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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孝”思想的演变

2017-04-17班超张菊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7年6期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演变

班超+张菊

摘 要: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治的频繁更迭和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使孝思想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这种发展使得孝思想表现出崇高性、强制性、广泛性和平民化的特点。孝思想在这一时期的发生了重大演变。从思想上看,孝思想逐渐超越忠君思想成为士人安身立命的价值追求;从实践上看,孝思想逐渐功用化,成为士人进入仕途的重要条件和博取声名的凭藉。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 孝思想 演变

一、孝思想的发展

孝思想是儒家的重要思想。孝思想的演变对正在兴起的门阀士族阶层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成为这一阶层重要的思想支撑。中国的“孝”思想源远流长,周朝崇尚以“礼”为治国安邦之根本。“孝”作为“礼”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备受人们重视。先秦时期,儒家推崇以“礼”治国,孔子及其门生也对“孝”做了较多的阐述,使得“孝”思想逐步完善成为体系。汉兴以后,提倡以“孝”治天下,大力倡导孝思想。汉武帝时期设立了孝廉制度,“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此“孝”与选官从政联系起来,通过孝行入仕成为一种制度。“孝”与功名利禄的结合,使得孝思想更加广泛的渗透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魏晋承汉之制,也大力倡导以“孝”治天下,其时正值门阀士族的兴起。“孝”本身有了很大的发展,展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并对正在形成中的门阀世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二、孝思想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特点

1.孝思想在实践上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魏晉南北朝时期,法律的伦理化色彩变得非常浓厚。陈寅恪对这一时期的法律评论说:“司马氏以东汉末年儒家大族创建晋室,统治中国,其所制定刑律尤为儒家化。”东晋政权初建,实行“孝治天下”,东晋晋元帝继位后大赦天下,但是特别规定了杀死祖父及父母的人不在赦免之列,从而维护孝治天下的政策。体现在法律制度上,法律对于违背孝悌的行为的惩罚要超过前代。《晋书》卷三十载,曹魏新律规定“正杀继母与亲母同”。将继母的地位上升了,汉律对于继母与亲母的权利、地位是严格区分的,反映出这一时期法律的严格化。[2]

这种强制性还体现在国家运用“孝”来驾驭大臣,官员的升迁贬谪更多地和官员个人在孝上的表现联系起来。《晋书·陈寿传》“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沉滞者累年。”孝与不孝,孝履行的程度成为国家选官的重要标准,也使得孝德具有了强制性的特点。[3]

2.孝思想的崇高性

孝思想在晋以前只是儒家众多思想中的一个部分,但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却逐渐成为众多儒家思想中最受推崇的部分,处于士人价值追求的核心地位。体现在个人身上,就是在个人修养中对于孝德的重视。体现在家族上在世家大族上体现得非常明显,琅琊王氏、陈郡谢氏、颍川褚氏等延续数百年的大家族,大部分都对于孝思想都是非常推崇。

一方面孝思想是这一时期士人德行的重要追求,另一方面孝思想成为世家大族维持门第和国家统治的核心思想。在家族内部大力弘扬孝行的结果就是孝思想与家族兴衰荣辱密切的联系起来。在国家层面对于违背孝德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对于孝子孝行则大力褒奖,整个社会都将孝德置于最高位置。对《孝经》的大量研究以及各朝在史书中专门列出《孝友传》、《孝行传》、《孝义传》,都是对孝德重视的反映。

3.孝思想的广泛性和平民化

由于孝思想的强制性和崇高性,使得孝思想在这一时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其影响也非常深远。孝思想约束的范围、孝思想涵盖的内容都变得更加宽泛。一些行孝的方式也逐渐得到普及。在父母甚至祖父母生前的养亲、侍病、敬养以及他们死后布衣蔬食以尽哀、或者庐与墓侧守墓,这些不仅仅是在士族中间流行,魏晋南北朝时期整个社会都在履行着这些准则。此外,许多地方以孝为名,许多人的名字中加入了孝字,《孝友传》、《孝行传》、《孝义传》中的故事也大多数出自民间普通人家。这些都反映出孝思想在这一时期的普遍化、大众化。

三、孝思想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演变

1.思想上的转变 从忠孝并重到孝先于忠

第一,思想重心的转变是魏晋时期社会动荡的背景之下,士人们为了自保、维护家族利益所做出的选择。汉末到魏晋再到南朝,社会长期动荡不安,政局混乱,忠于君还是孝于亲成为士人们共同面对的问题。魏晋南北朝时期有许多世家大族经历数朝而权势依旧,可以看出这一时代士人在“忠君”观念上是打折扣的,灵活的。查看琅琊王氏、陈郡谢氏的家训都可以发现在这些家训中“忠君”观念的淡薄。在动荡的时代如果不能随时而变,固守儒家的“忠君”思想,可能很快就会在改朝换代当中身陨门灭,家族覆亡。相反,只要坚持行孝,不但可以保全自身,在士人中博得好的名声,还与统治者倡导的“孝治”相符合,仕途也可以更加发展。所以世家大族都以“孝”为治家、从政的指导思想。士人们的这种选择使得“孝”的地位更加崇高,“孝”先于“忠” 的转变实现。

第二,九品中正制维护并强化了这一思想转变。九品中正制为士族所垄断后,注重考察士人的门第和名望,对德行、才能的考察越来越不重视。这种转变在东晋以后表现的最为明显。标榜门第和德行成为博取名望的重要手段,所以世家大族纷纷加强对子孙孝道的训诫,维护门风和名望,进而作为入仕的凭籍。家族观念更加强化,“忠君”思想更加不被重视。[4]

第三,“孝”在“法”上。魏晋时期家族势力强大,“孝”备受推崇,所以为亲人复仇的风气很盛。虽然法令禁止,然而总体上对这种行为是默许甚至是褒奖的。东晋建立初期,江播协助韩晃攻破宣城,将桓彝杀死。桓彝之子桓温在江播死后三子都在服孝之时混入府内,杀死了江播的三个儿子,这件事情后来竟然没有人追究,反而还“时人称焉”,桓温后来的仕途也没有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

类似的事情在魏晋时期的《孝义传》《孝行传》《孝友传》中还有很多,基本上因为行孝而犯法但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即使制裁,其惩罚也非常轻微。

2.实践上的转变 孝思想逐渐功用化

“孝”作为选官标准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但是基本上局限于察举制度当中,大量官吏的选拔并没有用到“孝”的标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孝”作为选官标准的地位在魏晋时期大大提升,有时候甚至成为至关重要的条件,这种改变是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导致的。

第一,魏晋时期统治者的大力提倡。晋朝的创立者司马氏本为魏臣,是以“禅让”的名义从曹氏的手中夺取了政权,这在儒家看来是一种不忠的行为。司马氏世为河东大儒,自然知道这是自己在道德上的污点,但是治国还必须依靠儒家的德治思想。以德治国就要倡导“忠”和“孝”,在这种情况之下,司马氏只能全力提倡“孝”,以“孝”治国,标榜孝道来掩饰自己在德行上的缺陷。

晋武帝司马炎在晋文帝司马昭去世后“亦遵汉魏文典,即葬除丧”,然而他却“犹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哀敬如丧者”。为此,君臣之间还进行了好几次讨论,但最后晋武帝说“吾本诸生家,传礼来久,何必一旦便宜此情于所天”,反映出其标榜孝行的本质。司马氏标榜孝道还可以从其对《孝经》的推崇中表现出来,“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讲《孝经》通”“孝武宁康三年七月,帝讲《孝经》通”,“穆帝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通”,虽然《孝经》早就出现,并在汉代被列为“五经”之一,但是以皇帝、太子的身份来讲《孝经》却是从来没有过的。此外,司马氏还笼络了一批符合自己政治需要的大臣,比如王祥、何曾、荀顗都是当时有名的孝子,王祥除孝行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功业,而何曾、荀顗更是奸佞之徒,但是《晋书》中写到当时的人们对他们非常称赞,这是因为孝成了唯一的标准,标榜孝行的结果。标榜孝行的另一个表现是司马氏把“孝”作为控制士大夫的工具,何曾就曾以阮籍“负才放诞,居丧无礼”,请求晋文帝“宜摈四裔,无令污染华夏”;嵇康由于他的朋友吕安不孝而受到牵连被杀。这些事情反映了当时晋朝在孝行要求上的严苛。

第二,选官制度的改变。魏初实行“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注重才能而忽视德行,曹丕时期为了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才用陈群的建议,推行九品中正制。在各州、郡、县设立大小中正官,由本郡推举现任朝官的郡人担任。汉代的乡里清议转变为中正察访士人,品评郡人德行、门第,写出品状供吏部参考。九品中正制最初保留了“唯才是举”的精神同时也照顾了世家大族的利益。德行在体制上得到了强化,随着地方世族对中正官的控制日益加强和孝行大行,标榜孝道以求官也逐渐成为风气,“孝”出现了虚伪化的倾向。中正官被当地世家大族所垄断,庶族参与政权更加困难,所以当时的有识之士就对九品中正制猛烈批评:

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二者苟然,则荜门蓬户之俊,安得不有陆沉者哉!

刘毅、卫瓘等人也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端进行了揭露,但是都破而未立,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替代这一制度。所以九品中正制一直作为魏晋时期的选官制度而存在,“孝”思想也和选举日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伴随着、推动着它的发展。

第三,“孝”的推崇也是孝思想长期发展的结果。从周礼中的“孝”到孔子儒家对“孝”的阐述,孝思想已经独立发展为一种思想。汉代提倡孝道治天下,把《孝经》列为五经之一,“孝”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已经成为士人比较注重的品德之一,魏晋时期中正选官对士人品德的考察中,孝已经成为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综上所述,“孝”思想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有了新的发展,这些新的发展使得“孝”思想在魏晋时期成为主导思想,“孝”的过度发展对于士族门阀的维护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得世家大族的存在在道德上变得合理,进而使得门阀政治也日渐合理化。

结语

孝思想作为儒家的重要思想之一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演变是复杂而漫长的。一方面是孝思想作为一种思想在新的社会环境中的进行的适应性演变。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上的更迭频繁和门阀士族作为一个庞大的阶层出现对孝思想的演变施加了强有力的影响。两方面的作用促使孝思想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演变展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些新特点又有力的影响了当时的社会,尤其是对当时兴起的门阀士族阶层发生了影响。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

[2]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

[3]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 ,1954年。

[4]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10月。

作者简介

班超,男,安徽亳州,1986年1月,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助教,历史学;张菊,女,河南驻马店,1986年8月,郑州大学西亚斯國际学院,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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