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现状研究
2017-04-17郅玉玲尤英姿
郅玉玲 尤英姿
【摘 要】 对浙江省的3个地区近7万名困境儿童中的1000名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困境儿童的日常生活水平较低,基本的生活需求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大部分困境儿童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在社会交往方面的能力也较差。为了提高困境儿童的保障水平,应在现有保障之上,确保监护人的基础保障作用,落实政府的宏观保障制度,并最大化社会力量的参与力度。
【关键词】 困境儿童 需求 现状 保障途径
一、研究背景
困境儿童是个非常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點研究问题。儿童作为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儿童保障事业的发展与儿童的成长和未来紧密相关,而困境儿童作为儿童中的弱势群体,更需要国家和社会对其进行特殊的救助和爱护,帮助这部分儿童在成长的关键阶段能够拥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这不仅能帮助困境儿童本身更好的发展,更能为发展中的国家减少许多可预见性的社会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国的现实状况急需引起对困境儿童保障事业的重视。
此次调查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希望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浙江省困境儿童现状,进而探索困境儿童保障的有效途径,保障困境儿童的正常权益,提高其生活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23.0对困境儿童需求情况的问卷进行分析。通过对研究对象的梳理、研究内容的整合和问卷的设计,选取宁波市余姚市、湖州市吴兴区、衢州市开化县为调查点,对部分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的问卷调查,从基本生活需求、心理需求和社会交往需求三个方面全面了解困境儿童的需求情况通过其进行困境儿童实际需求的调查和数据收集,从而进行真实可靠的分析。
调查总体为困境儿童69232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6636人,残疾儿童16279人,重病儿童1918人,低保家庭儿童44399人。根据配额抽样和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结合的抽样方法,确定宁波市余姚市调查样本为334,湖州市吴兴区调查样本为265,衢州市开化县调查样本为413。本次调查正式于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进行,历时3个月,宁波、湖州和衢州三地共发放问卷1012份,回收有效问卷1000份,有效率98%。
三、困境儿童的实际状况与需求情况分析
困境儿童的实际生活状况主要是分析困境儿童的日常生活质量,本次调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对此进行了分析:一是日常生活方面,二是生活照料方面。
(一)困境儿童的日常生活状况
困境儿童在回答“你对现在自己住的地方满意吗?”这个问题时,仅1.2%的儿童选择了非常满意,只有1%的儿童选择了比较满意,10.8%的儿童选择了“一般”,高达64.8%的儿童选择了“不太满意”,22.2%的儿童选择了“非常不满意”;在回答饮食状况的问题时,1.4%的儿童选择了“非常满意”,4.9%的儿童选择了“比较满意”,19.0%的儿童选择了“一般”,51.5%的儿童选择了“不太满意”,23.2%的儿童选择了“非常不满意”;在回答“你有新衣服穿吗?”这个问题时,0.3%的儿童选择了“经常能有新衣服”,2.1%的儿童选择了“偶尔能有新衣服”,21.6%的儿童选择了“一般”,50.7%的儿童选择了“不太有新衣服”,25.3%的儿童选择了“几乎没有新衣服”。
以上三个问题都是与困境儿童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事件,也是困境儿童对自身生活质量满意程度最基本的体现。而从以上的数据中可看出,选择“比较少”、“非常少”、“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等选项的儿童占了绝大多数,说明大多数困境儿童对自己目前的基本生活领域的“吃住穿”情况不是很满意,也反映出大部分困境儿童都还处于生活水平比较低下的状况。造成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水平不高的原因主要由两个方面:一个是大部分困境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没法完全满足儿童的物质需求,大部分家庭也就只能满足儿童吃饱、穿暖和有地方住等最低需求。另一个原因是大部分监护人在困境儿童的成长上只是起到了最基本的看管作用,对困境儿童生活质量的关注不够。
(二)困境儿童的生活照料状况
困境儿童在回答“平时生病或身体不适是谁照顾你?”这个问题时,25.8%的儿童选择了“父亲”,37.0%的儿童选择了“母亲”,35.8%的儿童选择了“其他有血缘关系的亲戚”,1.0%的儿童选择了“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0.4%的儿童选择了“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以上问题说明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困境儿童都没能像寻常儿童一样生活在父母身边。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有:一方面儿童的父母为了支撑家庭的开支,需要长期外出务工,只能将儿童托付给家中的老人或者有余力的亲戚照看。另一方面,很大一部分困境儿童之所以陷入困境,大部分都是过早失去了父母,或者遭受了巨大的家庭变故,因而无法享受跟其他儿童一样看护。而家庭的变故使他们在关键的儿童阶段就缺失了正常的家庭温暖和行为习惯的正确引导,长此以往,有些孩子会形成自控力差、心理脆弱、不善沟通等性格,不但不利于儿童的成长。
四、困境儿童的心理状况
(一)困境儿童基本心理状况分析
由于困境儿童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他们的心理和人格的发展状况更需要得到关注。根据之前的探讨我们认为困境儿童由于其家庭的特殊性,特别容易形成一些自卑、孤独、心理脆弱等负面心理。在本次调查里,选择了1个孤独量表、1个生活满意度量表。
首先,我们对调查问卷中的“孤独量表”进行了分析:对孤独量表的20个指标的信度检验发现,Alpha信度值为0.937大于0.8,因此可认为这20个指标属于高信度指标。我们对这五类孤独系数总分做了比例上的分析:其中只有1.8%的儿童孤独系数非常低,孤独系数比较低和孤独系数一般的儿童分别占了11.7%和20.8%,而孤独系数比较高的儿童达到了43.3%,孤独系数非常高的儿童也有24.4%。
此外,我们通过对“生活满意度量表”的数据来分析这部分儿童对当前生活的看法以及满意程度。并对“生活满意度量表”的5个指标进行了信度检验,发现了Alpha信度值为0.882大于0.8,因此可认为这5个指标属于高信度指标。我们对这五类生活满意度做了比例上的分析:6.3%的儿童属于对生活极度不满意,20.4%属于对生活不满意,27.3%属于对生活稍不满意,14.9%的儿童选择了中立,17.9%的儿童属于对生活稍微满意,11%的儿童属于对生活满意,只有2.2%的儿童属于对生活极度满意。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困境儿童都有孤独、自卑心理,而且孤独系数非常高和孤独系数比较高的比例达到了67.7%。我国有句古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本文认为此处的“穷”不仅指家庭经济条件的困苦,还包括由于家庭的变故导致的儿童在心灵层面的匮乏,得到关爱和照料的不足;“早当家”也指这部分困境儿童在本该享受无忧无虑童年的阶段就过早经历了生活的艰辛,在心理发展阶段过早失去家庭的庇护也容易导致这部分儿童在性格上的缺失。但是绝大多数儿童是有改变生活的渴望的,而物质条件的匮乏和精神指导的缺失,使其在心理层面的教育也没法得到改善。
(二)监护人与困境儿童的心理状况
由于监护人在困境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关于困境儿童的心理状况设置了两个关于儿童与监护人相处的问题。在回答“平常是否觉得爸爸妈妈(或监护人)重视自己?”时,0.7%的儿童选择了“非常重视”,3.1的儿童选择了“比较重视”,14.2%的儿童选择了“一般”,48.1%的儿童选择了“不太重视”,33.9%的儿童选择了“非常不重视”。
根据以上数据可看出,大部分困境儿童与监护人相处时间比较少,彼此之间的沟通也不够;大部分困境儿童也不愿意跟监护人诉说心事,也不太重视自己。监护人作为困境儿童成长过程中接触最多的人,在监护过程中对儿童关爱的多少直接影响了儿童的性格形成。如果儿童觉得监护人不够尊重和重视自己,极易使其形成自卑、胆小和孤僻等性格,不利于身心健康。
五、困境兒童的社会交往情况
(一)学校情况
在对已就学的困境儿童进行学校情况调查的时候,选择了4个相关问题,在回答“平时跟同学的关系如何?”时,0.9%的儿童选择了“非常好”,15.9%的儿童选择了“比较好”,41.4%的儿童选择了“一般”,26.0%的儿童选择了“不太好”,15.2%的儿童选择了“非常不好”。在回答“喜欢去学校吗?”时,21.7%的儿童表示“非常喜欢”,42.3%的儿童表示“比较喜欢”,21.1%的儿童选择了“一般”,9.1%的儿童选择了“不喜欢”,5.2%的儿童选择了“非常不喜欢”。在“喜欢去学校的理由是什么?”的回答中,选择“喜欢跟同学一起玩的”有42.8%,选择“喜欢学习”的有35.7%,选择“家里没人陪我”的有10.0%,选择“家庭关系紧张”的有8.1%,选择“其它”的有3.3%。在“不喜欢去学校的理由是什么?”的回答中,选择“跟同学关系不好”的有9.1%,选择“老师不喜欢我”的有6.6%,选择“趁机不好,不愿意上学”的有28.3%,选择“老师看不起我”的有4.8%,选择“同学看不起我”的有14.2%,选择“想爸爸妈妈多陪陪我”的有34.9%,选择“其它”的有4.7%。
根据上述数据我们发现,困境儿童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并不好。对于已就学的困境儿童来说,学校是除家庭外最重要的一个组织机构,对困境儿童心理层面能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而老师作为困境儿童在学校里的第二监护人,不仅需要与困境儿童保持良好的关系和互动,还要做好牵头示范作为,积极促进和改善困境儿童和其他同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大多数困境儿童由于家庭和自身的特殊性,更容易遭遇到学业困难。
(二)其他社会交往情况
在其他社会交往情况里,选择了两个困境儿童比较容易接触到的社会关系:朋友和邻居。单选题1“平时跟朋友的关系如何?”、单选题2“平时跟邻居关系如何?”
在回答“平时跟朋友的关系如何?”时,只有0.9%的儿童选择了“非常好”,16.5%的儿童选择了“比较好”,35.6%的儿童选择了“一般”,31.9%的儿童选择了“不太好”,15.1%的儿童选择了“非常不好”。在回答“平时跟邻居的关系如何?”时,只有0.9%的儿童选择了“非常好”,16.6%的儿童选择了“比较好”,37.5%的儿童选择了“一般”,31.3%的儿童选择了“不太好”,13.7%的儿童选择了“非常不好”。
从分析结果里我们可以看到,困境儿童的整体社会交往能力并不高,觉得自己跟朋友、邻居的关系并不好。由于之前的分析我们知道困境儿童本身存在着孤僻、自卑等负面心理,主动进行社会交往的能力和意愿相较于同龄人较低,跟朋友、邻居的日常交流也较少。而同时,由于困境儿童家庭的特殊性,外界也少有机会能够与其接触,
六、困境儿童保障的对策建议
首先,要确保监护人的基础保障作用,强调监护责任,改善监护方式。对困境儿童的保障应当从对监护人强调监护责任开始,需要让困境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原生父母自然是困境儿童监护中的第一责任人,即便是将孩子托付给其他监护人,父母也应承担起困境儿童精神和心理层面的指引作用。而其他监护人,无论是在情感生活上还是经济生活上都要明确自身的实际监护责任。
其次,落实政府的宏观保障制度,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夯实政府在困境儿童保障上的职责。政府的社会管理只能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困境儿童保障当中担任首要的责任。除了在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之外,各级政府更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为困境儿童提供救助和保障时,要加强民政部门对困境儿童的集中管理,坚持职权统一,在保障工作中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救助和交叉救助。同时,要明确各级部门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困境儿童保障是一个复杂又浩大的过程,期间可能会涉及各级民政部门、教育、医疗、财政等各方单位,因此急需确立分工,为困境儿童的保障提供衔接一致的合作机制。
最后,最大化社会力量的保障力度。我国由于人口众多,困境儿童群体的数量也相应较大,因此困境儿童群体的特性较为复杂和多样,在困境儿童保障上也开始呼吁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主体。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困境儿童保障领域,也需要专业的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需要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困境儿童救助领域创造良好的环境,用政策进行引导,而社会组织通过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准和服务透明性来扩大自身影响力,扩大困境儿童的保障范围。社会组织参与困境儿童保障能够节约政府的行政开销、促进政府部门角色转变,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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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春艳, 冯海婧. 刘超.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设计与功能实现[J]. 学理论. 2015年17期.
作者简介:郅玉玲,女,山东济南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尤英姿,女,浙江宁波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福利。
基金项目:2014年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困境儿童保障研究”(PX201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