春暖管城花
2017-04-19刘悦笛
刘悦笛
治世之功,莫尚于笔。能举万物之形,序自然之情;即圣人之心,非笔不能宣,实天下之伟器也。
笔的历史源远流长,就像其它对人类生活和文化传统具有重要意义的事物一样,毛笔的创制和发明,也关联着许多历史传说和伟大人物。
蒙恬造笔?
据宋人编纂的《太平御览》所引,《博物志》曾有“蒙恬造笔”的记载。但是,与张华同时代的人并不同意这一说法。如崔豹《古今注》中说:
牛亨问曰:“自古有书契以来,便应有笔。世称‘蒙恬造笔,何也?”答曰:“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毫为被,所谓‘苍毫,非兔毫竹管也。”
从文中的“世称”来看,《博物志》关于“蒙恬造笔”的说法在当时颇具代表性。但牛亨提出的质疑更有道理:从逻辑上说,笔应该和书牍文字同时产生,如果没有笔,哪里能留下文字记载?当然,文字还能用刀、锥等工具锲刻下来,比如甲骨文和钟鼎金文等,这里暂且不论,我们先看崔豹的回答是否足以释疑?显然,崔豹的回答更多展现出“学问家”的知识和机智,而并未真正解决问题。他说“蒙恬造笔”是特指“秦笔”而言,也就是“苍毫”“木管”的毛笔,而不是最早“兔毫”“竹管”的毛笔。
那么,为什么前人不说“蒙恬造‘秦笔”呢?这样岂不是直截明白,不会给人们留下困惑么?这一悬案久而未决,到了唐代,才有人给出相对合理的解释。
盛唐时期徐坚等人编撰的《初学集》中说,《尚书》《曲礼》等上古文献关于“玄龟负图,周公援笔以时文写之”“史载笔,士载言”的记载表明,在秦代以前就有了笔。人们之所以把“造笔”的功勋追认到秦大将蒙恬身上,是因为:
诸国或未之名,而秦独得其名。恬更为之损益耳。故《说文》曰:楚谓之聿,吴谓之不聿,燕谓之拂,秦谓之笔。是也。
比起崔豹来说,《初学集》解释更进一步,它既承认在秦代以前就有了毛笔,又从“笔”的名称和概念上做了发挥,认为“笔”是秦人对书写工具的特有称呼。秦人统一天下,“书同文,车同轨”,天下人都接受了“笔”的名称,所以就有了秦人蒙恬造笔的说法,其实,后者只不过对制笔工艺稍有改进而已——这一说法,有点儿类似于今天国际法对领土归属权的界定:谁先发现、命名、有效管辖,就归谁。
可是,清代学者赵翼就考证出在《庄子》中有就了“笔”的命名: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
庄子的生活年代比蒙恬更早,且是宋国人。如此看来,《初学集》的解释就靠不住了。不过赵翼还是对“蒙恬造笔”的传说有所谅解,他揣测说: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遂独擅其名耳。
这自然也是揣测。其实,“谁先造笔”的问题实在是难以算清的糊涂账。
“造笔”传说
清代书法家梁同书曾经写过一卷《笔史》,开卷就是“笔之始”,汇聚了许多“造笔”传说,中国上古历史和传说中的众多伟大人物,也都成了“造笔”的始祖。
如“仓颉造笔”:有仓颉之奇生,列四目而并明。乃发虑于书契,采秋毫之类(颖)芒。加胶漆之绸缪,结三束而五重。建犀角之元管,属象齿于纤锋。(成公绥《故笔赋》)
“虞舜造笔”:(伏羲初以木刻字,轩辕易以刀书),虞舜造笔,以漆书于方简。(罗颀《物原》)又有骇人听闻的“析骨为笔”:昔过去久远阿僧祇劫,有仙人名最胜,不惜身命,剥皮为纸,刺血为墨,析骨为笔,为众生故。(道世《法苑珠林》)
或许,“析骨为笔”故事的重点在于展现佛教圣人“最胜”(也就是“大智慧”)不惜以身命布施、普渡众生的情怀,而不是要同中华文化的始祖仓颉、虞舜等争夺“造笔”的勋绩。但是,这个故事同“仓颉造笔”“虞舜造笔”的传说一样,都传达出古人对于笔的文化价值的确认。
笔补造化:
日用不知,功盖万世
西晋郭璞的《笔赞》说:
上古结绳,易以书契。经天纬地,错综群艺。日用不知,功盖万世。
从“结绳记事”到文字发明,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有了文字,人们就能把对天地、自然之道的体悟和各种技艺、文明的成果记录下来——“孰有书不由笔?”
所以,这“经天纬地,错综群艺”的勋业,自然是笔的功劳,正所谓“笔补造化”。成公绥的《故笔赋》说得更具体、明确:
治世之功,莫尚于笔。能举万物之形,序自然之情;即圣人之心,非笔不能宣,实天下之伟器也。
郭璞、成公绥和前面提到的《博物志》的作者张华是同时代的人。其中,郭璞和张华都是著名的博物学家,而成公绥和张华则是来往密切的好友。他们之所以不约而同地关注到笔,主要是受到了当时日渐兴盛的“博物学”风气的影响。博物学的目的在于考订名物,搜集整理奇闻异事,以期积累知识、博学洽闻。但从前面列举的这些“考订”成果来看,他们更關注笔的文化属性,而不是其客观知识和历史。所以他们的讲述充斥着神话故事和传说逸闻,其中的文化信念、情感寄托和艺术想象的含量,远远超过了客观、真实、符合历史实际的知识。
所以说,毛笔可谓大有来头,一亮相就步入了文化的殿堂,被赋予了艺术想象和审美鉴赏的潜能。那么,这种潜能是如何潜滋暗长,一步步被激发出来,最终成为审美情趣、艺术表现的主角的?
这就得从被神话故事和传说逸闻所掩盖了的毛笔的真实历史说起了。
毛笔的真实历史
毛笔当然不是蒙恬的独创,而是肇端于新石器时代。
著名甲骨学家董作宾先生曾说:“仰韶期的陶片上小狗,小鸟,或较精致的花纹,都须要毛笔去图绘,而在民国二十年(1931年)冬季我们在距小屯三里以内的后冈,所得的仰韶期用毛笔彩绘的陶器,至少也在四千五百年以上……至于殷代使用毛笔,我们还有直接的证据,是在卜用的牛胛骨上发现了写而未刻的文字……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毛笔书写的笔锋与姿势。”
可惜年代久远,古物湮灭,今天我们只能对着这些洋溢着浓郁的神秘色彩和原始气息的图案、纹饰和文字等,来想象毛笔之始祖的神采了。
目前能见到的最早的古毛笔实物,主要有战国笔一支、秦笔三支、西汉笔两支和东汉笔三支。从制作上来看,这几支毛笔形制较为拙朴,但后世毛笔的主要工艺在秦汉时期已经定型,即笔杆为竹制,下端镂空为笔腔,以容纳笔毫;笔毫为兔毫或狼毫,后端用丝线捆扎,纳于笔腔,前端有尖锋,便于掌控书写笔画之粗细。
在东汉时期,毛笔的制作工艺变得考究、精致,人们在其实用功能之外,越来越关注其外在的形式之美和装饰性功能。前文提到的“天子笔”用料之昂贵、雕饰之繁缛,自然不是常人所用。普通人所用之笔也有许多讲究,如东汉蔡邕的《笔赋》中说:惟其翰之所生,于季冬之狡兔,性精亟以慓悍,体遄迅以骋步。削文竹以为管,加漆丝之缠束,形调博以直端,染玄墨以定色……上刚下柔,乾坤位也。新故代谢,四时次也。圆和正直,规矩极也。玄首黄管,天地色也。
这里所说的“上刚下柔”“圆和正直”和“玄首黄管”等说明,汉代毛笔制作在选用原料的质地、形制和颜色搭配上均形成了固定的审美趣味。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审美趣味背后所呈现出的是中国古人对天地、自然和四时之道的体认,也就是刚柔相济、阴阳互补;其对“圆和正直”的推崇,也反映了传统的人格理想和人生境界追求。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的自觉”的时代美学思潮波及下,毛笔也迎来了其自身历史上第一次审美风貌上的飞跃。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制作工艺的提升。这时毛笔的主要原料笔毫已经不限于兔毫、狼毫了,而是根据应用范围的需要,逐步拓展到鹿毛、羊毫、虎仆(九节狸)、鼠须、胎发乃至荆、荻、竹丝等植物纤维。相传王羲之的书法旷世名作、“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就是以鼠须笔写就。
而笔杆也有了更多新材料,据王羲之的《笔经》所载,当时有许多人用琉璃、象牙做笔管,“丽饰则有之”,但用起来不大轻便;有人曾经赠送给他“绿沉漆竹管及镂管”笔,深受他的喜爱,连连感叹说:“斯亦可爱玩。讵必金宝雕琢,然后为宝也?”也就是说,毛笔本身的趣味性不断凸显,以至于有人为了追求这种形式美感,而影响到了它的实用功能。
五色艳称江令梦,一枝春暖管城花
“丽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为突出的审美好尚。有趣的是,人们不仅在制作毛笔的时候追求用料考究、形式美观,而且还有人把这种精致、艳丽的毛笔当作饰物佩戴,从而形成了一股“簪笔”的衣冠服饰时尚。“簪笔”本来是汉代文官的装束,他们把笔插在冠上,以便在朝廷奏事、议政时随时取用,这一习俗一直延续到晋代,成为朝廷规定的服饰制度。如《晋书·舆服志》说:“笏者,有事则书之,古常簪笔。今之白笔是其遗象。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之,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内侍位者乃簪之。手版即古笏矣。尚书令、仆射、尚书手版头复有白笔,以紫皮裹之,名曰笏。”
这就是说,“簪笔”的功能性从“书写”演变成了“身份标识”,成为高级文官的象征。于是毛笔就成了文化的象征符号,如宋人苏易简《文房四谱》引崔豹《古今注》说:
今士大夫簪笔佩剑,言文武之道备也。
因此,可以说,毛笔在晋代进入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成了流行服饰风尚中的一种时尚元素。时尚的形式是瞬息万变、稍纵即逝的,但这种时尚背后激荡着的审美趣味和文化蕴涵却源远流长,一直延续到当下的生活中。辛亥革命后流行起来的“新国服”中山装就保持了这一传统。中山装上衣口袋蓋兜的倒山形,所象征的就是笔架,蕴含了对文化的尊重;而左上口袋靠右线迹处,还专门留有一个插笔口,可以用来插钢笔。所以在20世纪的中国服饰潮流中,上衣口袋里别支钢笔成为“文化人”的特有象征。
一些保留着传统韵味的文具店,常常悬挂这样一幅文辞雅致的楹联:五色艳称江令梦,一枝春暖管城花。
上联所用的是“江郎梦笔”的典故。据称,南朝知名诗人江淹少时曾经梦见神人以五色笔相赠,所以文采俊发、辞章绝世;后来又梦到神人将五色笔讨还,故而文采顿减、辞章失色,这就是“江郎才尽”一语的由来。后来,据说李白也曾经梦到“笔头生花”,所以诗赋俊逸超群。下联“管城”所用的就是前文提到的《毛颖传》的典故。
笔架沾窗雨,书签映隙曛
也是在南北朝时期,许多与笔相关的文房用具开始艺术化,逗起了文人墨客的兴趣。与此同时,更多因毛笔使用需要而产生的文房用具,如笔海、笔洗、笔挂、笔屏、笔枕、笔插、笔帘、笔掭等纷纷涌现,中国文人对文房用具的趣味、好尚被极大地激发出来。韩愈的《毛颖传》自然是最典型的例子,而同时或其后,不仅有大量的吟咏毛笔的诗、词、歌、赋、铭、记等文学作品,逐步形成了一个以毛笔为中心环绕起来的实用和审美体系,这形成了中国文化史上第二次文房审美的高潮。
而毛笔则在文人士子的情感体验、精神生活中不断开疆拓土;笔格、笔洗等从属用具更成为文人士大夫阶层日常摩挲、赏玩的审美对象。杜甫曾在《题柏大兄弟山居屋壁二首》中这样描绘山居生活:
山居精典籍,文雅涉风骚……笔架沾窗雨,书签映隙曛。
居于幽静的深山,长日永昼如何消遣?众多的文人士子在读书、吟诗之余,将目光投向文房用具,借这些精致、文雅的器物来装点自己的日常生活,构筑起一种高度艺术化、审美化了的生活空间。这是对人生苦短、世事多艰的反抗与消解,也是对风雅与文化的向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