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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建思想在基层党建的创新型应用

2017-04-14李春阁

关键词:领导党组织干部

李春阁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习近平党建思想在基层党建的创新型应用

李春阁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时期党建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这为基层党组织的未来发展指明了理论方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总目标,更是给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从而凝聚起群众的力量,是当前基层党组织所共同面对的历史课题。

习近平;党建思想;基层党建;创新应用

一、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的建设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基本问题,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他强调四点:第一,党的工作最坚实的支撑力量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是在基层,因此,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把抓基层建设作为固本之策;第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针、活动方式和工作方略更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第三,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强化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第四,要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抓责任人,抓责任人必须抓第一责任人。

二、习近平党建思想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根本要求。

(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针。“四个全面”中的每项任务,都与基层党建工作密切相关,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都需要基层党组织做好组织动员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团结带领群众来完成。我国在经济上是速度换挡、动能转换、结构优化的关键时期,在城乡区域上是加快缩小差距、实现协调发展的紧要时期,在社会民生建设上是集中民智、化解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时期,有许多工作要靠基层来做,有许多矛盾和问题要解决在基层,基层党组织肩负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靠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

(二)要调动基层党员干部自身干劲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的组织体系的“神经末梢”。如果这些“神经末梢”不畅通、细胞不活跃、不能发挥功能,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就很难贯彻到基层、落地生效。要让政府的决策真正实现,关键是把基层党员干部的激情和干劲调动起来,把广大群众中蕴藏的巨大智慧和能量激发出来,形成攻坚克难的巨大力量。因此,加强党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我们必须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基层党组织真正打造成为党的事业的坚强阵地,引导全体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组织的先进性和优势加以广泛传播,形成社会合力,进一步提振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信心和勇气,激发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担当。

(三)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要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机遇,在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加强村支部书记规范化管理、集中轮训党员等方面积极探索。但是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比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存有一些空白点,有的基层党组织涣散软弱,有活动没效果、有组织没力量,不能发挥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农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班子后继乏人的问题仍很突出。有的机关、高校专职党务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没机构、办事无人员。有的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不足、场所阵地缺乏,服务群众不到位。一些地方党员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特别是农村党员队伍老化、新生力量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党员党性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基本不发挥作用,甚至违纪违法等。因此,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为契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三、习近平党建思想在基层党建的具体实施

(一)树立对法的敬畏,加强自身净化能力

习近平同志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敬畏法律,在法治的框架下合理行使权力,而不是要在法治的框架之外思考和处理问题。领导干部不但要自觉遵守法律,还要带动周围的人守法用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常怀敬畏之心。

1.在“弃”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在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的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善于扬弃,坚决摒弃思想深处的人治观念和传统的法律观念,特别是要自觉摒弃“依法办事约束多,不如领导干部自己决定更加直接和高效”的错误观念,要在思想观念的深处牢牢打好尊重法律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要在工作的过程中彻底转变“自己说了算”的思想,避免以权代法、以言压法等做法的出现,要明确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有正确的权力观念,还要树立正确而科学的政绩观念,不能够超脱法律约束和权责规定搞“创新”,始终确保权力在法律约束之下合理运行。

2.在“学”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只有不断加强对法律的学习,才能够做到真正懂法,才能够真正产生对法律的敬畏。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的基本知识、原理、精神、价值等基础知识的学习,还要重点学习与自身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原则性和方向性问题上学深学透,要将与自身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学深学透,并对其他法律门类和法律知识方面做到“触类旁通”。对于法律学习的途径要多样化,包括从书本学习、从群众中学习、从实践中学习等。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逐步提高法治素养,将学习成果转化成为真正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

3.在“用”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法律强调实用性的原则,不仅仅是停留在课本、宣传画的文字,而是要在实践运用过程中体现出力量。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谋划工作和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注意运用法律思维,在履职用权的过程中时刻对照法律要求。要坚持不断学习、不断运用的方法,善于运用学习成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改革进程,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要运用法律实现和维护全体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运用法律的同时,还要善于运用党内法规,将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加以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置于依法治国的总体原则和框架之下,在守法用法的过程中培养敬畏意识。

4.在“制”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要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得到更加有效地约束。要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度、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建设实现政府权力全面公开,对权力如何设定、管理和监督进行重新设计。将党员领导干部列为法律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制度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加强法律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实现法律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要将法治建设作为考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方面,以此带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学法、自觉遵法、合理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的能力。通过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为党员领导干部营造学习法律的良好环境。

(二)接受群众监督,联系服务群众

1.要确保群众提出利益诉求的权利。群众不只是政府公共服务的被动接受者,也要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并选择适合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彻底改变党员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基层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呼声。要创新地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实现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和“全覆盖”。

2.群众需要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对于群众的需求要做到不回避,直面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汇报情况。如果不能认真面对群众诉求,群众就会产生不信任感,对党员领导干部感到失望。因此,要正确面对群众的诉求,将群众交办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将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体现出各级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决心和勇气。

3.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发布信息,积极推动党务、政务等信息全公开,与群众之间建立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与此同时,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公示制度等,在关键环节实现权力全公开,从内容和形式上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够全面了解政府的工作职责,了解权力如何被有效地分配、运行和监督。要加强权力公开的制度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关键问题。

4.要做到工作成果由群众评价。建立健全工作绩效量化考核、社会满意度评价等方式,通过组织群众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排名等方式,全面接受群众的评价,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对于达不到群众满意标准的部门,要限期进行整改,继续通过群众评议和评选等方式强化管理,将群众评议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三)加强自身监管,促进自我发展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做到党要管党,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加强党内自身监督。

1.要动员全体党员参与到党的自身监督工作之中。通过全体党员共同监督来实现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在集体之中,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履职尽责情况、素质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都在党员群众的目光之中。因此,普通党员对于领导干部缺点和问题的了解要深于上级党组织。为了切实实现党的自身监督,就要动员广大党员成为监督的主体,参与到监督活动之中,共同履行监督职能。上级党组织要善于倾听普通党员的意见。但是,在党员监督领导干部的过程中,由于地位、权力的差异,往往会给普通党员带来畏惧感,怕监督后遭到领导的报复,因而影响到监督效果。因此,要通过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党员监督权利的落实,为党员监督领导干部提供行动的勇气。

2.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并切实提高各项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制度建设,既能够有效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又可以为实现党员监督提供有效的依据。在党内制度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既要确保制度的自身体系的完善和严密,又要保证制度便于实施,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实现约束性和防范性并重。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发现党员和领导干部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要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要让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监督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将对自身的全面监督看作是党组织对自身的爱护和培养,是促进自我发展、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更好履职尽责的必要保证,进而在思想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要鼓励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将自身全面置于监督之下,以实际行动作为对党组织监督的回应。

总之,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与群众沟通的实效性对群众思想发展也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党中央不断做出新举措和新政策的时代条件下,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而凝聚起群众的力量,是当前基层党组织所共同面对的历史课题。它不容回避,也不容懈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任务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应该由全国各族人民来共同实现。

[1] 贺夏蓉.群众监督无处不在[J].中国纪检监察,2014(23).

[2] 安守宸.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的法治信仰[N].本溪日报,2015-12-23(4).

[3] 梁平.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N].河北日报,2016-05-11(7).

[4] 张淑莲,李霞.增强基层党政干部法律意识的对策[J].共产党员(河北),2015(29).

[5] 韩东序.论法律意识视野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法制博览,2015(19).

[6] 孙春伟,刘华巍.大众法律意识的多重性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1(9).

(责任编辑:彭琳琳)

李春阁(1970-),男,辽宁喀左人,沈阳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党史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本文系2016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辽宁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6GXDJ-CO17)的研究成果。

2017-04-01

D267

中图分类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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