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与高管薪酬
2017-04-11郭亚妮
郭亚妮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与高管薪酬
郭亚妮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在制定高管薪酬的过程中十分依赖会计业绩信息,这其中就涉及到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对薪酬水平的影响。多重会计业绩信息评估机制下导致差异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理论上说,信息异质性越高,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就越差,而净利润、营业收入等不同业绩代理变量作用下,所造成的高管薪酬合理性影响也不尽相同。本文中笔者就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问题展开研究,分析其对高管薪酬设计产生的作用,并进一步提出相关的指导意见。
会计信息;业绩信息;高管薪酬;异质性
“上市企业”的结构日益复杂化,不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在高管薪酬制定参考标准方面也有不同的侧重,但主要集中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方面。以此作为业绩代理变量,所呈现出来的交叉效果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其中净利润作为业绩代理变量的情况下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受到的会计业绩信息影响度较小,而以营业收入作为业绩代理变量的情况下,国内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又呈现出较大的分歧,前者比后者的影响要小;这其中又涉及到股东权益、营业收入比重、净资产收益率等,在多重指标考核下容易出现结果不一致的现象。
一、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与高管薪酬制定概述
第一,多重会计业绩指标的必要性。无论理论层面或实践层面,业绩评测体系都不可能100%完美,采取多重指标和均分考察的方式是为了满足结论的科学性,会计业绩标准的多重性本身也可以解决单一指标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对于上市企业高管而言,满足自身薪酬制定的科学性。但相应地,多重会计指标也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如果缺乏对指标选择的有效渠道、方法判断,最终得出的结论很可能与合理性差距更大,换而言之,多重会计业绩指标在具有必要性的同时,也满足了对风险规避的要求,具体做法就是选择不同领域的衡量标准;最大限度地消除多重变量的负面影响,其方式是取一个变化值,以此为指导方向可选择一个影响薪酬和业绩信息的恒定变化量,即“敏感性”,当两个相近指标的评估造成的区别较大时,就说明各自在合理性上更加准确。
第二,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与薪酬敏感度。大量研究证明,解决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和高管薪酬敏感度的问题是“根源性”方式,其具体关系是,会计信息异质性越高则敏感度越低,这也意味着影响薪酬的非理性因素比例较高。真正发挥薪酬制定驱动力量的企业主体,民营企业对市场竞争敏感,因此更加注重纯利润,而国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一定的敏感度,因此更注重的是营业收入,但这两方面要素作为业绩代理变量来作用于薪酬制定方面,本身是正比关系因此并不存在太大的差异。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对盈余管理的重视程度,原因在于这一部分内容容易被操纵,且对高管薪酬制定的影响较大,目前来说国内上市企业并没有形成相对理性的考核内容。
第三,国内特殊产权制度的决定性因素。通过对上市企业属性的划分可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大主体在中国特殊的产权制度下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取向。国有企业往往扮演着公共管理服务的角色,在市场经济中担负着非经营性目标责任,同时,在各项资源获取方面已经为市场开拓层面(如价格制定),受到政府干预的机会较大。而民营企业上市后更有利于对市场的开拓,但在资源、政策等方面的优势远远不及国有企业。因此,以营业收入作为会计指标所得出的结果差异很小,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会更大程度上提高利润指标的应用。
二、相关理论分析与研究
国内上市公司在测定成本的过程中必然要将代理成本考虑在内,进入21世纪之后关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成本生成问题也广泛地被经济学家研究,较为一致地认为它属于交易成本范畴。但很显然,代理成本并不是构成会计业绩信息的必然素材,而是一种典型的边际产出——无论是否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只要存在实际的代理行为,就会产生固定薪酬、业绩抽成等支出形式,当然这些经济支出和收益是按照一定契约经济率约定的。国内企业通常情况下会将代理成本视为代理人工作的“劳务”,但这种观点并不全面,从激励机制层面分析,代理成本应该视为代理人工作的努力程度,并以此来构成公司业绩信息的信号传递途径,它可以有效地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与国外资本运作的习惯相比,国内上市公司很少用股权、股票来实现高管激励,这也在客观上突出了高管薪酬制定合理性的要求。代理成本的必然存在说明它具备一定的优势,其不可取代性主要体现在消除道德风险、规避逆向选择等方面。如果希望通过业绩信息来完善地表达代理人的工作努力程度,则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纯洁性。
事实上,由于会计信息的种类多样化,上市企业选择多重会计信息来制定高管薪酬是一种必然趋势,实践中去讨论它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原因在于,截至目前不存在任何一种可以精确统计高管工作努力程度的模型,只能以一个较为合理的大框架为基础,不断地加入其他考核指标,而这些指标可以实现风险分担和容错的能力。同时,多重会计业绩信息考核的方式,也是基于企业内部人员配合的需要展开的,高管之间可以形成不同目标上的匹配。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关于信息的无噪音和一致性业绩信息衡量模式,被认为是区分高管业绩的重要手段。如果来源于多个层面的信息在测试过程中表现出一致性,那么选择哪一类业绩信息都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无疑造成成本的浪费(如企业代理成本)。结合理论分析,如果我们选择两个分析模型来针对同一个事务进行测试,所得到的结论相同或保持高度一致,那么说明原来的测试结果是非常精确的。将这一理论应用到上市企业高管的工作努力程度层面,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高管薪酬制定在各层面的突出优势和不足;以企业营业收入和纯利润两个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如果得到的结论一致,说明目前设定的企业高管薪酬制度是合理的,否则则说明存在很大偏差。但是,这两个指标系数也有一定的为尺度,容许20%左右的偏差,即可认定在统计效果上符合无差异是要求。
三、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与高管薪酬研究设计
中国上市企业不断增加已经将高管薪酬制定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它所涉及到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内容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本化运作能力。笔者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2150号)的相关数据进行研究设计,在该项目中选择了244家国内上市企业所发出的高管薪酬制定及管理方法,通过归纳总结可以发现,会计指标中所提供最多的是利润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由此也构成了会计业绩信息的主体内容。
上市企业数据中的指标测试结果必须保障精确,否则会造成高管(经理人)的工作成果输出纰漏,也会造成企业业绩信息的异质性——原则上说,它应该与会计信息的异质性保持一致,但在现实中造成的影响却是十分严重的。例如,对于高管工作本身的设定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此处以两种为标准,其中一种完成的十分完美,但另一种却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造成失误,在会计信息异质性方面则是以平均结果输出的,但造成的经济效益(企业业绩信息)却是一边倒,这种差异在理论上是行得通的,但在现实中却是不能接受的,它很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经营障碍后果。因此,采取结果平均的方式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通过分析可知,产生差异的原因存在两种:其一,是由于高管代理人本身存在努力不平衡的问题,在时间、资源、权力等方面的分配存在错误。其二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如这一时期的国家经济调控政策、金融市场波动、产品质量问题等。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企业发展战略是一项极重要的影响因素,无论是扩大市场份额或是提高营业收入,在短期内所造成的不可协调性必然存在,相应地,企业利润也必然受到影响。如果希望高管代理人的工作在各个方面都满足均衡性要求,就必须不断地拓宽激励遍及,这其中也包括增加高管代理人的方式。否则,所制定的高管薪酬制度也会影响其工作积极性。
研究表明,利用多项指标进行高管代理人工作评价的结果最好能够实现方向一致性,否则造成较大的差距之后,很难从所选择的指标体系或评价模型中找到漏洞。例如,国内上市企业以纯利润为指标的方式,可以采取薪酬和一致性较大的业绩指标进行挂钩,因为纯利润与高管本身的工作关联度较小,对他们所产生的激励也更加有效。如果选择经营收入作为指标,需要强调上市企业的当前战略是满足扩大市场份额的方式。事实上,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作为参考指标,本身所造成的会计信息异质性都不会消除,只能在某一方面所造成的影响差异区别。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系数越高,反映出与会计业绩信息的联系越密切,反之联系就越疏远。
四、实证结果及结论分析
在案例中选择的244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策略中,其中运用最多的是以纯利润为参考指标(21%),营业收入的指标参考比例位居第二(14%),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与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实证开展可以通过样本选择的规律性,如果采取回归模型进行计算,则可以选择薪酬最高若干和薪酬最低若干的方法展开,选择相应地代理变量,可以有效地降低薪酬业绩敏感性。
此外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中国特有的产权制度,目前我国上市企业中民营比例并不多,超过60%属于国营企业,并且在所处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讨论产权性与高管代理人的薪酬制度,回归模型得到的计算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出高管薪酬受到的影响。强势地国有企业特点也会造成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并且只有采取定性方式分析,由此造成的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是不可辩驳的,其不合理现象具有普遍性。
在社会经济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多,尤其是当前传统产业面临着转型升级,对利润的追求退居其次,这并不是说国有企业对利润不敏感,而是要平衡利润和社会、环境、大众需求之间的关系。一些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的存在与国家政治关联密切,它必然会采取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方式来运作,由此在形成高管薪酬制度方面,也会造成不合理的现象。例如,国有企业承担着社会就业稳定的责任,即便存在企业员工多余、冗余的现象,依然不会轻易做出裁员的决定。所以说,利润并不是国有企业(上市企业)的唯一追求,或者说不是主要追求。但是,国有企业上市之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为了更好地实现经济数据的收集整理,以经营收入为标准更加的合理。
营业收入和纯利润分别作为指标进行高管薪酬制度研究,其差异并不明显,主要原因在于上市企业本身就是一类特殊的金融活动管理对象。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越高,造成的薪酬业绩敏感性就越低,由此实现不同类型的上市企业在衡量高管收入与企业运营状况关系中更加科学。
总结来说,本文中采取了以企业会计信息异质性为突破口展开分析,探讨其对高管薪酬制度的影响,但更深层次的是对上市企业不同类型、不同标准选择状态下的经营分析,除了利润和经营收入之外,特有的产权制度也是影响要素,但目前并没有被记入到多重指标体系;未来针对我国上市企业的高管薪酬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科学化研究,更好地规避会计信息异质性带来的弊端。
[1]蒋涛,刘运国,徐悦.会计业绩信息异质性与高管薪酬[J].会计研究,2014;(03):18-25+95.
[2]冯小宇.新会计准则下高管薪酬和会计业绩敏感性研究[J].中国商贸,2014;(22):97-99.
[3]张兴亮.薪酬契约、会计业绩与高管变更[J].贵州财经大学学报,2013;(02):39-46.
[4]黄寿昌,陈星光,李朝晖.管理层异质性与管理层薪酬契约效率[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1):72-79.
[5]陈修德,梁彤缨,雷鹏,秦全德.高管薪酬激励对企业研发效率的影响效应研究[J].科研管理,2015;(09):26-35.
[6]李晓玲,余思蓓.经营环境、高管薪酬与会计信息质量[J].科学决策,2016;(04):57-77.
F2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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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0968.2017.0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