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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变革的先锋
——1930年代上海电影演员婚恋状况的考察

2017-04-14

关键词:黎锦晖徐来电声

吴 徐 君

(北京印刷学院 新媒体学院,北京 102600)



婚姻变革的先锋
——1930年代上海电影演员婚恋状况的考察

吴 徐 君

(北京印刷学院 新媒体学院,北京 102600)

1930年代的上海是中国电影制片业的黄金时代,也是传统婚姻发生激烈变革的时代。在时代的裹挟下,电影演员大多婚姻自主,不仅同居、订婚、结婚、离婚、再婚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而且婚礼也大多采用与传统迥异的新式婚礼、集体婚礼、西式婚礼等形式,无论是婚姻的观念、行为还是结婚仪式都走在了时代的前沿,成为当时婚姻变革的先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电影演员尤其是女性电影演员通过职业取得了独立的经济地位、演员这一职业拥有广泛的社交和从业者大多热衷“表演”、喜欢追逐时髦、出风头的心理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930年代;上海;电影演员;婚姻自主;新式婚仪

开埠较早的上海,自从中国电影制片业诞生起,就一直是中国电影的产业中心。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作为后起之秀的艺华影片公司和新华影片公司迅速崛起,形成了“以明星、天一、联华为中心的,艺华和新华为两翼或平衡和补充的‘三足两翼’电影格局”[1]9,此时的电影产业达到了中国电影制片业的黄金时代,也形成了一支稳定的电影演员队伍。1934年出版的《中国电影年鉴》中的文章《电影从业员调查——演员》就详细刊登了当时上海22家制片公司的166位演员的名字[2]974-985。而此时,也正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发生天翻地覆变革的时期。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婚姻是一种宗族延续的方式,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婚姻当事人一切听命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择偶讲求“门当户对”;男女地位极其不平等,男子可以纳妾,可以“七出”为理由休妻,而女性则被要求“从一而终”,丈夫早逝,也被要求殉节、守寡。

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经济的解体、社会政治的变革以及西风东渐和自由平等思想的冲击,沿袭了数千年之久的中国传统婚姻制度、婚姻观念也开始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开埠较早的大都市上海更是开风气之先,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渐为人接受,并演变为社会时尚。在这种时代潮流的裹挟下,1930年代上海电影演员的婚恋也呈现出迥异于传统婚姻的一些特点。

一 婚姻自主

在封建社会的婚姻缔结中,婚姻当事人一切听命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更是无任何参与决定的权利。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妇女解放运动的高涨,进步的知识分子开始纷纷抨击包办婚姻,提倡婚姻自由,并付诸实践,从而使越来越多的青年敢于冲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重防,获得婚姻的自主权。

此种社会风气也影响到了1930年代上海的电影演员们。从早期期刊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当时电影演员婚姻自主的程度非常高。当时的婚姻自主不仅包括恋爱自主、结婚自主,也表现在离婚自主和再婚自主上。

1.恋爱自主

1930年代的电影演员无论男女,双方基本上都是自由恋爱,自主选择结婚对象。如联华女演员陈燕燕与联华摄影师黄绍芬在共同工作中发生恋爱,她曾“对人说,她很喜欢黄绍芬,是因为黄的性情温柔不像一个粗鲁的男子”[3],言谈中充分表达了自我选择的意愿。

如果恋爱遭到父母反对,也不意味着两人将劳燕分飞。同为电影演员的“赵丹和叶露茜的恋爱,由来已久,电影界中也差不多都已周知其事。叶露茜的家庭是很旧式的,她的母亲更是一个旧式人物,希望她的女儿能够嫁给一个富有的豪贵,而叶露茜却是始终地反对着,一心一意地爱着赵丹”[4]。在此期间,赵丹回南通省亲,“万不料到了南通竟会病倒,一病病了这么久。叶露茜在上海所得赵丹病倒的消息,立刻星夜驰往,为之侍奉汤药”[4]。最终,叶母无奈,只得同意了两人的婚事。

无独有偶。艺华公司的女演员周璇在进入电影界前曾加入明月社学习歌舞表演,当时明月社的男演员严华负责教她国语,“二人关系,本为师生,乃不知如何竟会变成情侣,严华原亦歌舞班中人物,居无恒业,是以颇不为周母所喜,但周璇不顾一切,与之热恋,联臂共游,不避耳目,且不时予以经济上之接济。上月廿九,正式订婚”[5]。

2.结婚自主

女演员黎明晖与运动员陆钟恩的恋爱阻力更大,双方家长都不赞同,但最终两人还是结婚了。喜帖很特别:“在贴上着(只)写了这样的字。‘我俩定国历四月十七日举行婚礼。并即晚七时敬治喜筵于北四川路天潼路口新亚大酒店。恭请光临。陆钟恩黎明晖仝启’。最令人注意的,双方尊长的名字都没有列入。”[6]对此,发布这一消息的作者猜测道:“黎锦晖,据我们过去所知,对他女儿的婚事,颇表示不满,陆钟恩的家里也有过反对的表示。如果他们现在依然没有回心转意,当然这是他们不列名的原因了。”[6]

联华女演员王人美也是冲破家庭阻力与心爱的人——联华男演员金焰结婚的婚姻自主典范。王人美早年父母双亡,按当时的惯例,长兄为父,但两位哥哥王人艺、王人路都未出席他们的婚礼,“她的二哥人路甚不赞成,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讲起他俩的婚事。文中‘忧虑’之气,溢于言表”[7]。王人美则回了哥哥一封公开信:“关于我们的婚事,我并不是不曾告诉过你,但是赞成与否,我不能听你啦。”[7]

电影演员不仅恋爱、结婚拥有完全的选择权,甚至连结婚的时间也完全由自己决定。联华女演员陈燕燕与摄影师黄绍芬订婚多年,迟迟不举行婚礼。“陈燕燕的母亲是个旧式妇人,眼看女儿长得大了,只巴望她早日出阁,以了心头之愿,所以从前年起,就催两小口儿早点成家,每催一次,消息传出来,外面便嚷着说:‘陈燕燕要结婚了。’这样嚷前后已有三次,可是每一次都因为两小口儿不同意而没有实现。”[8]

3.离婚自主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离婚是男子特权。如果对婚姻不满意,男子可以通过“七出”休妻,女子则被要求“从一而终”。

近代以来,随着婚姻观念的转变,这种状况也有所改变。在这方面,电影演员同样走在了时代的前面。女演员王慧娟的婚姻是笔者看到的唯一一个被包办的,在遭到丈夫赵润清殴打受伤后,她一纸“声请状”将丈夫告到法院,并请求离婚。她自述:“于十年前由母作主,凭媒嫁于对造人为妻”,“而赵日趋堕落,毫无进取之心,典质化用,嗣后声请人多方设法,谋得德兴洋行化妆部经理一职,以所入充两家生活,不足则于夜间入天一公司为演员,始得勉强度日”,“而对造人竟贪得无厌,强迫将收入如数交彼浪化,稍有不遂,即拳足交加”[9]。最终,王慧娟靠法律手段赢得了自由。

4.再婚自主

在“一女不事二夫”的封建贞操观的束缚下,女子再婚在传统社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

明星公司女演员徐来在再婚一事上则颇为主动。徐来在明月社期间与明月社负责人黎锦晖结婚,“近几年来,黎锦晖的近况很不好,家庭开支,一大部分系由徐来设法张罗,徐来对此很怨,同时也渐渐生了外心,不过他们的女儿小凤,夫妇俩都很爱怜,徐来也掉不下那女小孩,自从去年十二月五日,小凤突然死去,便促成了他们夫妇的背驰”[10]。女儿死后没几天,徐来便离家出走,并委托律师送信给黎锦晖要求离婚。

黎锦晖“仍想和徐来复合,否则就请徐来和他不必正式举行离婚,不妨由黎方立一种契约,而与对手方,尽可以同居,不必正式举行婚礼,这完全是为了双方的面子关系”[10],但徐来并不领情,坚持办理了正式的离婚手续。

离婚后,黎锦晖在接受《小晨报》记者采访时仍为徐来开脱:“她和我离开以后,我可保险她决不会再去嫁人。至于她和唐生明有结婚之说,这真是无稽之谈,因为唐家的家规极严,而徐家也是一个旧家庭,所以决不会有改嫁的事情发生。”[11]尽管如此,徐来仍不领情,不久就在南京与唐生明结婚,并且还特意回到上海,“假座四马路杏花楼,设席补酒,向双方亲戚朋友,公开宣布”[12]。

二 非婚同居普遍

1930年代,电影演员中非婚同居现象比较普遍。早期的电影期刊中,这类报道特别多,仅《电声》在1935-1937年间以“同居”为标题的报道就有《阮玲玉情案纠葛:未行婚礼 实已同居》(1935年1月18日)、《许幸之陆露明同居》(1935年10月4日)、《蓝苹与唐纳同居》(1935年12月6日)、《张雯与西装少年同居》(1937年1月15日)、《十七岁的周璇与桃花太子严华同居》(1937年6月11日)等。

按照具体情况,当时电影演员的非婚同居又可以分成婚前同居、不婚同居、婚外同居三种情况。

1.婚前同居

早期期刊中关于电影演员婚前同居的报道是否有失实之处,难以考证,但从众多演员未婚先孕的事实可以看出这些报道并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联华演员金焰与王人美未曾订婚,也没有关于两人同居的报道,他们于1934年1月1日突然举行婚礼,当年8月17日出版的《电声》就以《王人美早出小猫》为题报道:“小猫①果然于本月七日诞生了”[13]。明星公司的女演员与明星导演徐欣夫1934年3月订婚,同年6月结婚,7月7日的《电声》即有《顾梅君速产惊人》的报道:“顾梅君与徐欣夫结婚一月四日,即有弄璋之喜”[14]。天一公司女演员陆丽霞与男演员王引订婚3年未举行婚礼,“二人爱好甚笃,虽未择吉开场,早已先行交易,闻陆临产已迫,一星期后即将为母,但王引因种种关系短时间内尚无结婚意”[15]。几天后,陆丽霞生下一男孩,自己却因难产香消玉殒。联华女演员徐健“恋上了一位姓王的青年,不料春风数度,珠胎暗结,事前既未预防,事后的肚皮却毫不客气的大了起来”,“好在双方家长,均能谅解,他们两人又都是真心相爱,所以已在准备结婚”[16]。

艺华公司女演员“仓隐秋与王守迅参加本年之集团结婚不四月,昨已养一男孩”[17]。对此,刊登这条消息的《青青电影》评论道:“仓隐秋用不到怕羞,现在这样的事很多。”[17]此评论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这种情况的普遍性。

2.不婚同居

当时还有些电影演员即使女方怀孕生子,也不补行婚礼,形成了不婚同居的奇特现象。

电影演员兼导演王元龙与女演员谭绍基结合多年,育有二男一女,被称为夫唱妇随的“银坛佳侣”,1937年,《电声》却刊登出了一封署名为王元龙的信:“再启者元龙前在沪时曾与谭绍基女士同居,嗣原来于二十三年夏北返未几,即闻谭女士已别有所属,盖谭女士与元龙,并未正式结婚,故彼时实际上已无形仳离”,“客岁元龙赴沪复由谭女士请元龙业师谢葆生夫子及挚友多人出面调停,正式离异”[18]。

由明星转入联华的男演员梅熹与原新华社的“欧阳红樱同居数载,养了一个女儿;最近却因为情感破裂,突然决绝分居,脱离关系了”,“只是关于女儿抚育问题,曾经发生一番交涉”[19]。因此,听说梅熹将与新情人赴港结婚,欧阳红樱准备以法律手段解决,她所能提供的证据就是“梅熹和欧阳红樱虽则没有正式订过婚,但是梅熹在欧阳红樱有了孩子的时候,曾经写过一个字给欧阳红樱,表示愿与欧阳红樱同偕到老,他俩并且还拍过一张照,梅熹在那上面写了很多山盟海誓的话,以及写着某月某日梅熹与欧阳红樱合摄于订婚时,梅熹还在那上面盖上了一颗红章”[20]。

当时非婚同居生子的情况并不少见,以至于电影期刊中常有关于此类事件的集中报道。如1935年的《影舞新闻》曾载文说:“今日咱们的电影界里,计算起来已有四位女明星怀孕了。她们的腹部均已隆起,但是她们都没有结过婚啊!”[21]1937年3月5日的《青青电影》也有题为《女明星的私生子》的报道:“白璐在电影界里以标准丫头出名的”,“与复旦大学的学生同居后,即产一子,现寄养在托儿所内”,“胡萍小姐与她的爱人唐□②(光华大学学生),虽没有把结婚的日期宣布出来,而她与唐先生的同居早已成了事实了,在一年前曾传她到湖南故乡去,也有传她在上海产子,别的我们都不去管她,现在的胡萍小姐,的确有一个亲生的儿子”,“以前与陈嘉震闹假订婚,和照片明星出名一时之貂斑华小姐,她在去年与陈嘉震打过了官司之后,即宣告失踪,又传往苏州东吴大学读书了,其实她是到苏州访她的情人姜克尼的,那时候姜克尼在苏州军训会办事,貂斑华那时候已是大腹便便了,随(顺)便的在苏州产子了”,“现在貂小姐与姜先生同居在西门斜桥大吉路××里内,这位未来的小明星就住在这里”[22]。

3.婚外同居

1930年代的上海电影圈,婚外同居现象也很普遍。婚外同居即一方有正式的丈夫或妻子,同时与他人同居的。

男演员“高占非本系使君有妇,入电影界后,与高倩萍同居,其发妻曾由天津觅至上海,为高倩萍抱儿,视如己出,但为高倩萍所不容,别税一屋以居,卒抑郁致死,死前破镜断钗,绝惨”[23]。

联华公司的演员张翼与黎灼灼恋爱同居,“二人生活,均有规律,同进同出,形影不离”[24],“而张翼家有妻子,说起他妻子,倒很贤淑,往时张翼在外胡闹,或数夜不归,其妻绝没有一些怨言,人家看不过问她,她总是微微一笑”[25]。

张翼的妻子如此“贤淑”,前天一、艺华男演员马陋芬的妻子就不那么“贤淑”了。马陋芬被艺华公司辞退后,“另组歌舞团,赴南洋一带表演,与同社女团员魏涤新(一说魏狄心)发生恋爱关系”,“不过马陋芬是结过婚的,妻子白素贞,北平人,今年廿一岁,生有一个孩子,名叫蝶囝”,“马妻四处侦探得知内幕,就在两号那天请了一位边嘉禄律师报告捕房,于深夜二时派探往拉都路二二六号楼上将马魏两人双双拘获,带至捕房拘押,经过侦查后,于三日解送特二法院刑八庭审讯”[26],结果法院以通奸罪判决马魏徒刑两月,缓刑三年。

最有意思的是明星公司的女演员徐来和黎锦晖,他们曾“在一品香行他们的革命婚礼(结婚时没有介绍人及证婚人,唯一仪式只是新娘新郎接一个吻)”[27]。但当1936年初,徐来通过律师向黎锦晖提出分手时,“此次江一平律师所代表徐来给黎锦晖的律师信里却不说要求和黎锦晖‘离婚’而是说‘脱离同居关系’,这样看来徐来黎锦晖的夫妇名义好像又有疑问,原来黎锦晖和他发妻是始终没有办过‘离婚’的法律手续的,如其黎锦晖和他的‘前妻’果然是正式离过婚,那么,黎锦晖和徐来的婚姻,依法是可以‘撤销’,而黎和徐的关系也只能算是‘同居’而不是‘夫妇关系’了”[28]。

三 新式婚仪

传统婚礼是中国古代礼制的组成部分。“六礼”就是婚姻所必须遵行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每个环节还包含若干小环节,非常繁琐。开埠以来,上海的结婚仪式经历了从传统婚礼到现代婚礼的转变,“文明结婚”大多采用新法,剔除坐花轿、拜天地、闹洞房等传统习俗,代之以汽车迎娶、证婚人宣读婚书、新人用印、主婚人致词等仪式,礼毕或在酒店设宴,或举办象征性的茶会或酒会。

从当时期刊的报道中看,1930年代电影演员的结婚仪式更是不拘一格,形式多样,甚至独出心裁,总体表现出简单、新颖的新时代特征,形式上主要有新式婚礼、集体婚礼、西式婚礼几种。

1.新式婚礼

1930年代的电影演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结婚时采用了新式婚礼。1937年7月23日出版的《电声》曾详细报道了新华男演员施超与舞女卓曼莉在北四川路新亚大酒店的婚礼仪式:“仪式很简单。(一)证婚人(张以藩律师)入席。(二)介绍人入席。(三)主婚人入席。(四)新人入席。(五)证婚人宣读证书。(六)用印。(七)行礼——新人相向一鞠躬,新人谢证婚人一鞠躬,新人谢介绍人一鞠躬,新人谢主婚人一鞠躬。(八)礼成。来宾在结婚证书背后签名,留纪念。然后,男女分居二席,大家畅饮起来。”[29]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施超的结婚仪式完全是新式婚礼。

明星男演员郑君里的婚礼仪式更加简单,“不行什么鞠躬之类的礼,也不用什么证书等的物件,只是在宴亲友的酒席上请律师沈钧儒说几句话”[30]。

同为联华演员的金焰、王人美的婚礼更是别出心裁。“他们结婚时间在启事上写着是上午一时,实际上便是晚间一时”,“地点呢,在联华一厂的俱乐部。他们俩个并不像普通人结婚一样,男的要穿大礼服,戴高礼帽,女的要穿细纱礼服,手里拿着鲜花,两人都穿蓝布大褂,金焰手指上还缠着布,大概是打球受伤的,王人美就是衣襟上多了一朵花,算是点缀。司仪是聂耳,傧相是吴永刚,费穆首先致词,跟着孙瑜也讲了几句话”[31]。

联华男演员刘琼的婚礼则完全废除了任何的形式:“本月最大之喜事,当为刘琼严斐之好合。并未举行任何仪式,除于十五日邀亲友吃喜酒,其形热闹外,仅由严斐将其嫁妆计被二条,桌一张,小凳三,床一具,搬往刘严斜土路新居而已。”[32]

2.集体婚礼

因为新式婚礼在某种程度上仍存在耗费时间、人力及财力的缺憾,于是在一些进步知识分子的提倡下,“集体婚礼”作为一种新的婚礼仪式在上海首先兴起。1935年4月3日下午3时,“全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上海江湾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当时共有57对新婚夫妇参加”[33]。艺华公司的女演员仓隐秋与恋人飞歌社总务主任王守迅就是这57对中的一对。

除了参加政府举办的集团结婚外,电影演员还自己设计了小型集体婚礼,这就是1930年代有名的赵丹、叶露茜,唐纳、蓝苹,顾而已、杜小娟三对情侣在杭州钱塘江畔六和塔下的集体婚礼。三对新人是1936年“四月二十五日早晨启程赴杭的,除三对新人外与之同行者尚有介绍人郑君里李清,证婚人沈老先生钧儒”[34],第二天一早,几人聚集到六和塔下,“临时郑君里和李清俩为新娘们去采了些鲜红的月季花和杨柳来打了三个花圈,每个新娘的头上都套上了一个,他们不作任何仪式,很简单的,就这样算数,态度很真切,也很自然。在六和塔下拍了个照,高兴地面对钱塘江围坐着谈笑了一回,看看时间已近十二时,接着就以一顿野餐结束了这个婚礼”[34]。

3.西式婚礼

不管是新式婚礼还是集团结婚,在形式上都算是中式的。还有的电影演员婚礼仪式完全西化。如明星公司的女演员胡蝶的婚礼就是在上海汉口路大教堂举行的。1935年11月23日,“十二时三十分,婚礼开始举行,费时约半小时,虽为时甚暂,但仪式至为隆重,由头发已花白之老牧师,为胡蝶与潘有声祝福证婚,胡蝶与潘有声入祈祷堂后,老牧师肃然立于高台之上,胡蝶与潘有声偕跪于台下,约五分钟后,复起而缓步登台,再行下跪,老牧师祝以基督教圣经,示以金十字架,于是胡蝶与潘有声乃起而入左首小室中,男女二傧相亦随之入,遂在此小室中交换结婚指戒,签署结婚证书,始告礼成”[35]。

艺华公司的女演员黎明晖与运动员陆钟恩的婚礼也完全是西式的,地点选在偏僻的梵皇渡圣约翰大学的礼拜堂。“除了他们一些密友之外,知道赶去参加的人很少。当婚礼举行时,旁观的全数是该校的学生们。陆钟恩穿了黑色大礼服,新娘身上是银色软缎结婚礼服,头上披着长的白色兜纱”,“举行婚礼的时间很短。新郎新娘走出了礼拜堂,由艺华公司为他们拍了几张结婚照,拍好之后,他们便坐车到沪江照像馆再上一次镜头”[6]。

当时的法律并未对结婚仪式作出规定。关于结婚,民国《民法》对结婚的形式规定如下:“结婚,应有公开之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36]16-17因此,举行什么样的婚礼,完全是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1930年代,电影演员的结婚仪式几乎全部采取新式婚礼,甚至是完全西式的婚礼,而且每对的婚礼形式也不雷同,充满创意,个性鲜明。这固然与当时宽松的法律有关,当然也体现了电影演员追逐时尚、标新立异,以期引起关注的心理。

四 结语:上海电影演员婚恋实践——婚姻变革的先锋

尽管1930年代是传统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处于激烈变革的时代,上海由于开埠较早,婚姻制度和观念的变革更是处于时代前沿,但由于传统势力、客观环境、当事人性格和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婚姻实践的变革还是落在了婚姻观念的后面。但与此相对照的是,当年上海电影演员的婚恋实践却走在了时代的前沿,成为婚姻变革的先锋。

以婚姻自主来说,电影演员如此高的婚姻自主程度并不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世纪30年代,婚姻自主的面继续扩大,据一个外国学者的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上海产业工人中有1/5的婚姻是双方自由结合的。另据20世纪80年代初某些学者对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成都五大城市的婚姻家庭调查,在民国时期,由父母包办婚姻者所占的比例有逐渐下降的趋势,1937年前,54.72%的人的婚姻是父母包办的。”[37]382由此可见,尽管婚姻自主的观念已被普遍接受,但由于旧势力的影响、个人社交范围、社交能力的限制等原因,在1930年代包办婚姻仍占有很大比例。虽然由于资料的缺乏,很难精确统计电影演员的婚姻自主率,但从现有资料可以推测:上海电影演员的婚姻自主率大大高于当时社会的平均水平。

当时电影演员普遍的非婚同居现象从某种角度上说更是当时流行的“恋爱自由”观念的体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随着对贞操观等旧式伦理道德的批判和对恋爱自由的宣扬,性解放的思潮流行一时,性话语以公开的姿态进入学术研究和日常谈论的话题,“二三十年代出版的有关性卫生、性教育、性学、性病学、性的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图书,仅载于《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的就有263部”[38]。当时陈独秀与高君曼、郁达夫与王映霞、张学良与赵一荻、鲁迅与许广平等的爱情故事不仅没有遭到舆论谴责,反而被当作打破封建婚姻枷锁的事迹广为传诵,这几对同居关系中的女主角则因为敢于挑战世俗观念、大胆追求恋爱自由被赋予“新女性”的称号。当时的女演员,敢于在演员这一职业还不被普遍接受、认可的时代,在银幕上抛头露面,本身已经具有“新女性”的特质了,在恋爱自由的潮流中自然也不甘落后。女演员艾霞就曾在报端发表文章《我的恋爱观》,公开发表自己对自由恋爱的看法,她还以自己的恋爱经历为蓝本,创作电影剧本《现代一女性》,并自任主演,从此名声大噪。在这种社会氛围下,电影演员如此普遍的婚外同居现象就不难理解了。

再以结婚仪式来说,虽然从20世纪初开始,上海的“文明结婚”日渐盛行,但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时尚存在。当上海已成为一个机动化的城市后,当文明结婚中开始用汽车代替传统婚礼中的轿子接送新人时,“婚礼上使用轿子的风俗依然保留着。即使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很多家庭仍然认为新娘出嫁坐轿子是必不可少的”[39]280。而集体婚礼作为各地政府组织的结婚仪式,也仅在职业青年中得到响应,“就1935年上海集团婚礼来看,在57对新人中,注明职业的新娘为41人,新郎53人。其中职业来源有教员20人,公司职员17人,医护人员15人,政界12人,商人8人,占参加者的76.3%”[40]。这表明当时集体婚礼还只是被特定阶层特别是职业女性接受的新鲜事物,并不具有普遍性。至于完全西式的婚礼更是少见。

由此可见,在近代的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变革中,作为时代潮流出现的新的婚姻观念、婚恋行为、结婚仪式等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时尚,而1930年代上海电影演员的婚恋实践更是将这种时尚演绎得更加充分,无论是从婚姻自主程度、普遍的非婚同居,还是从花样翻新的新颖婚礼仪式上看,当时上海的电影演员都堪称时代婚姻变革的先锋。

注释:

①王人美绰号野猫。

②原稿看不清楚,疑为“唐曼”。

[1]乔晓英.两翼研究——早期中国电影企业格局中的“艺华”和“新华”[D].重庆:西南大学,2006.

[2]电影从业员调查——演员[K]//中国电影年鉴1934(影印本).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

[3]影城缤纷集[J].青青电影,1934,1(3).

[4]赵丹返沪后举行婚礼[J].电声,1935,4(43).

[5]铁笔.周璇严华正式订婚[J].电声,1937,6(22).

[6]史乃文.黎明晖陆钟恩结婚详情[J].电声,1934,3(15).

[7]花流.王人美给她哥哥的公开信[J].电声,1934,3(4).

[8]陈燕燕黄绍芬的结婚问题[J].电声,1936,5(23).

[9]电.王慧娟的一页伤心史[J].电声,1934,3(16).

[10]徐来向黎锦晖提出离婚[J].电声,1936,5(2).

[11]陈小野.徐来离婚考[J].时代电影,1936,(1).

[12]徐来再作新嫁娘[J].电声,1936,5(44).

[13]先行.王人美早出小猫[J].电声,1934,3(31).

[14]顾梅君速产惊人[J].电声,1934,3(25).

[15]陆丽霞一周后为母 王引尚无意结婚[J].电声,1935,4(29).

[16]徐健隆腹待嫁[J].电声,1936,5(15).

[17]零零碎碎[J].青青电影,1935,2(5).

[18]谭绍基王元龙并未结婚[J].电声,1937,6(22).

[19]梅熹答应拿出一百块钱断绝夫妇父女关系[J].电声,1937,6(29).

[20]梅熹将与新情人赴港结婚 欧阳红樱决以法律来解决一切问题[J].电声,1937,6(32).

[21]民.四大女星孕记 腹部均已隆起[J].影舞新闻,1935,1(2).

[22]女明星的私生子[J].青青电影(复刊号),1937,(1).

[23]电声[J].电声,1934,3(24).

[24]张翼黎灼灼鱼水之乐[J].电声,1937,6(26).

[25]尉.张翼当心了[J].影舞新闻,1935,1(1).

[26]马陋芬被发妻控与人通奸[J].电声,1936,5(40).

[27]冯德谦情杀案主角 黎明晖与陆钟恩正式订婚[J].电声,1934,3(8).

[28]徐来黎锦晖签订离婚约据[J].电声,1936,5(4).

[29]施超与舞女秘密结婚[J].电声,1937,6(29).

[30]郑君里婚礼简记[J].电声,1936,5(43).

[31]金焰王人美举行婚礼[J].电声,1934,3(1).

[32]账目公开[J].时代电影,1936,(4).

[33]熊月之,周武.上海——一座现代化都市的编年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

[34]赵丹叶露茜唐纳蓝苹顾而已杜小娟钱塘江畔成眷属[J].电声,1936,5(18).

[35]胡蝶潘有声正式结婚[J].电声,1935,4(48).

[36]王亚敏.民国婚姻法律的基本变迁[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7.

[37]彭贵珍.略论近代中国城市居民婚姻观念的变迁及其影响[C]//中国现代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

[38]余华林.现代性爱观念与民国时期的非婚同居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39]卢汉超.霓虹灯外——20世纪初日常生活中的上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0]刘是今,刘军.试论民国时期的城市婚姻与家庭结构[J].广西社会科学,2003,(3).

[责任编辑:唐 普]

MarriageTransformationofFilmActorsandActressesinShanghaiin1930s

WUXu-jun

(SchoolofNewMedia,BeijingInstituteofGraphicCommunication,Beijing102600,China)

Shanghai in 1930s witnessed the golden time of Chinese film industry. That was also the time when drastic changes take place in traditional marriage. Film actors and Actresses of that time followed their own inclination in the matter of marriage. Premarital cohabitation, engagement, marriage, divorce and marriage after divorce are all based on their own wills. Moreover, they had their wedding ceremonies in the new styles, such as collective wedding ceremony and western wedding ceremonies, totally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style. Thus, they were the pioneers of marital reform, in both the concept and the ceremony. To certain extent, it is due to the actors’, especially the actresses’ economic independence, wide social contact, the interest of acting, the pursuit of fashion and the fondness of being in the spotlight.

the 1930s; Shanghai; film actors and actresses; self-selecting marriage; wedding ceremony of new style

2016-11-12

吴徐君(1970—),女,北京人,电影学博士,北京印刷学院新媒体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电影史和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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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0-5315(2017)03-0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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