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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有”与“纯无”: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原点

2017-04-14

关键词:变易逻辑学辩证法

韩 笑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纯有”与“纯无”: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原点

韩 笑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纯有”和“纯无”是黑格尔逻辑学中最为基础和最为抽象的范畴,在黑格尔哲学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纯有”是基于一切无的相对一切有,它在原则上必须包含所有的“有”,没有边际,是一个无限大的集合;“纯无”是没有一切所有的绝对的“无”,没有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存在,它只是一个在理性范围内存在的概念的“无”。“纯无”和“纯有”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就是“变易”。依赖于“变易”的“纯有”和“纯无”构成了黑格尔对立统一体的逻辑原点,并由此建立了辩证法体系。

纯有;纯无;变易;逻辑原点;黑格尔

“纯有”与“纯无”是黑格尔逻辑学中最为基础和最为抽象的范畴,是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原点。在黑格尔逻辑学中,他对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论述,就开始于他对“纯有”和“纯无”的认识。如果没有“纯有”和“纯无”这对原点范畴,黑格尔宏大的哲学建筑便无根基可言。在人类思想认识史上,黑格尔对这对逻辑原点的论述,运用的是极限抽象思维的方法,它标志着真正哲学思维的诞生。

一、“纯有”是基于一切无的相对一切“有”

“纯有”也就是“纯存在”,它是作为“纯无”的矛盾对立面而被设定的。设定“纯有”这个范畴的价值,是为了从最基础的逻辑上,论证对立统一规律的正确性。例如,我们可以单一地论证运动和静止的对立统一关系,但并不能推广到其他一切事物身上,而当在逻辑原点上用一般的、抽象的、代表性的概念论证对立统一规律后,就可以推而广之。这样,用抽象出的“纯有”代表一般的有,用抽象出的“纯无”代表一般的无,二者既对立又统一,就可适用于一切事物身上。可以说,“纯有”的范畴仅仅是黑格尔为了构建其辩证法体系而创造的相对于逻辑学另一原点——“纯无”的一个对立面的范畴。

“纯有”是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纯存在”,是包含所有“有”的最抽象的范畴。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纯存在或纯有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进一步规定的东西。”[1](P185)这段话说明,作为逻辑学开端的“纯有”,不是指某个物质的存在,也不是指所有物质的存在。因为,在所有物质存在的基础上,还有比如爱、美、真、善的存在,这些思想观念上的存在并不包含在物质之中,但却包含在概念之中。所以,在思维过程中,最初所碰到的就是没有任何规定的、只具有单纯的直接性的“纯存在”,即“纯有”。在这里,“纯有”的概念就是基于一切“无”的相对一切“有”,这个“有”在原则上包含着所有的“有”。因此,这就有一个“纯有”是否包含自身的问题。根据“纯有”的概念,它包含一切事物就必然包含自身,也就是说在“纯有”的广阔的集合中“纯有”自己本身也是其中一员,它和其他众多元素一起构成了这个集合,层层包含了自身。这样,“纯有”本身就包含了自身和其他元素,它所包含的元素数量就超过了自己本身所包含的元素数量。例如,我们假设一个孤立的一支枪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全部只有一支枪,这支枪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我们说这支枪包含了整个世界,这支枪就是这个世界的“纯有”。然而,这支枪是由弹簧、枪柄、子弹等组成的,代表这个世界的一切的“纯有”的枪就要并列地包含着弹簧、枪柄、子弹等,同时,还要包括枪本身,这似乎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即作为“纯有”的枪,显然要比自身包含的“纯有”的自己容积更大。解释这个问题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这个“纯有”必须没有边际,是一个无限大的集合,只有无限大才没有大小之分,才能够对内的下级“纯有”不存在差异,对外的上级“纯有”也不存在差异。这样,在黑格尔那里这个悖论似乎就解决了。所以,黑格尔在论述“纯有”时,认为它没有任何规定性,只具有单纯的直接性,对内对外都不存在着任何差异。

“纯有”既然是一个无限的集合,其中的元素是无限多个,而无限多个迥异的元素使得我们无法准确地描述它的属性,或者说“纯有”已经足够大到我们确信它拥有所有属性,大到我们无法描述它的存在,这样“纯有”就演化成了一种纯粹思想概念上的存在。这种纯粹思想概念上的存在是不可感觉、不可直观、不可表象的,因而毫无内容可言。所以,“纯有”实际上就是一种虚空,就是一种“纯思”。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理解“纯有”,就必须考察其对立面——“纯无”。

二、“纯无”是没有一切所有的绝对的“无”

“纯无”来自“纯有”,没有“纯有”就没有“纯无”。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1](P188)可以说,“纯无”只是由于认识上的需要,从“纯有”推演出来的一个抽象概念。它与“纯有”一样,没有任何规定性,没有任何形式,因而也毫无内容。当然,没有“纯无”,也同样没有“纯有”。“纯有”与“纯无”的先后区别,其实仅在语言表述中具有意义,因为人们不能同时界说两种事物。

“纯无”也是“无”,但它不同于一般物质世界中的“无”或“没有”。我们平时在思考或论述“无”或“没有”的范畴时,事实上暗含着一种前提,这种前提使我们的“无”或“没有”有了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对象,从而限制了“无”或“没有”本身的范围。例如,我们说:“我没有做饭。”这个前提是相对做饭而言的,这里的“没有”,不是指没有锅,没有碗或是没有人,而是仅代表没有做饭这个过程。这里的“没有”被限制为仅仅针对做饭而言,是一个单一的没有做饭的行为而已。而“纯无”代表的是广义的绝对的“无”,是不设前提的“无”,或者说是具有全部前提的“无”。这种“无”区别于“没有做饭”的无,是在于这种“无”不但是没有做饭,同样的是没有锅,没有碗,没有人等,是没有一切所有的“无”。这里的“所有”可以理解为所有一切的前提,这些前提既包括所有物质的存在,也包括思维的认知,它是相对于一个庞大的包罗万象的集合的对立的“无”;同样,这种“无”也是一种没有前提的“无”,是一种不针对任何前提的、没有参照对象的“无”,是全部的前提和没有前提的统一。这种“无”不但是没有物质的“无”,同样也是没有思维的“无”,除了不包括物质的“无”,还不包括思想和认识的“无”,甚至不包括我们一般思想上所认为的什么都没有、抽光了空气的“真空”的“无”。因为,这种真空的“无”还包含了空间、时间的限制,而“纯无”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的限制,是一种极限的抽象的“无”。所以,这种“无”没有任何属性的,没有任何存在,什么都没有,只能是在理性范围内存在的概念的“无”。如果将一般的“无”理解为什么都没有,这种“无”就是连什么都没有的“无”,即“纯无”,类似于中国古代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无极”。

“纯无”本身既然在现实中并不存在,那么它就是一种不能实现的“虚”的、“空”的存在。然而,“纯无”在理性思维中作为一个最原始的原点的存在,对辩证逻辑体系的论证却有着重要的作用。从语义学角度看,有了“纯有”就应有“纯无”作为对立面,两者虽然都不是任何具体的存在,但又因与具体的存在之间的相对比的一般性关系而具有实际意义。因此,“纯无”本身与“纯有”一样,也是一个根本不需要定义并且也难以进行定义的概念,它只是作为黑格尔理性思维的一个参考值。

三、“纯有”与“纯无”的统一就是“变易”

“纯有”与“纯无”除去无法描述的属性和存在外,只有两个能够被表述的基本特点:一是,“纯有”和“纯无”都有自身概念上的实际意义,已如前述;二是,“纯有”和“纯无”都不能以任何具体形式或内容而存在,“有”就是“无”,“无”就是“有”,二者是同样的。事实上,“纯有”和“纯无”除了在第一点中有概念定义上的不同外,两者在第二点上完全统一。

首先,“纯有”和“纯无”这两个范畴设定的目标都只是为了研究哲学主体的方便,而不是为了探讨哲学本体自身。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本身无所谓原点或起点。他指出,如果我们宣称“有是绝对的一个谓词,则我们就得到绝对的第一界说,即:‘绝对就是有’”;[1](P185)同时,“有”又是绝对的否定,否定就是“无”,“由此便推演出对于绝对的第二界说:绝对即是无。”[1](P188)由此可见,“绝对”既是“有”,又是“无”,这两者其实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对“绝对”的界说,也是“绝对”自身所包含的第一对对立的范畴。当然,“纯有”与“纯无”作为直接性的东西,它们是互相包含的,二者的区别只是一个单纯的指谓上的区别,或完全抽象的区别。因此,这种区别又是无区别。

其次,“纯有”和“纯无”这两个概念从形式上看都是一对最空疏的和最直接的范畴,都是一对最一般的和最基本的范畴。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学的全部范畴都是“绝对”的规定和环节,都是对“绝对”的一种说明,都是在一定阶段对“绝对”的一种认识,而“绝对”也只有用整个逻辑范畴的体系才能得到表达。[2](P229~230)他认为,在逻辑学的全部范畴中,除了“变易”之外,“纯有”和“纯无”这对范畴构成了一切存在的基础,所有的进一步的逻辑判断,所有的其他一切哲学范畴,都可类似地看成是这个对立面的统一体的特例或具体表现。与其他一切逻辑范畴相比,“纯有”与“纯无”这对范畴最能说明“绝对”本身是无内容的形式,是最无规定的直接性,是一种最高、最抽象的本质。可以说,在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中,“纯有”与“纯无”这对逻辑范畴起了基石作用。[3](P38~40)

再次,“纯有”与“纯无”互相过渡,这是“变易”原则。黑格尔不仅强调“纯有”与“纯无”这对范畴的统一,而且强调这种统一有赖于“变易”。他指出:“‘有’与‘无’的真理,就是两者的统一。这种统一就是变易。”[1](P190)黑格尔认为,在时间的变化过程中,事物总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易”,既有新的东西生成,又有旧的东西消失。生成代表着“有”,消失代表着“无”,事物总是由“有”到“无”,由“无”到“有”,这种相互过渡就是“变易”。在“变易”过程中,“有”和“无”都只是消逝着的东西,但不是互相扬弃对方,而是自身扬弃自身,是“有”中有“无”、“无”中有“有”。因此,当我们说到“纯有”的范畴时,它只能指“变易”,而不能指“纯有”,也不能指“纯无”。因为“纯有”与“纯无”原本上都是空虚的抽象的东西。在这里,“变易既是第一个具体的思想范畴,同时也是第一个真正的思想范畴”。[1](P193)离开了“变易”,就根本无法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精髓。

总之,黑格尔的“纯有”和“纯无”的这对范畴,从设立之初的完全对立关系,到最终被证明为统一体,在逻辑原点的抽象概念领域里就成为了对立统一的规律,从而由极其抽象的一般,推广到广大的个体,并建立起了内容丰富的辩证法体系。今天,重新学习和认识黑格尔“纯有”与“纯无”的范畴及其价值,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渊源具有重要意义。

[1] 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 张世英.黑格尔〈小逻辑〉译注[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

[3] 姚炜.黑格尔论“有”与“无”及其意义[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4).

(责任编辑:彭琳琳)

韩 笑(1983-),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2017-04-05

B0-0

中图分类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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