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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与协调分析

2017-04-14吴娜娜

商情 2017年7期
关键词:二者税法会计准则

吴娜娜

我国的会计制度包括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两个方面,税务会计的基础为财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发展过程中演变而来的,二者同属“会计”这一学科范畴,均为我国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以会计核算准则为导向,便于财务管理者进行实际决策;后者多以国家税法为准则,有利于税务部门及时对税款进行征收。本文简要介绍了对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进行协调的重要作用,并且就如何协调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为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协调工作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差异与协调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与金融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会计准则不断向国际标准准则靠近。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二者相比,财务会计兴起和发展时间较长,税务会计则是财务会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通过分析两者的差异寻求协调之道对优化我国税收制度,促进市场公平以及经济快速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

(一)目标差异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目标随使用者的变化而变化,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得到及时、准确的纳税信息以做出决策,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而财务会计则是通过三张报表总结前一会计期间的经营状况,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国家而言,税务会计是了解纳税人的交税情况以进行监管,达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实现,保障国家权益。而财务会计则是将公司的情况通过三张报表传达给公众,满足信息需求来做出投资决策以及监管,检查行动。

(二)所遵循原则的差异

由于财务会计遵循的是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遵循的是国家的税法,同时大多数人认为税法是会计准则的一种延伸,所以两者所遵循的原则有相同以及相异之处。相同之处包括诸如会计分期原则,持续经营假设以及货币时间价值等,但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设计的目标不同,在财务会计上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而在税务会计上实行的是权责发生制加收付实现制原则,因为进行税收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使得纳税人在最有能力支付时交税,其次税收具有确定性,即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有确定性这点与财务会计的稳健性估计原则是不同的,意在保护国家税务收入的。

(三)核算范围的差异

财务会计要对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关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费用等反映整个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税务会计按税法规定的要求,有选择地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关注应税收入,纳税所得,扣税费用等。反映的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概况。

二、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协调的重要性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对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二者的关系进行正确的运用与合理的安排,有利于更好的处理国家、社会、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国内的市场经济处于不断完善中,所以在经济活动中税法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而税收法则和会计准则二者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二者的矛盾既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对企业财会人员在业务上的操作方法与操作流程也有直接影响。为了确保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二者的目标能够正确的体现出来,使财务核算的成本与纳税双方所遵循的税法成本得以降低,就应该根据现有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分析和研究税收法规、会计准则二者之间的差异,从而促进二者的有效协调,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协调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差异的对策

(一)完善税务会计理论构建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协调是建立在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协调的基础之上的,我国的会计准则正在向国际化靠近,而当前的税务会计理论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会计理论体系,相比之下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已经有一段较长的历史了。因此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理论体系为指导加快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建设,完成由税收学理论知识向税法学的有法可依的转变,建立协调二者的内在联系。在管理层面上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要相互配合,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到两个方面的努力,第一,财务会计时刻关注税收信息需求,发挥其对税法决策的支持作用。第二,税法制度的建立和修正,需以“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发展”为重要考虑因素,最大限度地使二者相互适应,促进其协调发展。

(二)强化信息的公开度以及交流

稅务会计之所以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原因之一在于税务管理的目标在于收入分配,即保证国家税务收入。所以才会出现实际支付能力原则、公平税负原则、程序优先于实体原则等影响下的税务会计制度,防止会计主体通过会计手段来逃税避税。就目前来看,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外披露的涉税信息仍不足,这就给税务机关的监管带来了困难,所以只能通过相关税法来进行约束,但是如果企业增强税务信息的公开使得股东、债权人、税收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到企业财务管理中关于税收有关的信息,则更有利于促进税务会计向财务会计方面协调。

(三)通过提升财会人员的素质来促进二者的协调

从微观上看,我国大多数财会从业人员是依据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不同而分工的。人们往往精通其中一项而无法同时胜任两项职责,这样一方面是一种人力资源浪费,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内部做到统筹兼顾,达到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协调。从宏观上看,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过程中,需要财会从业人员快速的适应新的规则,对从业人员造成一定的冲击,这个时候只有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外部的变化,充分了解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方法以及能够对两者信息进行转换,才能保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顺利协调。

现阶段我国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目标、原则以及核算范围上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不利于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流程与方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做到两者的协调,在协调过程中我们既不能将两者完全分开,也不能削足适履,而应该在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层面上促进两者协调发展,这样才能有利于更好的处理国家、社会、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参考文献:

[1]吕继英,王竹南,梁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与协调之争[J].资产与财务,2012(01):40-41.

[2]李小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及协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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