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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更有效的发挥作用
——基于山西省Y县的调研

2017-04-11张翠莉

三晋基层治理 2017年6期
关键词:贫困村精准党组织

曹 扬 张翠莉 白 芳

(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44)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12)

产业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更有效的发挥作用
——基于山西省Y县的调研

曹 扬 张翠莉 白 芳

(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44)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12)

当前,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通过产业扶持实现精准脱贫是贫困县的首选思路。在基层探索实践中,基层党组织和政府主要是依靠财政投入,促成项目合作;民间投资,成立农业合作社;挖掘资源,开发旅游产业。基层党组织产业精准扶贫同样也遇到了一系列新问题,主要是县级整体规划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各显神通”存在矛盾,选树典型与扶贫资源的均衡配置存在矛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存在矛盾。这就要求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科学规划,上下齐心,选准产业扶贫的方向和突破口;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合理均衡配置有限的扶贫资源;转变观念,培训技能,激发贫困农户的内生动力。

基层党组织;产业;精准扶贫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①当前,各级党委都把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作为重中之重,把实施产业精准扶贫作为“造血式”扶贫的第一抓手。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落实产业精准扶贫战略的“一线指挥部”,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大胆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也遇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层党组织主导产业精准扶贫的三种模式

从乡镇到农村,两级基层党组织都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基层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始终坚持“六个精准”要求,科学规划产业项目,多措并举筹资筹劳,确保了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选取了山西省Y县J村、D村、H村三种具有代表性的产业开发模式进行深入解剖。

第一种,财政投入,促成项目合作。J村的产业扶贫模式主要依靠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三位一体”的精准帮扶队伍,作为市委副书记的扶贫联系点,该村争取到了非常有限的光伏产业,市、县两级投入85万元建设了100KW光伏发电站,每年可给村集体每年带来10万元的收入。与其它贫困村相比,该村的联系单位是市物价局和发改委(2015年物价局并入发改委),有着较为丰富的行政资源和项目资源。第一书记驻村六年不换人,全程跟踪监督扶贫项目的落实,先后为村里修路、通水,引进了大棚种植蔬菜项目。同时,作为扶贫工作的典型,“马太效应”进一步放大,由县政府牵线搭桥,山西桦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J村集体赠送了300只母羊;从省农科院引进市场畅销的玉露香梨,发展起了500亩经济林种植;与宝迪公司合作,改扩建存栏量达5000头的大型养猪场,组织贫困村民参加合作社养猪;在县旅游局的帮助下,开发了“厚重自然、吉祥岗湾”为主题的整村改造旅游项目。

第二种,民间投资,成立农业合作社。D村的产业扶贫模式主要依靠“能人”出资,通过成立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开发蔬菜种植项目,带动村民或出租土地获取租金收入,或参与其中获取工资收入。该村党支部书记是一个在外打拼多年的“能人”,回乡创业成立了涌泉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采取“合作社+贫困户”的方式,吸纳23户贫困户加入合作社,通过流转40多户土地,合作社租地规模已经达到150亩。据测算,按照每亩地租金800元,农户出租土地获取的租金比过去自己耕作土地种植玉米多出一倍。与此同时,出租土地的农民劳动力得到进一步解放,他们有的参加合作社的耕作种植,日工资按70元一天结算;有的去市里、县里打工,获得了更多的工资性收入。与此同时,合作社还调动其他党员积极性,共同拓宽营销市场,由合作社种植的蔬菜被包装运输到城市销售,广受城市居民的欢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800元认购,可实现6个月(从5月到10月)天天新鲜蔬菜送上门服务。合作社实现了亩产13000元的收入,参社农民平均月工资达到2000元左右,帮助近30户贫困家庭实现了脱贫。

第三种,挖掘资源,打造红色旅游产业。H村的产业扶贫模式主要依靠资源优势,以解放战争时期的支前纪念馆为依托,开发红色旅游产业,带动村民参与其中,既可以就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又可以实现特色农产品及时销售。1948年9月,独臂将军彭绍辉司令员率领西北野战军第七纵队进驻该村。一时间,该村成为解放太原最前沿的“大后方”,在解放太原战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命名为“支前模范村”。Y县县委党校深入挖掘历史资料,依托支前纪念馆,研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现场教学主题党课。组织老党员现场教学解说,动员村民重做“支前饭”,围绕现场教学各个环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从2015年5月开始,一年多的时间里,现场教学100多次,受众万余人。人气的活跃,带来了商机,村民的特色农产品小米、苹果、梨、杏、桃沿街叫卖,供不应求,连邻村的百姓都纷纷赶来售卖。以卖杏为例,按照每斤2元计算,户均卖杏2000斤,仅此一项就可增收4000元。而以往这些农产品只有卖给中间商,价格还时常被压低。

三种模式各不相同,但基本上反映了当前实施产业精准扶贫的不同类型,或政府主导争取项目合作,或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成立合作社,或激活本地资源、活跃人气、售卖特色农产品,这些来自基层的探索都是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积极发挥作用的生动体现。

二、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遇到的问题

产业精准扶贫之所以成为贫困县脱贫的首选思路,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可以促进整个县域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可以长久地解决贫困户的就业,使他们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

1.县级整体规划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各显神通”存在矛盾。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来,各县级党委和政府都从县域范围内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整体规划,特别是在产业布局和开发上都对各个乡镇提出了明确的定位和要求。但是基层党组织实际操作起来,,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缺乏规划的整体性和统筹性,无法形成规模和合力。

一方面,县级部门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没有足够的能力均衡投入,实现既定的产业定位。驻村工作队的各个单位能力不同,手中掌握的行政资源也是千差万别,扶贫项目的选择只能是有什么能力,就做什么项目,根本无法完全遵照县级部门的整体规划。有些县的产业规划虽然得到了坚决实施,但却“朝令夕改”,令政府的威信大打折扣。比如媒体报道的临汾蒲县强令农户“限期卖羊”事件,两年前下发的“红头文件”以致富为名,鼓励农民养羊,不到两年,又以环保为名,要求农民“卖羊”。尽管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出发点都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但是两个政策之间的落差,还是显得在折腾老百姓。这种做法既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牺牲了政府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实践工作中发现,“各显神通”的村庄市场适应性和灵活性越强,产品的差异性和竞争力越强;“坚决贯彻”县级统一规划和要求的,产品往往供过于求,价格卖不上去,农民利益受损。比如,T市周边的几个县(市)都把蔬菜种植定位为主要产业方向之一,有些乡镇甚至规定了具体种植的蔬菜品种,最终的结果是供过于求,导致当年夏季部分蔬菜价格过低(如几个大型超市里西葫芦每斤只有0.19元),农民亏本甩卖,血本无归。造成这种悖论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以行政权力配置资源管得太多,县级产业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应该是方向,乡镇贯彻落实的应该是配套举措,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应该交给农民自己。产业精准扶贫要想真正见实效、可持续,说到底就是引导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则,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选树典型与扶贫资源的均衡配置存在矛盾。发挥典型模式的示范效应,是我国推进渐进式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基层党组织同样也应该大力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为其它贫困村作出探索和借鉴。

但是,扶贫资源是有限的,为了选树典型而将优势资源全部集中起来打造一个所谓的典型示范,恰恰忽略了典型经验的可复制性。上述J村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项目合作促进产业扶贫开发,思路是正确的,但经验的复制性是有难度的。全省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推进会在该村召开后,来这里学习观摩的县区络绎不绝,大家在赞叹这里取得了巨大变化的同时,也产生了这样一系列疑问,如此多的项目纷纷“关照”一个村庄,这样的经验可复制吗?

在肯定该村干部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也必须严肃指出,有限的扶贫资源既要精准到位,更要注重配置平衡,“马太效应”的扩大如不及时制止,必将导致产业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新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贫困村的产业扶贫模式选择必须因地制宜,任何外力介入式的项目合作都必须以调动本村居民生产积极性为前提,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角点。

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存在矛盾。据了解,Y县所有村庄集体经济收入为零,弱化的村集体经济导致了基层党组织出现了有想法但“无米下炊”的现象。调研中,有的贫困村到了冬天连取暖问题都解决不了,更别说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了。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下降,底气不足,其作用的发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贫困村基层党组织要想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上做文章,这是调研中县、乡、村三级干部的共识。但是,在如何发展集体经济上大家有明显的分歧。一些人认为,应该直接把县里的扶贫资金落实到每个贫困村,让村“两委”有足够的自主权决定这笔钱怎么花;一些人认为,应该把扶贫工作队的扶助项目直接落实到村集体经济上,比如在每个项目中都应该占有一定的股份,每年可以获得相应的股份分红;还有一些人主张,还是要调动“能人”的民间资本,让他们担任村干部,带领全村百姓发展集体经济,共同致富。这三种主张,本质上讲都有一个前提假设,那就是掌握集体经济收益的这个干部一定是一个道德上公而忘私、决策上永无失误、能力上超凡出众的“高大全”的干部。这个前提要求,在现实中未免有些太苛刻了。

我们认为,D村调动“能人”的民间资本回乡创业,组织贫困户共同成立专业合作社的作法值得借鉴和复制。虽然这样的专业合作社从性质上讲不是集体经济,但它毕竟形成了大户和贫困户共同构建的利益共同体;虽然这样的合作地位上不是平等的,但它却是遵照产权明晰的基本原则,组建的权责对等的“现代企业”,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和要求;虽然这样的合作中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并没有直接具体参与其中,既无分红,又无控股,但它却极大的激发了利益相关人共同“创业”的积极性,受益的是贫困户。

说到底,农村基层党组织应该是扶助贫困农民脱贫的“引路人”和“牵线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企不分”的乡镇企业模式不能再被复制到今天的农村集体经济中。

三、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的定位与作用

产业精准扶贫的关键是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在适应和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的前提下,激发贫困村庄的内生动力,基层党组织应当成为鼓励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带头人”,项目合作中农民利益的“代言人”,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人”。

1.科学规划,上下齐心,选准产业扶贫的方向和突破口。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在谋划贫困村产业扶贫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尊重扶贫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又要想办法通过规划引领,把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可能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发展要素集聚起来。

向上,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积极性,借助他们的行政资源跑项目,要资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②这里所谓的“超常规的力度”,就是要求基层政府想尽一切办法,争取一切资源,或通过招商引进资金投入,或通过项目合作促进生产。同时,还需要省、市各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各种资源,为基层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多开绿灯。针对当前出现的“政出多门”,甚至是“上下矛盾”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开展一次涉农政策的梳理,尤其是在涉及农民生产生活领域的“具体指示”应该尽早废止,尊重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经营自由权利。

向下,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他们带头组织生产,以榜样示范的效应吸引贫困农民积极参与产业扶贫。比如,J村试种美国大樱桃,面对新产品、新项目,贫困农民有畏难心理,等待观望者居多。该村第一书记带头认领大棚,以实实在在的优质品种在市场上卖出了高价,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和响应。要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利用其所在单位的优势资源,鼓励队员们主动与贫困农户结成帮扶对子,上门化解生活生产难题,传授科学技术,提供致富信息,实施精准服务,推动精准脱贫。

2.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合理均衡配置有限的扶贫资源。精准扶贫,关键在“精准”二字,这就要求突出重点,从过去撒胡椒面式的“漫灌”向“滴灌”转变,以建档立卡为契机精准识别扶贫的对象。与此同时,还要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把有限的项目和资金“特别关照”一个贫困村“集中滴灌”。必须看到,一个村庄的产业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多个产业项目集中到一个村庄既无法形成产业关联的“循环效应”,又不利于壮大某一产业形成“规模效应”。为了选树典型而“集中滴灌”,这样的典型既无示范性,又无经验可复制,是典型的“政绩工程”。建议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有限的资源合理均衡配置到每一个贫困村,按照“一村一品”的产业规划要求,鼓励和支持贫困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的特色产业。省、市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查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资源过分集中在某个贫困村现象的出现。

产业扶贫还需要大量征占农村土地,产业落地涉及到的征地补偿资金、项目合作中的来往款项、驻村工作队带来的财物,这些物资的使用和发放都是全村百姓关注的焦点,这笔钱既是整村脱贫致富的希望,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们的诱惑。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要坚持在阳光下行政权力,充分发挥党员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自觉公示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在对贫困村民的精准认定上,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既要防止漏报,更要防止虚报。调研中,有些基层干部把此次精准扶贫的认定看作是一种权力,对本应是贫困的农民不予认定借机打击报复,对不是贫困的家庭却谎报情况骗取补偿,已经激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和上访,应该引起高度关注。与此同时,县、乡两级纪检部门要把扶贫资金的使用纳入执纪问责的视野,确保把扶贫资金用到实处。

3.转变观念,培训技能,激发贫困农户的内生动力。一方面,“扶贫先扶志”,基层党组织推动产业精准扶贫,首先要在思想上引领,教育和引导贫困户克服多年形成的“等、靠、要”依赖心理,通过典型示范让他们看到产业脱贫是致富的希望,从而进一步强化自主脱贫意识,激发脱贫致富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实现从“要我富”到“我要富”的彻底转变。

另一方面,“扶贫必扶智”,要转变培训重点,从过去单纯为转移劳动力培训,转变为服务当地主导产业开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转变培训方式,挖掘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脑视频、现场指导、结对帮带等形式,使农民看得懂、学得会、能操作;创办技术服务示范基地,引导和鼓励“能人”和贫困户对接,以点带面,扩大产业扶贫的参与面和受益面。

在调研中,很多贫困户对产业精准扶贫模式中“公司+农户”,或者由大户牵头贫困户共同组成生产合作社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土地的流转和集中会使农业生产资料被合作社中的大户所垄断,一般农户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更是难以形成对等的交易地位。这些担忧,既说明了贫困农户对现代产权制度缺乏了解,思想上还不够解放;也说明确实存在着有些基层党组织为了“亲商”和公司走得更近,个别干部甚至沦为了企业和大户的“保护伞”,刻意压低农产品价格和土地出租价格。这就需要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宗旨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抓出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运用底线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红线”。

注释:

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9日,第三版。

②脱贫攻坚战冲锋号已经吹响全党全国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人民日报,2015年11月29日,第一版。

D262.3

A

1674-1676(2017)06-0105-04

山西省党建研究会2016年度重点课题“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研究”。

曹 扬(1983- ),男,山西太原人,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现代科技教研室主任,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执政党建设。

张翠莉(1976- ),女,山西潞城人,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哲学。

白 芳(1981- ),女,山西柳林人,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经管教研室副主任,研究方向为法学。

责任编辑:张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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