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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社会工作实践的文化与政治之维①
——民族社会工作的一个分析框架

2017-04-11连雪君苏米雅

社会工作 2017年4期
关键词:政治化社会工作者族群

连雪君 苏米雅

民族社会工作实践的文化与政治之维①
——民族社会工作的一个分析框架

连雪君 苏米雅

民族社会工作是以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帮助少数民族群体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发展的社会服务制度。民族社会工作有两个主要特点,去政治化与本族化。民族社会工作的“去政治化”是指从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视角下,旨在缓解可能威胁或已经构成威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族群发展的社会问题,核心是消除社会问题中隐藏的那些不稳定的政治敏感因素,将其降维到一般的日常生活问题的逻辑之中。另一方面,民族社会工作的“本族化”是对社会工作在本土化基础上的对象化,是以本族群社会的生产与生活、历史与文化为基础,建构一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群体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知识与方法。民族社会工作的去政治化与本族化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张力,后者有向政治化转移的社会风险,政治化也可以被合理地转移到本族化的范畴之中。民族社会工作的目的是将社会问题的政治化社会风险降低,加快本族化的发展,最终使推动民族社会工作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民族社会工作 去政治化 本族化

连雪君,内蒙古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讲师,博士,硕士生导师(呼和浩特 010080);苏米雅,内蒙古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呼和浩特 010080)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简述

社会工作作为一项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服务制度与行动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需求多元化的增长,正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建立自己的“帝国体系”,中国本土民族社会工作也相应地正在确立之中。相比其他较为成熟的社会工作分支领域,民族社会工作由于缺乏实务经验而无法真正提炼出本土化的理论体系与工作方法,仍处于“幼年”发育时期。不过就目前研究的整体来看,按照社会工作学科的内在要求,学界从社会工作的内涵与少数民族群体的生活理念、生产方式、地域社会特征等传统文化因素出发,建构出了较为清晰的民族社会工作的内涵、实务原则、介入方式,甚至提出了一些有益的理论视角。

整体而言,学界对于中国本土民族社会工作的定义与性质并没有太大争议。综合现有研究,民族社会工作可被理解为在国家民族政策的总体框架下,以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为指导,将案主所拥有的民族身份和族群文化及其发展现状与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务方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采用适切性的问题解决机制或助人模式,调动所介入民族的传统知识和民族地区的本土资源,帮助其解决社会问题和协调民族关系、实现自我发展的一种学科和民族事务的工作制度①关于民族社会工作的概念与性质的分析,比较典型的参见:任国英、焦开山,2012;王旭辉,柴玲,包智明,2012;江波,赵利生,2014。。

对于民族社会工作存在的合法性,有学者认为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相对落后,存在利益分配失衡和在跨越式发展中存在的“文化堕距”等社会问题,急需以“文化敏感”为原则、注重从微观层面助人活动的民族社会工作来落实民族政策,解决民族地区的各类民生问题(王旭辉,2013)。具体来看,民族社会工作视野下涉及到的民族社会问题基本上是在经济与文化发展背景下的个人与群体问题,因而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与文化持守(王思斌,2012)。

基于上述认识,一些研究从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的视角围绕经济发展与文化持守的深层制度逻辑联系,试图建构出一种民族社会工作的理论框架,该理论框架分三个关联的层次:在微观层面建构一个包容文化人、经济人和认知人的文化连续体机制,在中观层面确立不同族群文化临界处进行沟通的交叠共识机制,在宏观层面建构经济制度与文化持守制度的结构耦合机制(郑文换,2014)。还有学者以布迪厄的场域概念为基础,提出了民族社会工作的社区场域概念作为本土化研究思路(闫丽娟、王丽霞,2014)。在具体的实务指导原则和实践策略方面,有学者提出了两个有益的视角,一是以跨越地理边界、跨越族际社会文化边界等的“边界跨越”理论为视角,采用资源和服务整合的实务策略;二是以尊重文化差异价值取向的“文化敏感”理论为视角,调动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知识和本地资源以及本民族群体的参与积极性,提供适切的多元化社会服务(王旭辉、柴玲、包智明,2012)。

综上所述,这些研究提出了民族社会工作应持有的基本价值观、内涵等规范层面的“理论”预设,也指出了在少数民族群体本身的文化特征基础上提供一种“区别服务”的介入原则与方法。具体而言,在诸多的民族社会工作文献中主要提出了以“文化敏感”或“民族敏感”作为指导民族社会工作的根本原则。事实上,社会工作的不同分支领域,如农村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都强调案主的成长与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在实务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求社会工作者应尊重案主的价值观和文化持守。正如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强调的:“社会工作者应该具有有关案主文化的知识基础,能够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展现这种能力,对于案主的文化以及人群和文化群体中的差异持有敏感性。(转引自任国英、焦开山,2012)”那么,笔者所强调民族社会工作的本真(authenticity)是什么呢?

如果单纯从文化的范畴确立民族社会工作的特殊性和边界,只是指出了其中的一个面向。民族社会工作所指向的工作对象问题,即关于少数民族群体②民族与族群的概念之间存在诸多的歧义和不同的理解,一般而言,民族具有更多的政治性内涵,族群则是与历史、文化和社会因素密切相关。本文在强调这一群体时,笔者用日常的用语——“少数民族群体”,包含了它的政治属性、文化和社会属性,以减少不必要的误解。民族与族群概念的区别与联系,详见:金炳镐、毕跃光、韩艳伟,2012。的日常生活问题与社会问题并没有被言说清楚。民族社会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还在于少数民族群体本身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挑战,这些挑战包括贫困、医疗、婚姻、上学、社区发展等日常生活问题;还包括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语言学习与族群之间的社会沟通、社会政策与民族意识、资源开发与利益分配、环境恶化与生态保护、生态移民与社会流动等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其中,部分问题是各个民族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共同面临的问题,不同之处在于部分问题的政治关联性。换言之,民族社会工作不仅要理解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特征,还要理解特定政治环境下的民族社会问题的政治性。简言之,民族社会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中包括两个维度:族群文化与族群政治,前者是民族社会工作与其他群体社会工作都具有的文化敏感性原则,后者是民族社会工作迥异于其他社会工作分支领域的一个鲜明特质①特别是那些具有独特的族群语言、宗教信仰等少数民族群体。,民族社会工作在实践中有时很难绕开这一问题,在实践中二者往往互相影响。因而,只有将二者放在同一个维度之中,方能真正理解民族社会工作的内涵。

后文的结构如下,首先梳理和分析民族社会工作视野下的民族地区的主要发展问题演变及其性质;接着,从日常生活问题与社会问题的政治分野出发,提出民族社会工作的两个层面:去政治化与本族化,并探讨二者的关系和实务策略;最后,做了进一步的讨论。

二、民族社会工作案主面临的基本问题演变:从边疆性到现代化

20世纪40年代,社会学家李安宅先生通过对历史上治理边疆的各种政策与措施批判性地分析后指出,边疆社会工作的核心是消除少数民族地区的边疆问题,即“边疆性”。在他看来,“边疆”是一种在地形与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的相对内陆而言的文化概念,这种边疆文化含有妨碍边疆开发与进步的内容——“边疆性”。边疆性指的是自唐朝以来对于边疆的偏见问题,比如将边疆看成敌国或藩属,不把边民视作国民,这实则是对部族、种色、宗教、语言等方面的偏见。一般的边疆工作是通过法律或政治手段展开的,但边疆问题还是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李安宅先生认为消除“边疆性”应交给边疆社会工作。边疆社会工作是一种注重文化沟通、推动生产与精神建设的“软功夫”,旨在消除边疆性,以提供服务为目的、训练边疆优秀人员为手段,促进边疆地区的发展(李安宅,2012)。

换言之,李安宅先生对于边疆问题提出了一种新的认识论,边疆问题的根源在于对边疆的不同认知,边疆社会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去污名化”的努力,实现边疆与内陆的一体化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学者认为在当前民族政策与政府的努力下,“边疆性”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根源(彭秀良、高亮,2013)。那么,当前民族地区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呢?

在国家民族政治制度与民族政策体系的指导下,经过长期的努力,在国家层面上的民族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②近些年对于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还有些新的看法,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具体参见,马戎,2004;金炳镐、孙军、肖睿,2012;胡鞍钢、胡联合,2011;郝时远,2012。。本文所谈的民族问题只限于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文化和生态的保护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政治性问题。这些问题实质上是少数民族群体的现代化问题。吉登斯梳理出了三大经典社会学家对现代社会变革的动力机制,包括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涂尔干的工业主义、韦伯的合理化的官僚制技术组织,最终形成的是一种有别于前现代社会的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能够将在场与缺场的时空秩序凿通,并渗透到社会的政治体系和“民族”文化体系之中(安东尼•吉登斯,2000:9-11)。有学者认为民族地区现代化主要内容有工业化、民主化、城市化、科技化、理性化和专业化,而现在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主要特征是迟发型、外生性、模仿性、不平衡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赵利生,2003)。归纳之,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大体上可以视为是在市场主义与工业主义的支配下,实现理性化与科学化的现代性制度体系,以及适应这种制度体系的多元化文化适存③有学者提出了一种有益的民族地区现代化与传统文化互相依存发展的可能性观点。参见:周泓,2003。。但是在民族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包括两个维度:一是少数民族群体的日常生活问题,即现代经济与社会活动的组织方式与传统社会的组织原则产生的冲突;二是影响少数民族的社会问题,关涉到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问题,以及产生的重要政治影响。

综合上述,民族社会工作案主的民族问题,已经从边疆性的问题转化成为了一种现代化问题。一方面,民族社会工作的任务是消除那些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政治化潜能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要求在持守文化的多元化下,依靠经济现代化的方式降低内陆地区与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差距,重在解决日常生活问题,实现少数民族群体的多样化的自我发展。

三、民族社会工作的一个分析框架

上述探讨了民族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基本的问题及其性质,区分了两种问题:日常生活问题与社会问题。正如上文所言,少数民族群体的日常生活问题所指的是如贫困、看病、上学、就业、社区支持网络衰退等对少数民族群体的民生产生影响的基本问题。少数民族群体的社会问题是指在语言学习与族群之间的社会沟通、社会政策与利益的分配、生态移民与社会流动、生态环境恶化、资源开发与利益分配等所产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其对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发展产生严重的威胁,甚至可能威胁到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日常生活问题与社会问题往往很难区分开来,比如贫困有时也会被称为社会问题,在此,笔者是基于问题的政治化敏感度不同而划分的。不同的问题可能产生的政治敏感度是不同的,说到底政治敏感度与利益的族群分配、文化差异与尊重密切相关。民族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呈现出的不同问题,要求民族社会工作的方式也就不同。

(一)民族社会工作面临的社会问题的政治化风险与“去政治化”实践策略

在民族地区现代化的过程中,既会造成一部分群体日常生活陷入困境,也会形成一些由于利益分配不均衡而产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由此造成一种政治化的社会潜能,威胁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云南大学课题组,2008)。不同少数民族群体因地理环境、文化与历史因素对于现代化问题的政治敏感度也是不同的。实质上,少数民族群体的现代化问题是市场主义与工业主义主导下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经济利益分配不均衡和对生态、文化和社会生活方式破坏,以及传统的族群文化与市场化和工业化之间的碰撞而引发的少数民族群体自我保护的社会抗争,这种社会抗争不仅是一种社会学意义上对社会秩序破坏问题,而且也可能对民族国家的认同造成困扰。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来讲,当前在国家民族政策的框架下,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问题,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内涵了一种政治化的社会风险。民族地区社会问题的政治化社会风险可能的原因有二:一方面是由于在利益分配与传统习俗、行为方式等族群的文化纠结在了一起,容易产生政治性的议题;另一方面,由于过度化的认识,将社会问题人为地界定为政治性的问题(王思斌,2012)。那么,社会工作与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的政治性有何关系呢?

古学斌认为社会工作作为一门行动取向的实践科学,与行动研究的价值观、知识、操作方法非常贴近(古学斌,2013)。艾登和奇瑟姆认为行动研究本身摒弃了社会科学的价值中立的想象,每项行动研究都含有强烈的价值介入倾向,旨在推动社会改变,所以行动研究本身就是一个政治化的过程(Elden&Chisholm,1993)。如何理解社会工作与政治的关系呢?一方面,在专业注册制度下,社会工作希冀通过成立专业共同体和政府的立法,对内规范社会工作人员的伦理守则,对外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认同,实现自我监管。然而,事实上专业注册制度也为政府加紧对社会工作的职业控制提供了机会,社会工作者以为自己实现了自我监管,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了被监管的对象(殷秒仲,2011)。另一方面,从早期的实践来看,社会工作是以“人为中心”的捍卫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助人活动,实质也包含了社会变革的政治诉求。随着西方国家进入福利领域后,社会工作逐步被纳入了政府的福利政策事业当中,社会工作所倡导的社会变革功能逐步式微,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工作成为政府用来控制社会依靠者(无产阶级等穷人)的工具(Popple,1985)。在中国强国家与弱社会的权力格局下,社会工作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民政部门、街道/社区权力的监控和干预,如有学者以一个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践过程,深刻地揭示出了复杂的街区权力关系是如何限制专业社会工作发挥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作用的(朱建刚,陈安娜,2013)。

简言之,从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社会工作从来没有摆脱过政治权力监控与干预,一直游走在政治权力与社会服务之间,杂糅着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特征。进一步来看,没有人愿意看到社会的不稳定,因而社会工作在消解社会矛盾与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它内涵的政治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的政治性的介入方式是在实践中的“去政治化”路径,帮助政府消除那些威胁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社会因素。沿着上述逻辑,在此笔者提出民族社会工作的“去政治化”实践策略概念,是指从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视角下,旨在缓解那些可能威胁或已经构成威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族群发展的社会问题,核心是去除社会问题中隐藏的那些不稳定的政治敏感因素,将其降维到一般的日常生活问题的逻辑之中①在此,显然“去政治化”受到马戎(2004)的影响,但本文的“去政治化”概念不同于马戎教授所指的内涵。。

民族社会工作者的实务方法是“去政治化”的网络化治理途径,民族社会工作者扮演的是调查者和沟通者。在此,“去政治化”的策略是在国家民族制度与民族政策大的方针下,以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为基础,建立一种沟通与互动的网络治理机制,将利益的相关方统合其中,就公共议题为陈述各自的利益与立场提供一个对话的平台,目标是在沟通中保持认知耦合和达成共识,保持公共议题的理性,而实现族群情绪的及时排泄与“政治脱敏”。因而,民族社会工作的“去政治化”任务也是不同于一般的民族工作的区别所在,它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工作方法,而是在衔接上层社会政策基础上重视自下而上的对话与网络化的治理。

进一步来看,传统的民族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协调与解决民族事务的活动,而民族社会工作者应以人类学的工作方法②人类学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参见李林,2012;Morton I.Teicher,1951;古学斌,张和清,杨锡聪,2007。,扎根于民族地区,与少数民族群体生活在一起,学习他们的语言、社会习俗、生活习惯以及历史,进一步了解民族地区在发展中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的社会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关利益方的认知与态度,以第三方的客观立场与底层视角(万江红、黄晓霞,2014),形成源头敏感、事中协商、事后评估的工作方法体系。比如常见的是外部企业进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资源开发所产生的社会问题,民族社会工作者就需要了解当地少数民族群体是如何看待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利益分配、就业、地方政府发展政策等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的一些经济行为与当地的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民族社会工作者要保持事前敏感的基本素质,采取事中积极沟通与事后评估的实务方法,目的是将社会问题的政治潜能消除,将社会问题置于可商讨的一般性问题逻辑之中。

(二)民族社会工作本族化的内在动力与实践策略

一些研究认为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社会制度的异质性和文化的差异性(王思斌,2001),也有学者认为民族社会工作的主要特征是社会性与民族性(程中兴,2011)。实质上,民族社会工作内涵了本土化的两个维度:一是本土化的制度维度,指民族社会工作是嵌入在国家的民族政策之中的,认同并掌握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民族社会工作能够展开助人活动的基本前提,也是社会工作行动者传递资源的重要来源与依据;在这个层面上,民族社会工作也是一种民族事务的工作制度。二是本土化的文化维度,即民族社会工作开展的活动不仅要摒弃西方白人文化的社会工作中心主义,也要摒弃本土化中以汉文化为基础建立起的中国社会工作中心主义①这样的表述似乎欠妥,但就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来看,中国本土社会工作最早是在沿海发达地区展开的实务活动;另一方面,主要的本土化讨论也是围绕关于中国古代的助人思想与制度、儒家文化与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演变、早期本土中国社会工作的实践等对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展开的。具体参见王思斌、阮曾媛琪,2009;黄耀明,2011;杨生勇、王才章,2011。,以“他者为镜”,遵循“文化敏感”或“民族敏感”的原则深入地了解少数民族群体多元文化和民族身份,然后将社会工作的知识与方法嵌入其中,创造适切的解决问题的机制或助人模式。

简言之,民族社会工作之所以可以称之为一门社会工作的分支学科,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其是基于中国本土化的社会工作,“双嵌入”于国家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的社会文化之中,形成了一种兼具中国本土化特色与民族特色的社会工作领域,笔者暂时将民族社会工作的这一特征概括为“本族化”②在此,笔者十分谨慎,避免“玩概念”的嫌疑。在笔者看来,民族社会工作本土化或者再本土化,很难说明民族社会工作是在本土化的中国社会工作和我国基本民族政策和族群文化特征的基础上而确立的,也就是说民族社会工作要经过本土化的两个阶段。因而,笔者为了简洁地理解民族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内涵,使用了“本族化”的概念。。民族社会工作的本族化内在要求是,应扎根于本族群的历史与文化传统、社会生态环境之中,结合国家民族政策与本族群社会与社区的本土资源,依照社会工作的传统知识与方法,建构民族社会工作的知识体系与实践策略。因而,民族社会工作的“本族化”是将中国较为独特的民族政策及族群文化与本土化的中国社会工作内涵纳入到一个概念之中,以便更好地理解民族社会工作的独特性。

民族社会工作的“本族化”的发展总体上有两个途径:一是从推动经济发展的角度,基于文化能力视角推动少数民族群体的人力资本和社区的社会支持网络建构,充分发挥国家的民族政策资源与本土资源来推动案主的经济发展;二是从文化持守的角度,应保护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免受市场主义与官僚体系的侵蚀,实现少数民族群体多元文化共存发展的格局,抑或是发挥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资源优势促进社会发展。这两个途径需要基于我国的总体经济社会环境,结合民族政策,以“文化识盲”的人类学田野调查方式,推动民族社会工作的发展。简言之,在“文化敏感”的内在要求下,民族社会工作不仅要区别汉族群体的社会工作方式,也要区别不同少数民族群体之间的文化特征,建构不同的民族社会工作实务方法。因而,对于民族社会工作者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民族社会工作者需要具有“文化敏感”的基本素质。日常生活问题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特征。民族社会工作者需要发现和认识影响日常生活问题的原因,比如学生辍学、失业、离婚、养老、看病、贫困、社会融入、社区规划与社区发展等问题。这些问题具有一种普遍性,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各族群体共同面临的问题。不同之处在于,这些问题可能是由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可能由族群文化的认知决定的。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对于有些问题,社会工作者可能视为是严重的问题,而在少数民族群体看来并不是问题,对于问题的紧迫性和需求程度的认知也可能不同。这就需要民族社会工作者基于文化敏感的角度去理解少数民族群体的认知、行为以及价值观,并了解少数民族群体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社会服务。

民族社会工作者是社会政策的传递者和反馈者。在辍学、失业、养老、看病、贫困、外出务工与社会融入等问题方面,国家与地方有着相应的社会政策措施。民族社会工作者应深入地了解这些社会政策,为那些有需求的少数民族群体提供信息咨询与服务传递。另外,民族社会工作者的任务是评估与总结关于少数民族群体的社会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群体社会生活与观念的变迁,有些社会政策与措施可能并不适应具体问题的解决,有些可能会产生负面的作用。民族社会工作者基于广泛的实践,以少数民族群体日常生活问题的困境、立场和族群的认知为“证据”,评估与总结社会政策的不适应与滞后的症状,提出符合实际的、可操作化的社会政策。

民族社会工作者是社区治理与社区发展的倡导者与组织者。民族地区社区治理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也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这里民族地区的社区是指那些生活在农牧社区、生态移民的专属社区、城市少数民族群体生活社区、或混居的社区。随着市场化与城镇化进程加快,农牧区社区的传统生活方式与文化结构、社会支持网络也开始松动;生态移民社区和少数民族群体向城市流动面临着融入城市生活方式难的问题。传统和新型的社区如何适应现代化的进程,在社区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内在要求下重建社区共同体,为少数民族群体提供社会支持与发展的基础,这是社会工作者一项重要的任务。民族社会工作者一方面要认识到少数民族群体之间的文化差异,特别是对市场经济与城市化的理解与反应,以“文化敏感”与“文化识盲”的原则,结合市场的逻辑调动本社区的资源,采取赋权与增能的策略,鼓励少数民族群体积极地参与进来,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推动社区治理建设与社区发展。在此,特别强调,随着不同群体文化与生活理念的交融,相互依赖加深,彼此之间有了一定的共识空间,这些空间可为民族社会工作者推进实务工作提供了基础。民族社会工作者应通过“边间跨越”的策略将社区共同体中涉及到的不同族群纳入进来,发挥彼此的优势,建构一种和谐共治的社区共同体。

(三)去政治化与本族化:民族社会工作的张力与实践策略

日常生活中问题关涉到了少数民族群体生计维持与文化尊重的重要议题。如果未能及时的处理影响少数民族群体的日常生活问题的原因,其可能会向社会问题转变,从而衍伸出一定的政治性。例如,H市X区一位教育局干部在一所少数民族幼儿园调研时,据说该名干部要求这所幼儿园采用汉语授课,不让用本少数民族的语言授课;也有说是该名干部强调应加强汉语授课的内容,增进孩子们的双语学习能力。该个案事件出现了不同版本的内容,真实性难以考究,但经某微信平台的“包装”,将这个事件定义为是违背了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政策及对本少数民族歧视的政治话题,进而被该少数民族群体大量转发并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引发了该地区社会的关注和热议,最终形成了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政治性的社会问题。

一般日常生活问题所呈现的是散落在不同的社区、不同的家庭与个人之间,暂不具备形成具有一定的族群“号召力”和社会情绪感染力的公共议题。随着现代媒介的普及和社会互动机制的多元化,一些细小的日常生活问题也可能会被置于族群的讨论视野下,问题的放大、信息的含糊(包括可能的谣言制造)、情绪化的表述等就会促使日常生活问题向社会问题的转变,政治性的“上纲上线”就会从不同的方向被提出来,其他的日常生活问题也会被加入进来,形成再问题化的“叠加”局面,会加剧问题的矛盾和复杂性。在此,显现出了民族社会工作面临的压力:日常生活问题与社会问题之间的张力。民族社会工作者要在日常生活问题形成的初期就应该保持对问题源头的敏感性,对于问题的扩大化的势头,应及时的了解事情的原委,并促进当事人澄清事情的真相,协调利益相关方,通过沟通与参与的治理方式化解问题的根源。简言之,民族社会工作者在此的目标是去除日常生活问题向社会问题演变的可能性,建立一种“隔离带”,将其控制在日常生活问题产生的共同逻辑之下,保持与政治性逻辑的距离。

四、结论与讨论

社会工作的诞生与快速发展是人类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一种回应,也是对市场主义与工业主义所引发的一些列社会问题与日常生活问题的一种补救措施,抑或是对市场化与工业化所产生的社会后果的一种“社会矫正”机制。民族社会工作体系的确立必须基于少数民族群体的问题现实,即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地区与群体最迫切的需求是什么,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最无法忍受的问题是什么,影响族群之间利益纠纷的问题根源是什么,这些问题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发展势头以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只有将田野调查与宏观的思维结合起来,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才能确立中国本土民族社会工作的知识体系与实务方法。

在我国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实行的区域梯度不均衡发展战略,以及在其他客观原因的影响下,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进程要慢于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核心城市地区,西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体面临着经济发展与文化持守等双重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与日常生活问题。实质上,民族社会工作是作为一种解决少数民族现代化问题的社会服务制度,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转型的一种内在要求。总体来看,民族社会工作的主要特征与优势就在于从“助人自助”价值理念的第三方社会服务者的角度,去帮助那些有需求的少数民族群体,在最低政治限度内能够获得少数民族群体的认同,在这一过程中及时的化解少数民族群体的一些累积的不满情绪,消除这些问题的政治化的社会风险,发挥本族化的潜能。因而,民族社会工作也是一种“润滑剂”,是嵌入在民族地区社会与少数民族群体内,从底层的视角发现问题与理性地省视问题,基于此提供适切的社会服务和问题解决方法,推动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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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赵利生,2003,《民族社会现代化的内容特征与必然性分析》,《西北民族研究》第2期。

[28]朱建刚、陈安娜,2013,《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对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个案分析》,《社会学研究》第1期。

[29]周泓,2003,《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中的族群关怀》,《广西民族研究》第4期。

[30]Elden,M.&Chisholm,R.P.,1993,Emerging Varieties of Action Research:Introduction to the Special Issue,Human Relations,46,pp121-142.

[31]Popple,P.R.,1985,The Social Work Profession:a Reconceptualization,Social Service Review,December,pp.561-577.

[32]Morton I.Teicher,1951,Anthropology and Social Work,Human Organization,Vol.10,No.3,pp.22-24.

编辑/刘文彬

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重点项目(ZD201532)的阶段性成果。

C916

A

1672-4828(2017)04-0026-09

10.3969/j.issn.1672-4828.2017.04.002

①感谢匿名审稿人中肯的意见,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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