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L模式教学试点效果分析
2017-04-10赵沛雯李发展
赵沛雯 李发展
(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PBL模式教学试点效果分析
赵沛雯 李发展
(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PBL教学模式是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课程组织形式。我们在《经济法与税法》这门课程中试点了这种教学模式,并对试点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以期了解、分析这种模式的教学效果,健全完善PBL教学方案,推广应用PBL教学模式。问卷调查结果表明:PBL教学模式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PBL模式 教学试点 教学效果
目前,从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我们所开设的几门法律课程包括《经济法》、《税法》、《经济法与税法》、《国际商法》等的教学效果并不太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生对法律知识本身掌握的不够牢固。法律课程所涉及的条文规定比较多,相应的记忆量也就比较大,而大多数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兴趣也就仅止于粗浅了解,并不愿意太花精力和时间去记忆这些内容,就算是认可提前学习这些法律知识对自己之后的资格考试的帮助作用,但也会觉得市面上的复习资料来得更有针对性,临考复习会更有效,从而不太重视所开设的课程。二是法科知识并没有与商科知识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运用书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很多认真学习了法律课程、基础知识较为扎实的学生经常会反映这样一个问题,自己明明知道答案,但就是没有办法把自己知道的知识点准确地与题目所问相对应,比如题目中问的是合同是否成立、有效等,他们往往能够准确且全面的回答,但是如果题目变成主张是否成立、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时?很多学生就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了。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经管类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应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类课程的学习兴趣,让他们意识到法律学习的趣味性和对他们今后日常生活与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应加强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以法解案,让书本上的知识真正与生活相联系,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为此,我们尝试以PBL(Problem-based Learning)教学模式来改革课堂组织形式,并希望通过改革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试点对象与方案
(一)试点对象
在经管类专业所开设的几门法律课程中,我们选择了国际经济与贸易1401和1501班的《经济法与税法》课程作为试点,以期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改进PBL教学方案,逐步将其推广应用到其他班级和其他法律类课程中。
(二)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包括教学内容的筛选、教学案例的编写、教学过程的安排(包括课前布置教学案例、课堂教学案例分析要点提示、课堂学生分组讨论、课堂小组负责人集中讲解、课堂教师总结讲评、课后学生反思等)和教学效果的评价等。
二、试点效果分析
在对国际经济与贸易1501班《经济法与税法》课程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分析了PBL模式的教学效果。共发出调查问卷41份,其中男生14名,女生27名;文科生33名,理科生8名。收回调查问卷41份,收回率为100%。
(一)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
调查结果表明,有95.1%的学生表示他们会对自己感兴趣的相关专业知识在课堂之外主动地通过网络、图书馆、新闻资讯等途径去获取,而对于他们不感兴趣的内容则很难有动力利用课余时间去学习了解。可见,学习兴趣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高低,而课堂教学的理想效果就是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有想了解更多、了解更详细的意愿。
那么,什么样的课程才是学生感兴趣的课程呢?调查结果表明,有48.8%的学生认为实用性强、所学的内容在将来的资格考试中或是今后的工作岗位上会用得上的课程,是对他们最有吸引力和最感兴趣的课程。由于《经济法与税法》是一门实用性非常强的课程,所以,有70.7%的学生表示他们愿意选修《经济法与税法》这门课程,理由主要是想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也许会用得到以及对法律课程感兴趣,想借此掌握一些法律知识等。还有的学生认为法律学习中通过逻辑推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充满了乐趣。由此我们就可以大胆地推测,当学生感受到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时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学习兴趣,而且知识与实践的联系越紧密,学习的兴趣就会越浓厚。
(二)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PBL模式是以案例为先导的教学方法,以案例来串联相关知识点,以案例来启发学生的思维。其中所选用的案例都是改编自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真实纠纷,能让学生切实地感受到书本知识与生活实践的相关性,调动了学生的好奇心,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需要注意的是,PBL模式在组织形式上与一般的案例教学有着很大的不同。以往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只是辅助材料,老师往往只会展示一个案例用以来说明其所讲授的知识点,留给学生自己思考的时间很短;又或是将案例留为课后作业,用来复习、巩固课堂上所讲的内容,这样学生在作答时往往很容易追求“标准答案”,而存在的问题和异议又很难得到及时地反馈。但在PBL模式下,案例则由课后作业变成了课前作业,学生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在课堂教学之前自己独立完成,老师只会给予必要的咨询、提示等。这样案例就成了学生自我检测知识盲点的有效工具,它不仅仅起到了预习的作用,而且还起到了督促学生自主学习的作用。没有了现成“老师的思路”可以追随,学生就必须自己动脑筋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在问卷调查中,当问到为完成案例分析,你的最主要的做法是什么时,有37人表示会自学课本中的相关内容,先尝试自己解答,自己解答不了的时候,再就不会的知识点上网或去图书馆查找资料,或是去咨询老师。与一般“始于课堂,终于课堂”的学习情况不同,在PBL模式的环境和要求下,学生的学习必须在课堂之前就开始,课堂的内容不过是纠错和查漏,是对知识点的又一次强调和学习。当被问到在参加了《经济法与税法》课程的PBL教学之后,你觉得自己在哪些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实际的提高时,学生普遍认为从“被动”到“主动”学习的角色转化能力和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列第一,还有12人认为在没有老师的要求与督促下,自己主动学习的意识与能力得到了实际的提高。
(三)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在问卷调查中,当问到在分析案例、解答问题的过程中,你遇到的困难是什么时,排在第一位的是会混淆一些概念,往往答非所问(31/41);排在第二位的是大概知道知识点,但不知道要如何逻辑地表达(26/41);排在第三位的是知识点陌生,看不太懂问题(23/41)。这些都反映出了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得不够牢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学生课前没有做好预习、没有仔细阅读案例、可查阅的资料有限等。
实践证明,无论是记忆还是理解都是建立在不断学习和思考的基础之上的。在PBL教学模式中,为了完成案例分析,学生课前不得不自己翻阅课本、查找资料,学习相关的知识点,在课堂上的讨论和展示环节也是对知识点的又一次学习和思考,而老师的最终总结与点评更会起到理解、巩固知识点的作用。调查结果表明,有87.8%的学生表示会认真倾听其他小组展示的而自己小组没有展示的题目的解答思路,以求做到及时更正和补缺。有90.2%的学生表示当其他小组展示的答案与自己的不一致时会在下课后找同学讨论或是直接请教老师,如果自己错了,会知道错在哪里,并对此强化记忆、理解,不致以后再出错。有90.2%的学生认为老师总结点评的意义在于让他们对知识点有更深、更进一步的理解与记忆。
(四)提高了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查结果表明,有53.7%的学生希望通过《经济法与税法》课程的学习获得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有41.5%的学生表示在参加了《经济法与税法》课程的PBL教学之后,自己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有63.4%的学生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听闻到与经济法或是税法相关的案件纠纷时,会不自觉地联想起自己曾经学过的经济法与税法知识,有时还会再次翻阅课本,试图利用所学分析一下案情,认为这样的一个过程其实就是对理论知识地不断学习和运用。
(五)学生的综合能力有所提高
PBL教学模式受到学生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它设置了课堂讨论与展示的环节,让学生成为讲授的主体。在PBL教学模式中,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独立完成案例解析之后,在课堂上会以小组为单位来进行讨论,组员之间需要充分交流意见,讨论每种解答方案的合理和可行性,最后再统一得出一个最优方案,选派一名小组代表上台面向全体同学和老师展示、解说他们的解答思路,并接受同学和老师的追问。这不仅要求学生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还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一定程度的语言表达能力等。在问卷调查中,有43.9%的学生明确表示PBL教学模式确实提高了自己的综合能力;有22人认为集中展示环节既锻炼了口才有增强了胆量,在完成这个环节之后感觉自己比以前更有自信心了,敢于与其他同学分享自己的观点。还有一些学生觉得尝试把自己的观点进行书面化表达,使自己对学术性文章的写作有了一定的了解。
(六)教师的引导能力得到加强
PBL教学模式虽然是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但教师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在PBL教学中,教师主要是在关键时刻起到点拨、支架或者教练的作用,如在学生查阅资料时引导、咨询;在学生讨论前组织、提示;在学生讨论时旁听、点拨、追问等。在调查问卷中,当被问到在PBL教学中,你认为老师应当具备哪些能力时,有82.9%的学生认为老师的引导能力最为重要,依次是老师的评价与总结能力、老师对教材的理解能力等。
三、试点工作反思
尽管在被调查的41人中有40人肯定了PBL教学模式对学习的帮助作用,但当被问到对传统教学模式和PBL教学模式更倾向于在哪种环境中学习时,仍有12人选择了传统教学模式。在选择传统教学模式的12人中,有9人表示他们更适应传统教学模式中老师讲授的方式,认为老师有更多的时间来详细讲解知识点,如果是自己在课后查找的话,不能保证答案的正确性。而在PBL教学模式下,老师讲授的时间大大缩短了,他们因为无法确定自己理解内容的正确性而感到不安。因此,在下一步的推广应用工作中应该着重注意以下三点:
(一)培养适应PBL模式的教学团队
师资力量不足和课时安排紧张是目前面临的两个最为主要的问题。相较于国外PBL教学模式中所普遍采用的小班(20人左右)授课而言,我们一个班的学生至少会有40人左右。很多国外学校会把理论讲授和PBL教学环节分开计算课时,而我们却要在一个学期的48或者32个学时中全部完成。所以,学生在初次尝试时就容易出现“理论课时被压缩,觉得老师讲得不如以前透彻”,或是“课下案例分析时间仓促”等的感受。如何在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理论讲授和PBL教学环节的课时分配,对师资的数量及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学生对“总是更能说的那些人占上风”的不满也正体现了学生人数多而老师人数少的窘境。与国外一个老师只辅导20个左右的学生,而且并不负责讲授基础理论的组织形式相比,我们的一个老师要负责所有环节、40多个学生。因此,想要达到国外那种细致到每个人的精准辅导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能利用现有的教师资源,建立PBL模式教学团队,以团队的形式来负责一门课程,由一名老师负责讲授理论知识和主持课堂讨论,另有2-4名教师负责课前和课后的答疑与指导,尽可能地使每位学生都能直接和老师进行沟通,得到老师更及时、更精准的辅导,那么情况就会乐观很多。
(二)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应各有侧重
如果要在经管类各专业中推行PBL教学模式,就要注意到不同专业可能对各个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要求不一样。因此,在编写教学案例和设计问题时,应该根据每个专业的技能侧重对教材的章、节进行细致地筛选。
(三)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应多元化
PBL教学模式应更注重学习的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因此,对于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应该更加灵活和开放。如果想要进一步提高学生参与讨论、展示的积极性,可以尝试通过提高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重来引导和鼓励学生,同时评价指标的构建也应该是多角度、全方位的。
总之,在国际经济与贸易1401、1501班的《经济法与税法》课程中试行PBL教学模式可以说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从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这种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思路是正确的,应该予以肯定和坚持。但如何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量和师资力量下更加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并尝试进一步在经管类其他专业的法律课程中推广应用该模式,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刘桂清.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下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2(8).
[2]郝景亚.澳大利亚和中国运用PBL教学法的比较研究——基于“国际市场营销”课程教学[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3(10).
[3]马君.高等工程教育PBL教学法:特征、问题设计及过程[J].高等理科教育,2014(2).
G642
A
1007-9106(2017)06-0171-04
* 本文为兰州交通大学2015年度本科教学改革重点项目“PBL教学模式在经管类学生法律课程中的运用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赵沛雯,女,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李发展,男,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