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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2P网络信贷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

2017-04-15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期
关键词:借款人借贷信用

方 燕

(上海大学 上海 200000)

中国P2P网络信贷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

方 燕

(上海大学 上海 200000)

P2P借货是一种创新的金融组织形式,他实现了现有金融系统的部分功能,是对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P2P增设了新颖的金融模式,借助网络架构,布设了借贷必备的新平台。市场剧烈竞争,偏小企业吸纳融资是艰难的,与此同时,通货膨胀显出了偏高的倾向,资产不易保值。网络架构下的借贷平台侧重化解这一疑难,迎合企业需要。但是近年来,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P2P由于面临征信困境而出现多起风险事件。我国要从现有的征信数据基础出发,设计出针对P2P行业的征信服务体系,助推P2P行业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

P2P;互联网金融;征信;防控建议

一、引言

P2P(peer-to-peer lending),也就是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主要有借款人、投资人和平台方三大要素组成,其运作流程是:借助互联网,借款人向P2P平台提出借款申请,并按平台要求提供自己的证明信息;P2P平台,负责审核并发布该借款标的,收取佣金和手续费;投资者在平台上自行选择进行投标借出款项,到期获取利息收益。

我国P2P行业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衍变出了多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有的相对传统模式甚至产生了很大程度的变异,这使得监管变得更加复杂。一直以来,我国监管当局对借贷这种创新的金融形式保持了较大的容忍:这一方面给予了P2P行业一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使得行业各种风险和问题充分地暴露出来。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P2P运营平台猛增至2595家,历史总成交量达1.36万亿元,投融资人数多达370万,保持超过200%的高速增长。与此同时,由于行业门槛低、缺乏监管而问题频发,骗贷、跑路屡禁不绝,截至2015年末,我国P2P问题平台已高达1157个,近三分之一的平台出现问题。

二、P2P平台常设陷阱

(一)保本保息的幌子。对P2P不甚了解又缺乏风险意识的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极易将投资信心建立在资金安全保障条款上。然而提供担保最大的风险在于,如果有坏消息传出,投资者便会失去信心,争相提现收回本钱,从而产生挤兑现象。甚至为了绕开监管,逃避责任,许多鱼目混珠的P2P平台并没有真的与投资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

(二)许诺高收益,隐藏风险。一些P2P平台收益显示高达30%~40%,不成熟的投资者会产生错误的投资理念,盲目追求高收益,对潜在的风险视而不见,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P2P网贷并非高利贷,而是一种合法的投资理财方式,试图靠它投机而一夜暴富的想法只会让自己掉入陷阱。

(三)伪P2P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利润微薄,因此一些平台不愿只做信息交换的中介,而是想要借助P2P网贷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成为担保平台,甚至私募资金以赚利差,成为资金中介,进而扭曲了基本的信息交换职能,成为了没有牌照的“影子银行”。

同时,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也促使不少P2P平台摸索线下模式来拓展客户资源。巨大的线下开销又不得不靠非法集资等违规业务来支撑。

三、我国P2P行业面临的征信困境

我国的征信业起步较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各类信用数据尚未得到有效整合,获取借款人全面信用信息的难度较大,因此在开展P2P业务时面临着征信困境。

首先,我国的P2P平台尚未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虽然部分P2P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可以要求借款人自行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但是成本较大且存在信用报告被人为篡改的风险。其次是我国P2P平台服务的对象多为游离于银行服务体系边缘的客户,此类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较为缺乏,而且P2P平台之间尚未实现信息共享,难以防范借款人恶意欺诈、过度负债等信用风险。最后,我国的征信技术尚不发达,即使P2P平台可以在电商网站和其他渠道获取借款人的信用数据,局限于数据挖掘技术和信用评分的能力,识别和防范风险的难度也比较大。

四、构建P2P行业征信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P2P平台要对借款人进行准确的风险识别和信用评分必须依托完善的征信服务体系掌握借款人全面真实的信用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以评分系统为基础的风险控制体系。首先,由行业协会牵头P2P公司信贷信息的征集和共享工作,再为各P2P公司提供服务。其次,研究将P2P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P2P公司可以直接查询借款人的信用报告,并按照要求报送P2P业务信息。再次,大力培育征信机构,鼓励征信机构设计和开发专门针对P2P业务的特色服务和增值产品。在从以上三个渠道获取信息的基础上,P2P公司还

可以采取线下审核,并利用数据挖掘技术从已公开的政务信息、电子商务信息和社交网络信息征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准确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从而有效地控制信用风险。

五、政策建议

为解决现有征信难题,完善针对P2P行业的征信服务体系,就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有效满足P2P行业日益增长的征信需求,要预测新的市场风险,进行严格的风险防范和有效监管。

(一)不断完善征信数据体系。为控制P2P行业的信用风险,必须以完善的征信数据体系为基础。一是建立覆盖全国、整个P2P行业的征信系统。二是准许P2P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具体方式可以参照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接入方案,实现央行征信平台和P2P征信系统的有效对接。三是按照法律法规有序公开相关的政务信息和行政管理信息,方便P2P公司快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稳步提升征信业的服务水平。引导和扶植征信机构的发展,有效满足P2P行业的征信需求。一是推动央行征信中心不断创新征信产品,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在为P2P公司提供基础信用信息的基础上,可以提供符合中国特色的评分模型、风险控制模型等高端产品。二是为新型征信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应该鼓励类似阿里巴巴的互联网企业创立征信机构,利用大数据、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等手段为更多的P2P公司提供专业的征信服务。三是发展专门为P2P业务服务的征信机构,使得P2P公司可以便捷地购买到所需要的征信产品。

(三)加快健全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社会和司法等手段,通过出台政策和建立制度健全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一是由P2P行业协会牵头建立违约借款人的黑名单制度和披露机制,形成市场性的惩戒机制。二是完善针对失信者的司法惩戒机制,依法追究失信者的法律责任,并建立失信惩戒的配套体系。三是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资源,弘扬诚实守信的美德,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

(四)加强对P2P行业征信业务的监管。在P2P行业风险事件频发的影响下,加强监管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因此应从设立准入条件、建立行业标准和指定监管机构等方面人手,为整个P2P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结语

信用是金融的核心,征信是提高信用水平的重要手段,征信业将成为互联网金融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和保障。目前,征信业发展的不足已经阻碍了我国P2P业务的稳健发展,甚至导致部分P2P公司偏离了正确的发展轨道,出现了大量的风险事件。因此,必须大力推动我国征信业的发展,降低P2P行业的经营成本,有效地控制信用风险,推动P2P公司逐步回归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中介的本质。

[1]田俊领.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及其监管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12):15-19.

[2]武小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市场借贷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

[3]吴晓光,曹一.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南方金融,2011,(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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