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
2017-04-15林口县农发办
林口县农发办
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
林口县农发办
林口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探索创新农发管理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竞争立项制”。建立公开透明的立项竞争机制,哪个乡镇开发积极性高、先期投入好,可优先获得开发权,破解了项目建设中农民投劳和耕地协调两大难题,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和开发效益的整体提高。
二是坚持“村民议事制”。项目立项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群众自筹资金和投劳情况,组织村民代表充分讨论,大家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立项建设。工程规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科学的规划设计方案。群众筹资投劳实行“一事一议”,使项目区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决策权。
三是坚持“项目公示制”。立项前,公示投资意向、建设内容、筹资投劳方案等内容;开工前,公示计划数量、标准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期时间等情况;竣工后,公示项目完成后的投资规模、工程质量等情况。通过推行项目公示制,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四是坚持“项目法人制”。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明确项目建设主体,理顺项目乡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发机构的关系,使项目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农发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五是坚持“工程招投标制”。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对1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邀请纪检监察、财政、水务、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公开进行招投标,严格规范操作程序。通过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实现节省资金、工程放心、干部廉洁、群众满意。
六是坚持“工程监理制”。由牡丹江市农发办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为监理单位,由公司委派技术人员进驻现场,按照工程质量要求进行监理,严把项目建设开工关、材料关、工序关、进度关、质量关,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工程变更及审核等工作,并负责与业主单位进行沟通,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
七是坚持“县级报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规范财政报账制度,推行项目财政资金直拨制度。由县财政根据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和报账情况,将工程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开展农发财务制度改革,将农发工程财务核算移交至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推动农业开发财权与事权相分离,农发办负责项目,国库支付中心代理农发财务工作,由农发办下达拨款通知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付国库支付中心,由国库支付中心具体拨款。
八是坚持“竣工验收制”。由县政府组织农发办、项目乡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进行竣工项目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坚决不验收,并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后再行验收。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
九是坚持“工程管护制”。对项目建设工程,实行严格的管护制度,明晰项目产权,明确群众参与工程管理的责任。同时,建立健全管护队伍,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使工程项目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农发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责任编辑/陈松chensong@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