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干部与中共干部队伍建设特点及比较研究
2017-04-12周飞刘馨阳
周飞+刘馨阳
[摘 要]党外干部与中共干部总和是我国各层级、各岗位领导集合体,因而探讨这两种队伍建设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长处主要体现在充分利用制度优势、统战能力和组织信任;中共干部队伍建设成果大致彰显在严格自律、虚心纳谏和学习进取。通过对比研究我们发现:两支队伍均采取科学化的建设理念,但他们善于利用差异性,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党外干部;中共干部;建设;特点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2 — 0019 — 02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就创造性地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积极合作的政治制度。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国家繁荣民族昌盛提供了制度和智力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对于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有着举足轻重作用,锻造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就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充分结合起来。习总书记曾说:“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1〕这一指示为我们照亮了干部队伍建设的前进方向。
党外干部是指在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干部群体,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干部,是一个极具浓厚中国特色的政治称谓和群落。他们在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上,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历史作用。在党内,各级党内干部肩负起执政党的历史重任,成为党和国家优秀的引航员,他们不辱使命,在进行计划、决定和实施政策过程中始终如一,葆有了共产党人优秀的政治品格。两个群体如两条江河,在融汇的那一刻不仅孕育了十三亿中华儿女,而且也预示了中国未来发展有着光明的前景。
一、党外干部建设特点
党外干部的客观存在,充分显示了制度优势。葆有优秀党外干部,是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党外干部的存在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民族伟大复兴都是积极必要的,无论过去还是现今,这一点是永不改变的。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这是在中国革命形势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历史时刻,中国共产党主张召开的由其他派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的政治盛会。此次会议不仅讨论了有关建设新中国的一系列问题,而且从法律上明确了我国的政治生活需要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加入。
党外干部的合理任用,充分彰显了组织信任。党外干部的科学合理使用,不能仅仅体现在人数上的变化。岗位分布方面,因为很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具有相当专业技能人才,因而,以往党外干部的任命多集中在科教文卫等系统。但在其他国家机关,尤其是基层司法机关,党外干部人数为零的现象广泛存在。这样的人员分布既不利于党外干部发挥自身特长,也不利于提升组织生机与活力。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情况,我国早在1979年就出台了《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统战部关于在国务院各部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中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请示报告>》明确鼓励提拔党外干部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上去。
总之,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科学化的指导方针,要以培养德才兼备的党外干部为根本目标,而且,对于德行的考察和监督工作应该坚定地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党外干部中决不允许出现有才无德的人出现。党外干部也要积极树立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打破党外干部只是专才的思想误区,让党外干部在任何领域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中共干部建设特点
中共干部的严格自律,充分显示了党员本色。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巨大权力。有些干部没能经受住物质的诱惑,逐渐从优秀的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但绝大多数党内干部都能严格自律,紧紧依靠群众,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传统优良作风。“全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2〕他们恪守入党誓言,始终是人民的忠实公仆,能把握好合理收入和非法收入尺度,能划清公权力和个人私欲的界限。自习近平同志担任总书记以来,八项规定率先出台,少开会议、精简报告、简化礼仪、厉行节约让党内领导干部更加务实,而且强化了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基层调研、简化警卫等措施更缩短了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
中共干部的虚心纳谏,充分体现了党员胸怀。作为我国的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之初时就竭力跳出“中國的历史周期律”。著名的民主人士、教育家黄炎培向毛泽东询问中国共产党是否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回答:可以,因为我们有民主。事实也正是这样,我们利用政治协商会议这个民主协商的平台,对现行的很多政策法规进行评议,对没有认真履职的党员干部进行纠察。哪个党内干部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甚至徇私枉法,那么在政协会议上提出的质疑他就一定无法自圆其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就是鱼水关系。过去,很多群众通过上访来申诉问题,问题中的相当一部分就是由于各级党政领导不作为甚至擅用公权力所导致。因而,问题往往被压了下来,老百姓遭受的不公平得不到合理回应,尸位素餐、违法渎职官员也不能收到应有的惩罚。新媒体的出现,让被动的形势大为改观。
中共干部的学习进取,充分彰显了党员先进。早在2004年,党中央就明确指出学习有利于提高领导水平,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继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3〕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全党要求: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这一要求深入地契合了形势变化快速的今天,作为执政党必须始终坚持不懈学习的迫切需求。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是组织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提出的时代要求。
三、比较研究
(一)相同点。科学化建设干部队伍是党外与党内干部队伍建设的最大共同点,如何科学化地建设干部队伍呢?总的来讲就是要求我们以改革实践为基础、科学理论为向导、大胆创新为动力,不断地将科学建设干部队伍理念植入人心,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严格准入机制的同时扩宽视野,在更广的层面上考察干部的后备人选,对储备库中的干部进行严格培训,使他们走上领导岗位之前就明晰职责。这样的岗前培训是干部履职合格的前提,只有经过系统、专业、精准的培训才能让干部在工作中有的放矢,充分发挥领导才能。
第二、与已经在领导岗位上的党内外干部加强沟通,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是环环相扣的,没有哪一环可以独立存在,也没有哪一环可以缺失,这一有机整体正是干部队伍科学化建设最好体现。自中国共产党诞生那天起,中共干部队伍的建设成为需要不断探讨和实践的重大课题,其中沟通工作也是其精髓之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这也标志着科学化建设党内干部被提上了日程。
第三、把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作为党内外干部的镜子,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回馈给党内外干部,让问题消失在萌芽状态下。无论是执政党、参政党还是无党派人士,一旦在领导岗位上履职,就要充分肩负起历史的责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嘱托。
(二)不同点。党内外干部的人员结构有很大不同。笼统讲,党外干部属于“专才”;党内干部属于“通才”。因而,这样的差异导致了两个不同点:
第一、工作领域和岗位性质的单一与否是党外干部与中共干部的重要差别。专家型和管理型队伍建设是党外干部与中共干部队伍建设的不同点,党外干部往往是专家学者型领导干部,他们大都具有一技之长,甚至是某一领域的权威专家。这样的特点就决定了他们在某个专门领域、职能部门终身任职的可能很大。而中共干部往往属于管理型领导干部,组织部门会综合其个人情况,可能会在多个不同性质的领导岗位上工作。
第二、党外干部与党内干部所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核心,因而党内干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等决策机构起着对国家发展的绝对领导作用。无论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的一切计划、方针、政策均来自于中共领导层的精神指示。其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干部也积极地参与到我们的政治生活中来,党外干部的存在对于中共执政的监督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治和谐的核心是政党关系的和谐”〔4〕政党的历史、文化、传承、作用不同,在某种程度上就决定了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所发挥作用也存在差异。我们就要是利用这种差异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党外干部努力协助,我国的政治生活一定更加稳定健康。
对于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用多种手段进行防范、监督和纠正。要让广大党内外干部清楚,权力来自于党的信任、人民的嘱托。“防止权力滥用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5〕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学习、教育、监督,让党内外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干部队伍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的。“党对干部的管理工作必须大大加强,现行管理干部的方法,亦应适当地加以改变”〔6〕由此可以看出,干部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事实也充分证明,党中央、统战部門、组织部门日益重视党内外队伍建设工作,必将为我国顺利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依靠学习和实践走向未来〔N〕.人民日报,2013-03-03.
〔2〕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
〔3〕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5.
〔4〕黄斌.政治和谐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建设〔J〕.求实,2008,(04).
〔5〕(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39.
〔6〕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9卷)〔M〕.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00:187.
〔责任编辑:谭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