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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全”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7-04-11浦东新区总工会维权保障部

上海工运 2017年12期
关键词:浦东新区法律援助总工会

浦东新区总工会维权保障部

2015年7月份,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提出了通过改革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按照会议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对群团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两年来,浦东新区总工会积极探索、实践法律援助“零门槛”,高举维权旗帜。结合浦东情况,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全覆盖、过程全参与、内容全方位、力量全动员”的“四全”机制。

2016年1—10月份,浦东新区总工会共化解劳资纠纷827起,涉及企业577家、职工4768人、金额21633余万元。其中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61起,涉及职工3498人,涉及金额19337万余元。接待法律咨询3571件、9484人次;其中10人以上83件、涉及4721人次。成功处理“上海美味七七有限公司欠薪案”(涉及职工400余人)、“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停产案”(涉及职工400余人)等案,得到了市、区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肯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援助对象的全覆盖

1.服务网络无盲点

浦东新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网格组织以“援助中心为核心、分中心为重点、信息站为端口”开展工作,形成了“1+8+N”的组织服务网络,即一个职工法律援助中心,8个分中心和多个信息站。通过这一服务网络,浦东新区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得以实现全区覆盖。

2.服务获取无障碍

浦东新区总工会从服务无偿、身份无限、时空无碍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以确保职工需求能够得到有效表达、需求得到合理解决。2016年,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已为1000余名职工提供了参与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

3.服务对接无间隙

浦东新区总工会利用“小三级”的自有组织优势,发挥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的枢纽功能,协调区域工作资源,明确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志愿者第一时间参与法律援助、情绪疏导工作,解决基层企业工会主席、工会干部不敢维权、不能维权的后顾之忧。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进现场活动,主动为职工送去法律服务。

4.服务交流无迟滞

新区总工会提出转变老旧观念,跟上时代节奏,以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服务于民,注重网上和网下、线上和线下的工作联动。全力打造并推出了专业网络工作平台“工会通”移动客户端,并推出了保障“工会通”顺利运行的网络服务,实现了“线上有需求,线下有落实”的工作目标。

(二)援助过程的全参与

1.规范指导为先

编纂、印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及司法解释》、《工会工作 100问》、《非公企业工会法律工作实务手册》等工作手册,增强了对基层工会实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每年两次组织街镇开发区工会法律干部进行理论更新、化解技巧为主的集中培训;借助援助中心接待站组织工会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以提高现场处置能力等为主的实战培训;完善维权联络员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责任制度。

2.工会监督紧跟

建立“两书”必发制度,凡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已建工会但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制度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和处理意见书,敦促企业建立相关制度,以切实履行工会监督职责。

3.全程参与不懈

借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资源,浦东新区总工会能够全程参与排摸预警、处突援助、执法监督等劳资权益维护的各个环节,逐步实现工会法律援助无死角、零漏洞。

(三)法律援助内容的全覆盖

1.全面保护职工权益

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全方位展开,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利与利益,包括: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集体谈判的权利、劳动经济权利、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权利、参加经济建设的权利、民主政治权利等。

2.专业解决劳动冲突

一方面,法律援助的专业化服务是职工需求的结果;另一方面,在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置中,特别是所涉企业为非公企业,除要求采取“上代下”的工作方式外,还必须由律师介入,以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会综合处置能力。

(四)援助力量的全动员

1.利用政府联动力量

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为了能够实现同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劳动司法部门的有效对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与信息站的设立往往采取就近原则。这样的安排能够实现工会同政府部门资源的共享,从而方便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2.发动社会合作力量

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满足职工实际的法律援助,需要发动社会合作力量。多年来,浦东新区总工会通过资源整合、服务购买等方式,建立起一支人数众多的社会化维权工作队伍,包括了社会律师队伍、工会志愿者队伍(含劳动关系指导员12人)。他们同工会干部队伍、工会工作者队伍、工会联动工作(如工会监督和劳动监察)队伍一起承担落实新区法律援助标准化的管理要求。

3.挖掘工会自身力量

劳动法律援助服务于劳动纠纷调解的应用理论,是从观察实践中学会的,而不是经过专门研究开发出来的。通过实践,法律援助工作者能够加速创新与积累的过程,从而实现培训内容的内生化和生动化。新区工会的各个法律援助中心、信息站都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实习基地,区总工会要求所有缺乏经验的法律援助工作者都要在接受系统面授培训后,分赴基地参加实践锻炼。

二、深化法律援助的对策

目前,职工法律援助还存在服务链不完整、专业性不匹配、主动需求不足等主要问题。为此,下一步应该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一)健全法律援助的服务链条

1.整合法律援助获取形式

职工寻求法律援助的主要途径有四种: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信息站,拨打服务热线,使用移动端口和网上在线。对这些不同途径出现的法律援助需求进行归纳、整理,不但要把各个平台的信息整合起来处理,还要把它们分门别类,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应对措施。

2.实现与职工“零距离”对接

浦东新区总工会在自己的“APP”发布了法律援助电子地图,职工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可以随时查询自己所在区域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和信息站的分布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到哪里获取服务。

3.建立争议案件的跟进机制

劳动纠纷、劳动冲突案件的跟进工作总体来说可以包括三大部分内容。第一,要对案件跟踪调查、现场参与。第二,要对案件进行经常性的回访,通过入户调查、电话专线等了解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切后续工作。第三,职工法律援助同工会的建设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其扩大基层工会覆盖范围的应有价值。

(二)匹配法律援助的经验需求

1.把好人才关口、提高能力

工会法律援助岗位新调进或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并通过岗位提升、进修学习、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他们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选好、用好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他们在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为工会法律援助提出建议,完善制度。

2.落实专人负责、定向评估

落实专人专案的负责制度,以促进案件处理、跟踪、回访工作落到实处,从事相关工作的办案人员得到应有的评估和回报。无论是前期案件的处理工作,中后期案件的跟踪与回访,都必须按照人头一事一议。不但对他们的工作作出适当的评价,同时还要给相关人员配给合理的补贴,这样才能促进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实现区域内资源整合利用

不断健全和完善职工法律援助体系,成立“工平劳动关系服务中心”这一专业化的组织,以NGO的形式运作。新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不能就地化解的,先转由“工平劳动关系服务中心”调解,调解不成再继续转入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工平劳动关系服务中心”由各街镇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经验丰富的工作者、其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以及擅长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员组成。他们被统一纳入到中心人事系统,由中心负责统一调配,实现区域内外的人力资源共享。

(三)提高法律援助的主动介入

1.延伸法律援助到企业

在规模企业大力推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应当同步推进职工法律援助信息站建设,及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力争涉企劳资关系矛盾不出厂门。各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各街镇总工会要积极与辖区内人社局、司法所等调解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派遣工会干部担任调解员或作为职工代理人参加调解,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社会化大调解体系。

2.建设“一小时”服务圈

在延伸法律援助到企业的同时,还应当进一步扩大援助服务网络,实现职工到法律援助中心、信息站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的目标。在大的范围内,浦东新区总工会计划每年培育1-2家符合条件的二级工会成立法援分中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通过健全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网络,提升援助能力,可以促使符合条件的职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就近、快捷、有效获得法律援助。

3.建设一站式法律援助

要充分整合工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的各项职能,将信访、监督、调解、援助等各种维权资源和手段有机衔接起来,为有援助需要的职工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主动与人社、司法等部门和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援助服务联动制度,形成合力推进工会法律援助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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