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中的太岳崇拜
——兼论侯马盟书中的“吾君”
2017-04-12赵瑞民郎保利
赵瑞民 郎保利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太原030006)
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中的太岳崇拜
——兼论侯马盟书中的“吾君”
赵瑞民 郎保利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太原030006)
通过对温县盟书的研究,有学者指出以前侯马盟书中的“晋公”,实为“岳公”,即太岳山神。本文据此略补剩义,指出太岳山神从商代、西周直至春秋时期的崇拜史实,以及与晋国赵氏的特殊关系。另外认为侯马盟书中的“吾君”非指晋国的先公,同样是指“岳公”,如此则盟誓“诏明神”的性质更为一致。
侯马盟书 温县盟书 太岳崇拜 吾君
对侯马盟书的研究,在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于近年有了一个明显的突破。这个突破是来自于对侯马盟书的孪生兄弟——温县盟书的研究。美国学者魏克彬(Crispin Willams)参加了河南省文物与考古研究所整理温县盟书的工作,在2008年长春召开的“纪念中国古文字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提交了一篇论文,后来发表在《文物》2010年第10期上,题目为《侯马与温县盟书中的“岳公”》。该文披露一个重要的发现,即在温县盟书尚未发表的材料里看到三例异文,在与侯马盟书相同的句式里,《侯马盟书》释为“丕显晋公大冢”[1]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5.(P34)的“晋”字,此三处作“獄”。之所以说这是一个重要发现,是因为这个字的考释从侯马盟书在1966年初次报道后就人异其说,《侯马盟书》正式出版后仍争议不断,各家之说在魏克彬的文章中已有介绍,有兴趣者可参看,兹不缕叙。魏克彬此文发表,我们认为争议应该是解决了。
魏克彬之文可概述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獄”为“嶽”之通假字,即通用字之“岳”字。原来释为“晋”字的那个字,实即“岳”之本字。
2.“岳”是指太岳山,在晋国都城附近,即霍山。
3.盟书中的“岳公”,是山神,文献中有“五岳视三公”的记载,可知“岳公”是指太岳山神的神位等级。
4.“岳公大冢”的“大冢”是指大山,更可证“岳公”为山神。冠于其前的“丕显”是常见修饰语,用以表示对神明的尊崇。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另有“皇君岳公”的例子,“皇君”也是尊称。
5.“岳公”是晋国崇拜的一个山神,亦即监临盟誓的神明。
关于太岳山与太岳崇拜,略有剩义,兹补述于下。
一
魏克彬文中已经注意到“屈万里先生在1960年发表的《岳义稽古》一文”[1]魏克彬.侯马与温县盟书中的“岳公”.文物,2010,(10).,然而只是引用了屈文对先秦典籍中“岳”义的考证,其实此文很大一部分是在论证甲骨文中屡屡出现的祭祀对象“岳”,认为此种商代原始文献中的“岳”,即太岳山,亦即霍山,文献中又称霍太山[2]屈万里全集(14).书佣论学集.台北联经,1984.(P286-306)。而侯马盟书与温县盟书为春秋时期的原始文献,此时的太岳崇拜,则可以为屈氏的研究加一有力佐证。由此,商代与春秋时期的太岳崇拜前后贯通,商周时期在黄河中游一带的一个重要的自然神为后人所知。以前学界研究甲骨文中的“岳”,多认为是指嵩山,认为是太岳山者很少,魏克彬的发现可以为甲骨学的研究做出有益贡献。
此外,王玉哲先生的研究也可为太岳崇拜的久远存在做一旁证。他在《先周族最早来源于山西》一文中论及,《国语》里记载姜姓的齐、许、申、吕四国皆出自“四岳”,而在《左传》中有姜、许为太岳之后的内容,因而悟出“四”是“太”或“大”的讹字,盖因战国文字二者极为相似的缘故。由此而论及《诗经·崧高》中的“崧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申及甫,维申及甫,维周之翰”,诗中之“岳”,《毛传》谓四岳,其实不对,应该是指太岳[3]王玉哲.古史集林,2002.(P186-187)。认为甲骨文中的“岳”指嵩山的学者,大都引此诗为据,谓诗中之“崧”即嵩山之“嵩”,其实是受后代四岳中的中岳影响,当然也有《毛传》的误导。诗中“维岳降神”之说,可证太岳崇拜的存在,既可降神,则本为神明,无须赘言。《崧高》诗据《小序》为“尹吉甫美宣王”[4]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P565)之作,时代是西周晚期。因而可以得知,西周时太岳崇拜是存在的。
如此,甲骨文中商代后期的“岳”、《诗经》中西周晚期的“岳”,与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中春秋晚期的“岳公”,更其贯通,可以证明太岳崇拜出现在盟书中绝非偶然,确属黄河中游地区古来已有的自然神崇拜。
二
其实太岳山与晋国赵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之前已有学者揭出此事,并说:“到后来赵氏势力发展,重新将霍太山囊括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时,霍太山便成为赵氏崇拜的神山。”[5]白国红.春秋晋国赵氏研究.中华书局,2007.(P31)赵氏与霍山的联系,最早可追溯到秦国与赵国的共同祖先飞廉,也作蜚廉。《史记·秦本纪》:“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周武王之伐纣,并杀恶来。是时蜚廉为纣石北方,还,无所报,为坛霍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帝令处父不与殷乱,赐尔石棺以华氏’。死,遂葬于霍太山。”[6](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又,文中“蜚廉为纣石北方”,白国红已指出,《水经注》六、《太平御览》五五一均为“为纣使北方”,见上引书第33页.(P174-175)此说本身即有神秘色彩。飞廉在霍太山筑坛,就是和祭祀有关的行为,是否为祭祀霍太山的山神则不能明了;“帝令处父”之说,更加之以天降神物,且有铭文,并以天帝的名义传达出褒奖之意。可以说,霍太山是飞廉的福地,在此处接受神物,则其山之神性亦不待言,其后人崇拜霍山更有特殊的理由。因此,赵氏远祖即与太岳崇拜有关。
赵氏的始祖为造父,造父的封邑又在霍山近旁。《史记·秦本纪》:“缪王以赵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自蜚廉生季胜已下五世至造父,别居赵。赵衰其后也。”《集解》:“徐广曰:‘赵城在河东永安县。’”《正义》:“《括地志》云:‘赵城,今晋州赵城县是。本彘县地,后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1](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73.(P175,177)西汉时的彘县、东汉时的永安县,即今霍州市(县级市),但其辖区比现在大;隋改永安为霍邑县,又分霍邑县地置赵城县,即今山西洪洞县赵城镇。隋之霍邑县到金代改为霍州,皆因霍山而得名,此为距霍山最近的行政区划。赵城原属霍邑,所以说就在霍山近旁。因此,依照古代祭祀名山大川的惯例,封邑左近的名山定在祭祀之列,故即便没有飞廉之事,赵氏对于太岳山有着特殊的崇拜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史记·赵世家》记载了一件有关太岳崇拜的事,而且也与晋国赵氏有些许关系:“晋献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赵夙为将伐霍。霍公求奔齐。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为祟’。使赵夙召霍君于齐,复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晋复穰。晋献公赐赵夙耿。”[1](P1781)此事可证明太岳崇拜在晋国很流行,在那时人们的观念中,霍山的山神能够操控气候,制造大旱,受到祭祀后,则又可以使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在此事中,赵衰只是受命行事,与赵氏宗族的太岳崇拜关系不大。
赵氏与霍山之神的紧密关系,是《赵世家》记载的关于赵襄子的奇遇:“襄子立四年,……知伯怒,遂率韩、魏攻赵。赵襄子惧,乃奔保晋阳。原过从,后,至于王泽,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与原过竹二节,莫通。曰:‘为我以是遗赵毋卹。’原过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齐(斋)三日,亲自剖竹,有朱书曰:‘赵毋卹,余霍太山山阳侯天使也。三月丙戌,余将使女(汝)反灭知氏。女(汝)亦立我百邑,余将赐女(汝)林胡之地。至于后世,且有伉王,赤黑,龙面而鸟喙,鬓糜髭髥,大膺大胸,修下而冯,左衽界乘,奄有河宗,至于休溷诸貉,南伐晋别,北灭黑姑。’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于是赵北有代,南并知氏,彊于韩、魏。遂祀三神于百邑,使原过主霍太山祠祀。”[1](P1794-1795)此事已在侯马盟誓之后[2]侯马盟誓发生的时间,经过多年学术争论,现已比较一致地认同张颔先生的观点,认为是在由赵鞅(简子)与邯郸赵氏的冲突所引发的晋国内乱之时。赵襄子继位,则已在简子身后。,不过也可以反映霍山之神与赵氏的关系。
这个故事说的是,在赵襄子最为危难之时,赵氏受到智、魏、韩三家围攻,退保晋阳,似到穷途末路之境,这时霍山之神显灵,给赵襄子打气鼓劲,说他可以“反灭知氏”。由我们今天不带宗教色彩的眼光来看,赵襄子是借助霍山之神,鼓舞士气,从而反败为胜。秦末陈胜、吴广起事时的办法也与此相差不多。赵襄子请出霍山之神来护佑,恐与前述二者之间的渊源有关。而且,至少从此事可以看出,霍山之神在晋国很有号召力。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均有此位神灵监临,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不过,上述赵襄子的故事所提到的霍山之神,与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中的“岳公”并不相同,此处神名为“霍太山山阳侯”。对于此点,我们是这样理解的。盟书中“岳公”的神位等级是“公”,应指霍山主神;《赵世家》中的“霍太山山阳侯”,是主神之下分管一面的神灵,古以“山南为阳”,山阳侯是专门掌管霍山山南的神灵,较主神的等级要低,主神为“公”,在五等爵位制“公、侯、伯、子、男”中次一等即为“侯”,称“山阳侯”,是主神以下的第二等神灵。山阳侯一次派出的使者就有三人,可知神灵排场很大。使者又称“天使”,可知霍山之神在当时是作为天神看待的,故其派出的使者称为“天使”。据此可知,在春秋时期,霍山之神不是单个的人格神,而是一个神的系统,其下还有分管神灵以及差遣小神,我们可以用后世玉皇大帝的天庭来比拟想象,当然其规模如何,已不得而知。在盟书中“岳公”前冠以“皇君”,由此也可以得到一种解释,即“岳公”是他那个神的国度的君主,加以崇饰,故称为“皇君”。
另有一个追溯得更为久远的关于赵氏崇拜霍山的观点,认为秦、赵的共同祖先出自少昊氏,少昊集团为鸟图腾,其后人飞廉一支迁徙至汾河流域,霍太山的山岳崇拜就是秦、赵祖先徙居此地而造成的。因为霍字从雨从佳,是徐淮夷的图腾——鸠鸟。徐淮夷出自少昊集团,飞廉亦徐淮夷北迁的一支[1]李修松.徐夷迁徙考.历史研究,1996,(4).。此亦为一说,录此备考。
三
以上是对于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中的太岳崇拜所补充的内容。
因为关于太岳崇拜的内容已经明了,盟书中的一些相关问题也能够相应地得到解释。目前比较清楚的是,在《侯马盟书》的“委质类”里有一个程式化的句子:“既质之后,而敢不巫、觋、祝、史荐绥,绎于皇君之所。”[2]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5.(P37-39)(本文引用《侯马盟书》中的释文,为避免造字,均用通行字代替,以下不再说明。“史”字摹本缺,依注释补。该书“委质类”标本大都有此字,故可从。)“皇君”当即“皇君岳公”。“皇君之所”则应是太岳山神的神庙。此谓举行过盟誓之后,“委质类”的参盟人,还需请官方神职人员巫、觋、祝、史至太岳山神的神庙去进献祭品,举行祭祀。而且这是盟誓的誓词中强调的规定仪式,若不举行祭祀,则与背盟相同。可见对太岳山神祭祀的受重视程度。当然,必须在盟誓后祭祀太岳山神的参盟者,仅此一类人,亦可见此类人与其他参盟者不同,我们今后研究也应给予特别的关注。至于神庙是在霍山上,还是就在侯马晋国都城,从古代交通状况推断,我们倾向于后者。否则,参盟者每人都要请官方神职人员去一趟霍山,恐怕没有那么多神职人员可供参与这个盟词中规定的程式。而从《侯马盟书》“宗盟类一”唯一的一件标本之内容看,是首先提到用“一元大武”祭祀“丕显皇君岳公”[2](P33-34),然后才言及盟誓的核心内容,推断这次祭祀当在太岳山神的神庙举行,请此大神来监临盟誓。如无神庙,望空而祭,似不恰切。由此而言,侯马晋国都城可能建有太岳山神的神庙,使得太岳崇拜具象化,并为祭祀活动提供场所。
“皇君”即太岳山神,“皇君之所”为太岳山神的神庙,应该没有疑问。
另外,还有一个侯马盟书常用的“吾君”,也可以得到解释。
魏克彬文中提到,“侯马盟书大多数例子用‘吾君’而非‘岳公’,相反温县盟书几乎都用‘岳公’不作‘吾君’。……笔者推测‘吾君’应指晋国的先公。侯马盟书大都用‘吾君’,而温县盟书则作‘岳公’,这也许与侯马盟书的盟誓地点在晋都新田而温县盟书在离国都较远的边远地区有关”[3]唐兰.侯马出土晋国赵嘉之盟载书新释.文物,1972,(8).。
将“吾君”理解为晋国的先公,在盟书研究的最初阶段就有学者持这种观点。唐兰先生在率先释“岳公”之“岳”为“晋”的文章中,就说到:“这批载书里的盟誓都是向晋公作的。第一类载书里说明皇君晋公,第二类里称吾君,第三类里称君,又称皇君,也有做吾君的。晋公可能指晋武公。因为旧的晋国是为曲沃武公所灭的,曲沃武公改称为晋武公,是新的晋国的始祖。《左传成公十八年》和《襄公十年》的武宫,都指晋武公的庙。那么,这些盟誓,可能是在武宫周围举行的。”[3](原文的隶古定字均改为通行字。)当时侯马盟书还没有完全公布,温县盟书仅有零散的几件,称作沁阳盟书,得到那样的认识已属不易。
当年把盟书中的“吾君”理解为“晋国的先公”,既有“皇君晋公”为之先导,也是因为“吾君”在盟书中的位置恰在监临盟誓的那个地方,而文献里记载的都是由神明、先祖来监临,如通常被引用的《周礼·秋官司寇·司盟》“北面诏明神”[1]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P881),《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明神先君,是纠是殛”[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岳麓书社,2006.(P470),《成公九年》“明神以要之”[2](P843),《襄公九年》“昭大神要言焉”[2](P969),特别详尽的是《襄公十一年》所记载书“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杨注还引《仪礼·觐礼疏》指出,司慎、司盟也是神,不是官吏[2](P989-990)。由此得到的印象是,凡盟誓必是对神明发誓,并由神明惩罚背盟者。晋国的先公也是神明之一,如此理解,合乎古代盟誓的成规。
再者,“吾君”一词,语义中隐约暗示是与盟誓者有现实联系的神明,故而理解为“晋国的先公”,似觉顺理成章。
现在来看,笼统地把皇君晋(实为晋)公、皇君、吾君、君都指为晋武公明显不妥。重要的是,吾君是因晋公之释而牵连在一起的。现在把皇君岳公和皇君的山神性质解释明白之后,再来看吾君的释义,似有重新检讨的必要。
其实了解皇君岳公为太岳山神后,“吾君”仍理解为晋国的先公已经不合情理。原来释为“皇君晋公”时,“吾君”可以理解为时“皇君晋公”的省称和别称,现在则不可以再作此解。不然,监临盟誓的神明由原来是统一的一个祖先神,变为自然神与祖先神一起出场了。共同监临自然也符合盟誓的规矩,只是“吾君”这样的省称和别称缺乏主名,很是虚泛,在已发现的众多盟书材料中均是如此,显然与“诏明神”的盟誓仪式不合。
我们认为,“吾君”即“皇君”的别称,“皇君岳公”的省称,仍指太岳山神。将山神称为“吾君”,目前尚未检索到春秋甚至先秦时期的相似用法。不过,后世佛教界习称“我佛”,与“吾君”如出一辙,似可作一佐证。前已述及,太岳山神的崇拜,从商代至西周至春秋,一直没有断绝,秦汉以降呈渐次衰微之势。一千余年间的自然神灵崇拜,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以至于出现佛教界称“我佛”那样的习语,称太岳山神为“吾君”,以后例前推,想来不会有太大问题。
“吾君”仍是指太岳山神,监临盟誓的明神非常明晰,侯马与温县的盟誓均此一位大神。这与太岳山神在晋地的威灵颇为一致。而释为“晋国的先公”,则不易确定是哪位先公,如唐兰先生那样推测为晋武公,并无证据,说服力不大。笼统地指为“晋国的先公”,则与监临盟誓之明神的要求不合。明神指具体的人格神,而不是浮泛的概念神。
最后,“委质类”盟书中尚有单用“君”的,作为监临者。从盟书内容看,此“君”为“吾君”的省称。如《侯马盟书》标本一五六:一九为“吾君”,标本一五六:二○即为“君”[3]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5.(P266-267),位置、用法全同,意义也是一样的。
(责编:高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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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 Ruiming Lang Baoli
赵瑞民(1955—),男,河北阳原人,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北方考古。
郎保利(1955—),男,山西汾阳人,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北方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