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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不自由状态的改造过程
——基于马克思实践论的自由观

2017-04-14苏海雨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生产力异化马克思

苏海雨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重庆 401120)

论人类不自由状态的改造过程
——基于马克思实践论的自由观

苏海雨

(西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重庆 401120)

人类不自由状态按照历史进程出现了群体不自由、社会不自由和个体不自由。人类从原始的群体不自由通过劳动实践,发展生产力产生剩余产品,出现了个体的不自由。面对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和社会的不自由,马克思认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为追求的自由王国,方能克服人类在追求自由过程中带来的新的不自由问题。

自由;不自由;不平等;实践论自由观

每个人都在常常思考如何发展,实现个人自由。孟德斯鸠曾说过:“没有一个词比自由有更多的涵义,并在人们意识中留下更多不同的印象了。”[1]自由之所以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往往是因为其难以实现,所以人类才会那么执着地追求自由。这也体现了人对自由的本能个体需要。换个角度说,就是人首先是不自由的,才会追求自由。那么如何理解人类的不自由?

一 、原始人类面对的群体不自由

“为了正确地判断人的自然状态,必须从人的起源来观察人类, 也可以说必须从人的最初胚胎的时期来研究人类。”[2]74人在未开化状态下,是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在自然基本规律中简单地存在。在动物本能上与其他的动物是一样适应自然的规律,因此,也称不上人,也就没有所谓的人类自由。但是,这里的“人”是在自然进化规则中不断地遗传与蜕变,其内在的自然法则起着源初的作用。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人的生命活动同动物生命活动区别,就在于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而“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3]。

在原始状态中的人是没有自由内在的抽象涵义,认识自然状态是困难的,因为人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在原始的漫长进程中,人的内在发展是自然规律选择与环境改造进化的结果,经过优胜劣汰一些原始的人种接受了自然中不属于天然性的变化,而另外一些原始人种长期停留在原始状态,这是人的不自由的起端。群体差异导致最初的不自由来自不同种类人的侵犯与掠夺。在自然属性的优胜劣汰原则下,一些原始人偶然利用简单石头、木头等原生材料进行辅助活动,这大概是原始人最初的智慧,结果是打开了原始人积累经验的大门。人的智力增加导致人类自然功能属性蜕化,古代人的雏形出现,人的实践劳动加速了人类改造自我的力度与频度。人类开始更多地对顺从自然法则产生质疑与反抗,越来越不像是动物中的一员,不是生物链条中的一环,不是简单地动物群居,不是简单地捕食充饥,而是与自然并驾齐驱的异军力量,是与整个自然客观世界斗争生存的人类。“自然支配着一切动物, 禽兽总是服从,人虽然也受到同样的支配,却认为自己有服从或反抗的自由。而人特别是因为他能意识到这种自由,因而才显示出他的精神的灵性。”[2]83人类的主观意识与语言击破了自然界的沉默,作为高级生物联系着自然世界与主观世界,产生智慧与文明,进而深刻地改变着客观世界。

劳动与劳动工具的出现标志着“人形成人”。但是,由于人类群体越是有智慧越是会因对自然无知而产生恐惧与敬畏,这是人类群体不自由的源泉。马克思认为:“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然由劳动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4]人类文明是对自然规律与知识的探索与追求,人类在不平等之前就先产生了群体不自由的状态,即对自然的恐惧和害怕,失去原始的自然属性状态,去利用有限的原始工具,积累经验不断地探索改造着自然世界,同时也就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人类由完全原始自为的存在属性向不完全自觉的生存属性下群体不自由的第一次转变,是人类实践劳动与自觉意识进步的第一座里程碑。

原始族人一旦在实践中知道“石器”可以攻击其他动物或者其他族人,就会试图利用这种巧妙的工具去保卫自己和寻找食物,甚至去抢夺其他种族的食物;而且,这是十分有效的方法。原始人一旦拥有智慧意识和制作使用工具,自身的生理蜕化就会十分的迅速,逐步形成早期的人类。人自身主观的进化,主客观之间的矛盾凸显,人陷入“囚徒”困境。一方面原始人类不愿放弃劳动工具的使用,身体生理的机能不断地退化,通过生产工具与实践劳动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组织合作的整体生存率提高了原始人类存活率与寿命,原始人类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人类在生存中寻求食物的初级劳动——生产活动,就会不断地发现对于自然的畏惧与无知,也同时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与敬畏,就这样原始文明出现了。原始人类意识到自身主体性的存在,人类对自然规律以及人类之间的主体间性也就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与理解,这里最主要的标志是人类语言的出现。语言在人与人之间大量生存合作与生活交流中产生,它意味着人类的文明保存与经验传递得到了原始的记录载体,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

原始状态下无意识的高级人类本性自由逐渐在生存能力提高后,在对自由与人类改造世界的进一步追求活动中丧失,每一次知识的增长都是文明的积淀,努力地消除对无意识下的不自由的恐惧。上述所言的动物性本能自由不是人类追求的自由,人成为人标志着人类无意识自由状态进入到有意识的自由思考层级。“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意志自由只是借助于对事物的认识来作出决定的那种能力。”[5]153-154人类面对自然世界,同时也出现了恐惧与无知的群体不自由状态,因此,可以说人的自由本质不是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人的自由度是各种关系的联系程度,人类实践的能力提升不断滋生着更多的“自由”。恩格斯认为,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表现为:“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直到现在都如同异己的、统治着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起来,因而将服从他们的统治。”[5]574

二、实践主客体间不自由转变到社会关系下个体不自由

人类的不自由逐渐从群体转向个体。在原始社会早中期,人类群体组织性生存,族人群体在不停地对抗自然的威胁,群体人类实践面对的是恐惧与孤独感,因此相对于客体自然界而言的,这里的不自由主要是群体不自由。早期原始氏族制度是具有平均与平等的原始事实与意识,也就是说不自由是早于不平等出现的。这种不自由的群体局限很快被人类意识到,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这也说明了人类早期的劳动捕食活动意识化,也能窥视到初级生产力是造成人不自由的根源,显示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较量。原始人由自然状态转变为人,就变得不自由,这是客观物质条件所决定的。

随着劳动工具与初级生产力的进步,土地与财物私有现象出现,不平等成为不自由的根源,人类的群体不自由逐渐要面对着相对个体间的不平等形成的不自由。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不平等现象并存的个体不自由共同影响整个人类发展史。奴隶社会是通过一个族群对另一个族群的掠夺与奴役来解决不自由问题。这样简单地粗暴地解决不自由矛盾, 不可避免的是无休止的战争与奴役。但是,不自由的基础私有制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加大了差距。在初级奴隶生产关系形成的生产能量耗竭后,封建社会是通过可以流动的土地私有制来解决不自由问题,相对于奴隶制度进一步地改变了人的不自由状态。实际上社会不自由掩盖了人的自身个性不自由,没有流动性的不自由是牢固的、压制的。人的自由发展除了受到各方面物质文化条件的制约外,还要受到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的制约。因为人既然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即“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6]。密尔在其《论自由》中指出:“个性与发展乃是一回事,只有培养个性才会产生出发展的很好的人类。”[7]因此,人类要同时面对两个不自由困境,一是社会不自由,二是个性不自由。

人类面临着私有制下不平均的产品分配和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人类实践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也成为人类异化力量与不自由的客观根源,也就是说人类为了解决自由的物质束缚,却陷入了自己创造的物质陷阱,形成了人为的不自由。这时的不自由基础由主体不自由扩展到私有制下人类对私有产品的贪婪占有,主要表现为社会地位和利益分配上的不平等。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社会,族群作为单个整体去掠夺其他动物作为食物的行为,是为了整个群族生命的延续与生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与私有制的出现,必然会在个体之间引发利益的争夺,于是打破了人类早期的传统自然法则。这时人类面对的主要问题不是如何生存,而是如何解决分配与私有,于是形成新的社会法则,即人类社会的文明规则。其实对于人类自身追求的反思是没有停止过的,人的意识在不自由躯体下是不断想象描述自由的样子,自由的思想机能恰恰弥补了人的躯体局限,社会法则与制度的建立就体现了这种意识的能量与作用,这也是未来国家产生的思想基石。

三、生产力的发掘促进人类个体自身潜力的发展

原始社会初期的战争与掠夺是无休止的,最终只能用社会契约的办法达成妥协。人们相互妥协,依照契约的形式建立国家政权,法令规定私有制的确立是来保障每个个体的权利。自然属性的优胜劣汰法则,由原始人必然带入到新社会中来。事实上,人类主体之间的不自由,也是未知的区域。人类面对同类个体之间不再完全使用自然法则,而是需要具有智慧与意识的社会法则,即人造的规则。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与习惯。

弗罗姆认为:“一方面,儿童在身体、情感以及精神上日益强壮,在所有这些方面,强度和活力都增加了。同时,这些方面变得越来越协调,由个人的意志和理性指导的一种组织的结构发展起来了。假如我们把这种组织的协调的人格整体称为自我,那么,我们就能够说,日益发展的个体化过程的一方面就是自我力量的增长。另一方面就是日益增加的孤独。原始关系提供了安全和与外界的基本的统一。儿童一从那个世界脱颖而出,他就领悟到自己是孤独的,自己是一个与所有他人相分离的个体。”[8]这种个体化的过程,产生了双重的后果。一方面人独立存在的确立和自我力量的独立增长,个体化的强壮使人由类人类的整体理性与意志的指导,转变为个体理性与意志所形成的社会组织结构,形成社会的独立人格,具有对理性知识追求能力的强大单个力量。另一方面,个体自我力量的增长,具有双重性质。其一,文明的进步也使人越来越快地发生生理蜕化,人的大脑与思维能力却不断地进步质变。其二,人作为独立个体由整体的恐惧感转变为日益增加的个体孤独感与恐惧感。原始关系提供了安全与外界的基本统一,个体从类人类由私有制脱颖而出,他立即就会感到孤独,自己成为一个与所有人相分离的个体。这个世界对人个体而言,正如原始群居人类对自然的恐惧一样是绝对强有力的,并且也是带有威胁性和危险性的。

个体化自由也是一直在发展的,我们如果撕开组织的假面具,也许可以看到人们一直在思考自己如何对待自己、发展自己。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载体是生产资料,劳动力流动性更活跃,财富流动性也会更强。人的不自由摆脱了身份地位的束缚,更多地体现在能力个性的差异上,体现在个体化的完善方面。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异化,反映在人的个性的不自由上,就是不能平等地发展与挖掘自己的才能与潜质,对于财富不均等而言不能自由地解决自身的价值,混杂着许多的组织个体自由问题,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根本的解决。

初级生产力的发展与劳动工具的发掘,表明人类智慧无穷,人类本身的无穷潜力也随之不停地被挖掘出来,在社会组织内部显现出顽强的生命力。社会规则的修订完善是人类不断突破现有的思想局限,追寻自由,反映出社会未来的轮廓,表达了对更自由平等公平社会的期待。但是,国家上层建筑在发挥主要社会自由化后的结构活力缺失,忙于现有国家机器的运转,个体自由化的目的并没有随着国家的建立得以实现,反而出现了很多的不自由的限制。因此,可以说个体的不自由来自于社会的不自由,社会的不自由来自群体的不自由,来自于主客体的间隔性。

四、国家政权与制度面临社会不自由的解决之困境

国家政权的发展是为了保护私有权,同时也是对社会不自由的反抗。政权管理必然会有一部分人成为管理阶层,以实现本集团的相对自由,这种自由也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即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的变化而变化。政权与制度的规范是为了保障自由的发展,人与人在社会交往基础上建立的规范通过约束每个人,从而使每个人得到相对自由。因而,制度规范的发展成为自由发展的根本保障,维护自身既得利益或者获取一定利益是要通过参与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这样,必然存在一部分人的相对自由是建立在一部分人的不自由之上的。文明向前进一步,自由也就向前进一步。社会利益分配产生的团体组织主动参与国家政权的建立,但是政权一旦确立并且权力甜蜜被尝试后,谁也不会放弃权力的手杖。国家的出现促进了人的自然属性的社会化,再通过灌输与训练人的社会属性,使更多的社会规范取代了自然法则。国家在内部形成的统治与管理,对外又以整体的民族性形成一个共有实体,对自然与其他国家进行整体对抗,这实质上是体现了个体在自我力量增长之后需要国家保护的族群意识。国家建立之后,人们认为每个人的权利都应得到保障,可事实上只维护了占有政权的一部分人的权利,大部分人成为被压迫与剥削的对象。当政权日益成为某个阶级的特权,最终形成独裁的统治,必然会导致绝对的不自由。因而,每次反抗绝对的不自由,自由的基础与民主随之扩张,然而这种自由的扩大仅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相对民主与自由。因此,公民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法则概念,以区别国家产生之前的社会文明,公民将社会不自由通过选举赋予国家政权予以解决,用法律与规范来保护其自由与私有财产,如果做不到就要收回其赋权。公民要通过国家来解决社会的不自由,进而解决个体的不自由问题。

马克思指出,未来社会是这样一个高级社会。以公有制为基础,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以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为根本目的。在这样的高级社会,主体不自由已由个性全面自由所解决。因为个体具有自由与潜力的无限性,人类必然能够认识自身与世界及其相互的关系;因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无限自由扩展的,因而人类就掌握了真理的确定性。我们不能忽视在整个不自由的文明进程中的个性不自由,它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这种个性的不自由具有历史性、社会性、阶级性。也就是说人的需求与自由的张力是随着生产力与文明的发展而发展,不断发掘、不断满足、不断被意识到的。个性自由是自由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的个性需要是自然属性需求与社会属性需求相互作用支配下的产物,引导着整个主体不自由与社会不自由,是个体生理的独立性与孤独感的成长与社会化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密切性矛盾的结果。因而,个体的发展产生的生产力与意识是强大的,这种个性化的发展是社会实践与认识能力发展的动力与次动力。

五、个性自由是自由的实现形态

个性的不自由在由自然状态的人进化为社会状态的人的时候就变得不自由了,原本野蛮人已经适应了自然的环境,在人形成文明人之后,人的生理性退化使人只有依靠生产关系交往才能获得生存的条件。因此,人变得不自由是个性的不自由。人类学会使用并制造工具进行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产生了认识与意识,人类变得个性不自由。在私有制出现后,更是从社会属性方面展现出个性的不自由。同时,在不平等与社会不自由下产生的贫困与压迫,更是对个性自由的压迫与人的需求增长得到相对满足后出现的个性不自由。自由与不自由的较量在不断地进行着,生产力的发展对于多方面的不自由状态而言是一种解放。从社会的不自由、个体的不自由到社会的自由、个体的自由,存在着复杂的逻辑,物质与精神双层建筑的对立统一,交叉着许多的自由与不自由的辩证法问题。

异化,是与不自由相伴生的。首先,原始社会初期,在劳动作用下形成了人,人同自己的类本质也被异化,劳动使自己的身体生理功能退化,与自然的关系变得社会外化下的依赖,不再像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这时即表现为人的主体不自由。面对自然的神秘强大不得不追求关于自然的规律与生存自由,不停地在劳动实践中思考。因为不这样做会失去个体的生命与族群的延续,因而人类一旦获得意识就不能倒退,只能不断地实践与认识,即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与劳动工具的革新必然要出现生产力外化的演变,即私有财产的出现。作为劳动异化的产物对于这种产品的满足与生产,使人们在受益生产关系之下,形成新的不自由即人类私有制的异化。私有制的出现必然导致掠夺,使一部分人成为穷人与被剥削者,这部分人创造的劳动产品被掠夺了。这种生产劳动与劳动本身的异化即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形成的人的异化,也就是人的社会不自由,最终形成阶级之间的异化与国家的异化。其次,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中以个体而存在的单个劳动者在生产关系发展之后,对每个个体产生异化。

从人的社会化进程来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化才能够实现自然属性的完全社会化,也将出现自由的社会人。异化与不自由使我们的人类需要不断地尝试、实践、科学性地活动,这样才能更好地追求自由、摆脱异化。因此,人类追求自由的过程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活动。与此同时,马克思十分注重生产力的解放与人的解放,这是并存的两个根本的问题。人自身的解放是人对自由的追求,是我们在生产力发展的异化与社会文明的束缚中的根本性解决。只有个体的自由与人权得到必然的保障,社会的发展与具体的历史条件才能协调。

马克思认为:“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未达到这个目的而必然由劳动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到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此被看作是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自由只能是由必须和外在的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修正的地方才开始,在物质生产领域,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9]恩格斯认为,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表现为:“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与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直到现在都如同异己的、统治着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悉地运用起来,因而将服从他们的统治。”[5]441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社会在以往发展过程中忽视个体的自由,过于强调集体的自由。当今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就是要在实践中逐步解决个体不自由的问题。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与需求放在第一位,确保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尊重人民,尊重人民的自由权利,保护人民的自由与个性,才能在深层次上、最大程度地保存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解放个体的自由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自由、个性的自由,也要让人民分享生产力的发展成果。重视解决个体自由,但是市场的自由化也是不能完全放任的,需要对社会的不自由进行约束。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人的不自由是自人类出现以来就出现的。现实人的自由发展是受一系列的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关系制约的,人的自由发展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从不自由的因素分析社会的发展,我们可清晰地看到人的自由发展的曲折性与前进性,对异化的分析使我们对于人的自由发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1]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53.

[2]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李常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6.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112.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7] 密尔.论自由[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68.

[8] 埃里希·弗罗姆.逃避自由[M].陈学明,译.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46-47.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926-927.

On the Transformation Process of Human without Freedom——BasedonviewoffreedominMarxisttheoryofpractice

SU Haiyu

(SchoolofAdministrativeLaw,SouthwestUniversityof

PoliticalScienceandLaw,Chongqing401120,China)[Abstract] The condition of human being without freedom, according to the process of history, is presented as the group without free dom,the society without free dom, and the individual without freedom. Human beings, from the original state of group without freedom to labor practice, develop productive forces which resulted in surplus products and the state of individual without freedom occur. Facing the shackles of personal attachment to the society without freedom, Marx held that the realm of freedom that focuses on the pursuit of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people and individual freedom can overcome new problem of being without freedom that human beings may confront in their pursuit of freedom.

freedom;state without freedom;inequality;view of freedom in theory of practice

2016-08-01

苏海雨(1987-),男,山东临沂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法哲学与行政法学。

10.16396/j.cnki.sxgxskxb.2017.02.002

A81

A

1008-6285(2017)02-0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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