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维度六位一体
——论对学校美育工作“合力”的打造
2017-04-15
(福建教育学院体育与艺术研修部,福建福州350025)
两个维度六位一体
——论对学校美育工作“合力”的打造
吴金华
(福建教育学院体育与艺术研修部,福建福州350025)
当下,政府部门已经形成学校美育工作的“核力”,但学校美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核力”是不够的,它还需社会、学校、教师、学生、家庭的全面参与,只有当政府、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庭等形成有机的学校美育工作“合力”时,学校美育工作目标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学校美育;核力;六位一体;合力
编者按: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2014年1月,《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2015年5月,教育部又出台《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将推进艺术教育改革推向实施化层面。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将学校美育工作推向全面改革的进程。2016年11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推进工作”会议,教育厅厅长黄红武提出“学校美育工作‘力’在当下,功在千秋”,号召全省教育工作者使出洪荒之力,全力推进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
本刊2014年第三季度曾组织大家讨论学校美育工作问题。但是,这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而饶有趣味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为此,我们今年第一季度继续就此做深入探讨。也欢迎大家持续投稿,我们将在年底结集出版。
学校美育工作以国家意志层面出现,并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门就美育问题做出系统而全面的部署,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充分说明美育工作的重要性,关系到全面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问题。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受考试指挥棒影响,美育课程处尴尬地位,人们还无法真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甚至对其无所适从;如今,应试教育指挥棒依然存在,学校美育工作便有流于活动与展示形式的可能,短时内政府、社会、学校还无法达成共识,学校美育工作势必要经历一段艰难的历程。虽然国家已经明确提出要将艺术素质等综合素养纳入中考中招、高考高招中,但是历来就没有中考、高考的必考艺术学科,如何进行测试量化,眼下尚未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国家高度重视,各地政府也相应地推出各种举措,推动学校美育工作的“核力”已经形成,但是真正推进该工作的,由政府、社会、学校与教师、学生、家庭组成的教育“合力”尚未形成。
一、学校美育工作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的历史变迁
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在我国,学校美育工作从有到无、再从无到有,起起落落走过了数十年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成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的改造,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新中国教育的根本任务。[2]学校美育工作成为全面育人不可或缺的部分写入党的教育方针,并被教育部贯彻到中学、小学、幼儿园规程中;到了1956年,由于种种原因,“美育”被列为德育范畴,这时的“美育”被从“德智体美”中去除,教育的提法是“德、智、体”,“美育”归为德育部分;文革开始后,“美”成了封、资、修的关联物遭到批判,在很长的时间内,美育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人们开始重新审视“美”,国家的教育方针也逐步地改变,先由“德、智、体”改为“德、智、体等方面”,后又把“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提并论。
1999年6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是美育发展史上一个重要事件。[2]这个文件的突破在于,把“美育”由一个空泛词汇具化为对美育功能的初步阐述,认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它进一步说明了美育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不可替代性。2010年7月,“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写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美育”在全面促进学生发展上提高到一个战略的位置,明确提出必须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从而开创了学校美育工作的崭新局面。
纵观“美育”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的历史变迁,不论是美育学科本位的范畴还是德育的范畴,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作用,均存在一个从认识到再认识的过程,它既有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的功能,也有德育的功能。新时期要求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兼以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增强课程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1]其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二、政府全力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形成“核力”
2016年5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紧接着,2016年8月29日,教育部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签署了学校美育工作发展备忘录。至此,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全面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核力”已经形成。
(一)“核力”之一:强化政府责任
明确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职责,并把强化美育工作领导职责这一关键要素与学校、校长评价制度关联起来。明确“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发展美育的职责”,规定“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美育工作”“对未能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或美育工作水平持续下降的地方教育部门、学校和校长执行合格性评估及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二)“核力”之二:强化协同创新
把统筹整合教育、文化、社会等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联互动,协同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作为发力点,要求各级文化部门、文联、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保障、激励机制,鼓励引导艺术家、专业人士到校“兼教”;支持鼓励高水平艺术团进校园,探索组建美育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发挥社会艺术组织在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中的作用。
(三)“核力”之三:强化条件保障
加大学校美育投入,建立和完善日常保障机制。明确学校美育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成路线图、时间表。规定“2017年底前,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美育基本办学条件要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城区中小学校及乡镇中学、中心小学美育办学条件达到高标准配备要求,其他中小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向高标准配备要求靠拢”“各级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满足学校美育发展的基本需求,建立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各级财政设立美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
(四)“核力”之四:强化师资建设
长期以来,美育师资短缺,整体素质亟待提升一直是制约学校美育发展的瓶颈。为此,《实施意见》从“开源、增效、提质”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若干改革举措。
在四大“核力”支撑下,政府、学校将强力推进构建科学完善的美育体系,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以督导评价为手段,将美育纳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体系;将美育作为我省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美育课程实施情况纳入省级示范性高中、达标高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等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各级教育部门每年编制年度报告,实行公开发布;把美育工作纳入“对县督导”“教育强县”评估体系,重点加强对学校开足开齐美育课程、专任教师队伍建设、专用教室设备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美育质量监测纳入省级基础教育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开发布监测报告。
从上述的七大措施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完整的全面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方案,而这仅仅是政府的实施方案的宏观设计,许多涉及到学生教育的实施细则尚未落地。
三、“核力”态势下学校美育工作目前尚难奏效
美国政策学者艾利森曾指出:“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然而,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常常会遇到种种不确定性,以至于政策执行的结果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3]本节暂不讨论其执行问题,但就政策目标的设计本身尚存在许多疑点,许多措施缺乏落地的细案,以至于根本无法执行,由此推论,学校美育工作目前依然难以奏效。
(一)政府的很多措施尚处在宏观设计层面,缺乏落地的微观实施方案
在“四大核力”支撑中,条件保障与师资建设等均容易落实,但政府职责、协同创新等就容易落空。许多政策尚处在宏观层面,没有具体的落地方案。如“……与学校、校长评价制度关联起来”这个“制度”是什么?又如何实现“关联”?再如“对……地方主管部门、学校和校长执行合格性评估”这个“合格性评估”的标准在哪?等等。
在《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中,“将美育纳入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审核评估体系,作为全省中考中招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等等条目,目前尚未见有详细的落地实施方案。美育工作关键在基础教育,真正能够撬动学校美育工作的杠杆是直指关乎着受教育主体及其家庭的“将美育纳入全省中考中招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据笔者所知,目前并无具体执行的方案。
(二)对校外教育在美育工作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存在定位偏差
青少年教育由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组成,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形成校外教育,校外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对美育起到极为重要的互补作用。当前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主要有青少年宫、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馆以及民营教育机构。美育是通过艺术课程发挥主体作用的,但是校外教育却是美育的重要营地。目前福建省各地各县区均有相关的活动场所,有些县区甚至同时拥有4种场馆,但在如何发挥校外教育力量方面,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中则很少涉及,甚至存在定位偏差。如在协同创新上“要求各级文化部门、文联、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建立切实可行的保障、激励机制,鼓励引导艺术家、专业人士到校‘兼教’”。现实却有所出入,这些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师资绝大多数是来源于学校内教师“兼教”,就美育工作而言,如何打通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的壁垒,实现校内外一体化发展应该是美育工作成败的关键要素之一。
(三)学校对美育工作普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我国近代的审美教育历经几代人的努力,在美育理论研究、审美教育实践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当下美育实践的主体场域——学校教育,还普遍存在主观意识模糊、课程体系残缺、实践活动有限、协同资源不足等问题。[3]而学校主观意识模糊、对美育工作认识不到位,将直接影响美育工作的效度。当下学校认识主要存在以下几点误区:
首先,主观认为美育即艺术教育。纵观美育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的历史变迁,美育的地位较为尴尬,学校很少甚至不提美育,学校只有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因此,当下的美育工作就很容易与艺术教育混为一谈。对于基层中小学来说,抓美育工作落地就很容易变成是抓艺术教育落地,甚至错把美育当艺术。殊不知,美育重在“美”,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而艺术教育则重在“术”,是以技术表达展示作为主体,它是美育的重要途径,却无法涵盖美育全部。
其次,将美育成果界定为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艺术奖项。2016年11月14-17日,由教育厅主办了“福建省学校美育工作专题培训班”,会上有四个艺术教育实验区学校在会上做的典型经验交流。他们介绍了成功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在谈到取得的成果时无不例外地谈到三年来学校极少部分学生在各类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的一系列奖项。然而,在如何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方面则鲜有人提及,更没有数据可以说明三年来学生的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发展状况。
再者,错把美育工作当活动。现如今,一种极具形式化的现象应形势而生:将任何活动与“美育”二字挂钩,学校充斥着因“美育”而活动的现象。这种浮于表面的忙碌行为极其形式化,使得学校师生苦不堪言。然而,学校美育工作理应是一项艰巨又意义深远的长期工作,若谈其成效,难以立竿见影,却又可以被真切地感受到,因为学生受其提升的人文素养是可以凭借由内向外的精神面貌反映的。活动作为美育工作的形式之一,本身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体验的平台,促使技能向素养转化,能够唤起教师、学生、家长对美育工作的关注,却并不是美育工作的本质;而表面化、形式化的各类活动,甚至有可能因空泛、费时落得适得其反的尴尬局面。
(四)学校美育工作成了政府的“独角戏”
学校美育工作是一个需要政府、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长一起投入的工作,必须全员参与才能实现“美育”的教育目标。目前尚属政府唱“独角戏”的阶段,更多体现为政府要求怎么做。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所有的政策均是政府要学校、社会、教师如何做,这种“1(政府)”推动“5(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庭)”的做法显然难以奏效。因为,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庭各个环节只要稍有消极怠慢就足以抵消政府的“核力”,更何况在政府的宏观设计中,受教育主体学生与家庭如何参与到美育教育活动中并未涉及,实现美育与学生发展的关联度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学校美育工作的效度是可想而知的。那么,如何变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庭的“要我做”为“我要做”,将“1(政府)”推动“5(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庭)”转变为“1+5≥6”,这将是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工作成败的关键。
四、打造“两个维度,六位一体”的学校美育工作“合力”
所谓“1+5”大于等于“6”即是打造“政府、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庭”“两个维度,六位一体”的学校美育工作“合力”。构建政府、学校搭台,教师、学生唱戏,社会、家庭参与的学校美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的“双主体作用”。
(一)发挥政府与学校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合力”
在学校美育工作中,政府是推手,学校是抓手。学校将全面执行政府的政策,并负责美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政府制定的政策越细致,学校就越容易执行,效度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同时,学校在具体实施美育工作时又具有其独立性。政府在进行宏观设计时应多站在学校的角度思考学校对政策方案的执行问题,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如何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将学校、社会、家庭纳入统一的维度来设计学校美育工作;而学校则首先应该不遗余力地执行政府的政策,有创新性地开展教育工作,要善于挖掘美育工作资源,利用当地的校外教育场所与社会文艺教育专业团体、文艺家、民间艺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探索校内外一体化的美育工作机制,生动活泼地开展美育教育工作;社会上的校外教育场所、文艺团体则要根据《实施意见》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到学校美育工作中,形成政府、学校、社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学校美育工作的新局面。
1.政府出台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学校的可执行性
政府关于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到2018年,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家庭美育相互联系,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美育体系。”从目标设定中可以预测,第一阶段即到2018年的目标很容易实现;而第二个目标则更具挑战。首先,这个“大中小幼美育衔接”就是问题,它衔接什么?如何衔接?它的横纵坐标体系在哪里?解决的方案在哪里?诸多问题,目前均无答案;其次,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结合什么?学校教育除了美育还有德育、智育、体育,有多少课外活动可以用于美育活动,从现实考虑有多少的可行性,其实各校都很清楚。事实上,课内课外相结合的空间是非常小的,反而课内外与校内外相互结合具有无限的空间。再者,“学校美育与家庭美育相互联系”如何联系,机制在哪儿?如此种种,都表明目前许多上位设计尚且仅限于一个宏观设计,很难实现。虽然针对目标设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且有较易落实者,比如经费保障、课程开设、师资配备、资源配置等,但是那些关乎学生主体的教育措施,就缺乏落地、可执行的方案,很显然学校将无所适从。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应综合学校、社会等因素,充分考虑其可执行性。
(1)学校所在县区经济发达与否直接影响美育工作整体推进
改革开放来,经济得到飞速发展,物质上去了,人们的精神却没有跟上。国家提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其实就是解决这个“精神”问题。福建是沿海省份,经济总体情况尚属发达省份,但是,各地区发展尚存在很大的不均衡性,山区如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以及莆田经济相对于福厦泉而言就存在较大差异,文化与教育也相对落后许多,以至于人才大量流向沿海城市。学校美育工作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因此,政府在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区域差别,因地制宜,制定出不同的目标标准,确实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
(2)城乡差异制约美育的均衡性发展
2016年,笔者协助教育厅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艺术素质展演培育活动”,活动有43个县区近5万人次参加,从参加展演学生的艺术素质能力水平看,城乡差别巨大,福州、泉州等市普遍高于南平、三明、龙岩地区,相同地区经济发达的县区又高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区,许多山区县艺术教学存在严重的问题,基本属于业余水准。究其原因,落后县区主要受制于师资匮乏,不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如何,造成师资匮乏的主体因素是当地经济落后,无法吸引优质师资到当地从教。举一个典型案例:这次泉州晋江市有近两千余中小学生参加展演,无论是在音乐、舞蹈还是在美术、书法等方面,学生所展示出来的能力素质水平都相当高。约十年前,笔者作为考级评委前往晋江,曾作出“当地学生水平相当业余”的判断。近十来年时间,晋江市的艺术教育水平有了快速的发展,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年晋江市经济发展飞速、政府政策灵活、人文环境适宜,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艺术院校的专业学生到这里创业,从而带动了整个艺术教育的发展。再如,福建省教育厅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最后能够获金奖的节目基本上是厦门、泉州、福州等市推选的节目,其他地区极少有节目问鼎。这些充分反映出艺术教育的能力水平与师资能力水平成直接关系。它从侧面印证了城乡差异的巨大。因而,政府在考虑学校美育工作时,应将如何缩短差距作为教育均衡性发展的重要课题加以解决。
(3)应将校际差异指数纳入美育工作评价体系
区域差别、城乡差别、校际差别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要做的是如何充分考虑这些差别,科学地设计适合各校的美育工作评价标准,而不是拿一把尺子量所有的学校。政府在考虑统一的教育行为时应兼顾各校的差异,设计出高、中、低的不同标准,最低的标准是学校美育工作的基础与保障,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对不同学校提出不同的标准要求,可分为省级、市级、县区级、乡级达标评价体系。
2.强化校长责任制,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
首先,强化校长负责制是学校美育工作的保证。一个校长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发展,同理,一所学校的美育工作开展的如何,校长是关键人物,也正因如此,2015年5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美育工作校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全力推动学校美育工作不留死角。其次,学校在校长负责制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特点,整合当地资源,在课程、师资、活动、评价等方面确实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
3.社会力量参与是政府与学校开展美育工作的助推剂
社会力量包含各级政府文化部门、文艺团体、校外教育场所以及民营艺术培训机构。政府如何促动文化部门参与美育工作已有一定的措施,但是非常有限。这里尤其要谈到的是校外教育部门,无论是教育部门主管的校外教育活动中心、还是团委主管的青少年宫、妇联主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文化馆等部门,政府应该有大美育视野,将这些教育活动场所作为学校美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进一步研究出具体的实施措施,从而有效地推动学校美育工作。教育部门不能有狭义的教育观念,人为地将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分开,而是要主动探索校内外一体化的学校美育工作机制。
(二)发挥师生主体作用,形成教师、学生、家庭“合力”
在校长负责制之下,学校美育工作落实的直接关系人便是教师,教师如何发挥主体作用,学生、家庭如何主动参与才是学校美育工作成败的最后一步。教师承载着课程学习、课外活动的组织与教学工作,学生则是受教育主体,承载着美育的内化于心与外化于行的学习重任,是美育成果的最终显现,家庭在这二者间起着重要的协调与推进作用,它是美育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真正能促使学生、家庭主动参与美育活动的推手,就是将美育评价纳入中考中招、高考高招的综合评价中。这是因为,考试指挥棒的矛盾不解决,美育就仍然是少数人做的事、少数人参与的活动、少数人获奖的结果。活动轰轰烈烈、奖励有声有色,但是否真正全面提高了学生的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却无从考察。作为纳入中考中招、高考高招改革中的美育评价,其学科载体是指艺术学科,如何进行评价,2015年5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中已经有一个试行方案,只是该方案尚较为宏观,还需各省市进一步研究,制定出详细的实施细则。教育部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办法》着眼于“审美能力”,立足于“过程记录”,考察的是“素质能力”。而据笔者所闻,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写初中升学考试的音乐、美术试卷,这种做法是有违背美育教育的本质,有违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精神。因为,一张试卷是无法考出艺术素质,更无法考出学生的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而真正要研究的是应该尽快制定出我省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细案,尽早对中小学生实施测评,为中考中招、高考高招提供科学的数据;它的出台势必将学校美育工作推向现实,形成政府、学校、社会,教师、学生、家庭学校美育工作“合力”,最终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
(三)政府与学校搭台、教师和学生唱戏、社会和家庭参与,形成“六位一体”人人参与的学校美育工作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学校美育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达标,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1]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是学校美育工作的关键所在。
1.政府与学校搭台,确保学校美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地方政府与学校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将学校美育工作提高到一种政治任务意识;其次,地方政府与学校要领会中央与省里文件精神,不择不扣第地执行上级的文件要求,确保经费到位、师资到位、资源配置到位,为学校美育工作创建条件,确保美育工作顺利开展;再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紧研制有关措施的实施细则,尤其那些事关受教育主体的学生发展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学校能够有效地推进美育工作;最后,地方政府与学校要加大对学校美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确实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执行。
2.转变观念,保证美育教学取得实效
转变教学观念是学校美育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长期以来,在我国,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课是属于“小三门”,历来不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重视;后来,随着体育合格考试纳入升学考试,体育在学校地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而音乐、美术至今还是不受重视的学科。如今,美育评价将纳入中考中招、高考高招的综合评价中,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将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教师应该意识到,艺术课程再也不是少数人的事,艺术教育不是专业艺术教育而是普及教育;教师应引导学生转变艺术课程可学可不学的学习观念,从根本上促动学生、家长重视对美育学习的投入,从而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确保美育教学的实效性。
3.社会、家庭整合,为学校美育教学提供重要资源保障
社会、家庭组成校外教育,校外教育场所是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营地。一方面,校外教育应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主动作为,积极营造教育氛围,举办圆梦蒲公英、传统文化传承类型项目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免费开放,举办各类培训,邀请学校艺术教师、文艺团体艺术专家、民间艺人到场执教;另一方面,学校美育师资应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到校外教育场所担任教学工作,寻求课内外、校内外一体化美育教学途径,从而有效地提升美育教育质量;再一方面,家庭要充分认识到美育对一个人终生发展的重要性,要从“唯分数”的应试教育转为美育的素质教育,把提升孩子的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作为教育的终极目标。
总之,学校美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教育工程,它不仅要依靠政府的投入、社会的支持、学校的重视,还要每位教师、学生、家长全情参与,只有形成这样的“六位一体”的美育工作“合力”,才能最终实现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宏伟目标。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Z].国发办[2015]71号,2015-09-15.
[2]王晓宁.中国美育,隐退后的“全面复出”[J].博览群书, 2016(9).
[3]王鹏.增强小学美育实效应提升“六性”[J].教学与管理, 2016(20).
(责任编辑:赖一郎)
2016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重点委托课题“福建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DY201601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