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王朝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认识
2017-04-10程前
程前
摘 要:唐宋时期是我国民族大融合的主要时期,这个时期的社会经济比较发达,政治局面相对稳定,统治的地域辽阔,境内的少数民族众多。唐朝的盛世加速了民族的融合,两宋政府通过对辽、金和西夏的战和,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
关键词:唐朝时期;两宋时期;民族政策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1-0026-03
一、唐的民族政策
唐朝时期国力雄厚,土地广阔,民族融合达到高峰,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唐王朝主要以赏赐、赋税优惠、羁縻统治、和亲以及必要的战时平叛、征战等等,总的来说是以怀柔为主,征战为辅的民族政策,这些民族政策既是对之前民族政策的继承和发展,也是为今后的民族政策提供了借鉴,这些民族政策使唐王朝中央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保持着和谐的关系。
唐朝时期,有许多少数民族居住在其周边,唐朝初期,唐高祖李渊基本统一全国,但是对唐朝统治威胁最大的就是突厥。突厥时北方的游牧民族,常年出兵南下骚扰,解决突厥问题成为当时的主要民族问题,这关系到唐朝政权的存亡和国家的统一。到了唐太宗时期,突厥大军攻打到了长安城,唐太宗根据当时突厥和唐朝的形式,认为不打为上策,于是加强军队部署,让突厥人求和,结果,突厥人间唐军士气充足,只好议。公元630年,唐大败突厥,吉利可汗也成为了唐的阶下囚。
随着少数民族不断向唐王朝靠拢,民族间的问题也产生了,这时如何处理各少数民族间和唐王朝与各少数民族间的问题就显得极其重要。唐朝对待少数民族采取以怀柔为主,征战为辅来处理民族关系的民族政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羁縻政策
在唐朝时期,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是对少数民族治理的主要方式。唐王朝属于多民族混合,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了“怀柔远人,义在羁縻”的治理方式,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羁縻府州,可以促使唐王朝中央政府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保持着和谐的关系。羁縻府州的设置,也能够确立唐王朝中央政府与少数民族之间的隶属关系。也可以变相的认为羁縻州府是唐王朝的特殊从属国。羁縻政府的领导者由少数民族或部落首领担任,世代传袭,享受朝廷固定的俸禄。羁縻府州内的居民不直接向中央纳税,户籍的管理也不需向中央汇报,其领导者定期向朝廷进献方物,并向呈交一定的贡纳。羁縻府州还可以拥有本部兵马,守卫疆土,但要接受中央或高一层领导的节制和调遣。羁縻府州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具有较大的自治权,这不仅是保留了各民族和部落原有的统治机构、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而且还不改变各民族和部落原有的经济生产、社会生活和文化习俗。这也是平衡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方式,给予少数民族一定程度的自主自治权利。同时也是少数民族各个首领间的相互获得利益的一种共赢的政策。从长远看来,一方面节省唐王朝对少数民族的管理所需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唐王朝的包容性。对少数民族的宽容管理促使各国使节前来发展,为唐王朝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和亲政策
历代王朝,不同民族之间的联姻通婚,也是社会开放和民族昌盛的标志。但是在民族政策下的联姻通婚就带有很强的政治性。简单的归纳联姻的目的,基本都是为了边疆的稳定,增进与少数民族的情感认同。
唐朝时期的联姻政策是为了加强和巩固与各个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唐朝的联姻多数是以公主嫁入少数民族地区,或者少数民族的首领请求迎娶唐朝公主的形式。一方面体现出唐王朝的强大,另一方面唐王朝嫁出去的公主大多数都受到了很高的待遇,并且能发展很多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唐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联姻共计23次。这其中拉拢的很多少数民族的关系同时也非常隐晦的促使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使各个少数民族政权相互消耗实力,降低对唐王朝的影响。
(三)以怀柔为主,以武力为辅的民族政策
唐朝在对待少数民族时,采取以怀柔为主,以武力为辅的政策,不轻易对少数民族用兵。以怀柔为主,征战为辅来处理民族关系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以宽容为主,战争为辅。唐王朝对待民族问题和纠纷都以相对宽容的态度去解决问题,既避免了发生更为剧烈的冲突和经济方面的损伤,同时也加深了少数民族对唐王朝的归附,维护了社会安定,政治和睦的局面。二是积极开展与少数民族的经济交流。唐王朝的都城——长安以及其他经济繁荣的城市,商贾云集,外国人、少数民族居民与汉族齐聚一地,促进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从而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发展和民族的融合。
这些民族政策的实施都为唐王朝在中原的稳定统治奠定了基础,形成了大一统的盛世。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是唐王朝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体现,为以后民族大一统奠定了基础。
二、两宋的民族政策
两宋时期主要指的是北宋和南宋,是中国历史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的时代。宋朝始祖赵匡胤在陈桥兵变后,被拥立为帝,建立宋朝。宋太祖时期采取了重文抑武的政策,这也是后来两宋与周边少数民族不断和解的重要原因。宋朝是我国古代历史上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创新高的时期,许多发明都产生于这一时期。
两宋时期,无论是北宋与辽、夏之间的关系,还是南宋与金的关系,其核心内容,是以战争和议和為主。
北宋统一南方后,先后两次对辽用兵,但是均以失败告终,并且由战转为防守,确立了“守内虚外”的政策,北宋停止对辽的讨伐后,辽屡次南下,威胁北宋的安全。澶渊之盟以后,宋在已经战胜的情况下,与辽议和,并且每年给辽“岁币”,宋辽对峙以此形成,维持了接近一个世纪的和平,双方交流密切,促进了民族融合。但是宋给予辽的“岁币”,使得北宋入不敷出,对人民的收刮加剧,使得宋朝负载累累。
北宋的藩属党项政权首领李元昊,在1038年脱离北宋统治,去宋封号,建立西夏。元昊称帝后,与北宋不断交兵,双方损失惨重。第一次宋夏之战中的三次战役,宋军均已失败告终,庆历四年,北宋与西夏议和。和约规定:西夏向宋称臣并取消帝号,元昊接受宋的封号,称夏国主等要求,宋仁宗同意了元昊所提出的要求,宋夏正式达成和议,史称“庆历和议”。宋夏议和后,在边境设置了贸易市场,恢复了贸易往来。双方在边境地区经行贸易,经济文化交流十分密切。这次平等和议换得了宋夏将近半个世纪的和平。宋夏之间共进行了五次战争,随着宋朝国力的衰退,加之皇帝不喜政务,最终灭亡。
1127年赵构在应天府称帝,定都临安,史称南宋。南宋时期主要的民族问题产生于金。这一时期出现了抗金英雄岳飞等人。南宋与金于1141年议和,订立“绍兴和议”,主要是:南宋皇帝向金称臣,与金划定边界,每年向金纳“岁币”。这加重了南宋人民的负担,但是减少了战争,为双方的经济发展和交流提供了一个相对安稳的局面。
宋王朝统治时期,对于少数民族实施的羁縻政策其实际是利用各少数民族之间所存在的矛盾,互相攻伐和互相牵制来缓解和控制部分边疆地区的紧张局势。宋朝的羁縻政策是以保证各地区承认以宋王朝为中央统治的前提,对各个少数民族政权的领导者进行册封,授予一定的官爵。另一方面宋王朝看到了少数民族的领导者在仅有的虚衔并不满足,还需要予以大量的经济实惠,才能使其效忠于宋王朝的中央统治。并且对很多少数民族实行贸易开放的政策,使其发展各自的社会经济。宋王朝在管理多个少数民族的关系时,多数是以各少数民族政权相互攻伐的政策。类似于我国古代的君臣关系,各个臣子相互矛盾相互消耗,而君王居中调解。宋王朝促使各民族互相消耗也能降低边疆地区对宋王朝的威胁。总的来说,宋王朝的羁縻政策和唐王朝的羁縻政策基本相似,但是唐王朝本身是以自身强大为前提,各个少数民族政权均是主动向唐王朝靠拢。而宋王朝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就缺少唐王朝的这种前提,相比之下很多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实力甚至要超过宋王朝。这也使宋王朝不得不以安抚的形式来进行羁縻的管理。
综上来看两宋时期的民族政策,主要是两宋与少数民族的议和,从宋太祖时期的被拥立为帝,到南宋的灭亡,我们可以看出,两宋时期的皇帝大多数不喜朝政,统治者在与辽,西夏,金和三次议和中接受了屈辱的条件,向少数民族政权交纳“岁币”,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是换取了较长时间相对安定的局面,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发展和往来。
三、唐宋比较及认识
根据唐朝和两宋时期不同的民族政策,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统治者所思所想的不同。
唐朝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帝王将相在制定民族政策的时候都是有着雄厚的野心和上进心的,然而两宋时期则不同,赵匡胤黄袍加身也是被迫无奈,在他登上帝位时,他没有唯贤而用,而是把酒释兵权,将认为能够威胁自己皇位的人解除兵权,这就造成了日后的边疆无人,奸臣当道等腐败堕落的现象出现。
在面对少数民族的时候,唐朝采取的是以怀柔为主,战争为辅的政策,这是因为在当时,唐朝的综合国力相对较高,经济实力丰厚。唐王朝时期,因为推行的政策,使得一些少数民族主动臣服于唐王朝的统治下,唐王朝对它们实行的是羁縻政策,使得他们自身的权利得意保存,唐王朝与各周边的少数民族的关系是宗主国与君臣的关系。唐王朝时期,各民族、各国家的使臣齐聚长安,形成了民族的高度融合。各国家派来遣唐使,来学习唐朝先进的文化。
然而两宋时期,无论北宋还是南宋时期,周边各少数民族政权与两宋的关系是并立的,而非君臣的关系,宋朝在制定民族政策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和平为主,这就是和唐朝有很大区别的地方,在以和平为前提的政策下,两宋还会在赢了战争的时候,主动要求和周边少数民族求和,还会给所谓的赔款,这让本不富裕的两宋政府更是负债累累,民不聊生。
在面对和亲的时候,唐王朝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因为其自身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展,所以周边少数民族是主动和要求和亲,据统计,唐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姻盟共23次。唐王朝的联姻不仅拉拢各民族上层人物,“固结邻好,安危共体”,还可离间蕃部,使各少数民族部落在相互攻伐中消耗实力,削弱对唐王朝政权的冲击力。然而宋朝则认为与少数民族的和亲是一种屈辱的事情,他们拒绝与周边少数民族和亲。
在羁縻政策方面,唐宋统治者也有着不意义样的处理方法。在实的范围来说,唐朝由于国力强盛,其统治的疆域也比较大,主要是以武力讨伐为主,比较有粗放性,在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上有开创性。相比较于唐朝,宋朝的国力较弱,处理好与北方少数民族的关系,就显得至关重要。因此“以夷制夷”的羁糜政策就成为宋朝统治者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主要方针。在实行手段方面,宋代的羁糜州制比唐严密。宋朝的羁糜政策实施的更具体,这使得宋朝统治势力及管理模式深入的渗透到少数民族内部。在管理方式方面,唐代任用的都督、刺史都由本土、本族人担任,也就是还由原来的领导人领导,这显然不利于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到了宋代,为了防止地方少数民族势力的膨胀,削弱少数民族势力,往往将少数民族首领调离,使其失去依恃。而且,宋朝还不许土官自置职名。
唐宋两个朝代都是我国民族融合较为发展的时期。在这两个朝代中,无论是唐朝的盛世,还是宋朝的议和,都有着许多不同之处。一是在对少数民族的态度上。唐朝国力强盛,少数民族纷纷聚于长安城下,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合同为一家。唐太宗时期,各少数民族尊其位“天可汗”,可见,唐朝盛世时,少数民族与中原汉族的联系是极其紧密的,少数民族不仅学习和吸收中原的先进文化,同时也向唐朝求亲,以促进与唐朝的关系。而宋人认为与少数民族和亲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虽然在签订协议后,少数民族与汉族间的联系加强,经济也得到了发展,但是相较于唐朝还是无法相提并论。二是少数民族对唐宋的态度。唐朝时期,少数民族与唐朝时“和同为一家”的局面,各少数民族争相到长安,进献“方物”,并接受唐王的赏赐,长安城下少数民族和国外友人与汉族间和平相处,创造了唐朝的盛世。到了两宋时期,宋朝签订了合约均带有“丧权辱国”的意味。每年要供给少数民族“歲币”,还要收刮民脂民膏,使得百姓民不聊生,虽然有着民族间的交往和融合,但是国力日渐消退。
如今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唐宋王朝时期的羁縻政策的发展成果,是进一步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给予少数民族在其地域内权利,使其在自己的辖区内实行区域自治。这极大的丰富了少数民族的活跃性,同时也为我国的边疆带来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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