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国子监《文选》版本考述
2017-04-14
(四川师范大学 社科学报编辑部,成都 610066)
北宋国子监《文选》版本考述
唐 普
(四川师范大学 社科学报编辑部,成都 610066)
北宋国子监利用雕版印刷技术印行了大量的典籍,其主要途径有三种:一是收取书籍的民间印板,二是馆阁校勘后付国子监雕造、印行或馆阁校勘、雕造后付国子监印行,三是国子监自己组织人力校勘、雕造。《文选》在北宋国子监的版刻历史,正恰好反映了这三种途径。毋昭裔刻本《文选》系五臣注本,印板后被收入国子监;景德四年诏校《文选》李善注本,是由馆阁校勘并刻板,但毁于荣王宫火灾,并未印行;天圣七年国子监刊本李善注《文选》,则是由国子监官员负责校勘并由国子监印行的。
北宋;国子监;《文选》版本
随着雕版印刷技术的成熟,校勘、雕造书籍成为北宋初期馆阁的重要职能之一,而国子监则作为中央政府的图书印刷、发行机构,印行了大量典籍。景德二年(1005)五月,真宗幸国子监,问祭酒邢昺书板数量,昺曰:“国初印板止及四千,今仅至十万,经史义疏悉备。曩时儒生中能具书疏者,百无一二,纵得本而力不能缮写。今士庶家藏典籍者多矣,乃儒者逢时之幸也。”①[1]2972这说明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北宋国子监印刷出版书籍获得空前发展,为士庶获取书籍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北宋国子监印刷出版书籍,主要途径有三种:一是收取书籍的民间印板,二是馆阁校勘后付国子监雕造、印行或馆阁校勘、雕造后付国子监印行,三是国子监自己组织人力校勘、雕造。《文选》在北宋国子监的版刻历史,正恰好反映了这三种途径。请试论之。
一 毋昭裔五臣注《文选》刻本
毋昭裔五臣注《文选》刻本虽刻于五代后蜀时期,但后来印板被收入北宋国子监。《宋史·西蜀孟氏世家》毋守素本传云:
昭裔性好藏书,在成都令门人勾中正、孙逢吉书《文选》、《初学记》、《白氏六帖》镂板,守素赍至中朝,行于世。大中祥符九年,子克勤上其板,补三班奉职。[2]13894
《宋史》所记有两点需要辨识。其一,毋克勤为守素子,即昭裔孙,《宋史》因系毋守素传,故称克勤为“子”。其二,大中祥符九年,疑为大中祥符八年九月。《宋会要辑稿·崇儒四》云:
(大中祥符八年,1015)九月七日,以故国子祭酒、知容州母守素男克勤为奉职。克勤表进《文选》、《六帖》、《初学记》印板。枢密使王钦若闻其事故也。[1]2239
《宋会要辑稿》中“毋”写作“母”。毋克勤表进《文选》、《六帖》、《初学记》印板,即被收藏在国子监。其中的《文选》,斯波六郞认为“昭裔所刻《文选》为何种本,已不可知”,并注云“杨守敬《日本访书志》卷十二,认为昭裔上木之本为五臣本,恐怕是据当时五臣本盛行之事而提出的臆说”[3]7,15。郭宝军认为:“毋氏刻本今已不见,不能确知所刻为白文本、五臣本抑或六家本。韩国奎章阁本《文选》后载前进士沈严于天圣四年《五臣本后序》云‘二川两浙先有印本,模字大而部帙重’,‘二川’一般指东川、西川,亦即荆益二川,用指蜀地。已知的后来蜀刻多为大字本,结合唐代开元以来五臣注一直兴盛的状况,基本可以确定毋昭裔刻本为五臣注本。”[4]157其实,毋克勤所上昭裔《文选》印板,正是五臣注本。《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云:
(天禧五年,1021)七月,内殿承制、兼管勾国子监刘崇超言:“本监管经书六十六件印板,内《孝经》、《论语》、《尔雅》、《礼记》、《春秋》、《文选》、《初学记》、《六贴[帖]》、《韵对》、《尔雅释文》等十件,年深讹阙,字体不全,有妨印造。……内《文选》只是五臣注本,切见李善所注该博,乞令直讲官校本别雕李善注本。其《初学记》、《六帖》、《韵对》、《尔雅释文》等四件,须重写雕印。”并从之。[1]2972
刘崇超所言,《全宋文》卷二六八作《乞重雕孝经等书印板奏》[5]246。毋克勤大中祥符八年(1015)表进《文选》印板,在时间上与刘崇超所言《文选》版本合。又,《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云:
(仁宗天圣)三年(1025)二月,国子监言:“准中书札子,《文选》、《六帖》、《初学记》、《韵对》、《四时纂要》、《齐民要术》等印板,令本监出卖。今详上件《文选》、《初学记》、《六帖》、《韵对》并抄集小说,本监不合印卖。今旧板讹阙,欲更不雕造。”从之。[1]2973
国子监所谓“旧板讹阙”的《文选》、《初学记》、《六帖》,恰恰就是毋克勤表进的后蜀毋昭裔印板,它们被藏置在国子监,刘崇超上言“内《文选》只是五臣注本”,即说明毋昭裔《文选》刻本是五臣注本。
尽管天圣三年国子监认为《文选》(即毋克勤表进《文选》印板)“不合印卖”,但此时距毋克勤表进《文选》印板已十年,其间当有国子监印本。这个印本,即可称为“监本”。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藏南宋绍兴辛巳(1161)建阳陈八郎崇化书坊刊本《文选》,吕延祚《进集注文选表》后附有“江琪咨闻”木记,其中有“琪谨将监本与古本参校考正”[6]云云。这个“监本”《文选》,并非国子监天圣年间校刻李善注本,当即为毋克勤表进毋昭裔刻本[7]。当然,国子监印行的书籍也并非尽善尽美:
(大观二年,1108)八月二十七日,上批:“国子监印造监本书籍,差舛颇多,兼版缺之处,笔吏书填,不成文理,颁行州县,锡赐外夷,讹谬何以垂示?仰大司成专一管勾,分委国子监、太学、辟廱官属正录、博士、书库官分定工程,责以岁月,删改校正,疾速剜补。内大段损缺者,重别雕造。仍于每集版末注入今来校勘官职位、姓名,候一切了毕,印造一监,令尚书礼部覆行抽摘点检,具有无差舛,保明闻奏。今后新行书籍,仰强渊明不得奏乞差官置局。今贴改《毛诗》一册降出。”[1]2980
大观是北宋晚期徽宗年号,可见北宋初期国子监印造书籍,既“差舛颇多”,又“兼版缺之处,笔吏书填”,可能印行书籍并非全是馆阁校勘,也有利用前代印板的可能。而仁宗天圣三年国子监言“欲更不雕造”《文选》五臣注本,很有可能是当时国子监正在校勘雕造李善注本,“不合印卖”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自大中祥符八年毋克勤表进毋昭裔刻本五臣注《文选》印板,至天圣年间国子监校刻李善注本《文选》的十多年间,国子监利用毋氏旧板印行五臣注《文选》,尽管此板存在“年深讹缺,字体不全”、“模字大而部帙重,较[校]本粗而舛脱夥”[8]沈严《五臣本后序》,1461的局限性,而且在天圣四年平昌孟氏刻本印行以后的百多年间,江琪仍然可以找到此“监本”来“参校考正”陈八郎本,可见其印行数量也是很大的。
二 景德四年诏校李善注《文选》刻本
早在毋昭裔五臣注《文选》印板上进之前,北宋馆阁即已进行李善注《文选》的校勘、刻印工作。《宋会要辑稿·崇儒四·勘书》云:
(景德四年,1007)八月,诏三馆、秘阁直馆、校理分校《文苑英华》、李善《文选》,摹印颁行。……李善《文选》校勘毕,先令刻板,又命官覆勘。未几,宫城火,二书皆烬。[1]2231-2232
景德四年诏校《文苑英华》、李善《文选》事,宋人王应麟《玉海》卷五四、程俱《麟台故事》卷二中俱有类似记载[9]1022[10]285,不具引。但这次李善注《文选》校勘、刻板工作,最终毁于宫火,甚为可惜。《宋会要辑稿·崇儒四》云:
大中祥符八年(1015)四月,滎[荣]王宫火,延燔崇文院秘阁,于皇城外别建外院,重写书籍。[1]2238
《麟台故事》卷中亦云:
八年夏,荣王宫火,延燔崇文院秘阁,所存无几。五月,又于皇城外别建外院,重写书籍。[10]266
可见,正是因为此次李善注本刻版于大中祥符八年(1015)四月毁于荣王宫火,故毋克勤于是年九月因表进《文选》等书板而得以补三班奉职。又,二书俱云荣王宫火灾殃及崇文院秘阁,未云国子监。北宋崇文院和秘阁在宫城内,《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云:
太平兴国二年(977),始建崇文院、昭文馆、集贤院,皆总为崇文院。[1]2779
太宗端拱元年五月,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1]2778
《宋史·职官四》云:
宋初,置三馆长庆门北,谓之西馆。太平兴国初,于升龙门东北,创立三馆书院。三年,赐名崇文院,迁西馆书贮焉。东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四部,为史馆书库。大中祥符八年,创外院于右掖门外。天禧初,令以三馆为额,置检讨、校勘等员。检讨以京朝官充,校勘自京朝、幕职至选人皆得备选。以内侍二人为勾当官,通掌三馆图籍事,孔目官、表奏官、掌舍各一人。又有监书库内侍一人,兼监秘阁图籍孔目官一人。[2]3874
(秘阁)系端拱元年就崇文苑中堂建阁,以三馆书籍真本并内出古画墨迹等藏之。淳化三年,诏次三馆置直阁、(以朝官充。)校理,(以京朝官充。)以诸司三品、两省五品以上官一人判阁事。直阁、校理通掌阁事,掌缮写秘阁所藏。供御人、装裁匠十二人。……(崇文院,太平兴国三年置。端拱元年,建秘阁于院中。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皆沿唐制立名,但有书库寓于崇文院庑下。三馆、秘阁、崇文院各置贴职官。又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校勘,通谓之馆职。……)[2]3874
据《宋史·地理志》,宫城南三门,中曰乾元,“乾元门内正南门曰大庆,东西横门曰左、右升龙。左右北门内各二门曰左、右长庆”[2]2097,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幸三馆,“即日诏有司度左升龙门东北车府地为三馆”,“三年二月丙辰朔成”[1]2779,可见崇文院在宫城内偏东南方向。大中祥符八年荣王宫火灾后,又在宫城外修建外院:
(大中祥符)八年五月,翰林学士陈彭年言:“唐制,中书门下两省,宫城之内有内省,宫城之外有外省。今请据秘阁旧定屋数重修奉安太宗圣容、御书、供御书籍、天文图画四廊,并充书库及史馆日历库。直馆、校理宿直,校勘抄书籍,雕造印板,并就外院。其外院于左右掖门外就近修盖。别置三馆书库,其三馆书籍名目候将来分擘正副本,取便安置。”从之。时宫城申严火禁甚峻,臣僚寓宿寒冱,食饮非便,因命有司检讨故事而改之。[1]2780
左、右掖门即宫城南三门中的左右二门,可见崇文外院是在宫城之外的旧城,而离内院距离并不远。而国子监距离宫城尚有一段距离,在旧城外、新城内。前引《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载真宗景德二年五月幸国子监,“且以书库迫隘,与钱俶居第相接,因命易第中隙地十步以益之”[1]2972。又云:
(景德)四年(1007)二月,诏河南府规度地位,修建国学。候成日,当置学官讲说,并赐经书。[1]2972
(天圣)九年(1031),诏重修国子监,命内侍张怀言、宋永诚典作。又以礼贤宅西北隅地并舍宇赐本监,以广学室。[1]2972
从以上材料可以得知,国学与国子监实则是二为一,处于同一地理位置。另外,国子监与钱俶居第礼贤宅相邻。《宋史·世家三·吴越钱氏》云:
(开宝)五年(972),改赐(钱俶)开吴镇越崇文耀武宣德守道功臣,封其妻孙氏为贤德顺穆夫人。……特命有司造大第于薰风门外,连亘数坊,楼宇宏丽,储偫什物无不悉具,因召进奉使钱文贽谓之曰:“朕数年前令学士承旨陶穀草诏,比来城南建离宫,令赐名‘礼贤宅’,以待李煜及汝主,先来朝者以赐之。”[2]13899
(太平兴国三年五月,978)丁亥,诏曰:“……吴越国王钱俶天资纯懿,……其以淮南节度管内封俶为淮海国王,仍改赐宁淮镇海崇文耀武宣德守道功臣,即以礼贤宅赐之。”[2]13903-13904
由上可见,国子监与礼贤宅相邻,当在薰风门外,可能在礼贤宅西偏北方向,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逐渐蚕食了钱俶礼贤宅。既然国子监与崇文院相隔较远,那么大中祥符八年荣王宫火灾,绝然不会殃及国子监。故景德四年八月诏三馆直馆、秘阁校理分校《文苑英华》、李善《文选》,是在崇文院内进行的,其刻板也当在崇文院,毁于宫火。
因此,严格说来,这一次李善《文选》的校勘刻印工作,似与国子监没有关系。囿于文献无征,国子监有无人员参与校勘工作不得而知。但我们仍然习惯称之为国子监本,是从颁行书籍这个角度而言的。总体而言,北宋馆阁主要负责书籍的修撰、校勘、抄写、收藏等,对于需要印行的书籍,多数交由相关部门印行,而国子监则是印行书籍最多的机构。
(天圣)七年(1029)四月,孙奭言:“准诏校定律文及疏,……乃作《律文音义》一卷。其文义不同,即加训解。乞下崇文院雕印,与律文并行之。”[1]《崇儒四》,2233
(景祐元年,1034)十月十三日,知制诰丁度上《春牛经序》,诏编修院令司天监再看详,写录以闻。编修院言:“与司天监王立等看详修定,乞改名《土牛经》,送崇文院镂板颁行。”从之。[1]《崇儒五》,2257
这是崇文院雕造书籍之例。又:
真宗景德四年(1007)十月,翰林学士晁迥等上考试进士新格。诏曰:“甲乙设科,文章取士。眷惟较艺,素有常规。特用申明,聿加刊定。既遵程式,免误学徒。庶敦奖善之怀,以广至公之道。宜令崇文院雕印,送礼部贡院颁行。”[1]《职官一三》,2668
这是类似参考书的颁行,考试既由礼部负责,当然由礼部颁行。更多的书籍则交由教育管理机构国子监颁行,仅举几例:
(咸平)六年(1003)四月,诏选官校勘《道德经》。命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秘阁校理戚纶,直史馆刘锴同校勘。其年六月毕,并《释文》一卷,送国子监刊板。[1]《崇儒四》,2231
(景德四年,1007)十一月,诏以新定《韵略》送国子监,镂板颁行。[1]《崇儒四》,2232
(嘉祐七年,1062)十二月,诏以所写黄本书一万六百五十九卷,黄本印书四千七百三十四卷,悉送昭文馆。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国子监。[1]《崇儒四》,2234
可见,珍本书籍收藏在馆阁,而印板则交由国子监。又:
天禧四年(1020)四月,利州转运使李昉[防]请雕印《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付诸道劝农司提举劝课。诏令馆阁校勘,镂板颁行。[1]《崇儒四》,2232
事实上,《四时纂要》、《齐民要术》虽由馆阁校勘,但印行仍是国子监:
(天圣)三年(1025)二月,国子监言:“准中书札子,《文选》、《六帖》、《初学记》、《韵对》、《四时纂要》、《齐民要术》等印板,令本监出卖。……”[1]《职官二八》,2973
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我们认为景德四年诏校李善注本《文选》,当在崇文院进行。但板成之后尚未付印,即化为灰烬。根据北宋中央政府书籍发行惯例,此次《文选》刻本应当交由国子监印行。在没有正式完成移交之前,国子监应该没有印本。郭宝军对宋代《文选》的刊刻版本拟名为“大中祥符七年国子监刻李善单注本”②似有误,因为这次刻板,从现存文献来看,没有国子监参预的证据。
三 天圣七年国子监李善注《文选》刊本
天圣七年(1029)十一月板成的李善注《文选》,是国子监负责实施的一次《文选》版刻。《宋会要辑稿·崇儒四》云:
至天圣中,监三馆书籍刘崇超上言:“李善《文选》援引该赡,典故分明,欲集国子监官校定净本,送三馆雕印。”从之。天圣七年十一月板成,又命直讲黄鉴、公孙觉校对焉。[1]2232
刘崇超上言恐非在天圣中,此语疑当是前引天禧五年(1021)七月刘崇超所上《乞重雕孝经等书印板奏》的内容。时刘崇超任内殿承制、兼管勾国子监。至天禧五年十二月,“命内殿崇班皇甫继明同勾当三馆秘阁公事。先是,刘崇超在馆止云监三馆书籍、秘阁图书。崇超与王饮若厚善,丁谓为相,恶之,遂引继明与崇超同掌,因为同勾当公事。内臣与大学士同职,时论非之”③[1]《职官一八》,2780。至“仁宗天圣元年(1023)八月,国子监言:‘本监书库虽有学官及内臣刘崇超、皇甫继明管勾,又缘崇超等各有兼职,罕曾到监,请以殿头裴愈专监。’从之,仍令崇超提举”[1]《职官二八》,2972-2973。刘崇超卒于天圣五年(1027),是年八月,“诏监三馆、秘阁自今依旧例只置一员。时西京左藏库副使刘崇超卒,特有是诏”[1]《职官一八》,2780。仁宗天圣共十年(1023-1032),而刘崇超卒于天圣五年,因此天圣中刘崇超上言可能性不大。
国子监官校定李善注《文选》,今尚存残卷,国家图书馆与台北“故宫博物院”各藏二十四卷、十一卷,每卷多有残阙,仅有少量完篇。韩国奎章阁本《文选》所据底本秀州本李善注部分即据此本,其末附有详细的校勘、雕造、进呈时间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云“天圣三年五月校勘了毕”,而校勘是要花费一段时间的,这也证明刘崇超上言不当在天圣中。其校勘官有:公孙觉、贾昌朝、张逵、王式、王植、王畋、黄鉴。七人职务无一例外皆有国学说书,说明这是一次完全由国子监官校定的《文选》李善注本。国学说书,即国学直讲,《宋史·职官五》谓国子监“直讲八人,以京官、选人充,掌以经术教授诸生”,注云:“旧以讲书为名,无定员。淳化五年,判监李至奏为直讲,以京朝官充。其后,又有讲书、说书之名,并以幕职、州县官充。其熟于讲说而秩满者,稍迁京官”[2]3909。真宗景德“四年二月,诏河南府规度地位,修建国学。候成日,当置学官讲说,并赐经书”[1]《职官二八》,2972。可见,国学说书等实际上就是国学教授人员。《宋史·职官五》谓以幕职、州县官充任,在天圣三年校勘了毕的《文选》李善注本的校勘官中得到明确的反映:公孙觉时守许州司法参军(幕职),贾昌朝守常州晋陵县主簿(县官),张逵守宣州宁国县主簿(县官),王式守彭州录事参军(幕职),王植守泗州录事参军(幕职),王畋守信州贵溪县令(县官),黄鉴守饶州军事判官(幕职),七人中县官三、幕职四。其中的公孙觉在天圣五年(1027)九月十二日,赐进士及第[1]《选举九》,4397;贾昌朝天禧初赐同进士出身,任晋陵主簿,从国子监说书起,在馆阁中任要职,官至宰相,《宋史》卷二百八十五有传。
此次《文选》李善注本雕造完成时间是天圣七年十一月,与《宋会要辑稿·崇儒四》所记相符。其时的印板校勘官仍然是任职校勘官的公孙觉、黄鉴,只不过二人的职务发生了一些小的变化:公孙觉守大理寺丞充国子监直讲兼北宅故河州观察院教授,黄鉴守秘书丞、骑都尉,成为了京官。
这个国子监本《文选》最终进呈于天圣九年,进呈人员名单为:蓝元用、皇甫继明、王曙、薛奎、陈尧佐、吕夷简。这些人员中蓝元用、皇甫继明是专职管勾雕造、供备库副使,蓝元用兼同勾当三馆秘阁公事,皇甫继明提举国子监书籍,其余的皆为宰臣等高级官员,将此次《文选》印板的规格上升到了中央政府层次。此外,判国子监孙奭竟然没有进入进呈人员名单,可见这个《文选》印板,虽由国子监官校勘,但雕板、进呈事务恐非由国子监完成,最大的可能是崇文院,但印行书籍可能是国子监来完成。
关于此次《文选》校勘、刊刻的时间。郭宝军对国子监刊刻李善注《文选》的前后时间作了一个描述:
即天禧五年(1021)七月,刘崇超言别彫李善注《文选》,从之,开始校勘,校勘官有公孙觉、贾昌朝、张逵、王式、王植、王畋、黄鉴七人,至天圣三年(1025)五月校勘了毕,然后上板雕刻,至天圣七年(1027)(引者按:当为1029)十一月雕造了毕,再有公孙觉、黄鉴二校后摹印,天圣九年(1029)(引者按:当为1031)由吕夷简等六人进呈。国子监雕刻的《文选》李善注,前后约有八年(引者按:当为“十年”)时间,始告完毕,如果算上国子监第一次刊版而毁于祝融的开始校勘的景德四年(1007),前后约有二十二年(引者按:当为“二十四年”),《文选》李善注才正式摹印进呈。[4]162-163
笔者认为校勘时间应当没有这样长,天禧五年七月至天圣三年五月有近四年时间。《宋会要辑稿·崇儒四·勘书》云:
乾兴元年(1022)十一月,(仁宗即位,未改元。)判国子监孙奭言:“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盖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始因亡逸,终遂补全。其于舆服、职官,足以备前史之阙。乞令校勘,雕印颁行。”从之。命本监直讲马龟符、王式、贾昌朝、黄鉴、张维翰、公孙觉,崇文院检讨王宗道为校勘。奭洎龙图阁直学士冯元详校。天圣二年,送本监镂板。[1]2232-2233
国子监校刻刘昭续补《后汉书志》,当在乾兴元年(1022)末至天圣二年(1024)间,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其中的校勘官王式、贾昌朝、黄鉴、公孙觉皆是天圣年间国子监本《文选》的校勘官。如果此时他们正在从事国子监本《文选》的校勘工作,作为判国子监事的孙奭应该不会让他们从事《后汉书志》的校勘工作。因此国子监此次校勘《文选》的启动工作或在《后汉书志》校勘之后,即约在天圣二年。《宋会要辑稿·崇儒四》载:
仁宗天圣二年(1024)六月,诏直史馆张观,集贤殿校理王质、晁宗慤、李淑,秘阁校理陈诂,馆阁校勘彭乘,国子监直讲公孙觉,校勘《南北史》、《隋书》,及令知制诰宋绶,龙图阁待制刘烨提举之。绶等请就崇文内院校勘,成,复徙外馆。又奏国子监直讲黄鉴预其事。《隋书》,有诏刻板,内出板样示之,三年十月版成。四年十二月,《南北史》校毕以献,各赐器币有差。[1]2233
可见,国子监直讲公孙觉、黄鉴在校勘《文选》期间还担任了《南北史》、《隋书》的校勘工作,公孙觉可能全部参预其事,黄鉴则是后来才参加这项工作。《隋书》从校勘到刻板完毕,仅用了一年零四个月,而《南北史》则在一年零两月之后完成校勘工作。因为有诏崇文院校《隋书》、《南北史》,校勘官皆由皇帝诏命,故公孙觉和黄鉴可能不得不放下《文选》校勘的工作,参与崇文院的校书。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国子监本《文选》印板的校勘工作才交由公孙觉和黄鉴二人继续完成。此间,公孙觉和黄鉴似乎没有参加其他的校勘工作。国子监在《文选》校勘了毕之后,于天圣四年又开始了《唐律疏义》的校勘工作:
(天圣四年,1027)十一月,翰林侍读学士、判国子监孙奭言:“诸科举人,惟明法一科律文及疏未有印本,是致举人难得真本习读。乞令校定,镂板颁行。”从之。命本监直讲杨安国、赵希言、王圭、公孙觉、宋祁、杨中和校勘,判监孙奭、冯元详校,至七年十二月毕。[1]《崇儒四》,2233
《唐律疏义》在天圣七年十二月是校勘完毕还是已经镂板颁行?可能是已经雕造完毕。前引崇文院校《隋书》,板成仅一年零四个月,其校勘、雕印的速度是很快的。即使《南北史》校勘工作是与《隋书》同时启动(但有可能是在《隋书》校毕启动),也仅用了两年半时间。《唐律疏义》用了三年时间,恐怕是包括了雕造工作在内。那么《文选》校勘工作,应该也要不了多长时间,天圣二年至天圣三年五月,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国子监官完全有可能完成《文选》李善注本的校勘工作。
在国子监官校定李善注《文选》期间,中书下札子令国子监印卖五臣注《文选》,国子监是这样回复的:
(仁宗天圣)三年(1025)二月,国子监言:“准中书札子,《文选》、《六帖》、《初学记》、《韵对》、《四时纂要》、《齐民要术》等印板,令本监出卖。今详上件《文选》、《初学记》、《六帖》、《韵对》并抄集小说,本监不合印卖。今旧板讹阙,欲更不雕造。”从之。[1]《职官二八》,2973
《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等农业科技书籍,诏令馆阁校勘、镂板印行是在天禧四年(1020):
天禧四年四月,利州转运使李昉[防]请雕印《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付诸道劝农司提与劝课。诏令馆阁校勘,镂板颁行。[1]《崇儒四》,2232
二书印板当在天圣三年(1025)三月以前即已雕造完毕,颁行书籍自然亦交由国子监负责。毋昭裔刻板《文选》等旧板讹阙,国子监印卖定然应当做一些修版工作,但国子监以其“抄集小说,本监不合印卖”为由,“欲更不雕造”。国子监这样做,自然可能因为《文选》李善注本的校勘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两月以后即告完成,但却以当时监藏五臣注《文选》“抄集小说”为由,对五臣注本的颁行作了否定。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国子监官校定李善注《文选》所用的版本及其校勘工作。
前引《宋会要辑稿·崇儒四》记载景德四年诏校李善注《文选》,其板烬于大中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其火势之大,“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余间。左藏、内藏、香药诸库房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11]卷七,203,不仅《文选》李善注印板难逃此劫,可能连校定净本也因为藏于馆阁而毁于一旦。六年之后(天禧五年七月),刘崇超上言谓“切见李善所注该博,乞令直讲官校本别雕李善注本”,可知刘崇超监三馆书籍时仍见有《文选》李善注本,至于是否版刻后用作校勘的印本,不得而知。但荣王宫的大火使得“三馆图籍一时俱烬”,则天圣年间校刻《文选》的底本可能是后来的民间藏本:
大中祥符八年(1015)四月,荥[荣]王宫火,延燔崇文院秘阁,于皇城外别建外院,重写书籍。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提举管勾。彭年请募人以书籍鬻于官者,验真本酬其直,与顾笔工傭等。五百卷以上,优其赐。或艺能可采者,别奏候旨。于是献书者十九人,悉赐出身,及补三班。得万七百五十四卷。[1]《崇儒四》,2238-2239
(大中祥符)八年十二月,诏枢密使王钦若都大提举抄写校勘三馆秘阁书籍,翰林学士陈彭年副之。又令吏部铨选幕职、州县官有文学者,赴三馆秘阁校勘书籍。初,馆阁书籍以其夏延火,多复阙略,故命购本抄写。[1]《崇儒四》,2232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年毋克勤表进《文选》等印板。不排除有民间抄本《文选》李善注的进呈,因为民间传抄,自然会有大量错讹甚至文本增殖现象的产生。国子监校定《文选》李善注本时,校勘官是国学说书,也就是监生的教授人员,在校勘时必然会按照心目中的理想的李善注情形对旧本加以改造。“抄集小说”既然成为国子监不合印卖五臣注本《文选》的理由,那么在国子监校刻李善注本《文选》时,定然会对“抄集小说”这样的李善注释加以刊除。
试举一例,关于尤刻本《文选》卷十九《洛神赋》解题所引“《记》曰”的问题。这207字,各本皆无。胡刻《文选考异》卷四云:“此因世传小说有《感甄记》,或以载于简中,而尤延之误取之耳。何尝駮此说之妄。今据袁、茶陵本考之,盖实非善注。”[12]905傅刚亦说:“其实,这是后人援小说家文字,阐入李善注,并非李善注原文。”[13]顾千里(胡刻《考异》实际作者)谓尤袤误取,目前学者皆以其非。因为早在尤氏刊刻李善注《文选》之前的姚宽《西溪丛语》里有见到过相同善注的记载。刘跃进据此则认为尤刻本另有来源,既不是北宋国子监本,也不是六臣本[14]。范志新认为“尤氏重刻李善注《文选》,并非如后来清儒专崇恢复崇贤旧观,而是意在增补,追求的是‘该洽’、‘精详’”[15]。王书才认为尤刻本《文选》是唐宋以来集大成之作,“采纳当时存世的各家注本,加上自己的意见,多有改动和充实”[16]。王立群推测“尤袤刊刻《文选》的意图并不是致力于恢复李善注的面貌,而是努力使李善注成为一个既‘原用事所出’,又‘训释旨意’的本子。易言之,尤袤意图通过新刊刻的李善单注本《文选》承担从前李善注与五臣注二家合并的功能”[17]。这似乎又回到了胡刻《文选考异》的结论上来了,把尤刻本《文选》较别本增多之处,责任全归到尤袤身上。但这无法解释尤刻本《洛神赋》下解题所引“记曰”来源问题,此其一。其二,尤袤作为一个学者,他会不会这样做?从尤刻本末所附《李善与五臣同异》来看,笔者推测尤氏不会这样做的。《李善与五臣同异》,因附尤刻《文选》,故人多疑为尤袤所作。范志新则考证其非尤袤所作,断定此书作于仁宗以后、高宗即位以前(1023—1127)[18]。郭宝军在此基础上提出疑问,认为《李善与五臣同异》一书绝非出自尤袤之手,并通过文献比校,认为《同异》所据底本是监本李善注与平昌孟氏李善注,时间在天圣七年(1029)至元祐九年(1094)之间[4]310-322。如果尤袤在刊刻《文选》时做过手脚,那么试想他会不会将这个《李善与五臣同异》附于书后?
事实上,尤刻本《文选》李善注引《感甄记》,正合天圣三年国子监所言“抄集小说,不合印卖”的真正原因。天圣三年五月校勘了毕的《文选》李善注本,其校勘官皆是国学说书,“国子监言”或即正是这些国学说书官在校勘《文选》时得出的意见。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当时的国子监《文选》校勘官一定会删削李善注中诸如《感甄记》之类的小说文字,以净善注。但这类工作恐仍有疏漏之处,故国子监本《文选·洛神赋》解题下虽将“《记》曰”内容刊落殆尽,但赋中“动朱唇以徐言,陈交接之大纲。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抗罗袂以掩涕兮,泪流襟之浪浪”句下仍有“此言微感甄后之情”[19]第十九卷这样的李善注。
刻本以前,《文选》抄本众多,详略不一,李匡乂《资暇集》即谓“代传数本《文选》”[20]卷上,5,而在刻本定型以后,更会加快抄本的湮灭速度。郭宝军通过对比《文选集注》与监本《文选》中的《褚渊碑文》,推测李善注从抄本到刻本的清理过程,认为监本《文选》李善注经历了清理和整理的过程,其后才是校勘刻印[21]。正是因为存在这个过程,国子监本《文选》相较于抄本,又产生了众多的区别因素。因此我们今天探讨《文选》尤刻本,不能完全只用监本《文选》或源自监本《文选》的版本进行对比。在尤刻本《文选》的底本来源问题上,刘跃进、傅刚的别有来源说值得肯定,常思春的思路也具有较强说服力,总之,尤刻本不是在国子监刊本《文选》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
于是,一个理想的《文选》李善注本在国子监官的校勘中形成了,这个刊本也成为了北宋官方刻本的最高典范。“(至道)三年(997)十二月,诏:‘国子监经书,外州不得私造印板。’”[1]《职官二八》,2972这并不是经济原因,正如沈严在《五臣本后序》所云:“且国家于国子监雕印书籍,周鬻天下,岂所以规锥刀之末,为市井之事乎?盖以防传写之草率,惧儒学之因循耳。”[8]附录,1461在这种背景下,国子监本李善注《文选》自然会成为儒生的通用教材。加上天圣四年平昌孟氏五臣注《文选》刻本,国子监再没有进行五臣注《文选》的校勘刻印工作,二书成为儒生学习《文选》的通行教材,自非疑问。
综上所述,北宋国子监作为国家图书印行机构,周鬻天下,惠及士人,为儒生提供了众多典籍。其中,国子监拥有的《文选》印板或拟发行的版本,有毋昭裔刻五臣注本,板藏国子监,并且由国子监印行;景德四年诏馆阁校勘、摹印颁行的李善注本《文选》,板成之后毁于荣王宫火,应当没有印行;天圣七年板成的李善注《文选》,则完全是由国子监校勘、整理的李善注本,其校勘时间当不得早于天圣二年,也是国子监真正印行发售的《文选》版本。《文选》的这三个本子,正好反映了国子监发行书籍的三种主要来源。国子监校刻《文选》时经过了详细的整理过程,尤刻本《文选》相对于监本的差异,恰恰说明尤刻本的祖本并不是国子监刻本或祖国子监刻本的六家(臣)注本系统,当别有来源。
注释:
①此事又别见《宋史·儒林一·邢昺传》,文句有异:“是(景德二年)夏,上幸国子监阅库书,问昺经版几何,昺曰:‘国初不及四千,今十馀万,经、传、正义皆具。臣少从师业儒时,经具有疏者百无一二,盖力不能传写。今板本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脱脱等《宋史》卷四百三十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12798页。
②郭宝军推测景德四年诏校李善注《文选》雕造完毕时间当在大中祥符七年(1014)末,故有此云云。参:郭宝军《宋代文选学研究》,158-159页。
③此事又别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七:“(天禧五年)十二月乙巳,以内殿崇班皇甫继明同勾当三馆、秘阁公事。咸平中,初命刘崇超监三馆、秘阁图籍,其后因循与判馆联署掌事,时论非之。崇超素与王钦若厚善,丁谓为相,恶之,别用继明以分其权,更号监图籍曰勾当公事。自是内臣遂与大学士同职,时论愈非之。”李焘《续资治通鉴》,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中华书局2004年第2版,2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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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文选:第二册[G]//中华再造善本.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
[20]李匡乂.资暇集[G]//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21]郭宝军.从抄本到刻本的清整——北宋国子监本《文选》研究之一[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
[责任编辑:凌兴珍]
2017-01-03
唐普(1972—),男,四川邻水人,文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社科学报编辑部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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