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体系框架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研究
2017-04-17齐苗
齐苗
【摘 要】 作为反贫困的有力工具,普惠金融的宗旨是使原被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的穷人和低收入群体可以享受到有效的金融服务以改善他们的生活。小额信贷是普惠金融体系的核心因素,小额贷款公司是小额信贷的重要实现环节,它已经在中国取得长足的发展,但是仍然面临着诸多的制约。本文通过构建普惠金融体系下小额贷款公司绩效内涵及其评价的理论模型,从覆盖力、财务可持续、福利影响与协同性四个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研究,最终从针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制约中得出结论:应从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建设小额信贷中观层次的金融设施,转变主流金融经营模式、引入多元化竞争方面寻求相关解决之道。
【关键词】 普惠金融 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信贷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意义与背景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5世纪,已经经历了500多年的发展历史。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金融发展的手段已在世界上被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数以万计的小额信贷项目和小额信贷机构力圖把金融服务推进到那些以往得不到此类服务的贫民阶层和微型企业中去。小额信贷,尤其是专事扶贫的小额信贷在实际上是一种扶贫制度和金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2 研究内容、研究路线
本文从理论上分析并揭示普惠金融体系框架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必要性,并对普惠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相互作用机制进行探讨,然后通过理论模型构建对普惠金融体系下小额贷款公司绩效内涵进行分析,对我国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功效(主要是小额信贷的发展是否切实增加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及其他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改善其生活)进行全面分析。
第二章 普惠金融体系下小额信贷的发展:理论回顾
目前,我国广大地区金融体系并不完善,存在相当缺陷,迫切需要发展完善金融体系。要建设一个“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金融组织体系”,这必然是一个普惠性的、完整的金融体系。此金融体系可以覆盖所有的高、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广大农村贫困、低收入的弱势群体。目前,我国农村中高端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但贫困弱势群体金融机构覆盖面存在严重不足,因此要发展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应急需引入普惠金融体系。
第三章 普惠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相互作用机制
我们已经知道,普惠金融的含义是建立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让广大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客户(包括农户、微型企业等相对贫困群体、产业和地区)获得金融服务。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应该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金融服务的接触是一种公共物品,它能使参与者享受到现代化、基于市场经济的好处,就像是接触安全水、基本健康服务和初等教育一样”。正是为了让每个人都享有这样的权利,才出现了小额信贷。简而言之,普惠金融是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最终目标,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良好发展能加快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1 普惠金融的作用
首先,“普惠金融体系”的提出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普惠金融体系中提到,要让广大被排斥在正规银行服务体系之外的中低收入者获得金融服务,唯一的途径就是让扶贫融资服务融合到金融体系的三个层面中: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
微观层面:普惠金融体系的基石是那些零售金融服务提供者,他们直接向贫困人口及低收入家庭提供服务。这些微观层面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涉及非正规货币借贷者、储蓄机构以及商业银行等所有主体,也包括两者之间的所有金融机构,即商业银行、国有开发银行及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乡村银行及社区银行、金融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非政府组织、保险公司、非正规互助组织等。
中观层面:主要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向贫困人口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一系列由公共和私人部门提供的培养金融行业的支持机制。金融基础设施定义为金融业(信用、评级、审计标准)可获得的信息基础设施,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以及公认的标准体系。该定义可以延伸到法律系统、规章制度以及强调创新的国际金融体系和基础设施,如科技、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等。
宏观层面: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政府需要担当极其重要角色。良好的政策环境能够提供一定范围内金融服务提供者共存并且竞争,从而为大量贫困客户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宏观层面主要分析政府的政策立场、政府对金融中介的干预、补贴和税收政策;利率自由化问题;相关金融立法和监管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正是其中微观层面的代表之一。在这样一个大的体系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等组织直接向贫困人口及低收入人群提供服务,构成了普惠金融体系的基石。普惠金融体系为其指明了在微观层面的发展方向,并确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3.2 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为实现金融真正的“普惠”做出了重大贡献。以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为例,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1.传统小额资金需求向较大额资金需求转变。在农村生产性资金需求中,传统的小额农业资金需求趋弱,转而成为扩大种养规模、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逐步趋向于大额化,特别是在农业园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2.农业需求向非农产业需求转变。农村工业发达,二、三产业的繁荣发展带来了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需求。部分小规模农户转变为产业工人,部分农户转变为规模化、产业化的市场型农户,农业的产供销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资产、土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三农”发展的有效载体,非农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支柱。传统的农业需求逐步消失,转而成为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资金需求。
3.农村金融需求由单一的信贷需求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转变。首先,直接融资需求增加,证券业务需求显现。相对于经济落后地区而言,无锡等一些发达地区,在乡镇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很成气候”,不仅发展快、规模大,而且上市公司多。其次,保险业务需求旺盛,保险功能得到强化。
第四章 普惠金融体系下小额贷款公司绩效内涵及其评价的理论模型构建
已有研究从覆盖力、财务上的可持续以及福利影响这三大方面都小额信贷的绩效进行了理论及实证分析。在普惠金融体系理念指引下,基于小额信贷的使命和目标,本文从制度层面出发探讨分析小额信贷绩效的理论内涵,从覆盖力、财务上可持续、福利影响以及协同效应四个方面构建小额信贷绩效的四维度理论模型,为评估中国商业性小额贷款试点这一农村金融“新政”提供理论分析框架。
4.1 传统的“三角框架”绩效模型:覆盖力、财务可持续与福利影响
小额信贷传统的“三角框架”绩效模型包含覆盖力、财务上的可持续及福利影响三个方面。
1、覆盖力与小额贷款公司绩效。小额信贷是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提供的无需抵押和担保的信贷服务,是以市场经济的方式减缓贫困的有益尝试,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一次巨大创新。小额信贷的重要特征在于它主要将被正规金融体系排除在外的贫困和低收入人群锁定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因此,小额信贷的覆盖力,即它所服务的客户状况,包括客户数量及其贫困程度就成为衡量其绩效的重要维度。
2、可持续性与小额贷款公司绩效。就小额信贷机构角度而言,收益能够完全覆盖各种成本和风险,财务上达到可持续是机构经营成功的表现。从制度角度来看,长期内能持续向穷人提供金融服务将使穷人受益更大。因此,小额信贷机构财务上的可持续构成小额信贷绩效的重要维度。否则,当捐赠者和政府停止补贴,小额信贷项目或机构可能将因资本侵蚀、流动性缺乏等问题而关闭,重新回到传统农村金融困境之中
3、福利影响与小额信贷绩效。小额信贷初始目标是扶贫,因此是否有助于削减贫困曾是福利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不过,由于贫困的定义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衡量小额信贷福利影响取决于标准的选择。有些学者如Schreiner认为,由于贫困标准的不同以及福利影响测度成本过高,应当使用替代指标来测度福利影响,比如,用小额信贷的客户是否继续使用该服务来评判,如果继续使用,说明他们获得的收益超过成本。
总体而言,制度主义与福利主义在绩效维度上的分岐,主要是对目标覆盖力与财务上可持续两大维度的权重看法不同,对福利影响这一绩效维度没有异议,它是前两者作用的必然结果。世界小额信贷的实践表明,向所有需要金融服务的小农和穷人提供金融服务必然面临着“规模、深度、成本和可持续性”三大问题。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能否将为穷人提供金融服务的组织或制度融合到一个正规的金融体系中,即能否建立普惠金融体系。
4.2 普惠金融体系下小额信贷绩效新维度:协同性
所谓协同性,是指小额贷款与正规金融在向贫困和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务时同促共进、良性互动的正反馈机制。小额信贷取得的成功有力地驳斥了传统农村金融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及高额交易成本注定向穷人提供信贷服务是不可能成功的偏见,在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许多正规金融机构纷纷重返农村金融市场,开拓农村的低端市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小额信贷逐渐进行了商业化改造,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建造了覆盖整个国家的乡村基层单位,90年代拉美微型金融的發展掀起了一个高潮,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成为吸引国内和国际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投资微型金融的先驱,小额信贷产业中“微型金融正规化、正规金融微型化”这一发展新趋势充分展示出协同性的存在。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中央关于创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和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公益性小额信贷10多年的试点实践,应成为推动我国可持续的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的有利条件及现实要求。
5.1 限制因素
基于以上论述,我们应该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便我们能够对症下药:
政策不配套,容易引发经营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特性,使其只有回收前期贷款才能发放新的贷款,这已经成为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成本高,利润水平低,难以满足股东的收益预期,容易引发高利率发放贷款的事件。所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必须把严格控制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率发放贷款作为重点。一方面,要从制度上打压,从自律上规范,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充分体谅政策不配套给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带来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融资难、税赋过重等实际困难,从政策上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2005年和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均提出,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
5.2 解决方案
中央有关部门(央行、银监会和财政部等),或者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授权下,各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利于推动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政策。应提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机构试点,鼓励适度竞争,并切实实施奖优罚劣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同时加大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以便解决前两个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在监管和行业自律方面需要研究的问题繁多,当前应重点解决如下几个问题:一要着重研究如何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明确划定第三业务范畴,提高其利润增长点;二要着重研究小额贷款公司同业拆借资金的合法性,最大限度地提升其资金运用率;三要着重研究如何简化增资扩股的审批程序,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吸纳更多的民间资本;四要着重研究监管与行业协会的合理分工,最大限度地调动行业协会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任务重与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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