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无公害生产措施
2017-04-10祥春
农业知识 2017年10期
食用菌无公害生产措施
本栏目由山东省食用菌协会与本刊合办
一、改善生态环境。栽培房棚要选择在近河流,空气流畅,四周宽阔,远离禽畜饲养场、酿造厂、生活区、医院至少3000米以外;场地采取翻土、晒白、灌水等措施取代农药消毒;水源水质清净无污染,严禁污水喷菇、浸水。
二、提倡生物防治。培养料配置可采用植物抑霉剂和植物农药,如中药材紫苏、木本油料植物菜籽饼等均可制成植物农药杀虫、治螨。还可采用壮菇抑虫、从菌种选育、培养料配比、堆料发酵、接种发菌、出菇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入手,减少病虫害,育壮菇体,增强自身抗病抵害能力。此外,还可采取特异性菇类轮作、间作,如竹荪有一股浓香味,蚊虫闻而生畏,采用菇、荪交替轮作也有利于防虫。
三、实行物理防治。接种室、发菌室、超净工作台等,采用30瓦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杀菌。也可采用电子臭氧灭菌器消毒杀菌。栽培房(棚)采用黑光灯诱杀菇蚊、蝇、叶蝉等昆虫。菇房(棚)门窗安装防虫网、纱窗等。
四、严格科学用药。坚持以防为主,在确定需要使用化学农药时,必须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如敌百虫、克螨特、甲基托布津等。用药应在没出菇或每批菇采收后进行,并注意少量、局部施用,防止扩大污染。严禁在长菇期喷洒农药,禁止在菇类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甲基1605、久效磷、水胺硫磷、杀虫脒、氧化乐果等汞制农药及其他高毒、高残留农药。
(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