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福州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7-04-15潘冬东
潘冬东
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福州新型城镇化建设
潘冬东
(福州市社会科学院,福建 福州 350014)
近年来,福州着力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68.3%。但是在城镇化建设中,福州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自然景观优质的突出优势却没能得到有效体现,乡镇许多富有地域特色的历史人文资源却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开发。为进一步提升城镇的文化内涵,增强城镇化发展后劲,要大力推进城乡文化产业的发展,突显乡土文化记忆,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福州;文化产业;新型城镇化
一、文化产业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助力
(一)文化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新型城镇化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城镇化。不论是城市或乡村,通过人类生产生活地不断积累、沉淀,都会逐步形成一套属于本区域特色的文化价值体系。鲜明的文化特色与文化内涵是一个地区的重要无形资产,是其区别于其它地区的独特精神印记。独具特色的城镇文化,承载着当地的历史,展示着当地的精神风貌,体现着当地居民的品格,是新型城镇化独特魅力的集中展示。如果没有特色乡村文化,那么新城镇必将失去生机和活力,失去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改造的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是对当地居民原有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和内容的一次质的提升,这迫切需要“新居民”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文明素养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转变提升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根本体现。乡村文化牵涉到很多农民的生产、生活以及精神的问题,推进城镇化建设绝不能以瓦解农村传统文化、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而是要充分考虑到地方的人文历史和风俗习惯,培植和强化当地文化特有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提供更多更好精神食粮,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以文化凝聚人心,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强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加速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以文化来推动农村城镇化是一个必然趋势,发展文化产业是推动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种现实选择。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传承和创新,进一步把优秀传统文化发展起来、传承下去、弘扬开来。
(二)文化产业发展能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是文化,以各类文化资源为依托,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人的创意创造上,具有“高产值、低能耗、绿色无污染”的优点,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有益手段。文化产业本身也是区域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区域经济竞争的软实力。在城镇化中过程中深入挖掘本地的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富有乡土文化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但可以满足目标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消费需要,还可以扩大就业,增加经济收入,实现城镇规模的扩大。[1]
文化具有互通性、渗透性和同化力,文化产业本身就是一门文化与经济、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业类型,[2]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会不断自然地与相关产业发生交融,进而不断丰富文化产品的形式和内容,自主地向外拓展市场空间。大力推进城乡文化产业的发展,通过文化创意植入、创新设计理念,促进地方特色文化元素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关联产业产品和服务的文化附加价值,实现文化产业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增值,优化调整相关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大力推进城乡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助于促进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入现代的生活方式、设计理念与技术手段,实现对乡村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市场化改造重塑,进一步激活乡村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进而改善和提升当地的文化消费水平,这有益于推动乡村传统生活方式的城镇化转变,提高乡村居民的现代文化素质,培育乡村劳动者的城镇基础职业素养。在《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展目标中就明确提出,更加强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到2020年“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城市、集聚区和新型城镇。”
二、福州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概况
近年来,福州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以“幸福家园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速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福州市建成区面积从2011年的232.12平方公里扩大到2016年的265.3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68.3%;江阴、青口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持续稳步开展,闽侯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福清市新型城镇化改革、永泰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福清市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名单,成为福州市首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一)新型城镇化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
福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2016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839亿元,逐步打造形成了福清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福清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连江省级农民创业园及罗源、长乐、闽侯、闽清、永泰、仓山、晋安、马尾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等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重点项目。
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8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9家,其中,挂牌院士(专家)的工作站企业53家,“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认定企业7家,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57个;获国家、省星火科技项目立项的农业项目7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8项;全市有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8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市)区命名,累计创建118个国家级、130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和191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全市已建成各种休闲农场175家,各种农家乐298家,休闲农场、农家乐接待游客量890万人,带动就业9600人。2016年福州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0个,新增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个。
2015年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03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152元。“十二五”期间,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8%。2011-2016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1.99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25.15万人。将易地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列入百日攻坚行动项目,2016年全市造福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111.1%,完成1117户4683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占省下达4500人任务的104%。
(二)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有序推进
根据《福州市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2015~2020年)行动计划》,从2015年开始,福州市实施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工程”以提高农民幸福指数为导向,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成一批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3]为使各示范村便于操作,结合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福州市制定了“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十个一”标准,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即:一套村庄规划、一个主导产业、一个保洁系统、一个饮水条件、一个交通电力通信网络、一个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一个养老托幼场所、一个村综合服务中心、一套村规民约、一套管理制度。
2015年福州市建设示范村61个,2016年建设示范村420个,按照计划,2016年至2020年,每年建设400个村,至2020年底,实现全市2000多个村全覆盖。两年来,福州市共实施共投入资金8.3亿元,建设了481个幸福家园示范村,其中市级示范村34个,县级示范村、创建村447个;建设卫生所、便民服务中心等项目2893个。[4]重点修建村庄道路、农村饮水、网络通信、农村养老、卫生所等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幸福家园示范村提前实现村村通道路和通信网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8%,卫生厕所率达到92.3%,农村新型医保参合率达99.3%,农村养老保险续交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0%以上,幸福家园示范村在文化服务中心、老人活动中心、农家书屋、警务室、便民服务中心、便民超市、村规民约等公共服务和管理机制方面实现了全覆盖。2016年福州实现基层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三、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福州城镇化建设中文化产业发展滞后
福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自然景观优质的乡村或县镇。如永泰县嵩口镇、长乐琴江村、马尾闽安村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然而在城镇化建设中,这些富有地域特色的历史人文资源却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开发。尽管福州城镇化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城乡、县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特别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更多落在经济、投资、土地等方面,对地方特色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严重滞后。这使得城镇的经济指标虽然上去了,但城镇的文化内涵却丢失,居民的文化生活水平没有质的提升,城镇化发展后劲不足。
目前,福州在“幸福家园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均等化和标准化建设,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但这只能满足城乡最基本的文化消费,在具体挖掘和发扬城镇文化内涵方面,做地还不够细致到位,城镇缺乏文化特色,也缺乏对文化资源的积累、保护和开发,实现不了城乡日益高涨的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贪图方便,照搬城市小区的建设模式,不考虑当地实际生产生活的需要,简单粗暴地用城市元素与建筑风格来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实现“视角”上居住条件的新城镇化。特别是有个别地方,以“城镇化”改造建设为幌子,把新城镇建设变成房地产开发项目,搞大拆大建,造成对原有村民利益的剥削和侵占。还有一些地方,虽然抓住了产城融合做切入点,大力引进和培育壮大产业基础,甚至提出了“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等发展理念。但在实际动作过程中,不切合实际的盲目产业化开发,反而对原有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带来极大的伤害。
(二)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建设并不是城市化,不是让农村地区在外观上变成城市的翻版。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需要充分尊重和照顾到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差异,适当保留当地独特的生活习俗和传统文化。福州各乡村文化资源丰富,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形式良好,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对福州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积极的作用。通过文化“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化方式,自然而然地、真正地实现人的城镇化蜕变。
1. 加强对地方文化资源的梳理整合
加强文化行政部门的资源融合。文化资源类别多样,从行政管理上隶属不同部门,文化资源的有效地梳理整合首先要全面梳理整合科、教、文、体、商、旅等各个职能管理部门的文化资源及各项建成、在建文化建设项目的成果进度;积极推动各文化相关机构间的跨部门资源整合与共享,促进实现“文化+教育”“文化+科普”“文化+体育”“文化+旅游”“文化+商业”“文化+企业”等跨行业协同发展。
加强区域文化资源的价值研究梳理,组织专家按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和文化建设规律,深入发掘蕴涵的文化内核、社会价值、现代意义、商业价值,处理好区域特色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开发的关系,并且筛选、加工、整理可供创新开发的各类特色文化资源,将分散的文化产业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成为城乡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生产原料。
加强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的资源融合。单一文化资源的表现形式、内容、渠道等有限,难以产生足够广泛的传播影响,只有通过整合文化及相关的产业资源要素,产生放大效应,促进文化和相关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此外,要充分整合政府、社会组织、私人等多种文化建设力量,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办特色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氛围,形成“大文化”发展格局。
2. 多规合一科学规划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地方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文化产业发展不同于其它的生产要素的开发利用,要站在区域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审视和谋划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路径与对策。要把文化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密切结合,保护城乡的原始风貌、历史记忆、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把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与城镇和乡村景观风貌、功能布局紧密融合,形成地域特色,使城镇和乡村成为特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活用一体化的载体。
城乡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发展道路。发展文化产业要挖掘利用乡村历史文化积淀和生产要素资源等,必然涉及到对现有经济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运用。同时文化产业天然具有渗透和融合相关产业的特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和城乡多类产业经济部门产生关联。城乡政府在规划发展文化产业时,要打破条块分隔、各自为阵的管理格局,建立各种文化资源管理部门之间、重要文化艺术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和“幸福家园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城乡其它的产业发展规划衔接,做到整体布局、统一保护、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特色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和产业开发要要与地方特色文化符号、形象充分结合,体现出当地的文化特点,推动文化和创意元素融入传统的农业和工业转型升级,充分展现与延伸本地区特色文化价值链,为相关产业的产品和服务注入文化附加价值,带动商业价值的提升,实现文化产业发展和相关产业的互利共赢共荣。
3. 突显文化记忆,加强乡土文化设施建设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是相互渗透、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有机体。文化事业与生俱有地承担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责任,文化事业的繁荣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石。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培育出良好的文化土壤、消费人群,文化事业的繁荣会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形式、内容水平,提高文化消费自觉性,促进区域文化消费水平的提升,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同时,文化产业在发展中也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目前城乡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在全市规划领导下,注重的是现代化、标准化和均等化,并不能真正体现出各个乡镇的地域文化特色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推动城乡文化产业的发展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乡土建筑、古树、古井、古碑、古桥等原生的乡村文化遗产,都应该尽量进行保护修缮,突显当地的文化符号、印记,并与“记得住乡愁”等文化活动相结合,强化乡土特色文化记忆,让它们既成为新城镇的特色文化景观,又成为见证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地方文化记忆。
4. 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城乡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要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当地的文化生活风貌,但很多乡土民俗文化带有封建、迷信等色彩,需要批判传承或正确理解。发展城乡特色文化产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属性,必须代表当代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在保护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对城乡特色文化资源的创意开发和活用,充分发挥文化的宣传教化作用,为构建和谐的新城镇发挥积极作用。
福州城乡文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但基础薄弱、人才匮乏,城乡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因地制宜,立足于当地的优势资源、区域特点和特色文化,找准自身定位,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体现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居民就业增收。近年来,永泰县通过打造“中国李果之乡”“中国温泉之乡”和永泰嵩口“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连江县通过建设“中国温泉之乡”和“水产之乡”;闽侯县通过大力发展“中国橄榄之乡”“昙石山文化遗址”和上街根雕;罗源县大力发展畲族特色文化等,都走出了自己独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文化产业发展之路。
城乡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优势,把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同新型城镇化建设融为一体。坚持农耕文化为魂,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加强文化产业与农耕文化传承、创意农业发展、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大力开发文化休闲娱乐、三农文化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具有乡村特色的文化消费产品,促进农业、农村的多样化、个性化发展。同时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要注意适度开发,避免重复建设;要注重生态保护,避免引进对环境造成较大负担的文化工业;坚持资源的节约集约有效利用。
5. 培育引进典型的文化骨干企业
文化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更加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强力扶持。产业发展的主体是企业,有了明确的文化产业发展定位,还需要一批能够彰显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的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作为产业发展的支撑。充分调动和发挥龙头骨干文化企业的凝聚力和旗帜作用,引导和推进相关文化企业的集聚,尽快打造形成区域文化产业价值链。[5]
地方政府可以依托区域特色资源,依据制定的文化产业规划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策划生成一些大型的文化产业项目,吸引多种成分的投资者,按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运行机制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文化企业。可以通过现有小型的文化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建立文化集团,优化产业发展战略,共享文化产业资源,形成规模化经营的竞争力,开拓更广大的市场空间。灵活运用各项文化产业扶持政策,鼓励龙头骨干文化企业充分运用科技创新等手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骨干文化企业在境内外包装上市融资,对企业上市在环境、政策和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扶持和激励;鼓励龙头骨干文化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方式实施规模扩张,实现创新发展、快速成长。
[1] 喻文益.文化产业对城镇化的四大效用[N],中国文化报,2013-07-13.
[2] 薛晓光,高秀春,李忠伟.新型城镇化要重视文化产业发展[N].经济日报,2013-12-27.
[3] 郑景顺,许珊珊.让家园更美 让幸福感更强:福州市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纪实[J].农村工作通讯,2016(23).
[4] 蔡茂楷.让农民拥有更多“获得感”:福州市推进“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纪事[N].农民日报 ,2016-12-01.
[5] 花建.发挥文化产业对中国新型城镇化的贡献力[J].学习与探索,2014(9).
责任编辑:林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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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072(2017)02-076-05
2017-02-20
潘冬东(1975-),男,福建福州人,福州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级经济师,主要从事文化产业、区域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