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探讨
2017-04-11任理庆
任理庆
(长治行政学院,山西 长治 046000)
完善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探讨
任理庆
(长治行政学院,山西 长治 046000)
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容量狭小,且存在资源开采型生态缺陷,资源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矛盾与冲突显著,基础条件较差,绿色发展任务艰巨。亟需树立绿色发展和转型发展新理念,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高碳能源低碳发展,实现资源价值利用最大化和环境负面影响最小化,实行比其它地区更为严格的生态环保策略,制定生态环保红线,加强对生态环境负面行为的硬约束,合理控制煤炭产能、全方位减排与主动修复生态环境并举,把生态补偿落到实处。树立绿色政绩观,把生态环境因素纳入生产成本,培育低碳节能行为习惯、把生产与生态环境紧密联系起来,大力培育环保产业,鼓励第三方治理,提升专业化治理水平,营造生态补偿修复区,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推进传统煤炭产业的转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融为一体,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补偿;红线约束;多元转型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生态环境是包括人在内的多因素相互关联的整体,具有普遍的关联性和相互依存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当代生态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煤炭资源型地区肩负国家煤炭能源供应的基础功能,其经济支柱是煤炭开采和煤电煤化等系列产业,这些产业对生态环境有不同程度的负面作用,是典型的非生态经济。近年来,由于煤炭产能的不断提升,煤炭开采和加工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造成了水源流失、地面塌陷、空气污染严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长期以来欠账较多,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艰巨,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亟需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结合资源型地区的具体情况,亟需创新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推进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绿色发展。
一、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难点问题
1.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深远、生态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大
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具有系统性和累加性,从煤炭开采层面来看,煤炭开采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造成大量的地下采空区,这些采空区深浅不等,所处的地质环境也不尽相同,在某些地方,由于地质条件较差,可能造成难以预测的地面沉降甚至塌陷,形成地质灾害。一些村庄的地基下陷、房屋裂痕、道路损坏和农田破坏,造成区域生态环境一定程度的系统性恶化。煤炭开采造成的生态影响具有长期性特点,其危害虽然短期表现并不明显,但从长期看影响不容忽视;从煤炭利用层面看,与煤炭相关联的产业,一般以煤为基本原料,大多是以燃煤为主要工序,煤化工和火力发电都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因此与煤炭利用相伴生的废气、废水和颗粒物排放难以避免,由此带来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相当可观,如火力发电业和煤化工业,皆伴随着大量有害气体和液体的排放。此外,大规模的煤炭公路运输带来的机动车排放污染和重型车量对道路的损坏也很严重。
煤炭开采和利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危害从地下直到地上都非常明显,且相互影响。如地面水环境的恶化,会影响地表绿化、导致空气湿度降低、空气自然降尘和自我净化功能下降,可见这些生态危害具有关联性、长期性、累加性特点。从目前的情况看,相关治理技术研发不足、治理手段有限、治理成本高、难度大,矿山复垦率还比较低。以山西长治的情况看,矿山复垦率尚不足2%。为了弥补地下水下沉引起的生态恶化,目前主要是加强林业建设,以改善土地蓄水功能,但煤炭资源型地区多为内陆山区,受地质与气候条件限制,林木总量不足,森林质量不高,荒山绿化任务艰巨,长治市尚有300万亩荒山等待绿化,这些荒山石多土少,干旱瘠薄,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虽然近年来煤炭资源型地区已经不断加大了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煤炭产能多年持续增长,形势仍不容乐观,任务还相当艰巨。以山西省为例,煤炭产量从2000年的2.46亿吨到2015年9.7亿吨,年均增长12.62%,虽然近一两年煤炭产能有所下降,但总体增长明显,累计产量达1000亿吨以上,采空区约在5000平方公里,沉陷区约3000平方公里。伴随着煤矿采空区的扩大,不仅会出现地面沉陷,而且还会形成明显的地下水渗漏现象,致使地下水面下降明显,河流干涸与断流趋势加大,加剧地面干旱,对水环境产生了严重干扰。此外,煤化工等行业排放废水量大,且资源型地区的一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偏底,造成地表水和河流污染严重。区域水环境变差,对生态负面影响深远。从2012年底的统计数据看,仅山西长治由采煤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1287处,引起塌陷437处,塌陷区面积超100平方公里,破坏耕地104282.5亩,由土地塌陷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30亿元。煤炭资源型地区火力发电、炼焦炼铁、水泥、煤化工等煤炭相关产业密集,污染气体排放总量大,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难以达标,特别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超标严重。再加上北方地区供暖面积持续增长背景下的大量冬季取暖燃煤排放及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市堵车严重背景下的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倍增,多因素叠加下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空气污染严重、雾霾频发,特别是一些工业区空气污染明显,PM 2.5和PM 10颗粒物年平均值严重超标,空气质量堪忧。从长治市的情况看,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全面实行集中供暖,严格禁止原煤燃烧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污染排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按照既定目标任务2016年全年二级以上天数不低于262天。截止11月15日,长治市二级以上天数为211天,距离目标任务还差51天,剩余时间已不足以完成年度考核指标。此外,煤炭资源型地区煤炭相关产业的资源利用率还不高,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技术研发水平还比较低,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统计评价制度有待完善。
2.煤炭资源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显著的矛盾和冲突
煤炭开采及煤电、煤化工等系列产业与生态环境之间矛盾与冲突明显,新型产业尚处于起步期,作为经济后发地区,财力和技术储备明显不足,经济追赶欲望和资源依赖性都很强。在科学发展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一手要抓经济发展,一手要抓生态环境建设,存在两难选择,往往顾此失彼。从局部看,有煤炭资源的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但生态环境较差;而缺乏煤炭资源的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生态环境情况相对较好。煤炭经济与生态环境明显呈反比关系,且在人们的潜意识中经济更重要,往往为了经济利益忽视公共生态环境。
资源型地区经济、生产与生态环境关联度强,除煤炭资源市场价格严重走低的情况外,往往经济状况趋好与生态环境变差常常相伴而生。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矛盾是煤炭资源型地区走绿色发展道路面临的重大挑战,如何破解煤炭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如何正确处理生态和经济选择上存在的两难性,如何应对与煤炭相伴而生的环境生态负作用等都是相关各方亟待妥善回应的问题。特别是在传统生产模式下,煤炭经济规模与生态环境质量呈反比态势,即煤炭经济规模越大则生态质量越差,面对资源型地区特有的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怎样才能取得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双赢是资源型地区走绿色发展道路面临的大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煤炭经济呈持续弱势,经济下滑严重,各项经费捉襟见肘,在生存危机下生态环保经费如何保障,绿色发展的财力支持如何保障,如何构建环境治理的财力资源汇集和管理机制。此外,如何把生态补偿落到实处,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补偿,如何推进煤炭产业的转型和煤炭的高效利用,如何构建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生态治理的常态化、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有效推进新经济的发展,资源型地区如何真正树立生态环境第一的理念,如何使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形成资源型地区良好的生态环保行为习惯等都是煤炭资源型地区走绿色发展道路亟待解决的系统性问题。
二、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新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前提,理念决定方向。有了坚定的绿色发展理念,才能增强治理污染、走绿色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了科学的绿色发展理念,才能更好地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从而形成绿色发展的共识与合力。
1.煤炭资源合理开采与高效率利用理念
从理论上讲,煤炭资源的开采利用规模应当与社会经济、管理、技术的发展阶段与水平相对应,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大。从长远看,生态环境成本甚至大于所获得的总经济利益,因此,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一定区域内煤炭开采和利用的规模必须得到约束和限制。煤炭资源是不可逆的天然资源,总贮量是有限度的,开采一点储贮量就少一点,资源贮储量是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
在节制性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的同时要树立煤炭资源的高效率利用理念。高效率利用就是要在使用环节努力降低无功损耗,下功夫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技术,推进煤炭产品的供给侧改革,提供各类优质高效的煤炭产品,推进煤炭产业的绿色化发展。
2.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与环境负面影响最小化理念
煤炭作为一次性天然石化类资源,对煤炭资源的利用应本着效益最大化和负面影响最小化原则,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耗中占比大。因此提升煤炭的利用率、减少煤炭排放对于我国的能源经济和生态环境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一方面要提升煤炭的燃烧效能,降低煤炭燃烧中的热量损失,提升煤炭能源利用的智能化,如北方冬季的供热供暖,要实行用户智能温控,实行计量供热,加强建筑的保温性能,减少热量损失,提高煤炭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要综合利用煤炭资源,从开采环节把可利用的煤层气与煤炭充分开采出来,特别是要重视与煤炭伴生的瓦斯气体的合理利用。在煤炭的利用环节,煤炭除了可以作为燃料以外还可以作为煤化工的原材料,通过煤炭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加经济效益、减少废物排放。煤炭产业仅仅停留在选洗阶段是远远不够的,煤炭资源型地区必须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开展煤炭的精加工,持续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加强末端资源的收集利用。同时还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减少单位产值的煤炭消耗量,倡导煤炭绿色利用,在减排的同时还要注重主动改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弥补煤炭工业造成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重视废弃矿区的整治,合理规划地下采空区;尝试地下采空区的再利用(如存储废弃物);加强火力发电、煤化、钢铁等企业的脱硫脱硝和污水排放处理。同时,要优先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走低碳、节约、循环、均衡、可持续的绿色煤炭经济发展道路。
3.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缺陷与生态环境容量有限理念
在一定的区域内,自然资源可开采总量以及开采的速度都必须受到相应的生态环境约束,由于煤炭资源开采及其利用必然伴生对生态环境的负作用,在一定的时空内生态环境的总容量又是有限的,因此,应当牢固树立煤炭资源需求节制性和生态环境容量有限性理念。
煤炭采掘业对生态环境存在负面影响,在长期累积效应作用下,区域内生态环境必然打上深深的烙印,作为有生态环境缺陷的地区,就必须更加珍惜生态环境,更多地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补偿。从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经济特征看,资源经济占有较大的比重,长期以来形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与煤炭相关的产业大多属于污染类行业,这些产业包括火力发电、炼焦、煤化等,以煤炭开采业为中心,周边形成规模化的煤炭加工产业集聚区具有经济上的优势,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有害气体、粉尘和污水的排放,资源型地区总生态环境承受力是有限的,这些排污企业必然占据相当可观的区域生态环境容量,剩余的可用于其它方面的生态环境容量相比其它地区就明显小得多。用R总表示生态的总容量,R煤表示煤炭开采及利用产业已占用的生态环境空间,R余表示剩余可以使用的生态容量,用公式表示就是R总=R煤+R余,煤炭及相关产业的规模越大,剩余可以利用的生态空间就越小。可见,煤炭资源型地区具有煤炭采掘缺陷性生态环境特质与生态环境容量被挤占型缩小两方面的生态特征。况且,煤炭资源型地区还存在其它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机动车排放、生活污染等多种污染源,多因素叠加下,污染呈复合型特征,加剧了治理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要求加强反哺生态环境,尽力弥补生态环境存在的缺陷;另一方面必须严格限制人类其它活动对生态环境空间的侵占,执行比其它地区更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建立更为严格的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其它方面的污染排放。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是有限的,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要有度,还要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容量有限性,不能把自然空间作为无限大的垃圾场。恩格斯指出:我们决不能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无限制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然会走向灾难,煤炭资源型地区由于其资源经济的特点与禀赋,地下产生了大量的采空区,地上水环境变差,燃煤排放对空气又带来了颗粒物与有害气体的侵袭,因此,煤炭资源型地区就理应倍加珍惜与爱护自然环境,千方百计地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不仅要利用自然资源,还要保护自然资源,把开发自然资源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统一起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特别是针对煤炭资源型地区长期以来重生产轻环境、重经济建设轻生态建设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欠账,必须完善机制体制,制定适合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和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规划,在对自然资源开采利用严格约束的前提下,实行主动性和针对性的生态补偿策略。针对煤炭的采掘与利用造成了生态的破坏,加大针对性的生态修复力度,为生态自然修复营造良好的空间,以弥补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短板。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迫切需要生养休息,重构资源型地区的生态平衡和建立生态修复的长效机制已迫在眉睫。生态环境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生态修复的规划与实施、生态修复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保障、生态修复的技术力量与生态修复的评估等具体环节,生态环境的修复可分为工人主动修复和自然界的自我修复两种类型,要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自然界的自我修复需要一定的自然空间,因此在煤炭资源型地区要为自然界的生养休息营造必要的条件,例如,在煤炭资源型地区长期对生态环境持续破坏的背景下,很有必要构建一定规模的自然生态修复区,为自然界生态自我修复留出一定的空间,以主动修补资源型地区自然环境的短板。生态修复区的构建,需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打破地区管理界限,因地制宜地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生态功能强大的生态修复区,在生态修复区内,实行统一化管理、专业化治理并尽量减少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可以结合扶贫搬迁、塌陷区搬迁,把一些人口稀少,生活生产条件差的区域,通过管理体制创新,依地理条件,开创穿插于城市间的生态修复区,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屏障,取得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多赢效果。
正是由于煤炭资源型地区存在生态缺陷、煤炭相关产业已占用了部分生态容量,因此可用于人类其它活动的生态环境容量相对不足,必须牢固树立新的绿色发展理念:针对资源型地区的特点,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了资源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让大自然得到良好的生养休息,必须更加严格地约束人类的行为与活动,严格限制人类活动的强度,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空间占用坚持限量约束原则,人的需求与欲望应当有一定的节制,不能仅为了经济利益和个人欲望而忽视生态环境,要坚决地抑制需求冗余量过大的现象,如追求大排量车,行驶空载和轻载普遍,人均实有住宅面积过大和人均住房面积的失控,助长了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生态环境的欲望膨张。必须建立更为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建立更为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建立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不惜从一点一滴做起,如在人口密集区禁燃花炮,为口密集区禁用燃煤锅炉等等。为了资源型地区走绿色发展的道路,改善资源型地区的人居环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全方位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生态文明素质,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全方位加强绿色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把资源型地区的人类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融为一体。
三、完善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为了更好地应对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克服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所面临的种种难题,针对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缺陷和生态环境空间小的实际情况,依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中央文件精神,全方位完善适应资源型地区实际情况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从而更好地推进资源型地区的绿色发展。
1.加强生态文明领导核心与职能机构的系统化建设
为了资源型地区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有效地破解生态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克服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障碍,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与治理体系,从领导层、管理层和实施层,每个工作环节环环相扣,任务艰巨的岗位不缺位,做到层层有人把关、有人负责,从顶层设计到付诸实施,形成完整的组织链。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机制、奖惩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公众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机制,有效推进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的深入发展。
构建常态化生态文明领导核心和相互协调的生态建设职能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常态化领导核心是确保生态建设持续性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紧密地融入决策层,从而确保绿色发展的大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从区域顶层设计规划上处理好“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才能有效克服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才能有效协调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冲突,构建常态化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核心是资源型地区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生态环境的公有性决定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具有义不容辞的领导责任,强化政府在生态文明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基本要求。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职能管理体系,构建高效率的协同管理机制。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从全方位完善管理体系,并通过机制创新使各部门能够协调一致,合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特别要明确环保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还涉及到执法、交通、能源、宣传、建筑等多部门,要明确各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职责,进一步完善适应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管理机制。例如在环保执法中必要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在完善重点行业生态环保情况的监测工作中,把企业自我监测、专业部门监测和环保部门监测、自愿者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的督查体系,包括在重大排污点建立跟踪监测站,派驻重点排污企业专职环保监督员,聘用社会兼职环保监督员和义务自愿者监督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检,使生态环保工作周密严谨,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堵住漏洞,使各项环保措施切实落实到位。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是复杂艰巨的,只有形成高层领导为核心、多方参与、分工合作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体系,使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在决策与实施层都不缺位才能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还要大力加强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层的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环保的专业治理部门,包括资源型地区生态环保的政策和技术的研究机构、生态环保企业、生态功能区、生态环保金融等生态环保事业的实施与支持体系。生态环保的实施面层是资源型地区的弱项,由于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力和智力资源不足,且长期以来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的倾向,多种因素叠加效应使资源型地区的生态建设实施层相对缺位,针对资源型地区的生态建设与环保技术的规划、设计与研发力量薄弱,生态建设和环保企业弱小,难以适应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保事业的需要。
2.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
责任机制、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是密切相关联的有机整体,多种机制相互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强大的整体效应,从而有力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了提高全社会各阶层在生态文明中的参与度,使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协同一致、有序高效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做到各司其职、责职分明。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完善适应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特点的责任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在进一步完善科学的量化考核生态文明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适度加大相应的奖惩激励力度。例如在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中要切实把生态建设纳入其中,并且要尽可能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细化和量化。在政府工作机制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常态化和法制化,确立生态文明建设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不仅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重要目标之一,还要从政府决策程序上强化涉及生态环境的任何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过生态环境全面评价的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是扭转重经济、轻环保倾向的有效举措。细化各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分工与任务,从决策层到执行层,职责分明、责任到人,才能有效增强工作的担当性和生态环保工作的效率,责任追究才能落到实处。在决策层面,对于对生态环境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如新建大规模企业、开发自然资源、大型建筑工程等,必须充分论证、科学审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目标一票否决制,特别是要强化生态环境领导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重大决策的终身责任制。在管理层面,通过管理创新、细化工作任务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蓝图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把顶层的决策全方位地、不折不扣地传导到实施层。在实施层面,特别要提高专业治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益与效率,把有限的生态环保资金、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用好,发挥出更大的生态环保治理成效。
长期以来,资源型地区生态环保意识薄弱、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认识肤浅,人们常常以自我为着眼点,在经济利益诱惑下,生态环保工作实际上存在边缘化倾向,表面上和口头上重要、行动上打折扣,生态环保工作一有松懈,污染就会反弹,特别是生态环保工作一旦与经济发展出现矛盾与冲突,往往在生态环保工作上睁只眼闭只眼,难免出现在经济与环保工作上的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因此,很有必要通过管理体系的完善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严肃对环境破坏行为的依法查处,切实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注重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特别要注重核心关键群体的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包括各级政府的领导层、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重点排污企业的负责人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更好地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内在矛盾,特别要重视企业领导层在生态环保事业中的关键作用,企业既是经济价值的创造者,又是污染产生的重要源头。只有构建和完善相关机制,把生态环境因素纳入企业的生产成本,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紧密地联系起来,才能使企业自觉地、主动地控制污染排放,切实处理好生产与环境的关系。例如可以在定量化评价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基础上,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征收相应的生态环境补偿金、资源税等,通过经济手段节制污染的排放、鼓励节能减排,对治理污染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补贴,通过有效的奖惩制度把企业经济效益与企业环保工作密切挂钩,使企业的工作目标从单纯经济目标转变到经济与环保双目标。特别要把重点排污大户纳入生态文明考评体系,健全污染排放跟踪监测工作机制,进一步量化企业的经济发展目标与环境保护双重发展目标,不仅要产品、要效益还要环保,确立企业的绿色发展方向,突破企业污染,大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从社会层面看,鉴于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空间容量的狭小性,必须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培育良好的生态文明思维习惯和节能减排的行为习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建立公众参与对涉及生态环境的相关重大决策的意见表达平台,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环保产业,鼓励建立以生态环保为宗旨的民间公益组织和公益基金。同时要加强各阶层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增强绿色发展的思想理念,提升每个人的生态环保素质,把生态环保理念自觉地融入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全体人民都能热切关注、积极投身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中来。
生态环境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的另一方面,就是要通过改良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充分体现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而推进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
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最小化,一方面要努力降低煤炭经济对生态环境的负作用,加强污染的源头控制。另一方面,加强对污染结果的主动性治理、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快转型发展,努力开创具有绿色特征的新经济,使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趋于一致。
此外,完善生态环境的评价机制是具体落实生态环保规章制度所必须的,因此要进一步构建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指宏观评价与微观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评价的质量和水平。特别要重视对污染企业在一时期内的排放总量及其生态环境危害程度的科学定量评价,这是落实生态补偿经济措施的前提和依据。
现实中,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难免会存在种种抵触情绪,由于所涉及的相关的利益面广,矛盾错综复杂,许多规章制度往往执行起来很难,相关措施难以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是生态文明建设遇到的关键和难点问题。面对还有些人更重视经济目标而轻视环境目标、对环境执法常常持应付态度、对环境违法睁只眼闭只眼,心慈手软、患得患失。因此,强化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为此,就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地方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形成环境保护的纵横管理机制,完善科学全面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
3.构建资源型地区生态环保事业的资金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源支持体系
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巨大,且资源型地区相对落后,经济条件较差,只有创新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人、财、物等资源保障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后盾,才能有效推进污染管控、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由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打持久战,相对于经济目标而言生态环境目标是长远目标,必须把生态发展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有机地联系起来,把生态环境发展所需的资源保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以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为导向,逐年按比例增长地方生态发展和环境治理基金,适度增加各级环保专项资金,并在环保专项资金中设立生态补偿金。从目前的情况看,资源型地区需要开展的环保项目多,资金缺口大,因此,地方政府除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以外,应积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筹措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在相关法制保障下,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的汇集。特别是要树立生态环境有价观,形成损害生态环境必须担责的伦理观,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引导社会资金分担生态环保事业的财力投入,以资本推动促进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倾斜,促进生态环保技术的开发和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引导资金向生态环保行业流动,通过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提高环保资金使用的效率,特别是要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具有带动和示范的生态环保项目上,使生态环保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形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事业的正反馈效应。
由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公益性,可依法设立并完善生态环保资金募捐平台,还可以依法设立环保绿色发展彩票,调动社会力量支持生态环保事业,汇集多方资金支持,这对于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保事业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可探索绿色金融机制的开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通过金融创新,发展环保基金,利用政策性的金融工具和相应的绿色金融发展保障体系,如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强化环境险、绿色PPP融资及排放权、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完善,调动所有市场主体参加环保的积极性,使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及消费者自觉地去考虑节电、节能、降耗低碳、绿色环保。加大正向激励,特别是政府部门和国企要起带头示范作用。在法治框架下,强化针对生态环境的相关奖惩,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生态环境的正向贡献行为与发展绿色经济的奖励常态化,征收生态环境破坏补偿金法制化,使生态环境因素成为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生态规划管理,使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系统化,深入开展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技术研发,大力发展生态产业。资源型地区环保需求大,做强、做大环保产业意义重大,环保行业走上良性自我循环,可从根本上解决环保资金难题,为此,可通过对生态建设项目、绿色环保项目的低息贷款、建立PPP环保产业基金、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推动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的兴起,使绿色金融成为绿色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大力促进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同时,要注重高效率地利用好来之不易的生态环保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必须加强科学决策、管理创新、大众参与、多方监督,并通过人力物力的支持机制,减少生态环保项目的支出成本,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在人力资源的支持机制上必须以创新为导向,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特别是有些生态环保项目短期需要较多的人才资源,还有些需要较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了减少生态环保事业的资金压力、降低其建设和运行成本,特别是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为了帮助生态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可通过构建人力支持机制,调动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富余人员与自愿者通过合理兼职等多种形式参加生态环保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千方百计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物力资源上,资源型地区必须本着艰苦奋斗的精神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在物质资源的使用上,一方面要坚持够用即可,不追求豪华与排场,不搞形象工程,以实效为先。另一方面,调动全社会力量对生态环保事业提供尽可能的物质资源,例如盘活一些闲置的国有资产,包括房产、设施与设备等,通过转让、租用、借用等多种形式支持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
4.加强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约束机制
由于煤炭资源型地区特有的生态缺陷和剩余生态环境容量狭小,因此要严格划定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红线,限定资源开采和能耗总量,严格禁止低效能、高污染企业继续生存,坚决淘汰落后设备,包括工业设备和生活设备,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淘汰污染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严格限制货车行驶区间和时段,划定相关煤炭资源开发、水资源、土地资源、大气资源的详细约束红线,全面严格管控生产、生活引起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脆弱,必须划定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要兼顾生态、环境、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多方面的需求,构建以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低线、煤炭资源利用上限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体系。资源型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要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可容纳性,充分考虑到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要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生态环境容量不宜最大化利用,从现实情况看,在一些污染严重的地区,生态环境容量已经远远超饱和,多项环境质量指标严重超标,生态环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因此,从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面加强管控已是当务之急。
当前仍需进一步加强对煤炭开采的管控,进一步提高煤炭开采的水平。虽然煤炭企业已经做过多次整合,规模化发展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开采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是,对煤炭资源开采量的管控仍存在不少漏洞,严格管控开采量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一方面由于各类煤矿众多,国营煤矿与地方煤矿并存,过去为了兼顾地方利益,给煤炭资源所在地留有一定的开采权,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村办集体煤矿,这就形成煤炭资源的多头开采,增加的管控的难度。另一方面,企业作为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主体,会自觉地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情况调节产量,在需求旺季,自然要加班加点,用机器不停人轮班等方式拼命增加产量,超采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破解这些难题,可以考虑取消地方煤炭开采权,代之以给予煤炭资源所在地一定的经济补偿,煤炭开采由具有先进采掘技术和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承担,这既可以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又有利于对煤炭开采的管控,提高煤炭采掘的集约化水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煤炭采掘的成本,有利于煤炭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煤炭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转型发展的能力。对煤炭企业产能的管控需要创新机制,如通过技术手段把采掘机工作记录直接传输到管控中心,也可以把监控销量与库存量,总之,有效的低成本监控是管控煤炭资源开采的基础。在管理体制上,必须健全制度,煤炭开采前要充分论证,强化煤炭开采许可制度,优先开采能够综合利用煤层气的煤炭资源,通过体制创新把煤炭开采部门与煤层气开采部门有机结合起来,把煤炭开采企业与火力发电企业合理配置,利用煤炭联合利用新技术,降低煤炭运输成本,强化煤炭的综合利用。在经济因素和生态因素综合衡量下,在专业部门提供可靠依据的基础上,经严格的科学论证,依法依规制定合理的煤炭生产规划,优先开采成本比较低的矿产资源,优先开采地质条件比较好的资源,优先开采远离人口密集区的资源。
其次,考虑到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实际状态,在城镇化发展等其它涉及利用自然资源和污染排放的领域也很有必要加以严格约束,在不同的领域设定相应的红线,缓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煤炭资源型地区多属经济后发地区,发展的追赶欲望强烈,易于忽视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空间的容纳能力;为了经济发展,也易于引入落后产业,存在以发展为先,带来生态环境负作用后再研究治理的倾向,这就会使资源型地区陷入治理——污染——治理的怪圈。在消费领域,同比心强烈,消费欲望存在过度化倾向,消费行为多以自我为出发点,而忽视自然环境条件是否支持,如机动车的无节制过快增长,机动车排放标准偏低,机动车排放增长使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总之,生产与消费行为必须与本地区的生态环境联系起来,必须充分考虑到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的特殊性,必须制定相应的具体法规,有效约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资源消耗总量、生产发展、生活消费等多方面设立更为严格的红线,在经济发展和工农业生产方面要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单位产值的资源消耗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消费方面,应当限制单向度消费过度倾向,调节消费行为,如住房空置率过高,追求大排量机动车、汽车轻载运行率居高不下、水资源浪费严重、再生水利用率低等问题。
由于资源型地区除煤炭及相关产业以外的可用生态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总体条件差,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必须从细微处着眼,不放过任何可以节能减排的措施,如适时限制城市高峰期车辆的通行量,人口稠密地区禁止鞭炮燃放,用绿色化标准规范和改造建筑物等措施。有些减排行为,不须投入过多的资金,只要把机制建立起来,就能取得成效,如通过创新机制,并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有偿搭顺风车的出行方式,减少车辆的轻载率,资源型地区不应放过减少排放的点点滴滴,积少成多,从而使生态环境尽快实现根本性好转。
从宏观角度看,传统能源的能耗总量与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成正比,因此,在一定范围内需要衡量单位面积生产与生活耗费的传统能源总量,并根据消耗能源的结构、排放水平和利用率,宏观评估排放总量区间,这对于掌握区域整体生态环境状态很有必要。定期发布这些环境信息,也有利于提高人们对所在生态环境的知晓度,有利于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有利于提高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的效果,有助于自觉纠正消费畸形、节制物欲、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
为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的严肃性,必须全面营造环境保护的法治化环境,为此,须构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环境督察三位一体,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环境行政决策、环境督察有机结合的闭环运行机制。《环境保护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以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采取督察巡视、挂牌督办、执法稽查等方式,监督其主体责任,对失责行为、盲目决策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执纪问责,坚决制止超越红线行为,确保红线的不可触碰性。在树立科学政绩观的前提下,根据资源型地区的具体情况,完善评价监督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落到实处,把群众评价和科学评价相结合,强化绿色政绩观,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硬约束性。
5.完善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态修复机制
生态修复补偿与节能减排是资源型地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两个驱动轮。生态补偿是资源型地区的弱项,历史形成的欠账多,今后必须强化生态补偿,如根据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通过综合各种社会和自然因素的全面科学论证,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划分出一定规模的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保育区、生态环境补偿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人聚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引导区等环境功能区划,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山区可按山脉走向设立某某山区生态保护区,并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通过生态修复功能区的建设,大力营造生态林,优先以生态方式治理污染,改善空气质量、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修复生态,保护自然物种,有效弥补人类活动对自然造成的破坏,有效治理污染,全方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在人口密集区和重点污染区还可以尝试用人工方式减少污染量,如人工降霾、管道式空气过滤、土壤修复等技术手段进行污染治理;同时要严格控制能耗和排放,把生态环境因素纳入生产成本范畴,使生态环境成本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珍爱环境的价值导向,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总量,缩小污染的强度和区域。
由于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脆弱,能源经济伴随的生态环境负作用明显,因此必须加大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态修复机制的力度,以对生态的正作用尽可能地抵消能源经济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效应,维持生态平衡。生态补偿不仅要重视生态环境基金、征收生态补偿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公益捐款等筹集资金环节,还要重视包括生态环保技术的研发、治理的具体规划制定、专业化高效率治理队伍的建设等一系列相关环节,只有环环相扣,才能把生态补偿落到实处。用法律和法规构建汇集生态补偿资金的长效机制,只要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付出生态环境补偿金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使生态环境有价理念深入人心。完善污染排放的科学评估,根据对生态环境有负面作用大小支付生态补偿金额的多少,使生态环境纳入生产成本成为共识和常态。在生态补偿经费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还要十分重视使补偿经费产生最大化的生态补偿作用,充分论证生态建设和环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实行先易后难的治理策略,大力培育针对资源型地区特点的生态环境保护研发机构和相关产业,并把环保产业培育成新的绿色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在充分满足人们对优良生态环境的需要求的同时获得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生态补偿系统化就是要从资金保障、治理污染研究、专业治理行业的培育、针对性治理等多方面入手,切实改善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把生态补偿的理念真正落实到行动上。通过技术手段和生态建设等主动行为达到吸收和抵消由于煤炭开采和利用带来的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主动修补生态环境上存在的缺陷,如燃煤废气的脱硫脱硝、降低细微粒(包括PM 2.5)的含量,通过地表植被的合理构建和科学的水资源保护措施来改善水环境,通过提高单位面积绿色植物的有效载量,来降低空气中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碳含量,通过增加地表的储水性,减少地下水的渗漏等。特别是作为煤炭资源型地区的山西省,境内山区占比大,一些区域人类生存环境差,多属于贫困村区,有利于创建自然生态修复区,区内人口实行搬迁,对区内生态进行专业治理,还可以开拓野生中药等林下经济,走生态致富的道路。结合扶贫规划和荒山绿化工程,统筹规划分布合理的城乡区域与生态保护修复区,通过专业化管理和科学治理,使煤炭资源型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形成优良的区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修复功能区的建立要打破管理上的条块分割,建立统一管理的生态修复区,结合城乡和工农业的合理布局,构建综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绿色长城。
6.进一步完善促进煤炭企业多元转型的引导机制
煤炭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的根本还在于煤炭经济的转型发展和绿色发展,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率、可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新经济的兴起和煤炭行业的转型发展是重中之重,首先要做好煤炭行业的转型升级,走绿色煤炭发展道路,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的特点,不能绕开煤,必须迎难而上,因地制宜地采取多元化策略。一方面要依托煤,做好、做足煤炭经济绿色发展的大文章,提升煤的利用技术与利用水平,立足煤的深加工和就地转化。另一方面要根据自身的基础,开拓多元化绿色产业和朝阳产业,特别是生态经济,如开发高品质的中药材产品、富有地域特色的高级天然保健类产品等,把握时代发展的潮流,加强煤炭资源的供给侧改革,依托地域优势和地理优势,营造新的休闲旅游观光和休闲养老等健康产业,做强、做大地方优质特产,本着创新理念发展新经济。一些采空的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修复的基础开展再利用,如矿井空间的开发利用、探险体验、科普教育等,特别是研究充分利用废弃矿井的技术,如利用废弃矿井地下空间进行空气过滤,改善空气质量等。
推进煤炭行业的成功转型需要进一步完善科学转型的体制机制,形成科学全面的论证规划体系,完善引入新型技术与产品的渠道,完善引进人才的平台,完善与发达地区协同发展的联合机制,提高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的成功率。
转型的经费保障机制和转型的人力资源支持机制是转型的关键环节。为此,一方面要引导企业积累转型发展的基金,从绿色发展方面提供一定的扶持资金以及低息贷款等支持措施,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减少转型发展的阻力和成本,确保转型发展的绿色性和可行性,严把新建和引进产业的准入关,加强对新型绿色产业的政策倾斜和扶持,特别要大力推进先进绿色产业的发展,通过绿色产业园区建设,实行资源共享,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低成本服务,促进技术引进和创新,依靠技术进步增加利润、降低万元GDP能耗,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延长煤炭产业链。提高产业的环境准入门槛,健全污染排放监测,强化环境保护的硬约束,完善一系列针对资源型地区的全方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依靠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为绿色发展护航。
7.构建资源型地区绿色城镇化发展机制,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的发展
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粗放式的城镇化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大,为了减少城镇化发展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压力,必须走绿色城镇化发展道路,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资源型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必须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容量,生态环境是人与自然构成的有机整体,面对煤炭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容量已经被煤炭经济占用了一部分,剩余容量必然相比其它地区明显小的实际情况,构建和完善煤炭资源型地区绿色城镇化发展机制,才能全方位推进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例如,大多煤炭源型地区位于冬季供暖地区,冬季供暖所产生的排放量巨大,北方内陆地区气候条件相对干旱,且冬季植被的降尘净化功能显著弱化,自然界的自我修复功能下降,生态环境容量在冬季更为狭小,因此冬季空气质量更为堪忧。特别是近年来供热负荷增长迅速,虽然多地实行集中供热、提高燃煤效率,减少了人口稠密区的燃煤直接排入,但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建成区面积和商品住宅面积的快速扩张,供热负荷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燃煤供热所产生的空气污染已十分严重,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雾霾的主要成因之一,必须加以有效控制。在此背景下,必须提高城镇化中建筑领域的发展质量,普遍开展老建筑的节能改造,提高新建筑的绿色化标准,不达标的坚决不能开工建设。健全冬季供热的智能化管理机制,减少热量损耗,实行智能供热,计量收费,减少供热浪费现象。
资源型地区必须把生态环境建设融入城镇化发展的全过程中,而不能脱离生态环境盲目开展城镇化建设,特别要充分考虑到资源型地区的生态环境约束条件,使绿色生态环境建设与城镇化同步发展。例如从城镇基础建设层面看,就要以绿色建筑为主基调,充分考虑到建筑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建筑密度,合理设置配套绿化面积,以绿色城市为发展方向,同时要根据资源型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控房地产需求,使房地产回归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加大力度抑制房地产的投资需求,抑制房地产的过度增长,引导房地产市场的绿色发展,纠正房地产需求过度倾向,减少房屋的空置率,减轻房地产对自然环境的产生的能耗压力和资源压力,缓解自然界的超负荷状态。一方面要通过政策调控,使实际需要住房者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住房,另一方面,要适度增加持有多套住房者所持多余房的持有成本,通过政策机制和市场机制,减少一户多房现象,降低城市基础住房的供应压力,以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绿色城市建设。
交通是城镇化建设的中心枢纽和经济的大动脉,城镇化发展必须交通先行,但近年来,机动车发展过热,人们的出行方式发生了突变,因此老城镇的原有道路已远远不能满足要求,造成堵车频发、平均行驶速度偏低、机动车停车困难、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路萎缩等一系列问题,大量机动车低速慢行排放量大增,给城市道路环境和空气质量造成了明显的破坏,同时,文明用车与绿色出行观念缺失,城市多层绿色交通网没有形成,机动车交通上出现的先污染后治理问题是绿色城镇化发展必须解决的重大难题。况且,资源型地区由于煤炭运输量大,运煤车加上其它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加重了污染程度,在一些运煤主干道和人口密集区道路拥堵,尘土飞扬,污染相当严重,因此煤炭资源型地区必须构建多层次的绿色交通网,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通过管理机制创新,在城市内打破单位和小区界限,实行大区划,最大限度地拆除围墙,充分利用城市巷道,形成自行车和人行专用道路,最大限度地实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行驶,最大限度地畅通机动车专用道,设立城市交通工具换乘枢纽站,设立机动车集中停车中心,减轻城市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方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的衔接,出行快捷、顺畅、节能、环保。全方位构筑多层次绿色交通网,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减轻机动车排放污染,降低城市生态环境压力,使城市交通科学化、绿色化。同时要把煤炭公路运输的问题解决好,首先要把煤炭品质分类标准化,建立统一的销售调配网,实现远程煤炭运输以铁路为主,在铁路沿线建立煤炭集散点,使煤炭的公路运输距离最短化,减少煤炭的公路运输总量。
综上所述,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方面存在明显的矛盾与冲突,必须通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的科学评价,严格监管,制定科学治理环境污染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研究,走专业化污染治理道路,鼓励第三治理,大力培育适合本地特色的绿色产业,并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发展为地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把各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和绿色发展的协同合力,开拓创新,走出煤炭经济绿色发展的新路。通过机制体制创新,构建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区,形成区域生态屏障,推进产业转型,促进绿色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煤炭资资源型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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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6.21
A
1674-1676(2017)06-0012-11
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系统2016年立项课题。
任理庆(1958- ),男,山西沁源人,长治市委党校长治行政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电子政务、社会管理学和招投标理论。
责任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