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基本要义析论
2017-04-10廖小明
廖小明
(云南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是适应新时期特别是当前党的建设根本目标和任务要求,对“严”的体现和对“治”的落实,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因此,它本身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在党的建设五个方面中,“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一头一尾结合,中间是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贯穿始终,组织力、作风力和反腐倡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又内涵着思想和制度建设。”[1]遵循“常态化制度科学化”的要求,立足于“全面”和“严”的要求,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治理以及从严治党贯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几方面,务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一、思想建党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思想观念作为一种重要的意识形式,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群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2]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列宁指出:“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3]实践证明,思想建党具有先导性,关系到政党意志的坚定性,引领着政党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形成。无产阶级政党都非常重视思想建党,因为她的奋斗目标是共产主义社会理想,她的任务是要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全人类的解放,这样的远大目标和艰巨任务决定着这样的政党必须要以先进思想——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始至终重视思想建党。习近平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4]由于思想建党不仅本身具有先导性,关联和制约着党的其他方面建设,而且思想建党直接影响到党的在不同阶段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一步说,思想建党本身影响到党员、干部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比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中央的领导核心作用等等,因此,党的思想建设首先需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思想建党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向。
1.改变思想教育存在的应急性、突击性做法,实现经常抓,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
过去我们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在一些领域和某些时段一定程度上存在“一阵风”、“走过场”的现象和问题,学习教育同学习、工作和生活分离,各搞一套,“两张皮”,这大大影响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总结以往思想建党的“得”与“失”,我们应该看到,思想建党也要有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实现机制。简单说来,思想建党的常态化,就是要将思想建党贯穿到平时党员、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使党员、干部的自我学习和思想认识的提高“平常化”,不搞突击性的“短、平、快”,而是着眼于抓“常规”,在“平常”中见成效,着眼于形成学习教育的日常化,形成习惯,形成机制,让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教育,让思想上的学习教育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全面和全方位、全过程实现思想理论武装。习近平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5]只有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拧紧思想“阀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才能有基础、有保障。
2.以科学完备的制度建设为基本准绳,形成思想教育的制度规范,保障思想建党不走形式,不落空
“制度治党要靠思想来引领,否则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思想建党要靠制度治党来保障,否则就会难以深入持续。”[6]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必须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统一起来,使二者相互作用,相得益彰。今天的现实社会背景下,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四大风险”和“四大考验”,本身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筑牢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这就需要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但另一方面人们容易在这些风险和考验面前放松思想上的学习和教育,这无疑形成一个“矛盾”。事实上,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方法就是推进思想建党走向制度化。所谓思想建党的制度化,就是说要以思想政治上的纯洁和政治立场上的可靠作为突出目标,将传统思想教育的经验提升为制度构建和机制创新,同时,也引入现代政党制度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将思想教育的要求和做法通过建章立制,形成规范,使思想建党不再仅仅按经验办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总结的那样,一柔一刚,同时同向发力,互为过程,形成合力。两者都不能偏废,不管是思想建党还是制度治党,既治标也治本。
3.确立科学化的重要标尺,推进思想教育和学习更加科学有效
所谓思想建党的科学化,不是一般地讨论党的建设的各方面科学不科学,而是聚焦于特定的历史任务和现实要求,探讨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否符合科学化的标尺,是否遵循思想教育的规律性。一方面,我们要遵循现代政党政治和政治生态治理的一般规律,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作为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指导。另一方面,思想建党的科学化要体现在发展目标上,服务于党执政兴国的整个过程,富于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和科学性。总之,一个政党如何发展,首先要看她用什么思想做指导,同时,也要看到这种思想指导在教育方面是否体现出促进政党科学化发展的根本方向。如果我们始终能够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坚持以科学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遵循思想教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根本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不固守经典作家的某些“字言片语”,我们党的思想建设就体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凝聚力,党的思想建设才能生机勃勃。
二、组织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党形成强大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党的组织建设主要涉及到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的不断加强。二是党的干部选拔、任用与教育管理的有效。三是党内组织生活建设。四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的权威的形成。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要在这几个方面体现。
1.实现党的组织建设经常抓,抓“常态”,常抓不懈
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形成集中统一领导为基本方向,整体、全面和全过程地将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党的组织建设与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抓全面,抓过程,抓平常。要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干部选拔与任用制度,严格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保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党始终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具体而言,第一,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要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关于党的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抓紧抓好抓实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制度规范的落实。第二,在严格党的干部选拔与任用方面,要严格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确保党的各级组织能够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第三,在严格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方面,要明要求,要反复讲,要将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贯穿到日常学习和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遵守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全天候”,“零容忍”。第四,在增强组织权威方面,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的重要思想基础,也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的明确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7]党中央的权威,必须依靠民主集中制、依靠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来维护。《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重申党章规定,强调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是我们做到从严治党抓常规,抓过程,抓实效,落实经常性、全面性和全过程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8]
2.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和组织生活的制度规范,确保组织运行制度化,实现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组织建设制度化方面,我们首先要看到,在我党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已经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管用的制度规范,比如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些制度规范需要扎扎实实地坚持,认认真真地贯彻落实。另一方面,一些制度规范需要结合新的实践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制度规范需要结合实践,在党的不同层级的组织中具体实施。整体上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当前突出需要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章阐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调“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从本质上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严格党内政治社会的基础和载体,没有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政治生活就难以真正“严起来”。“没有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党的工作任务的传达推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都将失去依托和载体。”[7]事实上,当前党的组织生活在总体较好的情况下,也有不容乐观的现象和问题:普遍存在着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突出抓好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重点突出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
3.遵循政党组织建设的一般规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的特殊规律,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5]。党的组织建设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也富有规律性。我们只有遵循执政党建设的一般规律,结合当前党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总结提炼出组织建设的规律性,才能更好实现组织建设的“自觉”,也才能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大胆摸索和创新,推进组织建设上一个新的水平。新时期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最根本的就是实现理论、制度和方法的科学化,用科学化的理论指导党的建设,用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党的建设,用现代化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9]
三、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10]回顾建党96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其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长期而复杂,面临的“四大危险”尖锐而严峻,只有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要立足于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1.将反腐倡廉作为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将其结合和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10]具体来看,主要抓好这几个方面的常态化工作:一是经常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反腐倡廉建设从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二是固本培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实现廉政文化育人经常化。廉政文化是规范政治生活和构建优良政治生态的道德基础和文化基础。习近平指出,“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10]事实上,文化对人熏陶感染是最经常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过程。我们不仅要借鉴和吸收我国历史上优秀的廉政文化,而且要学习国外先进的廉政文化,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充满正气和正能量的廉政文化和廉洁文化抵御各种消极腐败思想,抵御包括“四风”在内的各种歪风邪气。三是制度反腐经常化、全程化。反腐倡廉,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10]要通过制度建设,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使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实现“运动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变
腐败是政权的最大威胁之一,也是与人民群众利益根本违背的。古今中外,反腐倡廉有诸多的经验和教训。立足于当前的世情、国情和党情,中国共产党把反腐倡廉放到了关系到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将反腐倡廉向纵深推进,得到了国际国内舆论的高度关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拥护。
在强力推进反腐倡廉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惩”“防”结合,既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也注重抓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积极培育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是,要巩固反腐倡廉取得的成绩,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要实现“运动反腐”向“制度反腐”的根本转变,这是反复被实践证明了的根本道理。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机制,重点要抓好这几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遵循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根本规律,制定和完善体现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符合社会主义国家根本要求的防治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机制。二是总结提炼古今中外反腐倡廉方面的成功的制度机制建设的经验,合理吸收和转化相应的制度机制;三是始终坚持人民利益的根本导向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制定和完善一系列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和支持反腐的制度机制。四是抓好机制建设,注重各项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形成全方位和全过程反腐的制度框架。
3.依循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规律和其他先进政党建设的规律,实现反腐倡廉理念的科学化、制度的科学化和操作规程的规范化
当今世界,政党政治是普遍现象,而反腐败成为世界性的难题。政党之间,国家之间都需要就反腐败方面的经验进行深入的交流,以探寻和总结一些反腐倡廉方面的规律。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政党观、社会治理观等,都蕴含着丰富的反腐倡廉方面的内容和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就巴黎公社失败等重大的共产主义运动之中或之后都进行了重要的总结。列宁针对苏俄(联)建设中布尔什维克党的建设也有不少关于加强执政党建设,防止腐败的论述(遗言)。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也有诸多精辟的论断,这些论断中蕴藏着反腐倡廉的经验和规律。反腐倡廉的科学化就是要挖掘、整理和提炼这些规律,以此作为遵循,同时吸收其他国家和政党反腐败方面的经验和规律,以此实现反腐倡廉理念的科学化、制度的科学化和操作规程的科学化。
四、制度治党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执政党要靠制度治党,这是现代治理的铁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真正实现制度管党治党,就必须体现在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三个方面。
1.将制度管党和依“规”治党贯穿到政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从当前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些现实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来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尤其要注意抓好以规治党的常态化。党纪国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指导根本保证,按规治党是基本要求,这里的“规”首先是党章,然后是党纪,还有国法,以及我们党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做法。党内的“法”或者规矩就是包括党章、党自我管理的各种条例、各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国家“法”或者规矩则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颁布的各种规章条例等。制度治党本质上也是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常态化就是实现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结合。换句话说说,制度治党常态化,第一个层次就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党管理自身党员、干部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第二个层次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与一切公民一样遵守一切法律法规。在第一个层面上,首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穿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努力在党内形成人人遵守组织生活制度、人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良好氛围,使我党自身建设和发展中形成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机制能够有效运转。其次,要让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成为党员和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工作和学习中自觉地坚持和实践。再次,要切实健全和发挥好党内监督制度机制,让党员、干部的“问题”发现和解决于萌芽阶段。最后,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贯穿“四个服从”等基本要求,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
2.要以成熟稳定的制度规范实现管党治党
制度治党制度化就是以制度管党治党不能停留在习惯性层面,不能靠领导人的意志或者依据某一时期特定的形式和任务,而是要形成一套制度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度治党的常态化和科学化。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就强调指出,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立足当前,我们需要抓好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抓紧清理和完善党在长期的自我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所形成的制度规范,对已经非常成熟并长期执行的制度一定要强化到管党治党的全方位和全过程,比如民主集中制,它不仅是一般的议事制度,而且是我党的组织原则,需要坚决贯彻执行,形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对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一些制度规范,也要适时提炼和上升为管党治党的“规章制度”,比如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一些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提升其影响力,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对一些过去比较有效的制度规范,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需要修订的,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比如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一种修订和完善。总而言之,要让制度治党成为自觉,成为常态,成为根本,就不仅要完善制度本身,而且要形成相应的执行和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唯有如此,制度治党才能成为党自身落实“全面”和“严”的要求,实现全面从严的保障。
3.运用制度规范本身也要符合管党治党的规律,体现出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的稳步提高
从一定意义上说,用于“治党”的制度规范是否科学好像不应该成为问题。但是,事实上,虽然制度具有稳定性,管长期,管根本,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制度规范都一成不变,相反,要适应形势和目标任务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比如上述提到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修订。习近平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所做的说明就很能说明这个道理。因此,制度治党一方面需要解决制度机制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修订和完善的问题,有的方面需要新制定制度规范。另一方面,制度治党科学化需要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制度治党本身在于“严”字当头,内在要求富于规律性。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制度本身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也要变通执行,如果任意变通,这就会让制度成为“稻草人”,“破窗效应”就会被仿效。因此,不认真落实制度的这种认识是不利于坚持好制度治党的初衷和目标的。我们首先要做到“严”字当头,严格遵循和执行制度规定,防止在制度治党的过程中变相“废弃”制度,让制度成为“稻草人”的现象和问题。习近平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穿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10]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制度治党不是制度多越好,关键在于制度要适应新情况和新实际,能够解决问题,能够管用并且得到严格执行。
五、党的建设落实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的制度化科学化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宗旨集中体现在党领导人民群众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的努力之中。在和平建设时期,党的宗旨仍然集中体现在带领全体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中。这个宗旨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本质,也体现和反映了我们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成立以来的一切努力以及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自身始终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都是为了实践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当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而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在于保障这“三个全面”,集中体现在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的努力中,因为这本身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
1.将典型经验和典型做法上升到制度的层面,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努力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党的建设落实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的制度化在于将新世纪以来特别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积极改善民生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和典型做法,上升到制度的层面,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努力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呈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把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紧密关联起来,采取了系列措施,不仅保持了经济的稳定发展,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成效举世瞩目,有目共睹。在这个过程中,党的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创先争优紧锣密鼓地开展。正是有了党的建设的不断推进,才保证了这一系列成果的取得,民生改善的成效才十分显著,才使人民群众获得了更多实惠。十八大以来,我们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努力进一步取得成效,同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学习教育、“两学一做”等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尤其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一起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保证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或者说党的建设适应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要求,保证了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真正心怀群众,心系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总结党的建设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之间的紧密关系和相互促进关系,需要将这种经验和方法提升到制度的层面,以保证这种良性互动关系,最终确保党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2.不断提高党治国理政的水平,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协调互进
如何实现党的建设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之间的良性互动,并且探索出一种内在的规律性,这是习近平思考比较多的问题。习近平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讲话中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习近平思考和探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出发点在于更好地实现党领导人民建设好、治理好人民自己的国家,体现党和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保障和落实民生改善的方方面面,让老百姓受益。另一方面,习近平将党的建设提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阶段,本身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融为一体的,或者说,在一体化的思维和“四个全面”战略的整体性构想中,本身就体现了党的建设融入经济建设,促进民生改善的内在规律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本质上就是经济建设和民生改善,而根本保障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本质上是为了保证党有能力、有水平地领导全体人民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三个全面”,最终实现“中国梦”。因此,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进程本身必然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进程,这是一种内在的自然规律。
[1]郭广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准确把握“三对关系”[J].唯实,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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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读本[C].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7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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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杨志超.党的建设科学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兰州大学博士论文,2012: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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