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与财务绩效研究
2017-04-08杜美琴
摘 要:当企业资不抵债出现财务困境时,债务企业被迫需要解决债务问题。一般有两种方式可供债务人选择:破产清算以及债务重组。由于破产存在较多成本,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后者。而在债务重组中,最为受到关注的问题就是企业债务重组的目的,是趋于改变现状还是改变短期绩效,解决当务之急。本文试图尝试在经济稳定时期研究债务重组后短期财务绩效的变化。选择以2012年A股债务重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利用多元回归方法验证债务重组与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试从实证结果分析债务重组会是否会影响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与短期绩效呈显著性正相关关系。最后,提出因债务重组能够改善短期绩效,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债务重组相关制度,避免部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
关键词: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短期绩效;多元回归
一、引言
在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开始实施起,似乎与以往债务重组企业逐年骤增相比,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企业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从2005年债务重组企业高达几百家相比,2009年在新准则影响下债务重组企业跌至50例,在2014年甚至仅为12例。债务重组企业数量的变化是否说明债务重组收益会计计量的变化影响了其重组后及时财务绩效的改变,而使得债务企业无法得到进行盈余管理,从而放弃债务重组这一及时雨行为?同时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众多学者将注意力集中于债务重组的盈余管理行为,对于财务绩效的研究结果趋向于短期绩效的变化。考虑到已有研究区间时间点的特殊性,多集中在2008年金融危机,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可能会影响研究结论。基于此,本文选取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区间2012年发生债务重组企业,2013年及2014年财务报表数据,试论债务重组与公司短期绩效之间的关系,对债务重组企业盈余管理动机进行讨论。
二、研究假设
选择债务重组的上市公司在重组前都具有陷入财务困境的现象,其偿债能力低下,企业流动资产变现能力低,需要债务重组来来达到其所需要的目的:在债务重组后可以使得债务企业获得债务重组收益,进而改变其现有处境。加之在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收益确认计入利润表,能够迅速影响债务企业部分利润率,进而影响企业短期财务绩效的变化。
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债务重组将会影响债务公司的短期财务绩效。
三、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与变量定义
研究选取A股上市公司2012年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为样本,剔除数据不完整的样本后最终得到49家样本公司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处理分析主要基于Excel2003和SPSS17.0软件。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建立债务重组规模指标与总资产报酬率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模型(见模型一),加入了以下控制变量:总资产周转率(TNRA)、固定资产比率(FAR)、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销售净利率(NPMS)、是否ST和上市年龄,最后还包括了四个年份控制变量(Year),排除每一年的经营环境变化给回归结果可能带来的影响。
具体的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2.模型设定
在模型中T的取值分别为0、1表示:债务重组当年、债务重组后第一年利用上述模型,将债务重组规模对重组当年、第一年的总资产报酬率(ROA)进行多元回归,检验债务重组与短期绩效的相关性关系。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由表2回归结果可知,拟合优度R2在债务重组的当年和第一年都较大,说明模型解释力度较大,能够用于问题的分析。在T=0年以及T=1时,债务重组规模与总资产报酬率在1%的水平上显著性正相关。表明债务重组规模与总资产报酬率呈同向变化,债务重组规模越大,总资产报酬率越高。表明债务重组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财务绩效,以最大效果影响着债务重组后绩效的变化。通过上述实证分析,我们可以验证假设:债务公司确实利用债务重组使得经企业运营状况的得以改善,提高了盈利能力,即债务重组影响了债务公司短期财务绩效。
五、研究结论
在上市公司破产法推出后,严格的制度理应使得许多上市公司都明显感受到破产的威胁,一旦公司出现经管理不善,在债务硬约束下上市公司难免进入破产清算的程序中。但实际上,受到我国特殊经济体制以及严苛的上市审批制度的影响,在面临财务困境时,上市公司往往更多的选择债务重组,以确保其珍贵的“壳资源”不受威胁。而全然不顾债权人经济利益,一味的需求债权人的帮助,迫使债权人让步进行债务重组。使得债权人背负着额外的风险。在三次修改相关债务重组准则后,本文选择经济稳定时期重新探讨债务重组的经济行为,实证检验了短期财务绩效与公司债务重组规模的关系,得到了债务重组行为确定会影响债务企业短期绩效的结论。与已有的研究一同说明,在排除经济环境对债务重组作用的影响后,债务重组确实会使得债务企业获得显著的短期利益,因此不排除部分企业会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粉饰报表。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建议国家应完善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利用债务重组进行谋取私利、破坏报表可信性、损害债权人的行为严厉制裁,给一些出于盈余管理动机的企业以震慑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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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杜美琴,女,会计学,研究生,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